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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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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11日上午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出席大会并为获奖代表颁奖。胡锦涛首先向获得2009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复旦大学数学研究所名誉所长谷超豪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高级技术顾问孙家栋颁发奖励证书,并同他们热情握手,表示祝贺。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本题信息:2010年河南省期末题政治材料分析题难度一般 来源:王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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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

创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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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国体/国家性质
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公民是指我们社会的一切成员。被剥夺政治权利和犯罪的人,也是中国公民。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国公民是我们在法律上的身份。 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力。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权利保障机制:
国家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机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①平等权;
②政治权利和自由;
③宗教信仰自由;
④人身自由权利;
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
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人格权两类。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中,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生相分离。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位。
人格权还包括人生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一直完全由自己支配,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
①公民对国家履行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
②公民对社会履行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等。
③公民对家庭履行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人子女、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等。
公民对社会和家庭履行的这些义务与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这些义务也是对国家履行义务。 

人民与公民区别:
人民: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公民取得国籍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以出生的方式取得国籍,这种出生国籍也称原始国籍,也就是说一个人刚刚出生在某国时即具有了某国法律赋予的国籍身份;二是继有国籍,也就是一个人以申请加入的方式取得某国的国籍。继有国籍的取得方式很多,如因近亲属关系取得、因婚姻关系取得、因经济关系取得、因收养关系取得等。
人民与公民的区别和联系: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种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法定义务、道德义务的含义:
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密切联系。诸如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二者也有区别。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我们在社会生活国,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些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其中,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人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树立公民意识,做个合格公民:
①要树立国家观念;
②要培养坚定的民主意识和良好的公民道德;
③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

权利意识是公民意识的重要内容。权利维护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依法享有权利,依法行使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
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
①公民在行使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①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
②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

自觉履行义务应该做到: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一、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我国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表现在:首先,享有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主体非常广泛。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决定了我国享受权利的主体的广泛性。现阶段,我国的权利主体的范围主要包括一切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即使是对于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而言,他们与自己身份相应的其他权利,国家也是依法保护的。其次,宪法确认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除了《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外,在“总纲”和“国家机构”前后两章还确认公民在其他方面的权利和自由。例如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权、继承权、民主管理权、居民和村民的自治权等。

二、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主要表现在:首先,公民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上都一律平等。即(1)公民不分民族、性别、出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职位高低,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一律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2)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上对公民一律平等,任何公民的正当和合法权益,都平等地予以保护;(3)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享有宪法和法律以外的特权,每个公民都应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其次,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权利和自由,也平等地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公民不可以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也不能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三、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
1.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现实性。具体表现在:
(1)客观上十分需要,而又非确认不可的就坚决写进宪法。例如公民的人格尊严,是一项基本人权,是重视人、尊重人,以人为本的法律基础。因此,我国1982年《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能做到的或者经过创造条件可以逐步实现的,就根据能够实现的程度,作出实事求是的规定,例如受教育权。(3)从实际条件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能做到的,宪法就不予以确认。例如,1982年宪法取消了1954年宪法对“公民有居住和迁徙自由”的规定。
2.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有法律保障和物质保障的,例如,宪法规定了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同时又规定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种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又如,宪法规定对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四、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
1.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是一致的。《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五十一条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规定表明,公民享有权利,就必须履行义务;同样,公民履行义务,才能享有权利。
2.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彼此结合的,如劳动权和受教育权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3.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促进的。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本质上反映了公民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间的关系。在我国,国家不仅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改革政治体制和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为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提供越来越多的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越能得到保障,就越有利于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更自觉地履行义务;而公民自觉履行义务的积极性越高,国家就会越昌盛、富强,同时,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也就愈加获得更多的保障。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每一次重大突破,都会引起经济的深刻变革和人类社会的巨大进步。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成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现代科学技术已经广泛渗透到社会生产的各个环节,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因素。

我国科技发展的现状:
①中国的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进步。
②从整体看,我国与发达国家在科技方面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
③要把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推进改革开发和发展先进的科学技术结合起来。
如何理解科学技术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
当今世界,国家间的经济竞争、综合国力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科学技术竞争。科学技术每一次重大突破,都会为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提供着基础和动力。科学技术竞争已日益成为国际竞争的制高点,占据了它,就能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性:
科学技术是经济增长的引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也依赖于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科技竞争关键是人才竞争,人的素质提高要靠教育。要实现我国发展的目标,就要走科教兴国之路。

了解我国在科技和教育发展方面的成就,知道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理解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性。
①成就: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农业技术领域,杂交水稻技术等已居世界领先水平;航天事业成就辉煌;人类基因组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等大大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已在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教育体系。基础教育在改革中迅速发展,已基本上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远程教育方兴未艾;职业教育初具规模;民办教育迅速发展。
②差距:我国在科技发展方面与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我国的教育水平与发达国家也还有很大的差距。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现实意义:科教兴国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抉择。我国科教和教育虽然取得很大进步,但从总体上看,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与现代化建设还有一定距离。科教兴国战略强调优先发展科教和教育,以此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振兴。
我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意义: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不断增强综合国力的需要;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 
教育意义: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科技创新已经越来越成为当今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标志,是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驱动力。
教育是发展科技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 
①当今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和科技竞争归根到底是教育和人才的竞争。
②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条,就是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必须真正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③只有把教育搞上去,才能化人口大国为人才强国,化人口压力为人才优势。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得战略主动地位。

发展教育途径:
实施科教兴国重大战略决策。
推进科教兴国必须加强科技创新和教育创新:
①科技创新能力,是综合国力竞争的决定性因素
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首要的是提高教育创新能力
③发展科技、教育,是实现经济振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大计。

如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科教是关键,教育是基础,但最终还是要靠人才。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要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需要推进教育创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要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

实施科教兴国,关键是落实科技创新和教育创新。只有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教育创新,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才能变人口大国为人才强国,化人口压力为人才优势,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中华民族的创新能力。

科教兴国就是通过科技和教育来振兴国家。要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使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创新精神:
是指要具有能够综合运用已有的知识、信息、技能和方法,提出新方法、新观点的思维能力和进行发明创造、改革、革新的意志、信心、勇气和智慧。
创新精神属于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范畴,是进行创新活动必须具备的一些心理特征。
培养创新精神的必要性:
创新精神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现代人应该具备的素质。只有具有创新精神,我们才能在未来的发展中不断开辟新的天地。
一、培养创新精神是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     
知识经济是人类社会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又一种崭新的经济形态。知识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知识不断创新,高新技术迅速产业化。
创新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一个显著标志。相对传统经济,知识经济实现了从有形资产向无形资产的转变,从重视引进、模仿能力向强调创新能力转变。知识经济形态的重点就是创新、再创新。为了使学生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必须注意学生创造力的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二、培养创新精神是推动国民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创造性劳动是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创造性劳动是社会经济增长的动力。当今世界各国的发展战略,争先抢占科技、产业和经济的制高点。这就是国民创造力的竞争,是创造性人才的创造速度和创造效率的竞争。培养国民的创造精神是发展国民生产力的需要。
当今社会经济全球化,世界上的经济竞争实际上是科学技术的竞争,就是创造力的竞争。社会需要创造性人才,必须培养学生的创造思维、创造意识和创造精神。

怎样理解科技创新:(创新的重要性)
①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科技的本质就是创新。
②要想真正地缩小差距,赶超发达国家,关键是靠创新。只有把科技进步的基点放在增强自主创新和持续创新能力上,才能实现我国科技的跨越式发展,真正掌握发展的主动权。没有创新,就要受制于人,没有创新,就不可能赶超发达国家。
③中华民族是一个富于创造的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中,不仅创造了丰富的物质文明,也创造了灿烂的精神文明。全社会、全民族的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力量;
对经济和科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科技的本质就是创新,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增强综合国力的决定性因素。
勇于创新是我们战胜困难和挫折的必由之路。

怎样才能使我国成为一个“创新型国家”:
① 改革基础教育,构建基础教育体系;
②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鼓励创新人才;
③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创新活动,鼓励和表彰优秀成果;
④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推动产、科、研一体化进程。

青少年如何培养自己的创新能力
①培养良好的思维品质,敢于质疑,大胆创新;
②改进学习方法,优化学习习惯;
③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兴趣小组活动,多搞一些小发明、小创造;
④广泛阅读,开拓视野,提高收集、整理、分析信息的能力。

首先,对所学习或研究的事物要有好奇心。
牛顿少年时期就有很强的好奇心,他常常在夜晚仰望天上的星星和月亮。星星和月亮为什么挂在天上?星星和月亮都在天空运转着,它们为什么不相撞呢?这些疑问激发着他的探索欲望。后来,经过专心研究,终于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能提出问题,说明在思考问题。在学习过程中,自己如果提不出问题,那才是最大的问题。好奇心是包含着强烈的求知欲和追根究底的探索精神,谁想在茫茫学海获取成功,就必须有强烈的好奇心。正像爱因斯坦说的那样:“我没有特别的天赋,只有强烈的好奇心。”

其次,对所学习或研究的事物要有怀疑态度。
不要认为被人验证过的都是真理。许多科学家对旧知识的扬弃,对谬误的否定,无不自怀疑开始的。伽利略则始于对亚里士多德“物体依本身的轻重而下落有快有慢”的结论的怀疑,发现了自由落体规律。怀疑是发自内在的创造潜能,它激发人们去钻研,去探索。对课本我们不要总认为是专家教授们写的,不可能有误?专家教授们专业知识渊博精深,我们是应该认真地学习。但是,事物在不断地变化,有些知识现在适用,将来不一定适用。再说,现在的知识不一定没有缺陷和疏漏。老师不是万能的,任何老师所传授的专业知识不能说全部都是绝对准确的。对待我们所学习或研究的事物我们应做到:不要迷信任何权威,应大胆地怀疑。这是我们创新的出发点。

第三,对学习研究的事物要追求创新的欲望。
如果没有强烈的追求创新欲望,那么无论怎样谦虚和好学,最终都是模仿或抄袭,只能在前人划定的圈子里周旋。要创新,我们就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勇敢面对困难,要有克服困难的决心,不要怕失败,相信一点,失败乃成功之母。

第四,对学习研究的事物要有求异的观念。
不要“人云亦云”。创新不是简单的模仿。要有创新精神和创新成果,必须要有求异的观念。求异实质上就是换个角度思考,从多个角度思考。并把将结果进行比较。求异者往往要比常人看问题更深刻,更全面。

第五,对所学习或研究的事物要有冒险精神。
创造实质上是一种冒险,因为否定人们习惯了的旧思想可能会遭致公众的反对。冒险不是那些危及生命和肢体安全的冒险。而是一种合理性冒险。大多数人都不会成为伟人,但我们至少要最大程度地挖掘自己的创造潜能。

第六,对学习研究的事物要做到永不自满。
一个有很多创造性思想的人如果就此停止,害怕去想另一种可能比这种思想更好的思想,或已习惯了一种成功的思想而不能产生新思想,结果这个人变得自满,停止了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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