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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一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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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一:教育部、国家民委2009年7月16日印发《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纪要》,我国将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小学阶段考查和中、高考及中职毕业考试范围,试题分值不低于政治科目分数的15%。
    材料二:国务院2009年9月27日发表的《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白皮书指出,目前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进入历史最好时期。其中,内蒙古经济发展速度连续7年居全国之首,新疆经济发展连续6年保持两位数增长,西藏生产总值比1959年增长65倍。中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交流融合、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
    (1)请探究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取得成就的政治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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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运用《政治生活》的知识,谈谈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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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题信息:2010年江苏期末题政治材料分析题难度极难 来源:王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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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材料一:教育部、国家民委2009年7月16日印发《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纪要》,我国将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小学阶段考查和中、高考及中职毕业考...” 主要考查您对

人民民主专政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政府职能及作用

政府工作准则及工作要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确立

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宗教政策(反对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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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专政:

最大特点 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本质     人民当家作主
特点 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地位 是我国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立国之本,是我国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作用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其中,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新要求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

知识点拨:

人民≠公民。
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而人民不包括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
专政≠专制。
专政是指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专制即独裁,也是一种国家制度,其突出特征是在统治阶级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实行个人专断。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和本质:

(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及表现:

在我国,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1)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还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有有制度、物质、法律保障;也表现在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民主和专政的辨证关系:

我国的民主和专政是辨证统一的。
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
另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证。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原因: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新要求:

(1)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
(2)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
(3)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4)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在理解和把握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这个难点时,需要明确以下几个关系:
(1)民主与专制。这里讲的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即民主制。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从历史发展来看,民主的统治形式比专制的统治形式有着巨大的进步,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和进步。
(2)民主与专政。在民主制的国家中,民主与专政是对立统一的。但不是对称的、对等的。任何民主制的国家,都是一定阶级的民主与对一定阶级的专政的结合,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但同时,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只适用于被统治者,适用于统治阶级的敌人。
(3)被统治阶级与敌对分子。社会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统治阶级依然存在,但“被统治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因此,在既存在民主又存在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其专政的对象已经不可能是“被统治阶级”。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的改造完成以后,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这个时期的阶级斗争主要是广大人民同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斗争。作为政治统治方式和手段的专政,其对象只是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而不是作为阶级的“被统治阶级”。



公民的政治性义务:

义务   原因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 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是保卫祖国的需要

维护民族团结意义:

(1)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基本保证,是实现公民权利的重要保证。
(2)民族工作做好了,有利于国家的稳定;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3)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4)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有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维护民族团结:

(1)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加强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
(3)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4)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当前妨害民族团结的因素:    

国际敌对势力的挑动;国内极少数民族分裂分子的破坏;一些地方存在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



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与经济建设职能中的公共服务的区分:

(1)作用的方式不同。
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对经济发展的 作用是直接的,国家行使这些职能就是推动国家经济建设的健 康、协调、稳步发展。
社会公共服务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间接的。此公共服务强调政府履行义务,强调政府的服务性,突出政府的主导、主动作用,强调公民的权利。
(2)两者的服务对象不同。
国家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服务对象是企业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社会公共 服务职能的服务对象是公民。

政府职权、政府职责和政府职能有何区别:

政府职权是指法律赋予政府机关的权力。我国政府的职权是人民依照法律,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政府职权通常称为行政权。
政府职责是指政府因拥有法律赋予职权所产生的责任。这体现了权责统一,有权必有责。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具体地说,就是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中所应履行的职责及其应发挥的作用。
总之,政府职权、政府职责和政府职能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教材用“政府职能”概念来落实课程标准的“政府履行职责的表现及其作用”的要求。 


正确理解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

具体内容

保障人民民主和维 护国家长治久安 ①保卫国家的独立与主权。
②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 及各种合法权益。
③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④保障人民民主。
⑤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打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
组织社会主义经济 建设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组织社会主 义文化建设 ①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
②组织和发展教 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
提供社会公共服务 ①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建设。
②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
③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④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⑤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优生优育。
⑥优化生态环境,防治污染

(1)我国政府职能的划分是相对的,其中有些职能存在交叉的关系。
(2)政府承担重要的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包办一切。
(3)政府职能不同于国家职能,要分清执行职能的主体。中国共产党不能行使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的主体:

履行政府职能的主体必须是各级政府、政府的组成部门及 其派出机构,比如国务院、某自治区人民政府、某县教育局、 某街道办事处等。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党的组织、群众团体、 人民政协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都不能履行政府职能。

正确区分两个“公共服务”:

(1)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又各有侧重。
(2)我国政府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职能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里的公共服务专指为经济建设提供的服务,如对企业、对农民的信息引导、技术服务、政策指导等。
(3)我国政府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侧重社会生活方面,强调通过管理与服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和谐。   

关于政府职能的几个应注意的问题:

(1)人民政府担负四个方面的职能。即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2)我国政府职能的划分,具有相对的性质,其中有些职能存在交叉的关系。如:维护社会秩序是政治职能的内容,也是经济职能中公共服务职能的内容;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职能与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也有交叉,但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更广泛。
(3)判断某项活动是不是政府职能一定要分清执行这一职能的主体是否是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如果是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党的机构、群众团体或人民政协,则不属政府职能。
(4)我国政府的有限性:
①在我们的生活中,政府承担重要的职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我国政府是有限政府,不是全能政府,不能承担社会生活中所有的职能。
②政府只有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能,把该管的事情真正管好,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有限的政府:

(1)政府的职能是有限的:政府履行基本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包办一切。
(2)政府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可直 接干预、管理经济活动。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是以宏观调控为主,是间接引导,主要依靠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3)政府应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能:市场能自行调节的问题,社会和公民能自行解决的问题,政府不需要插手,政府切实履 行自己的职能,把应该管的事情真正管理好,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现,造福于民。

我国政府的作用:

(1)人们的公共生活受到政府的管理。
(2)人们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政府职能及作用:



政府性质和政府职能的关系:

 


我国政府的宗旨和工作的基本原则:

 
(1)二者紧密联系,宗旨决定原则,是原则的依据;原则体现并服务于宗旨。
(2)二者都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都体现和反映我国的国家性质,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我国政府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原因:

(1)从国家性质角度看: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政府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从根本上讲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2)从政府性质角度看: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政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政府要更好地执行人民的意旨,更好地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我国政府的宗旨和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宗旨,对人民负责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
(1)二者紧密联系,宗旨决定原则,是原则的依据;原则体现并服务于宗旨。
(2)二者都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都体现和反映我国的国家性质,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区分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的三个表现:

(1)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强调了为谁服务的问题;
(2)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调了服务的质量和效果问题;
(3)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强调了怎样提供服务的问题。
三者共同统一于政府的工作过程中。

我国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对人民负责要求和体现:

要求 体现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深入群众,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尊重民意; 不能损害人民利益,违法失职行为要受到追究
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增强 服务意识,努力使政府的各项工作经得起实 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利用各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广泛收集群众的 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为群 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 懈做好事

全面把握公民求助的途径: 

(1)政府为公民提供的求助或投诉的主要途径
开设热线电话,发展电子政务,设 立信访部门,依法建立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2)求助或投诉的意义:
①有助于解决自己的困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②有助于促进政府不断改进工作。


政府工作准则:


政体的含义:

一个国家的政权机关的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

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

民主集中制的含义:

民主集中制是指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正确认识人民、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

(1)人民选举(直接或间接)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2)人大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权利。 
(3)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政体与国体的关系: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内容:

(1)我国政体的确立: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 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 发展的必然选择,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①含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 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
②地位: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③组织和活动原则: 民主集中制。
④基本内容: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等。
⑤优越性:
A.保障 了人民当家作主。
B.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
C. 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D.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地位的确立:

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不是自封的,是中国人民 经历长期的实践郑重作出的历史性选择。
②是由中国共产党的 性质和宗旨决定的。

必须坚持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

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①才能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道路。
②才能维护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为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③才能最广泛、最充 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不断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1)领导方式: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
(2)执政方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①科学执政: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 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制度和方法领导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
②民主执政: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 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 健全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 的爱国统一战线。
③依法执政: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 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 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④三者关系如下图:

温馨提示:
科学执政强调“遵循规律”;民主执政强调“发 扬民主、为民执政”;依法执政强调“依法”,即“领导立法, 带头守法,保证执法”。

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1)我国政党制度的含义及地位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
①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 派是参政党。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 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②多党合作 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 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 方针政策的领导。
③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 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④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 遵守宪法和法律。
⑤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会议,简称人民政协。 
(3)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及优越性。
①特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 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的政党制 度。
②优越性:
A.它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B.它有利 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
C.它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
D.它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4)人民政协。 
 ①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 一战线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②组成:除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外,还包括无党派人士、各人 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各界爱国人士、港澳特别行政区同胞、 台湾同胞等。
③主题:团结和民主。
④职能:政治协商、民主 监督和参政议政。 


 

民族平等原则含义:

各民族之间只有大小、强弱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绝无优劣之分。

民族团结原则含义:

民族团结和民族凝聚力的强弱,与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前途有密切的关系,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标志之一。

 民族共同繁荣原则含义:

实现各民 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民族平等 民族团结 各民族共同繁荣
区 别 原因 各民族只有人口多少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绝无高低优劣之分,我国各族人民都对祖国的文明作出了贡献,都是国家的主人 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各民族共同繁荣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 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含义 各民族一律平等,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 我国形成了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互相合作、共同奋斗,谁也离不开谁的大团结局面 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
联系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①这是我国重要的国情之一。
②我国有56个民族,除汉族外,还有55个少数民族。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1)基本内容: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2)具体要求。
①十分珍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②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是每个中国公民的责任。

误区警示:

误区:我国已经消除了民族压迫,所以不存在民族差别了。
注意:我国铲除了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阶级根源,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但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各民族间经济、文化等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依然存在,而且难以在短期内消除。
误区: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民族政策。
注意: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民族政策,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

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的异同:

民族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
不 同 点 设立的地区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如澳门、香港
自治程度 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 高度自治权
社会制度 实行社会主义制度 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
设立的目的 为解决民族问题、实现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愿望而设立 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而设立
相同点 都享有自治权,都是中央政府管辖下的地方行政区域,都接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都不具有任何独立主权实体的性质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含义 ①前提:国家统一领导下。
②范围: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
③内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地位 是我国基本的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自治地方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
自治机关 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核心内容 自治权
决定因素 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 和现实情况决定的
优越性 ①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
②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
③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④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我国的宗教政策: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①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A含义: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由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由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B正常的宗教活动是指在宗教活动场所或教徒家中进行,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的活动。任何人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无神论宣传。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也不得到宗教活动场所以外进行宗教活动。
②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这是为了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政策的宗教活动,直至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邪教不是宗教。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旗号,神化首要分子,宣传迷信邪说,蒙骗群众,非法聚敛财物,制造事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邪恶势力。其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我们要树立科学世界观,抵制邪教,反对封建迷信
③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这并不是要求教徒放弃有神论的思想和宗教信仰,而是要求教徒在政治上同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政策和国家利益相一致。
④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弘扬科学精神:
①原因:我国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也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坚持不懈地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科学世界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任务。
②怎样:中学生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振兴中华的光荣历史使命。我们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及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弘扬科学精神;不断提高科学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创造美好人生。


全面理解我国的宗教政策:

①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A.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两个方面:既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B.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侵犯这一权利,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②国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目的是为了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③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④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A.原因: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各宗教自身的要求。
B.实质: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保持正确的社会主义政治立场、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弘扬科学精神:

①原因: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要求必须科学对待宗教。
②要求:A.国家: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对人民群众进行科学世界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B.中学生: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误区警示:

误区:我国积极鼓励人们信仰宗教。
注意:我国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但不鼓励人们信仰宗教,而是鼓励人们信仰科学。

误区: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注意: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注意“社会” 二字不能漏掉。

误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为了使宗教信仰者最终放弃有神论和宗教信仰,逐步消灭宗教。
注意: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为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把宗教活动纳入政策、法律、法规范围。

误区:我国的宗教性质已发生了根本转变。
注意: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宗教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宗教的性质仍然是唯心主义。


 我国宗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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