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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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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开展主题为“共绘蓝图——我为‘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请全国人民为编制好“十二五”规划《纲要》出谋划策。
    材料一:为适应信息跨时代的特点,发改委与电信部门合作,设置公众手机短信建言献策的平台,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的工具使建言献策活动更加灵活,更加便利。还专门设立了信箱,公民可以通过传统的纸质信件参与建言献策。还组织多种多样的调查研究活动,深入到社区、企业、医院、农村,就群众关心的问题直接去听取意见。
    材料二:人民网“我为‘十二五’建言献策”的专栏推出来后,“强国论坛”、“人民微博”、“手机人民网”的网友留言均不断刷新。从网民的留言中看出民众参政议政的热情越来越高,参政议政的水平也越来越高。各大网站的建言献策留言,都是建设性的意见居多,而过去常见的“愤青帖”、“骂人帖”、“发泄帖”却少了。这是民意表达渠道畅通的结果。
    材料三:广大网友也纷纷为“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其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住房问题位列网友关注热度排行榜的前三位。某网友提出:调整收入分配是应该的,一定要务实!但我认为首先需要解决的是高收入人群的税收问题,只有先解决税收问题,才能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1)结合材料一,请你运用唯物辩证法基本观点,分析发改委组织开展“共绘蓝图”活动方法的哲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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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民通过网络参与“我为‘十二五’建言献策”活动,推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请结合材料二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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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请运用“收入与分配”的有关知识,对“只有先解决税收问题,才能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观点进行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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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题信息:2011年浙江省模拟题政治材料分析题难度极难 来源:吴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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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开展主题为“共绘蓝图——我为‘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请全国人民为编制好“十二五”规划《纲要》出谋划策。材料一:为适应信息跨时代的特...” 主要考查您对

分配原则

税收的含义、特征及种类

权利义务相统一

民主决策

联系的普遍性

联系的客观性

联系的多样性(因果联系)

坚持整体与部分的统一

运动和发展及发展的实质

发展的普遍性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您可以点击下面的选项卡查看详细档案。
  • 分配原则
  • 税收的含义、特征及种类
  • 权利义务相统一
  • 民主决策
  • 联系的普遍性
  • 联系的客观性
  • 联系的多样性(因果联系)
  • 坚持整体与部分的统一
  • 运动和发展及发展的实质
  • 发展的普遍性

效率与公平的含义:

效率指经济活动中产出与投入的比率,它表示资源有效利用的程度。
公平的含义较宽泛,涉及经济、政治、法律等各个领域。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维护公平有助于协调人们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有助于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


正确理解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与公平具有一致性。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二者也存在矛盾,效率与公平分别强调两个不同的方面。
(2)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


社会公平:

(1)公平含义:
公平含义较宽泛,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等各个领域。合理的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2)意义:
公平的收入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体现,它有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3)实现的途径(实现社会公平的举措):
①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公平、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证。
②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这有利于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分配关系,维护劳动者利益,也有利于合理调整投资与消费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当前,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③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另一重要举措。为此,要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通过强化税收调节,整顿分配秩序,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防止出现严重的两级分化,实现公平分配。

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1)效率的含义:指经济活动中投入与产出的比率,它表示资源有效利用的程度。效率提高就是资源的节约和社会财富的增加。效率是人类经济活动追求的基本目标之一。

(2)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在收入分配中,效率与公平是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
①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社会公平的逐步实现只有在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率、增加社会财富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没有效率作为前提和基础的公平,只能导致平均主义和普遍贫穷。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只有公平分配,才能维护劳动者权益,才能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
②公平和效率也存在矛盾性,两者强调不同的方面。

(3)如何处理二者关系:
①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提高效率,又要促进公平。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自然资源相对匮乏。发展经济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要将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使分配的结果能促使人们奋进,使社会具有生机和活力。
②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


收入分配公平不等于坚持平均主义:

公平的收入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体现,它有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平均主义是指在收入分配上搞“平均”“吃大锅饭”,实际上严重挫伤了劳动者劳动的积极性,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且平均主义不问劳动和付出的多少,一味强调报酬的均等,这实际上背离了公平原则。

“共同富裕”不等于“同时富裕”:

“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也不是“同步富裕”“同等程度富裕”。想让所有的人同时同等程度富裕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否则只能导致“共同贫穷”。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原因:

 (1)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本目标的体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这要求我们维护和实现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
(2)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公平的实现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3)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有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将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促使人们奋进,使社会更具有生机与活力。
(4)这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缩小社会收入差距,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从而拉动经济发展。

实现收入公平的措施:

(1)制度保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重要举措: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3)根本措施:生产决定分配,基本经济制度决定分配制度,因而从根本上要大力发展经济,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增加人们的收入。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4)其他: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①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提高效率,促进公平。
②发挥财政和税收的调节作用,促进社会公平。
③实现社会公平,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例如为了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制定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税收的含义:

 ①税收的含义:
人们习惯将税和税的征收合称为税收,从本质上看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②税收必然性:
有国就有税。国家通过税收形式组织财政收入,为其自身存在和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③有税必有法。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增值税含义:

是以生产经营中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种。

个人所得税含义:

是国家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按照应税项目不同,分别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税收的特征:

①强制性(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强制征收。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征税)。
②无偿性(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要返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对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代价)。
③固定性(国家在征税之前就以法律的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和税率,不经国家有关部门批转不能随意改变)。三个基本特征的关系:税收的无偿性要求它具有强制性,强制性是无偿性的保障;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又决定了它必须具有固定性。

我国税收和种类:

根据征税对象划分,目前我国税收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五大类,共二十多种。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是影响最大的两个税种。

①增值税:
A.含义:是以生产经营中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种。
B.它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C.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
D.作用:增值税只对增值额征税,不仅可以避免对一个经营额重复征税,而且可以防止前一生产经营环节企业的偷漏税行为。它有利于促进生产的专业化和体现公平竞争,也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②个人所得税:
A.含义:是国家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按照应税项目不同,分别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B.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特点:纳税人所得越高,(高收入者多纳税少收入者少纳税)税率越高;所得越低,税率越低。
C.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从我国境内外取得所得的个人、以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而从我国境内取得的个人收入。
D.作用: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比较: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特点 不仅可以避免对一个经营额重复征税,而且可以防止前一生产经营环节企业的偷漏税行为 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纳税人所得越高,税率越高;所得越低,税率越低
作用 有利于促进生产的专业化和体现公平竞争,也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征税对象 生产经营中的增值额 个人所得额
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我国境内外取得所得的个人,以及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而从我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计税方法 税率 比例税率,基本税率为17%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用超额累进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原则 内容 要求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一些矛盾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关于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常见误区:

错误认识 指 正
等同论:权利即是义务,义务即是权利 权利与义务是有严格界限的,不能将二者等同起来
割裂论:权利和义务是可以分离的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能将二者割裂开来
先后论:先享有权利,后履行义务 这种理论从实质上来说割裂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侧重论:享有权利比履行义务更重要 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不能说哪一个更重要
均等论:享有多少权利就履行多少义务 公民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不可能完全等量

权利≠权力

(1)性质不同。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一般是指有权支配他人的强制之力,权力与服从相对应而存在。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法律规定的人们的权利和利益,即维护自身拥有的合法之权,权利和义务相对应而存在。
(2)主体不同。一般来说,国家、社会管理者行使的是权力,公民个人、被管理者拥有的是权利。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离;
(1)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2)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2)政治自由,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3)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
注意: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选举的对象是人大代表。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此权利,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我国公民应履行的政治性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哪些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表明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3)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公民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


权利和义务关系: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多种方式:

内容 方式 依据 意义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新闻媒体 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使决策反映社情民意
专家咨询制度 专家学者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论证 论证会、座谈会  专家学者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 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社会公示制度 决策机关将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决策进行公示,让公民了解后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公示 公民享有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这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有利于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民参与度
社会听证制度 对同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民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听证会 决策机关拟订的方案可能存在不足 听证的目的是为了决策利民

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

首先,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
其次,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再次,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
最后,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联系含义:

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正确理解普遍联系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之间的关系:

普遍联系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区别 内容 说明的是世界的状态是怎么样的,是辩证法研究的问题 回答的是世界的本质是什么,思维与存在有无同一性,是唯物论回答的问题
地位 “怎么样”是第二位的问题 “是什么”是第一位的问题
联系 ①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出发,就必然要承认联系的普遍性。因为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表明,事物之间相互联系。没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就没有联系;没有联系,也就无法统一
②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与多样性,联系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一致的
③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和世界的普遍联系不可分割

联系的理解:

所谓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是以承认事物之间的区别为前提的。事物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这是事物的本来面貌。如果只见区别不见联系,就会把本来有联系的事物孤立起来,这是形而上学的特征之一;如果只见联系不见区别,就会抹杀事物之间的界限,把世界看成毫无区别的一团混沌,这是相对主义的特征之一。

正确理解联系的普遍性:

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
正确理解该内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不能把普遍联系理解为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有联系。事物总是处在普遍联系之中,在这一点上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而某一具体事物与另一具体事物是否有联系,则又是具体的、有条件的、相对的。
(2)联系的普遍性不仅指一事物与周围其他事物存在联系,还包括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存在联系。
(3)不能把联系的普遍性等同于联系。联系的普遍性是联系的特征之一,另外,联系还具有客观性、多样性特征。
(4)普遍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根本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联系的客观性含义: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联系的客观性原理:

①原理内容: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联系具有客观性。
②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正确理解普遍联系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之间的关系:

普遍联系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区别 内容 说明的是世界的状态是怎么样的,是辩证法研究的问题 回答的是世界的本质是什么,思维与存在有无同一性,是唯物论回答的问题
地位 “怎么样”是第二位的问题 “是什么”是第一位的问题
联系 ①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出发,就必然要承认联系的普遍性。因为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表明,事物之间相互联系。没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就没有联系;没有联系,也就无法统一
②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与多样性,联系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一致的
③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和世界的普遍联系不可分割

全面理解联系的客观性:

(1)联系的客观性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不仅自在事物之间的联系是客观的,就是人为事物之间的联系也是客观的,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承认事物联系的客观性与肯定人的实践活动的有目的性之间并不矛盾,人的实践活动虽然有意识、有目的,但毕竟要建立在承认联系、尊重客观联系的基础之上。
(3)联系的客观性根源于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在联系观上坚持贯彻了唯物论。

事物联系的客观性与建立新的具体联系是不矛盾的:

(1)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2)对联系问题我们既要坚持唯物主义,又要坚持辩证法。人们改变事物联系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必须要以坚持事物的客观性为前提。
(3)所谓人们可以改变事物联系的状态,只是改变了事物联系的具体形式,并不是从根本上取消了事物自身的客观联系。如果否认了事物联系的客观性,任何新的具体联系都不可能建立。所以,联系具有客观性,并不意味着人们不能改变联系。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原因含义:

引起某种现象产生的现象。

结果含义:

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


联系的多样性原理:

原理内容:联系具有多样性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
要求我们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

原因 结果
区别 含义 引起某种现象产生的现象 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
时间顺序 在前 在后
地位作用 主动 被动
联系 互相依赖,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在这一关系中是结果在另一关系中是原因;在同一关系中,两种现象互为因果。

联系的基本特征:

普遍性 客观性 多样性
含义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事物的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
表现 ①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
②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
自在事物的联系和人为事物的联系都是客观的 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
方法论 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要求我们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联系的多样性原理:

原理内容:联系具有多样性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要求我们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因果联系(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①含义:
原因:引起某种现象产生的现象。
结果: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
②特点:先行后续的关系;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本质特征)
③方法论: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整体与部分的含义:

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从数量上看它是一。
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从数量看它是多。


整体与部分辩证关系原理:

(1)原理内容:两者相互区别: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整体统率部分,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整体和部分的功能不同。整体具有部分不具备的功能。两者相互联系:整体和部分不可分割。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为部分;整体和部分相互影响。整体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2)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树立全局观念,统筹全局,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

类别 整体 部分
区别 内涵 全局和全过程 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
地位功能 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 处于被支配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
联系 相互依赖 整体由部分构成,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为部分
相互影响 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相互转化 整体与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整体相对于比它更大的场合,它就成了部分;部分相对于比它更小的场合,它就成了整体
方法论 我们要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同时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整体与部分辩证关系对我们的启示:

(1)要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 
(2)重视局部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发展推动整体发展。 升华:树立整体意识,培养全局观念,具有合作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


 整体与部分辩证关系:


运动含义: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静止的含义:

事物变化中质的相对稳定性。

发展的含义:

发展是指事物前进性、上升性的运动。


比较运动、变化和发展:

区别 联系
运动 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它包括宇宙间的一切变化和过程 运动包括变化和发展,有运动才会有变化和发展;发展是运动、变化的更高层次,揭示了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整体趋势和方向性;三个概念都表明事物不是绝对静止的,不是凝固和僵化的
变化 侧重于运动中所发生的状态乃至性质的改变,是事物由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即量变和质变
发展 是一种运动和变化,是上升的、向前的、进步的变化,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理解运动根本属性:

从宏观来看物体是绝对运动的相对静止的;从微观来看物体内部的分子或颗粒也在不停的无规则热运动,因此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

物质和运动的辩证关系原理: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它包括宇宙间的一切变化和过程。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凡物质都是运动的物质,没有不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物质是运动的基础和承担者,凡运动都是物质的运动,没有无物质的运动,运动是物质的主体。

准确理解发展的实质:

要理解发展的实质,就要与运动、变化相比较。发展是一种运动,但不能说运动就是发展。发展是一种变化,也不能说变化就是发展。运动、变化都不能反映出事物运动变化的总体性质和趋势。唯物辩证法是从事物的前进性和方向性出发理解发展的,认为发展是带有前进性和上升性的运动和变化,是能表明事物前进性和方向性的变化,这种变化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发展揭示了万事万物的各种运动变化所包含的前进性和上升的趋向性。运动、变化比发展广泛,发展比运动、变化深刻。


发展的普遍性和实质:


发展的含义:

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由不完善到完善的前进性和上升性变化。即新事物代替旧事物。


发展的普遍性:

(1)自然界是发展的;
(2)人类社会是发展的;
(3)人的认识是发展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

发展的普遍性原理:

(1)原理:
世界的发展是永恒的。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和人的认识,都是发展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2)方法论:
要求我们坚持发展的眼光,学会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反对认为事物是一成不变的静止观点;破除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和安于现状的旧观念。


发展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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