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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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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对此,某报记者就“我心中的幸福”采访了不同人群,以下是他们的看法。



    (1)运用经济生活的知识,从农民工、家庭主妇和企业家对幸福的看法中任选一种,就实现他们“心中的幸福”提出你的合理建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从政治生活的角度,结合大学生对幸福的看法,谈谈国家怎样才能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题信息:2011年专项题政治材料分析题难度较难 来源: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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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材料: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对此,某报记者就“我心...” 主要考查您对

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宏观调控

公司的经营与发展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分配原则

广泛、真实的民主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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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权含义: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知情权含义: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自主选择权含义: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公平交易权含义: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求偿权含义: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含义: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消费者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

①安全权——最主要的权利
②知情权
③自主选择权
④公平交易权
⑤求偿权
⑥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此外,消费者还享有获得消费方面知识的权利,对商品服务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和主要机构:

①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
②组织机构行政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法院社会团体——消费者协会、组织舆论监督工具——大众传媒消费者要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理直气壮地索赔

依法解决消费者和经营者争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般程序:

①消费者与经营者争议的解决途径: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协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申请仲裁机关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②全社会要关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和号召经营者开展和响应“承诺窗口”“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窗口”等活动;国家成立专门的“打假办公室”。
③消费者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要增强法律意识,学法、懂法、用法;要提高自身素质,履行义务,遵守公德。


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人格尊严受尊重权。人格尊严是消费者的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是消费者最起码的权利之一。在实践中,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权大量表现为侮辱消费者即侵犯消费者名誉权的行为,此外还有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甚至限制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的行为。  

(2)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除汉族外,全国还有55个少数民族,各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在饮食、服饰、居住、婚葬、节庆、娱乐、礼节、禁忌等方面,都有不同的风俗习惯,与消费密切相关。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就是尊重民族感情、民族意识、民族尊严,这关系到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处理好民族关系,促进安定团结的大问题。因此,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对于保护少数民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宏观调控含义:

它是指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的调节和控制。

财政政策的含义:

国家通过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方向和数量的确定,及其对数量的增减变化的调整来调节社会总需求。

货币政策的含义:

指政府通过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量、信贷量、利率等进行调节和控制而采取的政策措施。

 


宏观调控的特性:

1、地位:

在尊重市场调节的前提下进行,弥补了市场调节的不足,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所决定。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共同富裕目标要求国家必须发挥宏观调控职能。
宏观调控是国家运用计划、法规、政策、道德等手段,对经济运行状态和经济关系进行干预和调整,把微观经济活动纳入国民经济宏观发展轨道,及时纠正经济运行中的偏离宏观目标的倾向,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2、调控的主体与特点:

国家机关,主要是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宏观而不是微观,间接而不是直接。

3、调控的原因:

首先,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有些领域不能让市场来调节,有些领域不能依靠市场来调节。
其次,即使在市场调节可以广泛发挥作用的领域,市场也存在着固有的弱点和缺陷。包括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最后,宏观调控有利于帮助人们认识市场的弱点和缺陷,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4、调控的目标:

基本目标是: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即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促进经济增长,其次是增加就业,稳定物价。

5、调控领域:

1、有关国家整体经济布局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领域。
凡是涉及国家整体经济布局,就是宏观经济调控法要干预的问题。另外,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产业,或者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也是宏观经济调控法所要干预的领域。   
2、容易产生“市场失灵”的经济领域   
将宏观经济调控界定在容易产生“市场失灵”的经济领域,体现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作用。   
3、私人的力量不愿意进入的领域   
对私人的力量不愿意进入的或者单个私人的力量难以办好的方面,政府需要直接进入或者以适当的方式促成私人进入。

6、基本原则:

1、国家统一决策原则   
凡是关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决策应当统一归属于国家的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在拟定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或者行政法规后应当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2、社会经济发展总体平衡原则   
市场经济发展必然带来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而宏观经济调控则是要解决这种不平衡。   
3、协调原则   
4、引导鼓励原则   
5、预期原则

7、主要内容:

①国家合理地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措施,如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制定产业政策,以控制总量平衡,规划和调整产业布局;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节积累和消费之间的比例关系,实现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平衡,控制货币发行,制止通货膨胀;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等。   
②国家正确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调节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从经济利益上诱导、协调和控制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等。   
③科学地编制各项经济计划,使经济计划建立在有充分科学根据的基础上,使其在中长期的资源配置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弥补完全依靠市场配置资源的不足。


区分宏观调控的三大手段:

含义 内容 实例
经济手段 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来影响和调节经济活动的措施。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最常用的经济手段。 十一五规划,央行六次加息,十次调整准备金率。
律手段 通过制定和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

经济立法
经济司法

物权法、反垄断法对矿难责任人绳之以法。
行政手段 通过国家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措施,来调节和管理经济的手段。 行政命令、指示、规定 卫生许可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区别和联系:

1、区别:
(1)含义不同。财政政策是指政府通过对财政收入和支出总量的调节来影响总需求,使之与总供给相适应的经济政策。它包括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货币政策是指一国中央银行(货币当局)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对货币供应量和信贷量进行调节和控制所采取的指导方针及其相应的政策措施。其特点是通过利息率的中介,间接对宏观经济发生作用。
(2)内容不同。凡是有关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政策,如税收的变动,发行国库券,国家规定按较高的保护价收购粮食,政府的公共工程或商品与劳务的投资的多少等都属于财政政策,而和银行有关的一系列政策,如利率的调整则属于货币政策。
(3)政策的制定者不同。财政政策是由国家制定的,必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而货币政策是由中央银行直接制定的。

2、联系:
(1)二者都是经济政策,都属于宏观调空的重要方式。
(2)在一般条件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是相互配合起作用的。由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对经济生活的作用各有其特点,在货币政策收效不明显的严重萧条局面下,财政政策则显得比较有力,如扩大财政赤字,支持大规模的公共工程建设,本身可以吸收一部分失业人员,又可以带动相关部门的发展;在抑制经济过热方面则相反,因改变税法或采用增税等财政政策都需要时间,这就使财政政策不可能具备货币政策所具有的灵活性和及时性。


深入理解我国的宏观调控必要性:

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既需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基础性作用,又需要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
②加强宏观调控不仅是因为市场的局限性,而且取决于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标要求国家必须发挥宏观调控职能。

宏观调控重要意义:

宏观调控是为着经济市场稳定正常运行而制定,是与国民利益息息相关,是为了避免对国家经济受损,而不是针对政府,但是制约不利的市场规律因素,同样就是保持稳定,不产生混乱,这样来想到可以说是政府用政治手段来制约一些对国家不利的投资。同时这是普遍现象,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政府都是适用的。多去了解些资本国家曾因发展自由经济,凭着市场规律而自我调节,而不强调国家干预所导致的数次经济危机,你就会有深刻体会,宏观调控的重要意义。

我国的主要目标:

①促进经济增长  
经济增长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持续快速的经济增长是实现国家长远战略目标的首要条件,也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首要条件。因此,促进经济增长是宏观调控的最重要的目标。促进经济增长是在调节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关系中实现的。因此,为了促进经济增长,政府必须调节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关系,使之达到基本平衡。
②稳定物价  
在市场经济中,价格的波动是价格发挥调节作用的形式。但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对经济生活是不利的。如果物价大幅上升和通货膨胀,会刺激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片面追求数量扩张,经济效益下降;如果物价下降和通货紧缩,则会抑制投资,生产下降,失业增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由市场决定,但政府可以运用货币等经济手段对价格进行调节,必要时也可以采用某些行政手段(如制止乱涨价、打击价格欺诈),以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避免价格的大起大落。
③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国际收支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由于各种交易所引起的货币收付或以货币表示的财产的转移。
④ 增加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就业的情况如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关系到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促进充分就业是我国政府的责任。我国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一方面劳动供给数量庞大,另一方面劳动力需求显得有限。因此必须坚持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长期将增加就业的宏观调控目标落到实处,并严格控制人口和劳动力增长。就业的增加取决于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要增加就业,首先要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这是增加就业的基础。同时还必须提高就业弹性。为了提高就业弹性,要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第三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要大力推进城镇化,加快小城镇建设。

调控手段:

1、法律手段,指国家通过制定和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主要通过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进行调节经济,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如:调整税率、金融、财政补贴等;
2、经济手段,是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来影响和调节经济活动的措施。主要方法有:
①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调整
②制定和实施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等,对经济活动进行引导,是一种间接手段,但是是主要手段;
如:国家大的投资规划,或在某些行业和领域实行配额制度;
3、行政手段,指国家通过行政机构,采取带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措施,来调节和管理经济。如利用工商、商检、卫生检疫、海关等部门禁止或限制某些商品的生产与流通,有直接性、权威性、无偿性、和速效性等特点。如利用工商、商检、卫生检疫、海关等部门禁止或限制某些商品的生产与流通。

财政政策分类:

量入为出的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财政政策
①量入为出的财政政策:减少财政开支,抑制需求,扩大社会总供给。
②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财政支出,刺激需求、增加国债、扩大财政赤字。
③稳健的财政政策:松紧适度,着力协调,放眼长远。具体说来,就是十六个字: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推进改革、增收节支。

货币政策(也叫金融政策):

1、分类:
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紧缩性)、扩张性货币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
①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紧缩性政策):提高利率、增加储蓄、提高存款准备紧率、减少货币供应量、控制货币信贷、抑制投资和消费。
②扩张性货币政策:降低利率、减少存款储蓄、降低存款准备紧率、增加货币供应量、刺激投资和消费。
③稳健的货币政策:介入扩张性政策和紧缩性政策中间的货币政策,主要是服从服务于改革开放发展大局,服从服务于中央宏观调控大局。其特点是:合理控制货币信贷总量,既要支持经济发展,又要防止通货膨胀和防范通货紧缩的风险;既要坚持控制投资需求膨胀,又要努力扩大消费需求;既要对投资过热的行业降温,又要著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促进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2、宏调原则:
“稳定政策,适度微调,把握大局,着力协调,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关注民生,积极稳妥,留有余地。”


宏观调控的创立:

由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的。   
宏观调控是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的调节与控制。是保证社会再生产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在中国,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宏观调控主要运用价格、税收、信贷、汇率等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及行政手段。   
经济学家理解这个词就是宏观经济政策。但实际应用上,它的含义是模糊的。上世纪八十年代,有经济研究部门叫宏观调节部,表明在当时的经济形势下对宏观调节还有一点敬畏,后来改称了“宏观调控”,好像我们对经济的控制越来越加强了。宏观调控最近一段时间又演变为一个长期的宏观经济政策,在任何时候都要存在。这种提法把“宏观调控”的意思模糊了,因为宏观经济政策在经济学上就是短期的。


公司的经营含义:

指公司为向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并获取利润而进行的所有活动的总和。

企业的信誉和形象含义:

企业的信誉和形象是企业的产品、服务在社会中留下的印象,以及所受到的评价和认同。

企业的兼并、破产、联合含义:

①企业兼并,就是经营管理好的,经济效益好的优势企业,吞并那些经营不善、企业效益差的企业。兼并,可以扩大优势企业的规模,增强优势企业的实力,把劣势转化为优势,提高企业和整个社会的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②企业破产,指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而又扭亏无望的企业,按法定程序实施破产结算的经济现象。实行企业破产制度,有利于强化企业的风险意识,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通过企业破产,淘汰落后企业,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③企业联合,指企业之间为增强市场竞争力、获取更大经济效益,而实行的合营或合并。大企业之间的联合通常叫做“强强联合”。 


公司经营成功的主要因素:

①制订正确的经营战略。——公司的经营航标。
战略定位准确,才能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为企业插上腾飞的翅膀。反之,定位不准,就会遭受挫折,甚至导致破产。
②依靠科技进步,科学管理等手段,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根本方法
在公司经营中要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手段,形成自己公司的竞争优势。这是现代企业发展最重要的方法和途径,也是提高我国整体科技竞争力和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主要途径。科技与管理密不可分,管理本身就是一种科学,同时,提高管理水平也要依靠先进的科技手段。
③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和企业的形象——重要因素。
④面向市场,坚持以质取胜、市场多元化战略。
⑤公司抓住时机做好兼并和强强联合。
⑥遵循市场规律,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兼并

(1)含义:企业兼并,指的是由经济效益好的优势企业,吞并那些长期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的劣势企业的经济现象。(概括地说,就是优并劣)
(2)意义:首先,可以扩大优势企业的规模增强其实力。其次,有利于把劣势转化为优势,提高企业和社会的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兼并的核心是竞争,大企业之间为了增强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而实行合并,简称“强强联合”。)

破产:

(1)含义:指的是对那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而又扭亏无望的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破产结算的经济现象。
(2)意义:首先,强化企业的风险意识,使企业在破产风险的压力下改善管理,提高竞争力。其次,及时淘汰落后企业,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公司的经营:


公司的经验与发展:
 
 


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①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②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③颁布和实施劳动法;④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我国劳动者享有的权利:

我国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权利。

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以履行义务为前提。
其次,要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这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当自己的权利受侵害时,可以通过投诉、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加以维护。
总之,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是充分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创造性,使之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主力军的保证。也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

为什么要维护劳动者权益:

实现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党和政府在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的同时,规范和协商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我国的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利。这些权利是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的保证。


效率与公平的含义:

效率指经济活动中产出与投入的比率,它表示资源有效利用的程度。
公平的含义较宽泛,涉及经济、政治、法律等各个领域。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维护公平有助于协调人们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有助于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


正确理解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与公平具有一致性。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二者也存在矛盾,效率与公平分别强调两个不同的方面。
(2)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


社会公平:

(1)公平含义:
公平含义较宽泛,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等各个领域。合理的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2)意义:
公平的收入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体现,它有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3)实现的途径(实现社会公平的举措):
①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公平、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证。
②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这有利于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分配关系,维护劳动者利益,也有利于合理调整投资与消费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当前,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③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另一重要举措。为此,要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通过强化税收调节,整顿分配秩序,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防止出现严重的两级分化,实现公平分配。

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1)效率的含义:指经济活动中投入与产出的比率,它表示资源有效利用的程度。效率提高就是资源的节约和社会财富的增加。效率是人类经济活动追求的基本目标之一。

(2)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在收入分配中,效率与公平是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
①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社会公平的逐步实现只有在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率、增加社会财富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没有效率作为前提和基础的公平,只能导致平均主义和普遍贫穷。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只有公平分配,才能维护劳动者权益,才能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
②公平和效率也存在矛盾性,两者强调不同的方面。

(3)如何处理二者关系:
①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提高效率,又要促进公平。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自然资源相对匮乏。发展经济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要将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使分配的结果能促使人们奋进,使社会具有生机和活力。
②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


收入分配公平不等于坚持平均主义:

公平的收入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体现,它有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平均主义是指在收入分配上搞“平均”“吃大锅饭”,实际上严重挫伤了劳动者劳动的积极性,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且平均主义不问劳动和付出的多少,一味强调报酬的均等,这实际上背离了公平原则。

“共同富裕”不等于“同时富裕”:

“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也不是“同步富裕”“同等程度富裕”。想让所有的人同时同等程度富裕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否则只能导致“共同贫穷”。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原因:

 (1)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本目标的体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这要求我们维护和实现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
(2)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公平的实现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3)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有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将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促使人们奋进,使社会更具有生机与活力。
(4)这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缩小社会收入差距,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从而拉动经济发展。

实现收入公平的措施:

(1)制度保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重要举措: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3)根本措施:生产决定分配,基本经济制度决定分配制度,因而从根本上要大力发展经济,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增加人们的收入。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4)其他: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①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提高效率,促进公平。
②发挥财政和税收的调节作用,促进社会公平。
③实现社会公平,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例如为了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制定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表 现 内 容
广泛性 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
民主主体具有广泛性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真实性 保障 制度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法律保障 我国至今已制定了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1000多件
物质保障 公民选举所需经费均由政府开支;在选举期间,国家掌握的报刊、电视、广播等都为选举活动服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知识点拨:

人民民主的特点≠人民民主的现状
我国人民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民主权利,并不是说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已经完全充分地实现。由于受经济、社会条件的制约,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的实现程度和水平还不平衡,还有差距。

人民民主不具有全民性:
(1)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世界上从来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民主。 (2)在我国,人民(不是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只有人民才能享有民主。认为人民民主具有全民性的观点是错误的。 

国家的本质和根本属性?我国的国家性质?

(1)从本质上讲,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性质和我国的国家性质: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原则 内容 要求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一些矛盾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知识点拨: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在法律实施上的平等,即在守法和司法上的平等,而不是在立法上的平等,因为法律具有阶级性;是指机会均等,不是指享有同样的权利,因为每个公民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不同。

正确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在法律实施上平等,不是讲立法上的平等。
因为我国的法律只能反映和体现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利益,不能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所以,在立法过程中不能对敌对分子讲平等,否则,法律就不能成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保证改革开放的有力武器。但在法律的执行过程中,对所有公民而言都是平等的。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是指绝对的平均主义。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要求赋予一切人以平等的法律地位,而平均主义则是要求取消一切差别,在各方面实行绝对均等,这种主张是不切实际的。如宪法规定,不满18周岁的公民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不等于说符合法定年龄的公民与不足法定年龄的公民之间存在不平等,而是由于参与政治生活的公民需要具备一定的行为能力。
(3)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反对一切特权。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说明,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官官相护、徇私枉法者最终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4)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
如:由于种种原因,在我国男女之间、民族之间还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要消灭这种不平等,不仅需要运用法律手段,更重要的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全面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和物质生活水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主要特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深深植根于中国大地。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长期实践和反复探索,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基本框架的人民民主的制度体系。这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体系,它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符合现阶段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也体现了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政治保证。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真实的民主、广泛的民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掌握国家政权并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民主权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之上的,这就决定了中国的民主不受资本的操纵,不是少数人的民主,而是最广大人民的民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作为根源于、服务于公有制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必然是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反映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发展的客观要求,必须更好地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保障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不仅要实现全体人民的政治平等,实现政治民主,还要实行经济民主、社会民主。
这是中国民主的真实性、广泛性的一个重要体现。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经济民主意味着: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广大人民群众对企业以及相关经济事务享有管理的权利。恩格斯明确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根据恩格斯的论述,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应当深入到经济领域,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只有在生产与再生产活动中拥有权利,其政治权利才有坚实的基础。毛泽东在1959年底至1960年初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指出了当时苏联民主在理论上的一个缺陷。他提出:这里讲到苏联劳动者享受的各种权利时,没有讲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毛泽东在这里提出了人民群众要直接参与国家、企业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拥有政治和社会权利,由此论及了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问题。社会主义民主不仅表现在人民群众利用各种政治制度以及通过共产党实现对于国家权力的掌握,实现人民主权,还要进一步表现为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权利的实现。

(4)社会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领域。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社会民主主要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自治和基层民主,让人民群众自己组织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管理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还不平衡,有的领域相对落后,远不能担负应有的责任。因此,社会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相对薄弱的环节,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需要重点探索和发展的领域。

(5)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特征。
在长期的探索实践中,中国人民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历史和国情、能够满足当代中国社会发展需要的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道路,找到了在当代中国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规律,这就是在中国政治制度的运行中以及一切民主政治实践中,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实现这三者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

(6)实行人民民主,首先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共产党领导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主权的集中体现,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民主不是一个自发过程,人民群众要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其基本前提是组织自己的力量,形成一个代表阶级自觉意识的、能够带领整个阶级前进的政党。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文化相对落后且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人民利益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实现人民利益具有空前的复杂性、艰巨性,这就必然要求一个能够代表广大人民利益,集中反映和有效体现人民意愿的政治核心,来团结、凝聚和带领人民把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在当代中国,能担当这一任务的惟有中国共产党。党的领导使民主与集中相统一、民主与科学相统一,使社会发展既满足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又合乎客观规律。党的领导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实践沿着正确方向扎实有效地推进。

(7)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目的。
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等制度形式,掌握国家政权,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实现人民利益和要求。具体来说,人民群众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选举人民代表,反映和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同时通过立法听证、行政听证等形式,直接有序地参与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制定;实行基层民主,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实行民主监督,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次上,采取法律、舆论等多种手段对党和政府以及干部实施监督。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法代表了国家意志,而国家意志是统治阶级利益和意志的体现。在我国,从根本上讲,法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意志的体现。法治具有稳定性、规范性、连续性的特点,使得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活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改变或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在当代中国,无论是党的领导,还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违反法治原则的权力意志和所谓的“民主”,都会对社会秩序和人民的权利与自由造成损害,进而危害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法制与民主的密切结合,实施民主的法制化和法制的民主化,依靠法制推行和保障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重要特色。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经验表明,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缺一不可。离开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就会落空,中国就会退回到一盘散沙、四分五裂的境地。党的领导是人民组织起来、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不可或缺的必要环节;离开人民当家作主,不受人民监督,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就会失去方向和意义;离开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就会失去有效的途径和可靠的保障。
随着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发展不断发展完善民主制度、健全民主机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历史进程,随着中国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又一个显著特色。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和发展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是历史的、具体的,世上从来就没有抽象的民主、“普世”的民主、一成不变的民主。对于一个国家的民主建设来说,关键问题之一就是要根据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任务和社会条件选择合适的民主形式。只有符合国情,适应特定社会发展阶段和发展要求的民主形式才能承载和表达民主的实质。适合于某一个国家的民主形式,未必适合其他国家;适合这个阶段的民主形式,未必适合另一个阶段。生搬硬套别国的民主形式常常是“水土不服”、南橘北枳。因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十分注意从实际出发,根据现阶段的国情和任务,决定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使民主政治建设与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民主形式与现有的社会条件相适应,既不超前也不滞后,循序渐进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显著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动员、团结和组织全体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使社会充满创新活力的基本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政治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在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方面体现出了明显的制度优势。
(1)有利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最真实、最广泛的民主,能够真正实现和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西方的资本主义民主是由金钱与资本主宰的民主,是少数人的民主、形式上的民主。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才能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人依法所享有的民主权利,是不受财产、职位、民族和性别差异限制的平等权利。在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之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了我国人民的自由与权利,人民可以依法选举人民代表,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政治上的主人;在社会文化生活中,人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利,享有信仰自由、文化创造与文化享受的多种、广泛的文化权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文化上的主人。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真实地享有主人翁的地位,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能够被充分地调动和发挥出来。这为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所证明。

(2)有利于形成代表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在西方民主制度下,国家政策是各个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往往是势力大、实力强的资本集团占上风、获利多。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必须通过充分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来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完成这一任务,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正确地反映全体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中,处于领导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并不是任何一个利益集团的代表,没有自己的一党之私,而是全中国各民族人民的代表。因此,中国共产党能够根据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和要求,正确地把握全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制定出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到人民利益的最大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的人大代表与西方议会的议员不同,他们不是某个利益集团的代表,在中国各级立法机关中他们既反映人民群众中各个不同群体的意见和呼声,同时又从全局出发将人民群众中各种意见集中综合起来,使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能够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政党制度,政治协商是中国民主制度的一大特色,通过政治协商可以广泛反映人民的各种利益要求,可以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使人民群众的局部利益、个别利益与整体利益、根本利益相互协调。
中国是一个处于快速发展中的国家,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世界各国在实现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普遍遇到的问题,如地区差别、城乡差别和社会差别扩大等。一个有效的民主制度,应当能够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在现代化进程中维持社会处于基本均衡状态。近年来,党和国家针对发展中出现的新的问题和矛盾,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并相继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新农村建设”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及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使社会发展具有可持续性。中国通过自身调整解决了许多发展中国家无法解决或不能很好解决的障碍与问题,说明中国的政治制度具有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社会共同利益的优势。

(3)有利于社会长期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下,国家政权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国家政策具有明显的连续性。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要在经济、文化上追赶发达国家,就必须制定科学周详的发展战略,并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才有可能实现跨越式发展。中国的现行政治制度,使新中国自建立以来逐步形成的国家建设发展目标得到了坚持和贯彻执行;使得中国能够集中一切资源、力量和智慧,用于建设和发展,同时将内耗减少到最低程度;使得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具有前瞻性,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得以长期实施。因此,有利于保持国家长期稳定发展,是中国民主制度的明显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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