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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二年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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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是怎样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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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题信息:2012年同步题历史问答题难度较难 来源:闫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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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是怎样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考查您对

整顿经济秩序

第一个五年计划

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颁布

三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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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元之战:
银元之战是指建国之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党和政府依靠国营经济的力量和老区农民的支持,采取强有力的经济措施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同投机资本作斗争的“战役”。各大城市军管部门和人民政府针对当时猖獗的银元投机,命令严禁金条、银元、外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一律由人民政府银行挂牌收兑,规定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上海和武汉等大城市相继采取了查封金融投机的大本营“证券大楼”和将投机商逮捕法办的措施。

米棉之战:
米棉之战是指银元之战后,党和政府依靠国营经济的力量和老区农民的支持,采取强有力的经济措施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同投机商囤积粮食、棉纱、棉布、煤炭,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的行为做斗争的“战役”。人民政府从老解放区向各大城市秘密掉级大量的米、棉和煤炭,等到物价上涨最激烈的时,全国同时行动,敞开抛售10天,粮、棉等商品价格大幅度下跌,投机商哄抬物价的阴谋破产,竞相抛售货存,但市场已经饱和,许多投机商宣告破产。

统一全国财经管理:
为稳定物价,恢复和发展经济,1950年3月,政务院颁布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要求统一全国财政收支,统一全国物资调度,统一全国现金管理。这三个“统一”,使全国的财力,物力集中于中央,这对于平衡收支,稳定物价,扭转财政经济的困难局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到1950年4,5月间,全国财政经济便实现了初步的统一,通货膨胀,物价飞涨的局面基本上结束。这标志着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开始好转,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前提条件。


“银元之战”和“米棉之战”的实质是:
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争夺市场领导权的斗争。

中国人民政府整顿经济秩序:
1、背景:
由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反共反人民的内战,帝国主义的长期掠夺,以及国民政府的官僚资本的大肆搜刮,导致了经济趋于全面崩溃。工业技术低下,农业生产落后,物资紧缺,物价飞涨,市场混乱,人民生活痛苦不堪。
2、时间:1949-1952年
3、措施:
(1)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
(2)打击投机倒把,加强市场管理,以稳定市场物价。“银元之战”“米面之战”
(3)统一财政经济,以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4)合理调整工商业,以发展生产。
4、意义:
(1)说明了人民政府完全有能力在经济上管理好自己的国家,巩固了新中国的政权。
(2)经过三年努力,物价稳定,国家财政经济根本好转。到1952年底,工农业生产超过历史最高水平,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这就为我国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准备了条件。


“三反”“五反”运动:
从1951年12月开始,中国共产党在党内和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惩治了一批贪污腐化分子,处分了一些犯有浪费,官僚错误的干部。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首先在大中城市开展“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在全国城市中,向违法的资本家开展一场大规模的坚决的彻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此后,“五反”运动迅速开展起来,到1952年8月,“五反”运动和“三反”运动基本上同时结束。“三反”,“五反”运动,是建国后反对资产阶级进攻的一次重大斗争。这个运动的胜利,进一步巩固了工人阶级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从国家机关内清除了一批阶级异己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对于澄清吏治,移风易俗,使干部队伍树立廉洁奉公,艰苦朴素的作风,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个五年计划:
简称“一五计划”,是1953—1957年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是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而制定的,也是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由周恩来、陈云同志主持制定的。它是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中心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的初步基础;有步骤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其特点是优先发展重工业。第一个五年计划反映了人民要求迅速把中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工业国的强烈愿望。第一个五年计划制订后,对三大改造、基本建设、工农业发展和交通便捷做出了突出贡献,使得中国的近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长春汽车制造厂:


第一个五年计划:
1、背景:
(1)1949年-1952年,党和政府用了三年的时间完成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为国家开展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创造了条件。
(2)新中国工业基础薄弱,在当时各资本主义国家的重重封锁之下,只有优先发展重工业,才能自立于民族之林。
2、时间与目的:
1953年-1957年年为了有计划的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党和政府实施了第一个五年计划。
基本任务: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
3、建设成就:
1953年底,鞍山钢铁公司大型轧钢厂等三大工程建成投产;1956年底,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建成投产;中国试飞成功第一架喷气式飞机;沈阳第一机床厂建成投产;1957年,武汉长江大桥建成;川藏、青藏、新藏公路建成;形成了以鞍山钢铁公司为中心的东北工业基地,沿海地区原有的工业基地得到加强,在华北、西北建立了一批新工业基地。从此,我国开始改变了工业落后的面貌,向社会主义工业化迈进。 
4、意义:我国开始改变工业落后的面貌,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一五计划中,重工业在东北地区发展迅速的原因:
1.历史因素:东北地区的工业在民国就有发展,并且受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波及较少,工业基础好。
2.地理因素:东北地区自然资源丰富,有着优质的煤、铁资源。
3.政策因素:中共的制订的正确的方针。
4.外国因素:苏联对中国援助,由于苏联离东北地区最近,便于交流的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是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这部宪法总结了中国近代以来关于宪法问题的历史经验,继承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宪法性文件的正确原则,规定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方向与道路,规定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基本原则和各项制度。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最重要的成果,是制定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另一个重要成果,是全面建立了国家机构。大会选举和决定了国家领导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刘少奇;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结束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以《共同纲领》暂代国家宪法的过渡状态。这位加强国家的人民民主制度,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奠定了初步基础,是国家政治生活进一步民主化的重要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以立法的形式保证中国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为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制制度奠定了初步基础。它是一部真正反映人民意志、代表人民利益的宪法,是中国人民为建设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的纲领。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怎样建立起来的:
(1)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历28年的艰苦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前提。
(2)1949年-1952年,党和领导人民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恢复了国民经济,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条件。
(3)1953年,党公布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规定了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从1953年起,我国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到1957年,一五计划超额完成,这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巩固奠定了物质基础。
(4)1954年,一届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从法律上保证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方向。
(5)1953年-1956年,国家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起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制度。《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宪法》还明确规定,以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仍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些规定充分表明新中国的性质是人民民主国家,人民行使权力的广泛性和真实性是任何资本主义的民主所无法比拟的。
第二,坚持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宪法》将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下来,庄严宣布:“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指出,国家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第三,设置国家机构。《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设立国家主席;设立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设立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分别作为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设立各级人民法院,作为各级审判机关;设立各级人民检察院,作为各级检察机关,等等。
第四,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有劳动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公民有遵守宪法、法律、劳动纪律、公共秩序的义务,有爱护和保护公共财产的义务,有保护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等等。此外,《宪法》还对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中国的外交政策等作了具体规定。
三大改造:
三大改造,是指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完成,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使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从此,进入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三大改造的实质:
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转化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

三大改造完成的意义和不足:
到1956年底,国家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后期,也存在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的缺点。

为什么说三大改造完成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1.革命性质:三大改造之前是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三大改造后,我国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任务。
2.经济基础:三大改造前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三大改造后,以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主要形式的社会之一公有制成为我国唯一的经济基础。
3.生产关系:三大改造之前,生产资料私有制大量存在,我国存在着民族资本家剥削工人等多多种剥削关系;在三大改造后,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确立,社会各阶级都成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
总之,社会主义最典型的标志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通过三大改造,我国基本上实现了由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在劳动分配制度上,基本实现了按劳分配原则;在阶级关系上,消灭了剥削阶级。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起来。


庆祝公私合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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