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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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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年,安徽小岗村18家农户决定分田到户,揭开了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序幕。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小岗村不断探索致富之路。2006年1月,该村决定重新走上合作经济的道路,规划了“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红色旅游、着力办好工业园”的发展战略,迈进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
    1、多年来,小岗村在致富路上苦苦探索,不断寻找适合自己特点的脱贫致富之路。这说明
    [     ]

    ①奔向富裕的道路尽管曲折但总是有规律可循
    ②发挥主观能动性可以不断创造致富经验和规律
    ③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提升人们对致富规律的认识
    ④致富道路因时因地而变,没有必然的规律可循
    A.①②
    B.①③
    C.①④
    D.②④
    2、小岗村农户做出分田到户和重新走上合作经济道路的两次重大决策都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这说明正确的决策
    [     ]

    ①有利于创造条件促进社会发展
    ②符合客观条件发展变化的要求
    ③取决于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
    ④创造了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与规律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本题信息:2012年专项题政治单选题难度一般 来源:于翠容(高中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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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1978年,安徽小岗村18家农户决定分田到户,揭开了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序幕。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小岗村不断探索致富之路。2006年1月,该村决定...” 主要考查您对

物质的运动有规律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发展的趋势——前途光明,道路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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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质的运动有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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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和静止的含义:

①运动是指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运动是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
②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


运动与物质的关系:

关系

理解

强调

误区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任何具体的物质形态只有在运动中才能保持自己的存在,世界上不存在脱离运动的物质 侧重强调物质离不开运动 离开运动谈物质会导致形而上学
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 任何运动都有自己的承担者或者叫载体。离开物质载体的运动是不存在的 侧重强调运动离不开物质 离开物质谈运动会导致唯心主义

运动与静止的关系:

 

运动

静止

区别 含义 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 两种情形:一是指事物之间的空间位置保持不变;二是指事物某一方面的性质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不变
性质 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 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
联系 ①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②只承认静止而否认运动是形而上学的不变论,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则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提示:辩证法运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运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相对主义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
全面认识相对静止:
①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特殊的运动。
②是事物处于量变状态。
③是构成事物的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矛盾主次方面的地位没有发生易位。

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

正确认识

错误倾向

启发

规律的客观性 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尊重客观规律是充分、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认为人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 在做选择题的过程中,凡是看到选项中出现“人可以改变规律”、“人可以创造规律”、“人可以消灭规律”、“人可以凌驾于规律之上”、“人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人只能任规律摆布”等说法,都可以直接排除
人的能动性 人在规律面前并不是无能为力的。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认识和利用规律的必要条件。人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认为人可以凌驾于规律之上

规律的概念:

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提醒: 
(1)规律不等于规律现象,后者是前者的表现。
(2)规律的客观性,说明规律无好坏之分。
(3)规则、规定、守则、定律、定理、公式、公理、法律等都不是规律,它们是主观的,是规律的反映,但不是规律。

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1)规律具有客观性。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的客观性突出地表现为它是不可抗拒的。
(2)规律具有普遍性。规律是普遍的,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都是有规律的。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
(3)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必须遵循规律,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违背规律会受到规律的惩罚。

规律是可以认识和利用的:

人们在规律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能够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造福人类。人们对规律的利用体现在两方面:
①人们能够利用对规律的认识,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指导实践活动。
②人们可以利用对规律的认识,改变或创造条件,限制某些规律发生破坏作用的范围,使人们少受其害或免受其害,直到变害为利,为人类造福。


探究世界的本质: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正确理解 认识误区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认识是主体(即人)对客体(即客观事物)的能动的反映,这种反映只有在实践中、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才能完成 把间接经验作为认识的来源。把认识的来源与获得认识的途径等同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 把认识绝对化、思想僵化
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实践能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和对照,能够检验主观认识和客观事物是否相符合 把科学理论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还要回到实践中去。认识本身不是目的,改造世界才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脱离实践、纸上谈兵,认识不为实践服务

提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强调的是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强调的是认识的动态发展是由实践推动的;“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强调的是实践能够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和对照;“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强调的是认识要回到实践中去、服务于实践。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1)原理内容: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科学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错误的认识则会把人们的实践活动引向歧途。
(2)方法论:我们既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又要重视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新事物含义:

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旧事物含义:

违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最终走向灭亡的事物。


正确认识前进性和曲折性的关系:

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 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
区别 从新事物自身看 新事物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前途 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
从新旧事物的对比看 旧事物违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最终会走向灭亡 旧事物在开始时往往比较强大,因而总是顽强抵抗和极力扼杀新事物
从社会历史领域看 新事物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反映了社会进步的基本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 人们对新事物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
联系 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都是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
方法论 ①我们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热情支持和悉心保护新事物的幼芽,促使其成长壮大。②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勇敢地接受挫折与考验

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

(1)新事物是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2)在社会历史领域中,新事物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因此,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

(1)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新事物本身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弱点和不完善的地方。
(2)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人民群众对新事物的认识、理解和接受,需要有一个过程。
(3)旧事物在开始时往往比较强大,因而总是顽强抵抗和极力扼杀新事物。
因此,新事物战胜旧事物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经历一个漫长和曲折的过程。

在曲折的道路上问鼎事业的辉煌:

(1)原理: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事物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迂回的。
(2)方法论: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鼓励、支持、保护新事物,促使其成长壮大;要准备走曲折的路,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勇敢地接受挫折和考验。

把握区分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准:

判断新旧事物,不能以事物出现时间的先后,以事物一时力量的强弱、发展速度的快慢、是否成熟和完善或从事物的名称、旗号等表面形式上去判断。其根本标准在于是否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是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

区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道路、途径:

(1)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是指事物发展的全过程的总体方向,不是指事物发展的各个阶段的方向,更不是指每一步的方向。事物向前发展的总趋势是任何力量也改变不了的。
(2)事物发展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事物发展中各个具体阶段和每一步的方向,可能是前进的,也可能是停滞的甚至是倒退的,这说明事物发展的道路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只能是螺旋式或波浪式的,有曲折、有起伏。
(3)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都是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警示:

确定判断新旧事物的标准,是理解发展的实质的首要问题;认识发展的实质,需要把发展与一般的运动变化区别开来,需要弄清发展与事物量变、质变的关系。
(1)判断事物新旧不能停留于现象、应该深入到本质,不能孤立地看形式、更要全面地把握其内容,“新瓶装旧酒”的寓意就在于新的形式掩盖了旧的本质。
(2)越是带有新的形式的旧事物,越不容易辨认,常常带来更大的危害,在高考中曾出现过以漫画的形式考查“电脑算命”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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