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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一年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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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汉武帝时,分全国为十三州,每州置一刺史,监察地方。其督察内容规定六条:“第一,强宗豪右占有田地房屋超过规定,‘以强凌弱,以众暴寡’;第二,郡国相守不遵奉诏令行事,‘侵渔百姓,聚敛为奸’;第三,守相不体恤疑案,随意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为百姓所痛恨;守相选举不公,‘苟阿所爱,蔽贤宠顽’;第五,守相子弟仗势欺人,私相嘱托以图逃避监察;第六,守相与下属勾结,巴结豪强,贪污受贿等。”
    材料二 “自唐天宝以来,方镇屯重兵,多以赋入自赡……五代方镇益强……及赵普为相,劝革去其弊。……方镇阙帅,稍命文臣权知……置转运使,为之条禁文簿,渐为精密,由是利归公上而外权削矣。”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说明汉代刺史监察的主要对象。监察会起到什么作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斗争的趋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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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问题上历来有不同意见,你认为应如何处理为妥?并简要说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题信息:2011年专项题历史材料题难度极难 来源:王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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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 汉武帝时,分全国为十三州,每州置一刺史,监察地方。其督察内容规定六条:“第一,强宗豪右占有田地房屋超过规定,‘以强凌弱,以众暴寡...” 主要考查您对

唐朝节度使

中央集权的发展

汉武帝时期设刺史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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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度使概念:

节度使是中国古代的军事将领,后成为治理地方的地方官。唐代驻守各道的武将称为都督,都督带使持节的称节度使,不带者不称。
一般情况下也时常称持节的各镇守军官,如观察使、招讨使、安抚使等为节度使。


形成原因:

节度使制度之所以形成,是有几个很重要的原因。   
1、唐均田制度的崩溃。   
从高宗、武后以来,均田制渐趋破坏,流民、逃户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玄宗时期曾采用很多种办法试图解决。一是重申均田法令,严禁流徙;二是检括客户,听其所在落籍;三是招募流民客户充军。在这几种办法中,前两种都失败了,而募流民客户为兵的办法虽能诱得“通逃者”“争出应募”,暂时解决了社会问题,却使这批人渐渐成为雇佣职业兵而不可卒去。于是,由于均田制度的崩溃,导致了唐兵制从府兵的征兵制,向募兵制演化。   
2、巨大的扩张机器无法继续运行,唐代边疆形势开始由攻转守。   
节度使制度的开端,是从唐开元天宝年间所设立的缘边节度使。这和当时的边疆形势是分不开的。在这以前,唐在厉兵秣马击败了东突厥之后,实际上对外用兵一直都是保持着旺盛着扩张进攻的。唐初先后击破了东突厥,薛延陀,降伏漠北诸部,设立都督府;此后,又打败西突厥,灭高昌,于其地设立州县治理,奠定了唐朝辽阔的疆域。但进攻的步伐还没有停止,显庆年间又平西突厥贺鲁,设立二都护府统其地。又在新疆以西,波斯以东的地区分置都督府十六、州七十二,县一百一十。

发展历程:

1、唐睿宗景云二年(711年),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节度使开始成为正式的官职。
《新唐书·百官志四》载:“节度使掌总军旅,颛诛杀。初授,具帑持兵仗诣兵部辞见,观察使亦如之。辞日,赐双旌双节。行则建节、树六纛,中官祖送,次一驿则上闻。入境,州县筑节楼,迎以鼓角,衙仗居前,旌幢居中,大将鸣珂,金钲鼓角居后,州县赍印迎于道左。”   
2、唐玄宗开元年间,设立了碛西、北庭、河西、陇右、朔方、河东、范阳、平卢、剑南、岭南十个节度使,范阳(北京地区,即古幽州)节度使是节度使中兵力最大的。此时的节度使多由胡人担任,往往封郡王。朝廷任命节度使,要授予其双旌双节,“得以军事专杀,行则建节,府树六纛”。   
节度使初置时,作为军事统帅,主要掌管军事、防御外敌,而没有管理州县民政的职责,后来渐渐总揽一区的军、民、财、政,所辖区内各州刺史均为其节制,并兼任驻在州之刺史。   
3、安史之乱后,国中遍置节度使,多为安史之乱的叛将和平叛战事中崛起的军阀。各统一道或数州,军事民政,命官、徵税,皆得独立,父死子继,自以世袭,号为留后而不待朝命。朝廷无力讨伐,往往姑息了事,承认其地位,世称藩镇,迄于唐亡。   
4、五代时期,节度使的权势达到了极点,皇帝的拥立与罢黜都取决于节度使,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的开国君主均为节度使。   
5、宋建立后,宋太祖有惩于唐末五代时期节度使割据一方、相互混战的教训,对各节度使采用了赏钱夺权的办法,给予功臣银钱田地,要求他们解除兵权,史称杯酒释兵权,解除了时任侍卫亲军都指挥使的节度使石守信对禁军的控制。并派遣文臣知军州事,限制了节度使节制郡县的权力;又以转运使接管了节度使的财政权利;将地方上强壮的士兵编入禁军。凡此种种,节度使徒坐空城而已。   
6、之后,节度使一般作为宰相卸任之后的荣誉职务,称“某某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所谓“使相”。也用于武臣的加官,南宋时,有加至三镇者,就是说名义上兼任了三个地方的节度使,如岳飞、韩世忠等。   
7、辽、金都仿唐制置节度使,往往有名无实,地位也远不如宋朝的使相高。元朝废除。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基本特征和演变规律:

基本特征是:皇权至高无上,皇权不可转让,皇位实行世袭,君尊臣卑等。主要通过克服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和克服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使皇权愈来愈尊,臣民愈来愈卑,是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的总趋势。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基本特征:

皇权至高无上,皇权不可转让,皇位实行世袭,君尊臣卑等。
主要通过克服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和克服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使皇权愈来愈尊,臣民愈来愈卑,是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的总趋势。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变化:

①战国时期初步形成  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长、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的中央集权和以法治国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  
②秦朝正式建立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继承了商鞅变法的成果并实践了韩非子的理论,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它包括皇帝制、三公九卿制等,正式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这对战国前的分封制来说是一大进步;对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封建统治基础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③西汉巩固  景帝在削藩的基础上,平定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武帝时,颁布了推恩令、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终于找到了一种最适合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论基础。从此,封建政治制度的政体基本定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制度得以巩固。
④隋唐完善 三省六部制与科举制的实行,提高了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有利于官僚队伍文化素质的提高,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
⑤北宋加强  北宋采取“杯酒释兵权”、设枢密院、更戍法等举措,形成强干弱枝内外相制的格局,收回朝中大将和节度使兵权,并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权,但使北宋形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庞大的军队,导致了严重的积贫积弱的社会危机。
⑥元朝新发展  元朝实现了全国性的大统一。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既是元朝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成功的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是对古代郡县制度的重大发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⑦明清达到顶峰  明朝建立后,为处理君臣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使秦朝以来的宰相制度走到了尽头;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地方势力进一步削弱。明朝还遍设厂卫特务组织,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加强的突出表现。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我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评价: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建立于封建经济基础之上的。封建经济的分散性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来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以保障封建经济的发展。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与中国封建生产方式相适应的。  
其历史作用是:它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巩固了国家统一,为封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也有利于民族融合,使中国产生了高于同一时期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但是也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影响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自由活泼发展。这种制度又往往取决于君主个人政治品质的优劣,统治集团内部的各种矛盾斗争(宦官专权、朋党之争、外戚干政等)可以说都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副产品。其消极作用在封建社会后期越来越大,特别是明清以后,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禁锢了人们的头脑,造成了生产力的停滞。这也是中国长期停滞于封建社会的重要政治原因。


刺史制度含义:

是汉武帝在秦御史监郡和汉初丞相史出刺基础上的独创,是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产物。汉代刺史制度的形成、发展与演变都有着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刺史制度的形成、演变与两汉政治休戚相关。刺史、州牧的地方官化是东汉政权瓦解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


汉武帝时期的监察制度:

汉武帝创建了刺史制度。武帝把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负责监察所在州部的郡国。《汉书》卷六《武帝纪》载:(元封五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师古曰:“《汉仪》云:初分十三州,假刺史印绶,有常治所。常以秋分行部,御史为驾四封乘传。到所部,郡国各遣一吏迎之界上,所察六条。”刺史的职权,有明确的规定,即“奉诏六条察州”,那六条是:
一、“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即限制地方大族兼并土地,反对其横行乡里。
二、“二千石不奉诏,遵旧典,倍公问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的以权谋私的不法行为。
三、“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历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祆实讹言。”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执法不公平。
四、“二千石选署不平,阿附所爱,敝贤宠玩”,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在察举士人时偏向亲己。
五、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任所监”,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子弟不法。
六,“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和地方大族相互勾结。对刺史的职权作出明文规定,既可以为刺史行使权力提供依据,又可以防止刺史滥用职权干扰地方的正常行政事务。设置刺史的范围是十三个州,分别是冀州、青州、兖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益州、凉州、幽州、并州、交趾、朔方。刺史往往很有政治前途,“居部九岁,举为守相”。  
刺史有固定的治所,而且地位在郡国之上,这和监御史地位和郡守、郡尉并称的情况不同。刺史也不受丞相的制约,而是直接隶属于中央的御史中丞和御史大夫,和丞相史受制于丞相的情况不同。并且刺史的俸禄很低,只有六百石,这往往能够促使他们为了追求更高的待遇而加紧监察,取得业绩,比用更高的官员去监察地方大员更能起到好的效果。刺史制度是对以前监察制度的发展,是一种比较完善的地方监察制度。  

汉武帝建立刺史制度原因:

一、原来地方监察制度的不力,使得建立更完善的地方监察制度成为一种必要的措施。武帝巡视地方时,很多地方贪官畏罪自杀,这说明地方吏治腐败情况是很严重的,但是丞相史和监御史都没有向皇帝报告,可见他们的失职以及原来地方监察制度的不完善,这促使汉武帝寻求建立一种更完备的地方检查制度来加强对地方郡国的控制。
二、中央集权加强的必然结果。汉武帝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中央集权。他黜百家,独尊儒术,颁布推恩令、设置左官律、附益法,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西汉中央的王国问题。加强对地方的监察是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中央集权的必然要求。

刺史的职责:

刺史归御史管,御史是秦官   
秦御史大夫的职责:
一是承转皇帝诏令制书,“受公卿奏事”,并兼掌图籍文书及记事之任;
二是监察百官,“举劾按章”,主治重大案件。
汉武帝时加强对地方控制的措施:设十三刺史,刺史官级低于郡守,但其代表中央。巡行郡国,监察地方的诸侯王和郡守县令,以后,成为定制,形成一套监察制度。有必要点明:刺史制度是在原有的地方层层监察的基础上(并非原来地方没有监察),增加了中央直接监察的内容,使中央直接控制的监察权力得以延伸。  
东汉时,刺史成为常驻官员,后又掌军政大权,刺史成为州的最高长官(监察官员演变为行政官员,监察区变为地方行政区),监察制度是必要的,但刺史逐渐演变为地方长官,失去监察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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