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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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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3月7日,陕西省吴旗县农妇白彩珍家中被盗,报案后公安机关迟迟不出警。白彩珍到县城上访,找公安局局长张鸿翔。局长很不高兴,白彩珍情急之下骂了一句,为此被拘留7天。5月17日,延安市公安局撤销了对白彩珍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决定给予其300元的国家赔偿,同时要求吴旗县公安局局长向白彩珍赔礼道歉。白彩珍提出,除非给她70万元赔偿金,否则要一直状告吴旗县公安局。目前,张鸿翔已经被停职,延安市近日出台了整肃警风及整改措施。法律专家指出:白彩珍的维权途径起码应有两条路:一是提出国家赔偿;二是提起民事诉讼。白彩珍有权放弃国家赔偿而另行索赔。请运用公民与国家关系的知识,简要分析公安局的行为和白彩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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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题信息:2010年河北省月考题政治材料分析题难度较难 来源:王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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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2006年3月7日,陕西省吴旗县农妇白彩珍家中被盗,报案后公安机关迟迟不出警。白彩珍到县城上访,找公安局局长张鸿翔。局长很不高兴,白彩珍情急之下骂了一句...” 主要考查您对

广泛、真实的民主

人民民主专政

监督权

政府工作准则及工作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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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表 现 内 容
广泛性 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
民主主体具有广泛性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真实性 保障 制度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法律保障 我国至今已制定了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1000多件
物质保障 公民选举所需经费均由政府开支;在选举期间,国家掌握的报刊、电视、广播等都为选举活动服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知识点拨:

人民民主的特点≠人民民主的现状
我国人民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民主权利,并不是说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已经完全充分地实现。由于受经济、社会条件的制约,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的实现程度和水平还不平衡,还有差距。

人民民主不具有全民性:
(1)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世界上从来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民主。 (2)在我国,人民(不是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只有人民才能享有民主。认为人民民主具有全民性的观点是错误的。 

国家的本质和根本属性?我国的国家性质?

(1)从本质上讲,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性质和我国的国家性质:

 



人民民主专政:

最大特点 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本质     人民当家作主
特点 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地位 是我国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立国之本,是我国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作用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其中,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新要求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

知识点拨:

人民≠公民。
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而人民不包括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
专政≠专制。
专政是指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专制即独裁,也是一种国家制度,其突出特征是在统治阶级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实行个人专断。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和本质:

(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及表现:

在我国,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1)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还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有有制度、物质、法律保障;也表现在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民主和专政的辨证关系:

我国的民主和专政是辨证统一的。
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
另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证。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原因: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新要求:

(1)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
(2)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
(3)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4)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在理解和把握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这个难点时,需要明确以下几个关系:
(1)民主与专制。这里讲的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即民主制。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从历史发展来看,民主的统治形式比专制的统治形式有着巨大的进步,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和进步。
(2)民主与专政。在民主制的国家中,民主与专政是对立统一的。但不是对称的、对等的。任何民主制的国家,都是一定阶级的民主与对一定阶级的专政的结合,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但同时,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只适用于被统治者,适用于统治阶级的敌人。
(3)被统治阶级与敌对分子。社会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统治阶级依然存在,但“被统治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因此,在既存在民主又存在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其专政的对象已经不可能是“被统治阶级”。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的改造完成以后,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这个时期的阶级斗争主要是广大人民同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斗争。作为政治统治方式和手段的专政,其对象只是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而不是作为阶级的“被统治阶级”。


公民的监督权含义:

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
 


公民的政治权利:

权利 内容 意义 注意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是指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是 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精神病患者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自由是相对的,没有脱离法律约束、绝对的自由
监督权 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 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 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公民实行民主监督的合法渠道:

民主监督的方式 信访举报制度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舆论监督制度 新形式新方式
区别 含义  公民通过给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当面向有关人员反映自己的意见,提出批评、建议  公民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给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议案,上传到国家权力机关 公民依法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意见 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
特点 是公民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 好比一条纽带,一头连着国家权力机关,一头连着广大人民群众 透明度高、威力大、时效快、影响广 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
作用 为公民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能够使公民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得以落实和保障 在监督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相同点 ①都是实行民主监督的方式,在民主监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②不论哪种方式,都要遵守法律,依照规则和程序办事


我国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和实行民主监督的合法渠道:

(1)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申诉或诉讼;指控、告发或揭发、举报。
(2)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渠道和方式有:
①信访举报制度;
②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③舆论监督制度;此外,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都是近年来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

公民要负责地行使民主监督权:

为了使民主监督得到切实保障,取得预期效果,公民在行使监督权时,一方面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敢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另一方面,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方式:



我国政府的宗旨和工作的基本原则:

 
(1)二者紧密联系,宗旨决定原则,是原则的依据;原则体现并服务于宗旨。
(2)二者都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都体现和反映我国的国家性质,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我国政府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原因:

(1)从国家性质角度看: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政府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从根本上讲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2)从政府性质角度看: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政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政府要更好地执行人民的意旨,更好地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我国政府的宗旨和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宗旨,对人民负责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
(1)二者紧密联系,宗旨决定原则,是原则的依据;原则体现并服务于宗旨。
(2)二者都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都体现和反映我国的国家性质,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区分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的三个表现:

(1)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强调了为谁服务的问题;
(2)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调了服务的质量和效果问题;
(3)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强调了怎样提供服务的问题。
三者共同统一于政府的工作过程中。

我国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对人民负责要求和体现:

要求 体现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深入群众,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尊重民意; 不能损害人民利益,违法失职行为要受到追究
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增强 服务意识,努力使政府的各项工作经得起实 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利用各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广泛收集群众的 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为群 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 懈做好事

全面把握公民求助的途径: 

(1)政府为公民提供的求助或投诉的主要途径
开设热线电话,发展电子政务,设 立信访部门,依法建立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2)求助或投诉的意义:
①有助于解决自己的困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②有助于促进政府不断改进工作。


政府工作准则:


依法治国的含义:

依法治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依法治国的含义:

依法治国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要依法冶国的原因:

①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②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施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③坚持依法治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保障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必须规范权利和义务,营造和谐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怎样依法治国:

①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基本要求。
a.“有法可依”就是要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b.“有法必依”,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c.“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公正地执法和司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尽职尽责地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这是依法治国的保障。
②树立社会主义权利义务观是思想基础。依法治国需要每个社会成员坚持依法办事,要做到依法办事,就必须树立社会主义权利义务观,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这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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