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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一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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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次普法教育讲座中,刘法官讲了一个令同学震惊的大案例:2009年12月12日台州黄岩警方摧毁了一专门抢劫出租车司机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涉案的3名嫌疑人年龄分别是19岁、16岁、15岁。年龄只有15岁的郑立(化名)是班级里的“捣蛋鬼”,经常旷课,沉迷网吧,曾受到学校的通报批评,初一没有念完就辍学了。后和社会青年一起参与赌博、偷窃,曾被公安机关拘留。然而仍不思悔改,当同伙提议去抢劫出租车司机弄钱吃宵夜时,三人一拍即合。他一个多月参与抢劫25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又一次被警方抓获……
    (1)法院在审理郑立案件时要注意什么?
                                                                                                                                                                
    (2)从刑事责任年龄来看,郑立要不要负法律责任?为什么?
                                                                                                                                                                   
                                                                                                                                                                   

    (3)刘法官告诫大家“勿以恶小而为之”,请你结合郑立的案例谈谈对我们的启示。
                                                                                                                                                                  
                                                                                                                                                                  

    本题信息:2010年期末题政治材料分析题难度较难 来源:王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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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在一次普法教育讲座中,刘法官讲了一个令同学震惊的大案例:2009年12月12日台州黄岩警方摧毁了一专门抢劫出租车司机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涉案的3名嫌疑人年龄...” 主要考查您对

法律的本质、特征、作用

违法与犯罪

预防违法犯罪

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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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的本质、特征、作用
  • 违法与犯罪
  • 预防违法犯罪
  • 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特殊行为规范。
我国法律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我国法律的本质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则:
①违反法律会依法受到强制矫正
②法律是各类规则中的最低准则
③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的特征:
法律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社会规则,这是法律特殊性的表现,也是法律和其他公共行为规则最大的不同,也是最重要的特征。
①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②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最主要特征)
③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注意:法律制裁、惩罚某个人时,如果强调他的身份和地位,主要是指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这一特征,如果不说明他的地位和身份,主要是指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这一特征。) 
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主要表现在哪里?
a、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特殊人物存在
b、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一旦触犯了国家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①相同点与联系:
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和道德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二者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约束奎们的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②区别:
第一,表现形式不同。道德不成文地存在于人们的认识和社会舆论中,法律表现为规范性文件。
第二,实现方式不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的约束和教育的力量,依靠人们的觉悟,来保证对它的遵守。法律也依靠公民的自觉遵守和维护,但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第三,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道德约束的范围几科涉及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一切行为,以及思想。而法律只调整人们的行为,不调整思想活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
法律的作用:
①法律规定人们享有什么权力,应该履行什么义务,并对侵犯他人权力和不履行义务的行为给予制裁。 ②法律具有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人与人之间纠纷或矛盾的作用。
③法律具有制裁违法犯罪行为的功能,并通过制裁违法犯罪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生活的有序与和谐。
苏教版:
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法律是我们的“保护伞”和“守护人”。
①法律保护公共秩序。
②法律维护公共安全。
③法律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青少年怎样维护法律的作用:
法律维护青少年权利的作用就要求青少年怎样维护法律在我们学习和生活中的作用:
①我们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法律的约束;
②我们即享有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又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
③我们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即要遵守法律,履行义务,又要依法行使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家强制力
警察,法院,监狱,军队
公安机关是侦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监狱是刑罚的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机关) 

生活中有些矛盾和纠纷的解决方式或手段:
①通过双方协商;
②他人或组织调解;
③法律途径(最终途径)。

违法行为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也称为严重违法行为。

刑法
是以国家名义规定什么事犯罪和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

刑罚:
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刑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刑罚的种类和特点:
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也叫基本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主刑的特点是:主刑只能独立运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附加刑的特点是:附加刑既可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又可独立适用。


违法的分类:
行政违法、民事违法、刑事违法。

犯罪的基本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当罚性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它们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
本质特征:触犯刑法。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刑罚当罚性是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结果。
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
①一般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触犯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和行为。
②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比较大,触犯了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和行为。
联系:
①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们之间的距离只有一步之遥。
②它们都是违法行为,都对社会具有危害性,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
社会危害性 较小 更大
违法性 违反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 违反刑法
应受处罚性 应受民事制裁或行政制裁 应受刑罚处罚

四种不同的法律制裁
①违宪制裁;
②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③民事制裁;
④刑事制裁(刑罚或刑罚处罚)。
刑事制裁是最为严厉的一种法律制裁。

公、检、法的职能:
在我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在党和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共同行使国家权力,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职责。公安机关是我国政府部门中掌管社会治安和国家安全保卫工作的部门机关。人民检察院是独立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

惩处犯罪(分子)的意义:
对犯罪分子加以处处,一方面可以及时制止他们继续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也可以遏制其他犯罪行为,对社会上的不法分子起到警戒和震慑作用,使他们悬崖勒马,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不良行为是指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一般违法行为。一个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往往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开始是沾染上了坏思想坏习气;有了不良行为不加以改正,任其发展,便会去干一些违法的事;若再不回头,就会越走越远,直到滑向犯罪的泥潭。因此,我们要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青少年犯罪的主观原因:
①法制观念淡薄,不能依法自律;
②盲目从众,辨别是非的能力比较弱;
③经不起不良的诱惑,没有坚定的信念和正确的价值观;
④不能正确对待老师和家长的教育。

不良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客观原因
①家庭对子女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家庭缺少对子女的关心和教育,没有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对子女要求不严;
②学校疏于对青少年的理想教育,道德情操教育,对青少年的管理不严,缺少正确的导向;
③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淡薄,对自己要求不严,缺乏自控能力;青少年受到不法侵害时,不应采取过激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分别有:
1、“不良行为”:
①旷课、夜不归宿;
②携带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⑧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2、“严重不良行为”:
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⑥多次偷窃;
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毒品;
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小错与大错、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的关系:
大错大恶是由小错小恶逐步发而来的。小错与大错,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们之间的距离只有“一步之遥”如果经常犯小错,有不良行为,又不及时改正,就极有可能一步步地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是预防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

青少年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①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是预防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
②要从克服各种小缺点、小错误、坏习气、坏作风开始,防患于未然,把违法、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③青少年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认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律意识构筑起我们人生的防线,预防违法犯罪。

怎样远离违法犯罪:
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加强修养,谨慎交友、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我国制定了两部专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
有同学说:“年纪小的人,即使犯罪也不会被判刑。”这是对我国刑法有关刑事责任年龄的误解。
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的年龄作了明确规定:
①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放火、贩卖毒品、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③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④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对于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我国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两部法律:目前,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法律为主,包括义务教育法、收养法、继承法、婚姻法、母婴保健法、禁止使用童工在内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
①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幼弱时期,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
②家庭、学校、社会都不同程度存在着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
③由于种种原因,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制定专门法律给予保护和预防。
④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首要原则)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教育和保护相结合。(教育原则)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应负的责任。

家庭保护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的职责和抚养的义务,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家庭保护的作用是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家庭保护的内容:一是家长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二是尊重、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
家庭保护中的禁止性要求:
①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
②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③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和订婚等。
学校保护: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学校保护在整个未成年人的保护中举足轻重,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

学校保护的基本内容:
①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学生;
④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包括对未成年人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

社会保护
的基本内容:
①保护未成年人身体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和心灵健康。

司法保护
: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①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特殊制度。
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抚养权等。

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中主要涉及对未成年人隐私权,通信圈,著作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的侵害和维护。
1.每个人都有一些涉及个人心理以及社会交往的秘密,未经本人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其公开。
2.通信包括电话、电报、电子邮件、电传、书信等多种方式。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3.著作权包括发表权、匿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
4.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智慧成果权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公民无论年龄大小,只要创作完成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比如文字作品、美术或摄影作品等,就自动享有著作权;
只要是搞出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并履行了法定的手续,经过国家专利部门审查、授权,就可享有专利权。)

在同学的日常交往中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和现象:
①打听别人的秘密。
②偷听其他人的私下谈话。
③偷看他人日记。
④猜测人家不愿公开的事情。
⑤私拆他人信件。

怎样应对父母侵犯子女隐私的行为
①要以适当的方式指出父母的错误。
②要学会与父母沟通,争取相互理解、相互信任。
③正确对待父母的关心和教育。

青少年通过哪些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要了解维权途径:  要了解维护权益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维护权利的最有力武器是法律,最常见的手段是非诉讼手段)
二.  要敢打官司:诉讼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应对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
三.  要善于斗争: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善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我们在与其斗争时,既要机智又要勇敢。

未成年人保护建议:
①要做好家庭保护:家长应引导未成年人开展健康的活动,预防未成年人走上歧途。
②要做好学校保护工作:学校要创造良好学习环境,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③加强社会保护工作:政府应抓好社会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④未成人要学会自我保护: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勇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他法律关于未成年人各项权利的规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据。比如宪法第四十九条关于"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规定,是未成年人在家庭中享有的各项合法权利的根据;宪法第四十六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未成年人享有的受教育权利的根据。

2、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通过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具体规定了如何通过各种教育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如何对犯罪自我防范,对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等内容。
此外,婚姻法、收养法、刑法、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都有若干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条款。在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中,必须依照上述宪法和各种法律的规定进行,以便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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