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试题 “按时间顺序排列下面历史事件①商鞅变法 ②秦灭六国③长平之战 ④焚书坑儒[ ]A.①③②④B.②③①④C.①②③④D.②④①③” 主要考查您对战国七雄(战国时期的战争和合纵连横)
商鞅变法
秦统一六国和中央集权统治的建立(郡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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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
战国时期是指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经过春秋时期的兼并战争,到战国时形成了齐、楚、燕、韩、赵、魏、秦这七个诸侯强国,历史上称为战国七雄。
三家分晋:
战国初年,晋国卿大夫中的韩、赵、魏三家瓜分晋国。
田氏代齐:
三家分晋后,齐国大夫田氏取代原来的国君,建立了田氏齐国。
桂陵之战、马陵之战:
公元前4世纪中期,齐国军师孙膑以“围魏救赵”的巧计在桂陵和马陵两地大败魏国主帅庞涓,魏国从此一蹶不振。
长平之战:
公元260年,秦、赵于长平交战,赵军大败。从此东方六国再也无力抵御秦军的进攻。
战国兼并战争的实质:
封建地主之间的争夺土地人口兼并战争。在兼并战争中,诸侯国不断减少,为后来秦建立统一多民族国家奠定基础。
春秋争霸与战国兼并战争的对比:
1、相同点:
(1)都具备争夺土地与人口的特性。
(2)都给人民带来了灾难。
2、不同点:
(1)阶级不同:战国兼并具有封建地主阶级兼并战争性质;春秋争霸仅是奴隶主大国的争霸战争。
(2)战争目的不同:战国兼并的目的是富国强兵,消灭其他国家,达到统一的目的;春秋争霸是大国间争夺霸主的地位。
战国兼并战争的的影响:
1、兼并战争推动了各国的改革,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和封建土地制度的形成。
2、由初期的土地人口的争夺转变为以统一为目的,促进了封建政治制度的形成和民族融合。
3、给人民带来深重灾难。
商鞅变法:
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开始变法。内容有:
①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准许自由买卖;
②奖励耕织和军功。生产粮食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因从事商业而贫穷的人,全家罚做奴隶;根据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和田宅,废除没有军功的旧贵族的特权;
③建立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④统一度量衡,在秦国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这些措施使秦国的封建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商鞅变法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的性质和特点:
商鞅变法的实质是地主阶级发动的一个比较彻底的封建性质的改革,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王即位,“宗室多怨鞅”以至于商鞅被害。但是由于变法内容顺应了封建制的发展和历史趋势,加上新法已经推行18年,“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所以商鞅虽死,“秦法未败”。
春秋时期的改革战国时期变法的比较:
|
春秋 |
战国 |
目的 |
增强实力,争做霸主 |
确立封建制度,建立地主阶级专制统治 |
内容 |
发展生产,改革内政 |
废井田,承认土地私有,废除旧贵族特权 |
特点 |
维护旧的奴隶制 |
用封建代替奴隶制 |
阶级 |
旧奴隶主阶级 |
新兴地主阶级 |
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
1、商鞅变法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顺应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推翻奴隶主贵族统治,发展封建经济,适应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是变法成功根本所在。
2、变法得到强有力的统治阶级秦孝公的支持,变法措施执行坚决,改革全面彻底。
3、法家思想的传播,商鞅个人对守旧势力的论战,奠定了变法的理论基础。
4、商鞅取信与民,厉行法治,赏罚分明,敢于同旧势力做斗争,得到人民的支持。
商鞅变法成功的启示:
1、改革是变革旧秩序、旧制度的一场革命,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动力,是新时代进步的潮流。
2、改革必然会遇到重重阻碍,必须坚持不懈,有牺牲精神。
徙木为信:
西汉史学家司马迁于《史记·商君列传》有这样的记载:“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于民。”
意思是: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斤黄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斤黄金。”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斤黄金,以表明他说到做到。接着商鞅下令变法,新法很快在全国推行。
秦建立中央集权统治的表现:
1、皇帝制度:嬴政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自称“始皇帝”。
2、中央:三公九卿
三公:在中央设立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三个最高官职。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的诏令,并负责监察百官;太尉负责掌管理全国军务。
九卿:丞相之下设有九卿,分别掌管国家各项具体事务,是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
3、推行郡县制:秦统一后,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郡的长官是郡守,县的长官称县令或是县长,县以下设乡、里基层行政机构。郡守和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命。
秦中央集权的特征:
1、皇权的特征:
(1)皇帝独尊:成为秦王朝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
(2)皇位世袭:“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是君主权利集中的另一体现。
(3)皇权至上: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一切大权,都由皇帝总揽;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员也都由皇帝任免;军队的调动以虎符为依据,虎符由皇帝控制、发给。
2、中央机构的特征:
秦朝中央的主要官职,在地位、职位和权利方面相互配合,彼此牵制,军政大权操纵在皇帝手中。
3、地方行政的特征:
(1)地方上主要官员郡守县令等,直接由皇帝调迁,并且官位不世袭。
(2)地方官员只有俸禄,无封地,只有地方行政权,绝对服从于中央。
秦朝实行郡县制的历史意义:
1、通过郡县制,实现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直接有效控制,有利于加强了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
2、郡县制废除了奴隶主旧贵族时代的世袭特权,有利于形成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形式;废除了分封制,基本上解除了地方割据势力对封建中央政权的威胁,既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
3、秦朝形成的中央集权制度,奠定了中国两千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加强和完善。
秦朝中央行政机构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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