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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一年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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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假如我们给英雄下这样一个定义:英雄就是具有事变创造性并且能够重新决定历史进程的某些人,那么,紧跟着下一步的推论应该是:一个民主的社会对于英雄人物必须永远加以提防……因为天才和能力时常会被滥用。”

    ——摘自悉尼·胡克:《历史中的英雄》


    材料二 在伯里克利执政时期,公民大会拥有全部的最高政权。雅典公民每隔l0天集合一次,决定国家大事。……五百人议事会的议员用抽签方法从公民中选出,五百人分成10个议员团,每年分为十个时段,每个议员团轮流执行五百人议事会的职务。

    ——摘自《历史研究与资源丛书》


    材料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总理可以驳回总统的意见;总统颁布命令须由总理副署才能生效。
    材料四 民国初期若干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坏的时期。以下几个因素可解释对西方作出反应的几十年中所产生的这一悲惨结果。首先,中国幅员辽阔,这使得中国内地许多年来未受到与西方交往的影响。内地相当于一个巨大的贮藏所,几十年来注重传统的文官候选人一直从那里产生。他们组成的官僚阶层由知识分子构成而这些知识分子专注于儒家经典著作,因而,他们更强调的是伦理原则,而不是手工技艺或战争艺术。这一统治阶级因以下事实而进一步受到约束:除佛教外,中国没有或几乎没有借用国外东西的传统。

    ——摘自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二,说明古代希腊是如何提防材料一中的英雄人物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根据材料三,指出为提防材料一中英雄人物的出现,约法实行什么制度?并说明约法实施的结果及其原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根据材料四和所学知识,指出“最坏的时期”是由谁统治的?根据材料四,概括是由于哪些因素造成了“民国初期若干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坏的时期”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题信息:2012年江西省月考题历史材料题难度较难 来源: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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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 “假如我们给英雄下这样一个定义:英雄就是具有事变创造性并且能够重新决定历史进程的某些人,那么,紧跟着下一步的推论应该是:一个民...” 主要考查您对

雅典民主政治的确立

伯利克里时期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袁世凯专权与二次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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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雅典民主政治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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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民主政治确立主要内容:

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公民,民主政治的主要机构是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和陪审法庭。
②公民大会是国家的蛟高权力机关,内政、外交、战争、和平、重要官员任免等一切国家大事,都由公民大会讨沦决定。
③国家最高常设行政机关是五百人议事会,负责处理口常政务,召集公民大会。
④陪审法庭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和监察机关,对公民大会的决议拥有最终核准权。
⑤除十将军外,国家一切官职向各等级公民开放,国家官员由选举产生。各级公职人员实行“公职津贴制”。

雅典民主政治背景:

(1)旧氏族贵族实行专横统治。
(2)新兴工商业者阶层对此非常不满。
(3)普通民众更是苦不堪言,很多人沦为债务奴隶,社会矛盾尖锐。 

雅典民主政治的基本特点:

①人民主权。雅典的国家管理大权掌握在全体公民手里。所有合扶公民均有参与权、知情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陪审法庭和其他军事、行政机关的人员构成及运转原则,都是这一特征的充分体现。
②轮番而治。所有公职人员都实行任期制。所有公民轮流统治与被统治。公民内部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人人有权参政议政。一个人统治别人的同时也被别人统治。在具体运作上,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都用抽签方式决定。这最能体现轮番而治的原则。


雅典民主政治确立的过程:

公元前6世纪初,梭伦在雅典改革。他根据财产多寡,把公民分为四个等级,财产越多者等级越高、权利越大;公民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各等级公民均可参加;建立四百人议事会,前三等级公民均可入选;建立公民陪审法庭;废除债奴制等。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了基础;
公元前6世纪末,克利斯提尼实行改革。用地域部落取代血缘部落,分散了氏族贵族的力量,进一步削弱了氏族制残余。他还设立五百人议事会,成立十将军委员会,确立起雅典民主政治;
“黄金时代”:公元前5世纪伯利克里时期,雅典民主政治发展到顶峰,被称为“黄金时代”。最高权力机构——公民大会,所有成年男性公民都可以参加;成立最高司法和监察机关;鼓励公民积极参政。
1、梭伦改革:
(1)时间:
公元前6世纪初。
(2)内容:
①实行财产等级制度;
②公民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
③建立四百人会议;
④建立公民陪审法庭;
⑤废除债奴制等。
(3)影响:
改革动摇了旧氏族贵族世袭特权,保障了公民的民主权利,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了基础。

2、克利斯提尼改革:
(1)时间:
公元前6世纪末。
(2)内容:
①建立十个地区部落为选举单位;
②设立五百人会议;
③组成十将军委员会;
④扩大公民大会的权力等。
(3)影响:
改革基本铲除了旧氏族贵族的政治特权,公民参政权空前扩大,雅典民主政治确立起来。 

3、伯利克里改革:
(1)时间:公元前5世纪。
(2)背景:
克利斯提尼改革确立了雅典的民主政治
(3)内容:
①扩大了公民参政范围,可担任几乎一切官职
②进一步加强公民大会的权力
③扩大五百人议事会的职能
④提高陪审法庭的地位,成为最高司法与监察机关
⑤为参政公民发放工资
⑥发放“观剧津贴”
(4)影响:
充分扩大了公民的权利,使雅典民主政治发展到了顶峰,即“黄金时代”

雅典民主政治的意义:

①创新性:为人类提供了一种集体管理的新形式,创造出民主的运作方式,为后世民主政治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②优越性:多数人决策,使问题考虑得更全面;公职人员有多数人选举产生,时期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减少了以权谋私的可能性。  
③文明进步:推动了文化事业的发展,使希腊文明成为古代西方、乃至整个世界重要的文明中心  

雅典民主政治的局限性:

①它仅仅是对公民群体而言,而非公民,例如外邦移民、奴隶和它国公民,都没有享有民主的权利;  
②是男性公民的民主;  
③一切公职由选举和抽签产生,这种轮番而治极有可能导致极端民主化,导致民主制的衰落。


 伯利克里时期:

公元前5世纪伯利克里时期雅典民主政治发展到顶峰,被称为“黄金时代”。公民大会是城邦的最高权力机构。五百人会议处理公民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事务,召集公民大会。陪审法庭是最高法院兼最高司法与监察机关。


“黄金时代”的民主政治表现:

公元前5世纪,在伯利克里担任首席将军期间,雅典民主政治发展到顶峰,被称为雅典民主的“黄金时代”。 
①所有成年男性公民可以担任几乎一切官职。可以参加公民大会,商定城邦重大事务。
②五百人议事会的职能也迸一步扩大。
③陪审法庭成为最高司法与监察机关。
④伯利克里为鼓励公民积极参政,向担任公职和参加政治活动的公民发放工资。为吸引公民观赏戏剧。还特意为公民发放 “观剧津贴”。 

雅典民主政治的影响及评价:

积极:
①雅典民主的理论与实践,为近现代西方政治制度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②民主氛围创造的空间,使雅典在精神文化领域取得了辉煌成就。     
消极:
③雅典民主仅限于占城邦人口小部分的男性公民。对妇女、外邦人、广大奴隶而言。民主却是遥不可及。④雅典民主更是小国寡民的产物。过于泛滥的直接民主,成为政治腐败、社会动乱的隐患。
⑤狭隘的城邦体制,最终无法容纳政治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公元前4世纪后半期,为马其顿王国所灭。

希腊城邦制度衰落的原因有:

①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少数人的民主(根源)
②内部混乱,城邦间长期混战
③BC338年马其顿王国征服希腊。 

希腊奴隶制民主政治的实质:

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少数人的民主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含义:

又名《民元约法》,是在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与革命党人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由当时位于南京的临时参议院所制定的具有“宪法”性的文件,在1912年3月8日由临时参议院通过,3月11日公布实施。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中国近代民主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

(1)主权在民的思想,台定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2)公民享有民主权利,体现了新生政权对“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等启蒙思想基本原则的尊重和实践。
(3)确立了共权分立的政洽体制,从而保证了资产阶级民主;参议院可以选举、弹劫总统,最高法院可以
审判被弹幼的总统,国务员可以凭借责任制内阁牵制总统,体现了资产阶级力图通过法律形式防止袁世凯专制独裁,维护民主共和的愿望与要求。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

(一)背景:
1、理论来源:法国的启蒙思想;
2、现实依据:美国1787年宪法;
3、时代背景:南京临时政府的建立、《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颁布、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

(二)革命性、民主性的体现:
《临时约法》否定了封建专制,是为了约束袁世凯,保障民主共和制度,具有现实针对性;约法明确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促使民主共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三)进步意义:
1、在政治上,它不仅宣判了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的死刑,而且以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
2、在思想上,使民主共和的思想深入人心,树立帝制非法、民主共和合法的观念;
3、经济上,确认资本主义关系为合法,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4、文化上,知识分子利用《临时约法》规定的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纷纷组织党团和创办报刊,大量介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新文化运动创造了条件;
5、在对外上,强调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启发爱国主义的民族感情,防止帝国主义侵略;
6、在国际上,在二十世纪初年的亚洲各国当中,是一部最民主、最有影响的资产阶级民权宪章。

(四)局限性:
《临时约法》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的性质,在宪法实施以前,它具有与宪法相等的效力。《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的文献,主流上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代表了资产阶级利益,带有革命性和民主性。但是没有规定反帝、反封建的民主纲领,也没有具体涉及关系到“民生”的土地问题,带有很大的阶级局限性,在某些地方甚至是孙中山先生旧三民主义的倒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节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共七章五十六条。
第一章“总纲”,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二章“人民”,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得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人民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第三章“参议院”,规定:“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以国会成立之日解散,其职权由国会行之”。
第四章“临时大总统副总统”,规定,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代表全国,接受外国之大使、公使”;“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第五章“国务员”,规定:“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受参议院弹劾后,临时大总统应免其职,但得交参议院复议一次”。
第六章“法院”,规定:“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第七章“附则”,规定:“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宪法未施行以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文化分析及相关具体问题:

近年来,一些学者从法律文化的角度重新反思《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命运及其对后世的影响,并且对于《临时约法》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也作了进一步的探讨。陈晓枫在《的文化透视》(载于《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6期)一文中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因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而倍受推崇,是我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然而《临时约法》的制定者并未充分考虑到中国当时的实际,使之成为一纸空文,但从宪法文化上看,《临时约法》的命运反映的是更广阔的文化传统对于“大典”和“朝纲”的处理法则。作者分析了宪法文化的“突变”与继承问题以及法律工具主义与大典为置律的文化传统之后,进一步分析了《临时约法》的宪法文化,指出:
(1)《临时约法》是根据当时条件下交出政权的急迫需要,违反关于政体设计的理性分析,将政治制度设计为责任内阁制,在法律价值的追求上,表现出工具主义的趋向,使宪法成为从事某种政权追求的工具。这就违反了人民主权、代议民主的宪法本意,表现了中国法律文化中将法作为某种制胜利器的传统特征。而且《临时约法》表现出在争取权力焦点问题上的过分关注,而将其余做轻率处理的态度,对北洋政府视宪法为儿戏起到不良先例作用;
(2)《临时约法》反映了较为浓重的人治色彩。因人立法,法随人变,虽然用意在于保护革命成果,但在资产阶级共和政权建立之初首开人的意志高于法的意志之风,深刻显现了在近代宪政的词语下,向法文化传统认同的倾向;
(3)《临时约法》也同样具有传统政治文化中权力归诸一元的价值追求。作者认为孙中山先生本人在权力结构问题上是始终如一的一元权力追求者。
(4)法律工具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当它一旦于执法者不相切合时,容易被搁置,成为具文。《临时约法》的制定者对于《临时约法》的工具主义的利用,最终使其作为工具,终成空文。


二次革命含义:

二次革命是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反对袁世凯建立独裁、保卫民主共和制的一次武装斗争,是辛亥革命的继续。战事主要在江西和江苏的南京进行,历时一个多月,结果革命党人失败。


二次革命(1913):

1、原因:袁世凯专权。
①对内:制造“宋教仁案”、镇压革命党人。           
②对外:进行“善后大借款”(目的)。 
2、经过: 
3、结果:失败     
失败原因:
①主观:革命党人力量焕散 
②客观:袁世凯力量强大。
 4、性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辛亥革命的继续。


袁世凯专权与二次革命:


袁世凯专权:

就任临时大总统后,表面上拥护共和,但暗地做好镇压革命势力的准备,以实现其独裁统治。袁世凯的主要做法,先是派人暗杀了宋教仁。阅读“历史纵横”材料,思考袁世凯杀害宋教仁的目的是阻止国民党组阁,扑灭革命势力。再次向五国银行团进行“善后大借款”,主要用于内战,镇压国民党人;接着又免去江西、安徽、广东三个省反对借款的都督职务,并派兵南下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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