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
是在1949年10月1日举行的会议,内容是国家领导人宣布就职,会议任命周恩来为政务总理兼外交部长,以“共同纲领”为施政方针。
开国大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是指1949年10月1日15:00在北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而举行的仪式,直到21:00才结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标志。
新中国成立的历史意义:
1.国内意义:新中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新纪元。从此,中国结束了一百多年来被侵略被奴役的屈辱历史,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国家;中国人民从此站了起来,成为国家的主人。
2.国际意义:新中国的成立,壮大了世界和平、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力量,鼓舞了世界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争取解放的斗争。
开国大典:
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1950年土地改革运动)新中国成立后,广大新解放区的3亿农民仍然受着封建土地制度的束缚,这是恢复国民经济的极大障碍,也是新中国民主化,工业化,独立和富强的障碍。因此,在广大新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既是继续完成民主改革的主要任务,也是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根本条件。从1950年冬开始,全国新解放区分期分批进行了土地改革。1950年6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是土地改革的指导文件。土地改革一般都经历了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复查总结等步骤。到1952年9月,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和台湾以外,全国普遍地实行了土地改革,全国3亿农民分得了7亿亩土地和大批生产资料,免除了过去每年向地主交纳700亿斤粮食的苛重地租。土地改革的胜利,彻底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为国家财政经济的根本好转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共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实行的土地政策:
历史时期 |
基本目的 |
主要内容 |
相应的政策法规 |
土地革命时期 |
进行土地改革,建立革命政权 |
在革命根据地进行土地改革,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债务,分配田地 |
土地革命的路线 |
抗日战争时期 |
为夺取抗战胜利,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团结开明地主,提高农民生产和抗战的积极性 |
在抗日根据地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政策,减轻了地主对农民的封建剥削 |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基本路线 |
解放战争时期 |
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获得人民支持,保证解放战争最后胜利 |
在解放区实行土改,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
《中国土地法大纲》 |
建国初期 |
废除封建剥削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巩固新生政权。 |
在解放区和新解放区实行土改,使广大无地少地的农民获得土地,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
土地改革运动:1、背景:
地主、富农占有大部分土地,残酷剥削和压迫农民。而贫农、中农和雇农占有少量土地,终年辛勤劳动,受尽剥削,生活不得温饱。这种封建的剥削土地制度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新解放区的农民迫切要求取得土地。
2、文件的颁布: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3、结果:
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和台湾以外,全国普遍地实行了土地改革,全国3亿农民分得了7亿亩土地和大批生产资料,免除了过去每年向地主交纳700亿斤粮食的苛重地租。
经济特区:所谓的经济特区,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或地区划出的特定区域,采取比一般地区更加开放的经济政策,用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吸引外资和引进外国技术设备,以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经济特区的特就特在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特殊的经济管理制度。1979年4月,邓小平提出试办经济特区的思想。8月,国务院公开宣布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
最早选择深圳创办经济特区的原因:
1980年,我国在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的厦门建立四个经济特区;其中深圳是最早经济特区。
1.深圳等地的优越地理位置,靠近港澳台,便于发挥对外窗口的功能。
2.福建广东都是我国著名的侨乡,对广大华侨回乡发展经济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3.港澳台都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能加强了与它们之间的经济合作和经济关系的紧密性。
4.面向南海或台湾海峡,交通便利,尤其是水运极为通畅。
经济特区建立的意义:1.可以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
2.可以利用外商销售渠道,适应国际市场需要和惯例,从而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
3.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了解世界经济信息;
4.有利于学习现代经营管理经验,培训管理人才;
5.可以扩大我们走向世界的通道,开辟世界了解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窗口。
对外开放的目的,步骤,成效1、目的:
是为了引进境外资金、先进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经验,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发展社会主义经济。
2、步骤:
第一步开始:1980年,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后增设海南经济特区)。
第二步:开放广州、上海等14个沿海开放城市。
第三步,建立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厦漳泉三角区、环渤海地区等沿海经济开放区(后增设上海浦东开发区)。
第四步:内地。
3、成效:
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
深圳经济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