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试题 “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2010年5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天津走访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院所,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调整...” 主要考查您对物质的运动有规律
联系的普遍性
坚持整体与部分的统一
发展的普遍性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抓重点、分清主流和支流)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您可以点击下面的选项卡查看详细档案。
运动和静止的含义:
①运动是指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运动是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
②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
运动与物质的关系:
关系 |
理解 |
强调 |
误区 |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 任何具体的物质形态只有在运动中才能保持自己的存在,世界上不存在脱离运动的物质 | 侧重强调物质离不开运动 | 离开运动谈物质会导致形而上学 |
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 | 任何运动都有自己的承担者或者叫载体。离开物质载体的运动是不存在的 | 侧重强调运动离不开物质 | 离开物质谈运动会导致唯心主义 |
运动与静止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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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 |
静止 | |
区别 | 含义 | 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 | 两种情形:一是指事物之间的空间位置保持不变;二是指事物某一方面的性质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不变 |
性质 | 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 | 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 | |
联系 | ①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②只承认静止而否认运动是形而上学的不变论,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则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
提示:辩证法运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运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相对主义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
全面认识相对静止:
①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特殊的运动。
②是事物处于量变状态。
③是构成事物的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矛盾主次方面的地位没有发生易位。
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
正确认识 |
错误倾向 |
启发 | |
规律的客观性 | 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尊重客观规律是充分、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 认为人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 | 在做选择题的过程中,凡是看到选项中出现“人可以改变规律”、“人可以创造规律”、“人可以消灭规律”、“人可以凌驾于规律之上”、“人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人只能任规律摆布”等说法,都可以直接排除 |
人的能动性 | 人在规律面前并不是无能为力的。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认识和利用规律的必要条件。人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 认为人可以凌驾于规律之上 |
规律的概念:
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提醒:
(1)规律不等于规律现象,后者是前者的表现。
(2)规律的客观性,说明规律无好坏之分。
(3)规则、规定、守则、定律、定理、公式、公理、法律等都不是规律,它们是主观的,是规律的反映,但不是规律。
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1)规律具有客观性。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的客观性突出地表现为它是不可抗拒的。
(2)规律具有普遍性。规律是普遍的,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都是有规律的。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
(3)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必须遵循规律,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违背规律会受到规律的惩罚。
规律是可以认识和利用的:
人们在规律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能够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造福人类。人们对规律的利用体现在两方面:
①人们能够利用对规律的认识,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指导实践活动。
②人们可以利用对规律的认识,改变或创造条件,限制某些规律发生破坏作用的范围,使人们少受其害或免受其害,直到变害为利,为人类造福。
探究世界的本质:
联系含义:
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正确理解普遍联系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之间的关系:
普遍联系 |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 ||
区别 | 内容 | 说明的是世界的状态是怎么样的,是辩证法研究的问题 | 回答的是世界的本质是什么,思维与存在有无同一性,是唯物论回答的问题 |
地位 | “怎么样”是第二位的问题 | “是什么”是第一位的问题 | |
联系 | ①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出发,就必然要承认联系的普遍性。因为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表明,事物之间相互联系。没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就没有联系;没有联系,也就无法统一 ②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与多样性,联系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一致的 ③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和世界的普遍联系不可分割 |
联系的理解:
所谓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是以承认事物之间的区别为前提的。事物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这是事物的本来面貌。如果只见区别不见联系,就会把本来有联系的事物孤立起来,这是形而上学的特征之一;如果只见联系不见区别,就会抹杀事物之间的界限,把世界看成毫无区别的一团混沌,这是相对主义的特征之一。
正确理解联系的普遍性:
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
正确理解该内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不能把普遍联系理解为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有联系。事物总是处在普遍联系之中,在这一点上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而某一具体事物与另一具体事物是否有联系,则又是具体的、有条件的、相对的。
(2)联系的普遍性不仅指一事物与周围其他事物存在联系,还包括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存在联系。
(3)不能把联系的普遍性等同于联系。联系的普遍性是联系的特征之一,另外,联系还具有客观性、多样性特征。
(4)普遍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根本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整体与部分的含义:
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从数量上看它是一。
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从数量看它是多。
整体与部分辩证关系原理:
(1)原理内容:两者相互区别: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整体统率部分,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整体和部分的功能不同。整体具有部分不具备的功能。两者相互联系:整体和部分不可分割。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为部分;整体和部分相互影响。整体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2)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树立全局观念,统筹全局,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
类别 | 整体 | 部分 | |
区别 | 内涵 | 全局和全过程 | 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 |
地位功能 | 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 | 处于被支配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 | |
联系 | 相互依赖 | 整体由部分构成,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为部分 | |
相互影响 | 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 ||
相互转化 | 整体与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整体相对于比它更大的场合,它就成了部分;部分相对于比它更小的场合,它就成了整体 | ||
方法论 | 我们要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同时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
整体与部分辩证关系对我们的启示:
(1)要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
(2)重视局部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发展推动整体发展。 升华:树立整体意识,培养全局观念,具有合作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
整体与部分辩证关系:
发展的含义:
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由不完善到完善的前进性和上升性变化。即新事物代替旧事物。
发展的普遍性:
(1)自然界是发展的;
(2)人类社会是发展的;
(3)人的认识是发展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
发展的普遍性原理:
(1)原理:
世界的发展是永恒的。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和人的认识,都是发展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2)方法论:
要求我们坚持发展的眼光,学会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反对认为事物是一成不变的静止观点;破除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和安于现状的旧观念。
发展的普遍性: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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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矛盾 |
次要矛盾 | |
区别 | 含义 |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 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
地位 | 处于支配地位 | 处于从属地位 | |
作用 | 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 | 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 | |
联系 | ①相互影响。主要矛盾由于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因而它的存在与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但次要矛盾虽然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反过来也会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 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一定条件”主要指两种情况:主要矛盾解决了或者基本上解决了;原来的主要矛盾虽然并没有解决,但其它矛盾可能更为突出,也会发生主次矛盾的相互转化 |
矛盾主、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主要方面 | 矛盾的次要方面 | ||
联系 | ①相互依赖: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是事物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 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种转化是矛盾双方力量此消彼长,不断运动变化的结果。矛盾的主次方面变了,事物的性质也就改变了 | ||
区别 | 含义 | 在事物内部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 | 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 |
地位 | 处于支配地位 | 处于被支配地位 | |
作用 | 起主导作用 | 不起主导作用 |
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关系:
主要矛盾 | 矛盾主要方面 | ||
区别 | 外延不同 | 主要矛盾是就复杂事物中所包含的“诸多矛盾”相比较而言的。主要矛盾一般只有一个,而次要矛盾则可以有多个 | 矛盾的主要方面则是就“同一矛盾”的双方比较而言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一个,而次要方面也只有一个 |
内涵不同 | 主次矛盾讲的是“矛盾体”,可以称为“一个”或“一种”。主次矛盾都有各自的矛盾的主次方面 | 矛盾的主次方面讲的是“矛盾侧面”,所以,只能叫“一方”或“方面” | |
作用不同 | 主要矛盾决定事物发展的进程,其原因是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 | 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其原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力量上超过矛盾的次要方面,在地位上又支配着矛盾的次要方面 | |
方法论意义不同 | 主次矛盾关系原理,要求做事情要抓重点、抓关键、抓中心,但又不能忽视一般 | 矛盾主次方面关系原理,要求看问题要把握本质和主流,但又不能忽视支流 | |
实践的方面不同 | 做题时判断主要矛盾要注意以下字眼,如“重点”“中心”“关键”“突破口”等 | 做题时判断矛盾的主要方面要注意以下字眼,如“主流”“方向”“大局”“性质”“主体”“优劣”等 | |
联系 | ①都是讲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问题,都是矛盾特殊性的两种情形 ②都是重点论所要把握的重点 |
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1)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人们认识世界,就是认识事物的矛盾;人们改造世界,就是解决事物的矛盾。所以,矛盾分析法,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掌握矛盾分析法,就是要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方法,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
(3)矛盾分析方法的精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两点论”和“重点论”是对矛盾分析方法的通俗表述,同时矛盾分析方法又是矛盾共性与个性、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它的精髓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一要具体分析矛盾的特点,二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1)理论依据: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原理。
(2)原理内容:所谓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所谓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3)反对错误倾向:辩证法的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论,而不是均衡论,重点论是看到两点中的重点,而不是一点论。我们要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含义、地位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2)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意义
①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
②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与“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2010年5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