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
关于力的分类:
(1)效果不同的力.性质可能相同。
(2)性质不同的力,效果可能相同。
(3)按性质命名的力强调的是力产生的特性,即由名称可知力的产生原因;按效果命名的力强调的是力产生的效果,即由名称可知力可能怎样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或使物体发生怎样的形变。
重力:
1、重力的产生:地面附近的物体由于地球的吸引受到力叫做重力,地面附近一切物体都受到重力,重力简称物重。重力的单位是N,但是表示符号为G。
说明:
(1)是由于地球的引力产生的,但不能说重力就是地球引力
(2)地球表面附近的物体都受到重力的作用
(3)施力物体是地球
2、重力的大小:重力大小的计算公式为:G=mg。m是物体的质量,g为重力加速度,一般取9.8N/kg(9.8m/s2),含义:质量每千克受到重力9.8N。
(1)两极处重力等于万有引力,赤道上万有引力=重力+向心力
(2)不考虑地球自转时可认为重力等于万有引力
(3)一般纬度越高g值越大
(4)与物体的运动状态无关
3、重力的方向:方向总是竖直向下,不一定是指向地心的(只有在赤道和两极指向地心)。
(1)不一定指向地心,在两极或赤道上才指向地心
(2)万有引力方向指向地心
4、作用点:物体的各部分都受到重力的作用,从效果上看,可认为各部分受到的作用都集中在重心
(1)重力的位置与物体的质量,几何形状有关
(2)质量分布均匀,形状规则的物体,中心在其几何中心处
(3)重心不一定在物体上
(4)重心的位置与物体的运动状态、纺织方式、所处位置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