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高中三年级政治

首页
  • 材料分析题
    材料一:2011年6月1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出席部分省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并发表讲话。他强调,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注重创新机制。确保任务落实,确保建设质量,确保分配公平,三方面齐头推进,实现今年保障房建设目标,兑现对人民群众的郑重承诺。
    材料二:2011年7月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辽宁进行调研时强调,国家今年在全国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的目标是坚定不移的,是一项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材料三:全国保障性住房5月底开工三成,6月底开工过半,7月底开工率超七成,8月底开工率达86%,部分省市开工率甚至超过百分之百。
    (1)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请结合政治生活的有关知识,就保障性安居工程如何公平分配向你所在地政府提出自己的建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针对材料三,有同学提出,我国保障房开工提速之快令人生疑,质量会不会没有保障?结合“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的相关知识,谈谈你对该同学思维方法的认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题信息:2012年湖南省模拟题政治材料分析题难度较难 来源:谢睿(高中政治)
  • 本题答案
    查看答案
本试题 “材料一:2011年6月1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出席部分省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并发表讲话。他强调,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 主要考查您对

政府权力接受监督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抓重点、分清主流和支流)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您可以点击下面的选项卡查看详细档案。
  • 政府权力接受监督
  •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抓重点、分清主流和支流)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分类

监督主体

特点

行政 系统 外部 监督

国家权力 机关的监督 这是根据宪法授权进行的,是最具权威、最高层次的监督。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政府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实质上是接受人民的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
司法机关的监督 这种监督是通过两种形式实现的:一是人民法院通过行政诉讼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二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过追究惩治职务犯罪,防范和纠正政府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保证落实依法行政
人民政协的监督 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
社会与公民的监督 包括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的监督、公民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形式
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政府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监督,按受各级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

行政系统内部监督

行政机关 主要由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组成


区分行政内外,辨清机关与否:

对于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在做题时要注意两个限定:
一是“行政内外”的限定,也就是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和行政系统外部的监督的区分;
二是“国家机关”的限定,也就是国家机关的监督与非国家机关监督的区分。

对政府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1)从政府接受监督与政府依法行政的关系看,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权力一旦缺少监督就容易超越法律的界限,违背依法行政的要求。
(2)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 制。这个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3)对政府的意义(四个“打造”)。
①打造科学政府:加强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利于政府科学民主决策。
②打造高效政府:有利于提高政府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
③打造廉洁政府:有利于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
④打造威信政府:有利于政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人民,从而建立起一个具有威信的政府。
(4)“阳光工程”。
①含义: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②作用: 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协调各方面利益,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③意义:A.有利于增强政府工 作的透明度,便于群众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B.有利于群众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两个“意义”要区分:

政府接受监督的意义与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要注意分清。前者侧重强调“监督”的意义,其主体主要针对政府而言;后者侧重强调“依法”的意义,则体现在对公民、对政府、对民主法制等诸多方面的意义。

我国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

(1)我国行政系统外部监督的形式——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
①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其监督的主要方式有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决算,审查政府的法规、决定和命令,质询和询问,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罢免政府组成人员。
②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中共作为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政府与其他国家机关一样要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其很重要的方面是通过纪委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来实现的。
③人民政协的监督。政协可以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也可以通过调查研究,主动向政府机关提出建设性意见,还可以视察工作。
④司法机关的监督。即法院、检察院分别通过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
⑤社会与公民的监督是指包括群众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等在内的社会各界以及各种媒体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督。
(2)我国行政系统内部监督的形式——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等。
①行政监察指由政府设立行政监察机构,对行政机关和人员的工作予以监督检查的监察制度。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实行这种监察体制的国家不多,其中以日本最为典型。
②审计监督是根据会计记录等有关经济资料和国家有关法规,由国家专门设立审计机关依法审核和稽查有关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经法纪的遵守情况,作出公正的评价,并提出审计报告,以加强经济管理,维护法制的监督检查活动。审计对象是各级行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经济业务、财务行为等。审计的目的是督促和帮助财务行政部门等的财经活动纳入国家法制轨道,维护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纠正错误。

对“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认识的几个误区:

误区一:我国政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此,政府权力想怎样使用就怎样使用。
我国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职权,滋生腐败,损害人民的利益。因此,政府行使权力时,必须依法行政,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政府行使权力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
误区二:政府的民主决策就是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政府在国家机关体系中所占比重最大、人数最多,与人民群众关系最为密切,对国家和社会的影响也最大。政府的民主决策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政府的民主决策必须要集思广益,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是,政府的民主决策要科学、合法、合理,还必须要遵循依照法律程序的原则和尊重少数的原则。
误区三:大量具体问题经《焦点访谈》曝光后,迅速得到解决,因此,政府监督主要靠媒体监督。
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媒体具有传播面广、影响力大等特点,成为监督政府权力的一种有效形式。但是,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这个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目前,我国已经依据宪法和法律,初步建立起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它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通过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误区四:政府的权威是通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道德形象树立的,因此,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只要遵循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就能树立起政府的权威。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德行操守,是一种无形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促使政府与公民的关系趋向协调和谐,促进政府权威的形成。但政府权威的形成也离不开政府依法行政的态度、能力和水平及其履行职责的效果等。政府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同时政府的权威也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政府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自身,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它的权威便得到树立和维护。


我国政府接受人民的监督:

 


矛盾客观性的认识误区:

(1)人们能有意识地制造矛盾的问题。自然界本身就存在矛盾,不是人们制造出来的。矛盾的产生和消灭是客观事物自身运动的结果,不是人能够有意识地制造出来的。因而,决定了我们只能承认矛盾,并敢于揭露矛盾。
(2)解决矛盾就是取消矛盾。矛盾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人们解决的是某一具体矛盾,当这一矛盾解决后,又会有新的矛盾出现,是不可能取消矛盾的。
(3)有矛盾就是坏事。矛盾具有普遍性,但是不能认为有矛盾是坏事。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就没有世界的变化和发展。要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这才是正确对待矛盾的态度。

正确理解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不是“多数和少数的关系、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从事物的性质上来讲的,二者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而多数和少数、整体和部分是从范围上来讲的,可见有根本的区别。
(2)不能说“普遍性包含特殊性”。因为各种特殊性、个性是千差万别、丰富多彩、具体生动的,而普遍性、共性是抛开了事物各自特殊的东西,是抛开了许多丰富多彩、具体生动的个性、特殊性,只是概括、抽象出了它们的共同的本质。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在表现上存在着对应:

 

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①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②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
③是我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
(2)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

 

主要矛盾

次要矛盾

区别 含义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地位 处于支配地位 处于从属地位
作用 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 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
联系 ①相互影响。主要矛盾由于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因而它的存在与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但次要矛盾虽然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反过来也会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
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一定条件”主要指两种情况:主要矛盾解决了或者基本上解决了;原来的主要矛盾虽然并没有解决,但其它矛盾可能更为突出,也会发生主次矛盾的相互转化

矛盾主、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主要方面 矛盾的次要方面
联系  ①相互依赖: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是事物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
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种转化是矛盾双方力量此消彼长,不断运动变化的结果。矛盾的主次方面变了,事物的性质也就改变了
区别 含义 在事物内部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 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
地位  处于支配地位 处于被支配地位
作用 起主导作用 不起主导作用

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关系:

主要矛盾 矛盾主要方面
区别 外延不同 主要矛盾是就复杂事物中所包含的“诸多矛盾”相比较而言的。主要矛盾一般只有一个,而次要矛盾则可以有多个 矛盾的主要方面则是就“同一矛盾”的双方比较而言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一个,而次要方面也只有一个
内涵不同 主次矛盾讲的是“矛盾体”,可以称为“一个”或“一种”。主次矛盾都有各自的矛盾的主次方面 矛盾的主次方面讲的是“矛盾侧面”,所以,只能叫“一方”或“方面”
作用不同 主要矛盾决定事物发展的进程,其原因是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 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其原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力量上超过矛盾的次要方面,在地位上又支配着矛盾的次要方面
方法论意义不同 主次矛盾关系原理,要求做事情要抓重点、抓关键、抓中心,但又不能忽视一般 矛盾主次方面关系原理,要求看问题要把握本质和主流,但又不能忽视支流
实践的方面不同 做题时判断主要矛盾要注意以下字眼,如“重点”“中心”“关键”“突破口”等 做题时判断矛盾的主要方面要注意以下字眼,如“主流”“方向”“大局”“性质”“主体”“优劣”等
联系 ①都是讲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问题,都是矛盾特殊性的两种情形
②都是重点论所要把握的重点

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1)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人们认识世界,就是认识事物的矛盾;人们改造世界,就是解决事物的矛盾。所以,矛盾分析法,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掌握矛盾分析法,就是要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方法,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
(3)矛盾分析方法的精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两点论”和“重点论”是对矛盾分析方法的通俗表述,同时矛盾分析方法又是矛盾共性与个性、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它的精髓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一要具体分析矛盾的特点,二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1)理论依据: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原理。
(2)原理内容:所谓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所谓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3)反对错误倾向:辩证法的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论,而不是均衡论,重点论是看到两点中的重点,而不是一点论。我们要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含义、地位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2)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意义
①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
②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发现相似题
与“材料一:2011年6月1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