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制度:
“大跃进”期间创造出的一套政治和社会管理组织形式。1958年,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将高级社合并为大社,受到毛泽东肯定,后来被统一称为人民公社。其特点是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实行供给制与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由于缺乏激励机制,人民公社制度没有推动农业生产率的提高。
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实质: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大跃进”在农村的扩大与翻版的,是一场生产关系的“大跃进”,这是企图通过人民公社,使中国早日过渡到共产主义。但是由于严重脱离了中国历史发展阶段,不但没有达到它预期的目标,反而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遭受严重挫折,给人民的生活带来巨大灾难。
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特点:1.一“大”二“公”规模大,在全国农村盛行,把农民的一切全部收归公社所有。
2.把农、工、商、学、兵结合在一起,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
3.强化自给型经济。
农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的区别:农业合作社是把农民土地所有制改为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农村建立的标志;人民公社的特点为“一大二公”,实际上是追求平均主义,它是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的失误,其实质是“大跃进”在农村的翻版和扩大。
人民公社化的影响:
人民公社造成的严重后果大办人民公社超出当时的生产力和群众觉悟的水平,搞平均主义,实际上损害了群众利益,最终造成了生产混乱、生产力下降。
人民公社食堂(吃饭不要钱?前提是把所有东西交出来!)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责任形式。具体形式有:包干到户包产到户两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取消了人民公社,又没有走土地私有化的道路,而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生,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既发挥了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调动了农民家庭的积极性,是适应我国农业生产特点和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管理水平的一种较好的经济形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点:
它以土地等维基本生存资料公有为前提,坚持了我国农村的社会主义制度;它把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有机结合起来,既发挥了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发挥了农民家庭的积极性;它是在党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举。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理念:“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2、目的: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率先包产到户的典型: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首先实行分田包产到户,自负盈亏。
4、推广:在中央的指导下,农村逐步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5、发展:随着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发展,农村乡镇企业迅速发展起来,为农村致富和实现现代化开辟了一条新路。
6、结果:农业生产得到大发展,农村开始富裕起来。
7、意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有了生产的自主权,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了;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
经济特区:所谓的经济特区,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或地区划出的特定区域,采取比一般地区更加开放的经济政策,用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吸引外资和引进外国技术设备,以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经济特区的特就特在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特殊的经济管理制度。1979年4月,邓小平提出试办经济特区的思想。8月,国务院公开宣布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
最早选择深圳创办经济特区的原因:
1980年,我国在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的厦门建立四个经济特区;其中深圳是最早经济特区。
1.深圳等地的优越地理位置,靠近港澳台,便于发挥对外窗口的功能。
2.福建广东都是我国著名的侨乡,对广大华侨回乡发展经济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3.港澳台都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能加强了与它们之间的经济合作和经济关系的紧密性。
4.面向南海或台湾海峡,交通便利,尤其是水运极为通畅。
经济特区建立的意义:1.可以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
2.可以利用外商销售渠道,适应国际市场需要和惯例,从而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
3.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了解世界经济信息;
4.有利于学习现代经营管理经验,培训管理人才;
5.可以扩大我们走向世界的通道,开辟世界了解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窗口。
对外开放的目的,步骤,成效1、目的:
是为了引进境外资金、先进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经验,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发展社会主义经济。
2、步骤:
第一步开始:1980年,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后增设海南经济特区)。
第二步:开放广州、上海等14个沿海开放城市。
第三步,建立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厦漳泉三角区、环渤海地区等沿海经济开放区(后增设上海浦东开发区)。
第四步:内地。
3、成效:
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
深圳经济特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改革开放后用来描述其经济形式的官方术语。由1992年,邓小平到深圳南巡时确立。是同社会主义基本社会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条件下运行的。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个人收入的分配以按劳分配为主,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决定了整个社会分配是按劳分配为基本形式。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分配原则是按资分配。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维护整体利益的一致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
(1)1992年,面对东欧巨变,苏联解体,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到了一个由初期到中期的关键时刻。当年,邓小平到南方各省视察,发表了著名的南巡谈话,指出改革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社会主义的本质,发展的意义,市场与计划的辨证关系(不是判断社会性质的标准),这有利于解放全国人民的思想,为下一步的改革奠定基础。
(2)1992年,中共十四大召开,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3)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规定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4)1997年中共十五大召开,指出我过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