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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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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小明受一些不良网站的诱惑,痴迷于上网,经常旷课,成绩一落千丈,甚至产生辍学的念头。学习了初二思想政治课以后,他决定告别网吧,回到课堂,认真学习。
    (1)初二《思想政治》教材中哪些知识能够促使小明作出这样的决定?(不少于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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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相信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一定会增强你的法制观念。请试举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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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题信息:2006年江苏中考真题政治材料分析题难度较难 来源: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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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学生小明受一些不良网站的诱惑,痴迷于上网,经常旷课,成绩一落千丈,甚至产生辍学的念头。学习了初二思想政治课以后,他决定告别网吧,回到课堂,认真学习...” 主要考查您对

防范侵害,自我保护

法律的本质、特征、作用

享受健康的网络交往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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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范侵害,自我保护
  • 法律的本质、特征、作用
  • 享受健康的网络交往
  •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青少年可能受到来自几方面的侵害
① 来自意外事故的侵害。
②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侵害。

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①有的父母望子成龙心切,“恨铁不成钢”,或者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的错误理念,对自己的孩子恶语相向,甚至拳脚相加,对子女造成心灵生和身体上难以弥合的伤害
②有的父母,因为自己情绪不好,迁怒于子女
③还有极少数父母,恶意伤害子女,违犯法律,走向犯罪。

校园暴力的危害
特指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由同学、学校工作人员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生理或心理实施的、达到一定伤害程度的侵害行为。
①有可能严重伤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②影响正常的学习
③破坏校园秩序

青少年受到侵害的原因有哪些?
①青少年自身还不成熟。
②生活环境很复杂,存在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
面对暴力侵害,应如何保护自己
①远离暴力侵害的第一道防线是我们自己
②积极寻求他人和社会的保护
③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身边的保护有哪些
①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积极保护青少年,促进我们的健康成长。
②我们必须加强自我保护。自我保护是人的本能,具备自我保护意识是未成年人向成熟迈进的重要一步。
③面对一些突发的事故和侵害,我们应该积极争取社会、学校和家庭等方面的保护;如果这些保护不能及时到位,我们就要尽自己所能,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青少年自我保护中常见误区:
1、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青少年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2、打官司是不光彩的时,是丢脸的事,不应该打官司。
3、遇到不法歹徒,一定要勇敢地同他们作斗争,哪怕献出自己的生命。
4、路遇坏人,心情紧张,过度害怕,不呼救。
中学生怎样加强自我保护(怎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人教版:
①树立安全意识,学会保护身心健康。
②学习法律知识,懂得依法维权。
③遵守法律,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④学会及时报警和寻求法律帮助。
粤教版:
①自我保护能力,是一个人生存所需的重要能力。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本领,是健康成长所必需的。
②未成年人阅历不够丰富,心理不够成熟,体质也不够强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比较薄弱,更容易受到伤害和侵害。
③因此需要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教科版:
①远离危险,拒绝侵害,树立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远离危险环境。
②学会求救和自救,采取灵活机智的自卫策略,树立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并注意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③善用法律武器,我们要学法、知法、守法,不做侵害别人的事情又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巧(粤教版):
在家庭生活中要注意做到:防火、防水、防气、防盗

在公共场所要注意做到:

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②在体育活动中注意安全,做好准备活动。
③发现险情,要量力而行。
④预防精神污染,避免受毒害。
⑤善于识别骗子的骗术,避免受骗上当。
面对歹徒行凶,青少年怎么办:(教科版)
①面对侵害,不要害怕,保持冷静,勇敢地向侵害者说“不”勇敢地、机智地拒绝侵害、反抗侵害;
②机智地求助他人,巧妙周旋,趁机逃脱险境;
③记住不法分子的相貌特征和去向;
④事后报案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特殊行为规范。
我国法律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我国法律的本质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则:
①违反法律会依法受到强制矫正
②法律是各类规则中的最低准则
③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的特征:
法律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社会规则,这是法律特殊性的表现,也是法律和其他公共行为规则最大的不同,也是最重要的特征。
①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②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最主要特征)
③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注意:法律制裁、惩罚某个人时,如果强调他的身份和地位,主要是指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这一特征,如果不说明他的地位和身份,主要是指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这一特征。) 
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主要表现在哪里?
a、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特殊人物存在
b、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一旦触犯了国家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①相同点与联系:
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和道德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二者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约束奎们的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②区别:
第一,表现形式不同。道德不成文地存在于人们的认识和社会舆论中,法律表现为规范性文件。
第二,实现方式不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的约束和教育的力量,依靠人们的觉悟,来保证对它的遵守。法律也依靠公民的自觉遵守和维护,但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第三,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道德约束的范围几科涉及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一切行为,以及思想。而法律只调整人们的行为,不调整思想活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
法律的作用:
①法律规定人们享有什么权力,应该履行什么义务,并对侵犯他人权力和不履行义务的行为给予制裁。 ②法律具有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人与人之间纠纷或矛盾的作用。
③法律具有制裁违法犯罪行为的功能,并通过制裁违法犯罪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生活的有序与和谐。
苏教版:
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法律是我们的“保护伞”和“守护人”。
①法律保护公共秩序。
②法律维护公共安全。
③法律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青少年怎样维护法律的作用:
法律维护青少年权利的作用就要求青少年怎样维护法律在我们学习和生活中的作用:
①我们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法律的约束;
②我们即享有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又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
③我们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即要遵守法律,履行义务,又要依法行使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家强制力
警察,法院,监狱,军队
公安机关是侦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监狱是刑罚的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机关) 

生活中有些矛盾和纠纷的解决方式或手段:
①通过双方协商;
②他人或组织调解;
③法律途径(最终途径)。
网络的出现和发展对人类的日常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原有的社会结构、社会行动方式以及社会分层在网络的冲击下都发生了变化。
网络交往新空间的一般特点:神奇性与两面性。

“网络沟通无极限”:即网络的神奇性,网络生活的丰富性。网络给我们生活、学习、工作等带来的种种方便。网络交往超越了空间,扩大了我们的交往领域、对象,改变了以往的交往方式,丰富了我们的人生经验。

“网络交往──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一方面,网络有很多的优势,了解时事、学习知识、与人沟通、休闲娱乐等。如便捷高效网络信息、益处多多的网络健康交往等;另一方面,网络也有可能造成很多伤害,沉迷于网络游戏、网络成瘾症、诱惑欺诈。如网络环境的复杂带来的危险性,网络对现实生活中问题较多的学生有更大的“杀伤力”。

网络交往对象特性:虚拟性、间接性、隐蔽性、不可捉摸 
网络交往要学会自我保护:
①要正确认识网络的两面性,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发挥网络交往对生活的积极作用。

②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网络交往对象看不见、摸不着。我们必须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不轻意泄漏个人资料,不随意答应网友的要求。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尽可能找熟悉的朋友或师长解决,不要仅仅依赖网友来满足自己的情感需求,以免上当受骗。

③提高辨别觉察能力。网络信息良莠不齐,个别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作为网络游客,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辨别觉察能力,提高自己的抗诱惑能力,才能保护自己。
在网络交往中青少年要遵守《网络文明公约》,做到文明健康上网,利用网络,广交朋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轻易泄露个人资料,不随意答应网友的要求;遵守网络规则、网络道德,做到文明上网,不浏览色情网页,不沉溺网络游戏;遵守法律,做到不传播流言,不恶意攻击他人,不进行诈骗活动,不泄露国家秘密;登陆绿色网站,远离黑网吧。 

青少年要正确对待网络,文明上网

①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帮助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②要科学合理地安排时间,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③要正确选择网上信息,自觉过滤不良性系信息的影响。
④不进营业性网吧,可在家中或学校上网。
⑤遵守网络道德,遵守纪律和法律。

怎样克服网瘾
:
①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树立远大的理想,培养社会责任感。
②努力在现实中创造成功的记录,培养自尊心与自信心。
③培养广泛的兴趣和爱好,多和外界接触,充实生活内容,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④多与父母和老师谈心,在生活和学习上得到他们的帮助和指点,必要时要接受心理治疗。
⑤以健康的心态对网络,等等。
遵守网络规则:遵守道德、遵守法律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生活奠基。要让短暂的生命发光,有尊严有意义地渡过一生,必须接受教育。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迅速增加,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社会竞争空前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它活动中获得成功。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的内容:
①学龄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②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③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接受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
④成年人接受成人教育。
⑤从社会其他合法教育机构、教育途径接受教育。
在我国,凡是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限制公民的受教育权,不得歧视任何人的受教育的要求。 对于我们的努力,国家和社会将会以一定的方式予以承认。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者应该享有的权利之一。

义务教育:
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公益性是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
义务教育不同于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其它教育,它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
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
具有普遍性,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具有免费性,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免收学费。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一般而言,对同一个人来说,权利就是权利,义务就是义务,一项权利不能同时又是义务。但教育是个例外。权利使我们可以放弃的合法利益。对青少年的教育直接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命运,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以放弃。教育的这个特点决定了我们不能将受教育仅仅作为权利,而必须把它同时作为义务。
①就我们个人来说,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己。受教育使我们更有可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在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的同时,自己也能获得相应的报酬,从而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因此,从公民自身的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②从国家的角度讲,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文化和科学素质是关键。这就要求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道德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力争为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多作贡献。因此,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
义务教育误区:
1、义务教育就是免费教育。
点拨: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义务教育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无条件的接受,而要求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其顺利实施.其本质意义在于你必须接受教育,而不是在于是否免费。
而且义务教育的免费性是有条件范围的:
首先它的适用人群是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所以说高中,大学的学校教育是不包括在内的,这就是它也叫九年义务教育的原因了.
其次,对于义务教育有一个特性是"免费性",在义务教育法上的诠释是"不收学杂费".然而在学校学习中可能还会有其他的费用,这些就不包括在"免费"的范围内了.
而且对于免除学杂费,这还是一个过程,仍有不少城市中还未能达到这样,所以"义务教育就是免费的学校教育"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

2、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我自己的事,我愿意学就学,不愿意学就不学,别人管不着。
点拨: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受教育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又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这里的“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要遵守并应尽的义务;这里的“教育”,专指学校教育。
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应承担的最基本的义务主要有三项。
(1)应当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2)应当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凡己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按照当地学制的规定,学习到毕业,而不能中途辍学。
(3)应当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受到他人剥夺或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当父母亲侵犯自己受教育权利的时应当:
①与父母沟通,向其宣传法律知识,要求父母送自己上学接受义务教育。
②求助于学校老师。
③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④求助法律,如直接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
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现代社会应具备终身受教育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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