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试题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农民“看病难、看病贵”是当前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为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和政府根据我国农村实际情况,在逐...” 主要考查您对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革)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分配原则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政府职能及作用
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确立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抓重点、分清主流和支流)
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您可以点击下面的选项卡查看详细档案。
大力发展生产力原因:
①必要性:
理论上:A.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B.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现实中:A.大力发展生产力,是由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决定的。我国目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为解决这一矛盾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这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本质要求。 B.大力发展生产力,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国家的根本任务。
②重要性: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为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才能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状态,缩小历史遗留下来的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赶上以至超过发达国家充分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
我国大力发展生产力的意义:
①从主要矛盾看: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②从社会主义的基础看: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为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
③从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看: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状态,缩小历史遗留下来的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赶上以至超过发达国家,充分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④从国际竞争看: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增强综合国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
大力发展生产力的途径:
①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②人是生产力中最具决定性的力量,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③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且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加快科学技术的发展,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
④改革是社会主义自我完善与发展,改革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通过改革,调整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部分。要通过改革,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基本制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特别提示:
改革的内容: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部分,上层建筑中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部分。
注意:不是根本制度的改变。
改革的性质: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改革的作用:完善社会主义各项制度,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生机与活力。
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①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②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③颁布和实施劳动法;④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我国劳动者享有的权利:
我国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权利。
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以履行义务为前提。
其次,要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这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当自己的权利受侵害时,可以通过投诉、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加以维护。
总之,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是充分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创造性,使之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主力军的保证。也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
为什么要维护劳动者权益:
实现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党和政府在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的同时,规范和协商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我国的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利。这些权利是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的保证。
社会保障制度的含义: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与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
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注意鉴别: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是为工薪劳动者在养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社会救济属于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或遭受意外灾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所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福利是最高保障,包括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对象的公共福利,对国家职工的福利和对孤老残幼等社会困难成员的特殊福利;社会优抚是特殊的社会保障方式,是对烈军属、伤残军人、复员专业军人优待抚恤。
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建立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是企业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必要条件;
(3)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又是增强企业活力的客观要求;
(4)建立新型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安定的根本性措施;
(5)当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
如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1)原则:
①既要有利于生产,又要保障基本生活;(社会保障水平越高越好吗?社会保障水平高,有利于实现社会安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障资金来自国民收入,生产的发展是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的物质基础。在生产一定的情况下,社会保障水平过高,会造成政府的负担过重,不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过低的社会保障水平,则会损害劳动者积极性。因此社会保障的基本点要从国情出发,要考虑生产水平,考虑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本着兼顾发展生产与保障劳动者基本社会的原则施行。)
②权利与义务相统。(不能认为任何社会成员都同等地享受社会保障。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任何权利的实现都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的。公民在享受社会保障的基本权利的同时公民又有缴纳圣约翰保障费用的义务。对那些有能力履行义务而不履行者,社会有权利把他们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
(2)目标:要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效率与公平的含义:
效率指经济活动中产出与投入的比率,它表示资源有效利用的程度。
公平的含义较宽泛,涉及经济、政治、法律等各个领域。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维护公平有助于协调人们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有助于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
正确理解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与公平具有一致性。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二者也存在矛盾,效率与公平分别强调两个不同的方面。
(2)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
社会公平:
(1)公平含义:
公平含义较宽泛,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等各个领域。合理的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2)意义:
公平的收入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体现,它有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3)实现的途径(实现社会公平的举措):
①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公平、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证。
②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这有利于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分配关系,维护劳动者利益,也有利于合理调整投资与消费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当前,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③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另一重要举措。为此,要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通过强化税收调节,整顿分配秩序,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防止出现严重的两级分化,实现公平分配。
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1)效率的含义:指经济活动中投入与产出的比率,它表示资源有效利用的程度。效率提高就是资源的节约和社会财富的增加。效率是人类经济活动追求的基本目标之一。
(2)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在收入分配中,效率与公平是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
①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社会公平的逐步实现只有在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率、增加社会财富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没有效率作为前提和基础的公平,只能导致平均主义和普遍贫穷。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只有公平分配,才能维护劳动者权益,才能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
②公平和效率也存在矛盾性,两者强调不同的方面。
(3)如何处理二者关系:
①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提高效率,又要促进公平。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自然资源相对匮乏。发展经济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要将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使分配的结果能促使人们奋进,使社会具有生机和活力。
②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
收入分配公平不等于坚持平均主义:
公平的收入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体现,它有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平均主义是指在收入分配上搞“平均”“吃大锅饭”,实际上严重挫伤了劳动者劳动的积极性,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且平均主义不问劳动和付出的多少,一味强调报酬的均等,这实际上背离了公平原则。
“共同富裕”不等于“同时富裕”:
“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也不是“同步富裕”“同等程度富裕”。想让所有的人同时同等程度富裕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否则只能导致“共同贫穷”。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原因:
(1)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本目标的体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这要求我们维护和实现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
(2)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公平的实现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3)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有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将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促使人们奋进,使社会更具有生机与活力。
(4)这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缩小社会收入差距,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从而拉动经济发展。
实现收入公平的措施:
(1)制度保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重要举措: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3)根本措施:生产决定分配,基本经济制度决定分配制度,因而从根本上要大力发展经济,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增加人们的收入。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4)其他: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①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提高效率,促进公平。
②发挥财政和税收的调节作用,促进社会公平。
③实现社会公平,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例如为了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制定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原则
内容
要求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一些矛盾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知识点拨: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在法律实施上的平等,即在守法和司法上的平等,而不是在立法上的平等,因为法律具有阶级性;是指机会均等,不是指享有同样的权利,因为每个公民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不同。
正确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在法律实施上平等,不是讲立法上的平等。
因为我国的法律只能反映和体现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利益,不能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所以,在立法过程中不能对敌对分子讲平等,否则,法律就不能成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保证改革开放的有力武器。但在法律的执行过程中,对所有公民而言都是平等的。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是指绝对的平均主义。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要求赋予一切人以平等的法律地位,而平均主义则是要求取消一切差别,在各方面实行绝对均等,这种主张是不切实际的。如宪法规定,不满18周岁的公民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不等于说符合法定年龄的公民与不足法定年龄的公民之间存在不平等,而是由于参与政治生活的公民需要具备一定的行为能力。
(3)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反对一切特权。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说明,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官官相护、徇私枉法者最终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4)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
如:由于种种原因,在我国男女之间、民族之间还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要消灭这种不平等,不仅需要运用法律手段,更重要的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全面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和物质生活水平。
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与经济建设职能中的公共服务的区分:
(1)作用的方式不同。
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对经济发展的 作用是直接的,国家行使这些职能就是推动国家经济建设的健 康、协调、稳步发展。
社会公共服务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间接的。此公共服务强调政府履行义务,强调政府的服务性,突出政府的主导、主动作用,强调公民的权利。
(2)两者的服务对象不同。
国家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服务对象是企业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社会公共 服务职能的服务对象是公民。
政府职权、政府职责和政府职能有何区别:
政府职权是指法律赋予政府机关的权力。我国政府的职权是人民依照法律,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政府职权通常称为行政权。
政府职责是指政府因拥有法律赋予职权所产生的责任。这体现了权责统一,有权必有责。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具体地说,就是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中所应履行的职责及其应发挥的作用。
总之,政府职权、政府职责和政府职能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教材用“政府职能”概念来落实课程标准的“政府履行职责的表现及其作用”的要求。
正确理解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 |
具体内容 |
保障人民民主和维 护国家长治久安 | ①保卫国家的独立与主权。 ②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 及各种合法权益。 ③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④保障人民民主。 ⑤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打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 |
组织社会主义经济 | 建设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
组织社会主 义文化建设 | ①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 ②组织和发展教 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 |
提供社会公共服务 | ①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建设。 ②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 ③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④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⑤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优生优育。 ⑥优化生态环境,防治污染 |
(1)我国政府职能的划分是相对的,其中有些职能存在交叉的关系。
(2)政府承担重要的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包办一切。
(3)政府职能不同于国家职能,要分清执行职能的主体。中国共产党不能行使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的主体:
履行政府职能的主体必须是各级政府、政府的组成部门及 其派出机构,比如国务院、某自治区人民政府、某县教育局、 某街道办事处等。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党的组织、群众团体、 人民政协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都不能履行政府职能。
正确区分两个“公共服务”:
(1)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又各有侧重。
(2)我国政府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职能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里的公共服务专指为经济建设提供的服务,如对企业、对农民的信息引导、技术服务、政策指导等。
(3)我国政府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侧重社会生活方面,强调通过管理与服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和谐。
关于政府职能的几个应注意的问题:
(1)人民政府担负四个方面的职能。即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2)我国政府职能的划分,具有相对的性质,其中有些职能存在交叉的关系。如:维护社会秩序是政治职能的内容,也是经济职能中公共服务职能的内容;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职能与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也有交叉,但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更广泛。
(3)判断某项活动是不是政府职能一定要分清执行这一职能的主体是否是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如果是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党的机构、群众团体或人民政协,则不属政府职能。
(4)我国政府的有限性:
①在我们的生活中,政府承担重要的职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我国政府是有限政府,不是全能政府,不能承担社会生活中所有的职能。
②政府只有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能,把该管的事情真正管好,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有限的政府:
(1)政府的职能是有限的:政府履行基本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包办一切。
(2)政府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可直 接干预、管理经济活动。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是以宏观调控为主,是间接引导,主要依靠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3)政府应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能:市场能自行调节的问题,社会和公民能自行解决的问题,政府不需要插手,政府切实履 行自己的职能,把应该管的事情真正管理好,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现,造福于民。
我国政府的作用:
(1)人们的公共生活受到政府的管理。
(2)人们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地位的确立:
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不是自封的,是中国人民 经历长期的实践郑重作出的历史性选择。
②是由中国共产党的 性质和宗旨决定的。
必须坚持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
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①才能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道路。
②才能维护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为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③才能最广泛、最充 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不断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1)领导方式: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
(2)执政方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①科学执政: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 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制度和方法领导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
②民主执政: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 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 健全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 的爱国统一战线。
③依法执政: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 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 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④三者关系如下图:
温馨提示:
科学执政强调“遵循规律”;民主执政强调“发 扬民主、为民执政”;依法执政强调“依法”,即“领导立法, 带头守法,保证执法”。
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1)我国政党制度的含义及地位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
①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 派是参政党。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 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②多党合作 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 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 方针政策的领导。
③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 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④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 遵守宪法和法律。
⑤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会议,简称人民政协。
(3)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及优越性。
①特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 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的政党制 度。
②优越性:
A.它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B.它有利 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
C.它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
D.它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4)人民政协。
①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 一战线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②组成:除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外,还包括无党派人士、各人 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各界爱国人士、港澳特别行政区同胞、 台湾同胞等。
③主题:团结和民主。
④职能:政治协商、民主 监督和参政议政。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
|
主要矛盾 |
次要矛盾 | |
区别 | 含义 |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 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
地位 | 处于支配地位 | 处于从属地位 | |
作用 | 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 | 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 | |
联系 | ①相互影响。主要矛盾由于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因而它的存在与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但次要矛盾虽然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反过来也会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 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一定条件”主要指两种情况:主要矛盾解决了或者基本上解决了;原来的主要矛盾虽然并没有解决,但其它矛盾可能更为突出,也会发生主次矛盾的相互转化 |
矛盾主、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主要方面 | 矛盾的次要方面 | ||
联系 | ①相互依赖: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是事物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 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种转化是矛盾双方力量此消彼长,不断运动变化的结果。矛盾的主次方面变了,事物的性质也就改变了 | ||
区别 | 含义 | 在事物内部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 | 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 |
地位 | 处于支配地位 | 处于被支配地位 | |
作用 | 起主导作用 | 不起主导作用 |
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关系:
主要矛盾 | 矛盾主要方面 | ||
区别 | 外延不同 | 主要矛盾是就复杂事物中所包含的“诸多矛盾”相比较而言的。主要矛盾一般只有一个,而次要矛盾则可以有多个 | 矛盾的主要方面则是就“同一矛盾”的双方比较而言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一个,而次要方面也只有一个 |
内涵不同 | 主次矛盾讲的是“矛盾体”,可以称为“一个”或“一种”。主次矛盾都有各自的矛盾的主次方面 | 矛盾的主次方面讲的是“矛盾侧面”,所以,只能叫“一方”或“方面” | |
作用不同 | 主要矛盾决定事物发展的进程,其原因是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 | 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其原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力量上超过矛盾的次要方面,在地位上又支配着矛盾的次要方面 | |
方法论意义不同 | 主次矛盾关系原理,要求做事情要抓重点、抓关键、抓中心,但又不能忽视一般 | 矛盾主次方面关系原理,要求看问题要把握本质和主流,但又不能忽视支流 | |
实践的方面不同 | 做题时判断主要矛盾要注意以下字眼,如“重点”“中心”“关键”“突破口”等 | 做题时判断矛盾的主要方面要注意以下字眼,如“主流”“方向”“大局”“性质”“主体”“优劣”等 | |
联系 | ①都是讲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问题,都是矛盾特殊性的两种情形 ②都是重点论所要把握的重点 |
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1)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人们认识世界,就是认识事物的矛盾;人们改造世界,就是解决事物的矛盾。所以,矛盾分析法,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掌握矛盾分析法,就是要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方法,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
(3)矛盾分析方法的精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两点论”和“重点论”是对矛盾分析方法的通俗表述,同时矛盾分析方法又是矛盾共性与个性、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它的精髓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一要具体分析矛盾的特点,二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1)理论依据: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原理。
(2)原理内容:所谓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所谓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3)反对错误倾向:辩证法的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论,而不是均衡论,重点论是看到两点中的重点,而不是一点论。我们要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含义、地位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2)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意义
①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
②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含义: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即针对不同情况、不同问题,采用不同的解决办法。
一切从实际出发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较:
区别:
(1)含义不同:
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把客观存在的实际事物作为根本出发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是要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
(2)理论依据不同:
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理论依据是物质决定意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理论依据是事物矛盾的特殊性。
(3)哲学范畴的类属不同:
一切从实际出发属于唯物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属于辩证法。
联系:
二者具有一致性,都要求了解实际,认识符合客观实际。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含义、地位:
(1)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意义:
(1)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
(2)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矛盾分析方法的精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两点论”和“重点论”是对矛盾分析方法的通俗表述,同时矛盾分析方法又是矛盾共性与个性、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它的精髓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一要具体分析矛盾的特点,二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与“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农民“看病难、看病贵”是当前社会关...”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