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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二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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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平面解析几何中,当动点到一个定点的距离与它到一条定直线(定点不在定直线上)的距离之比是常数时,该动点的轨迹为圆锥曲线。常数的值不同,圆锥曲线的形状就不同,当常数小于1时,轨迹是椭圆;当常数等于1时。轨迹是抛物线;当常数大于1时,轨迹是双曲线。上述结论表明
    [     ]

    ①共性寓于个性之中 ②矛盾的同一性推动事物的变化 ③事物的量变引起质变 ④事物的联系是具体的,多变的
    A.①③
    B.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本题信息:2010年0103期中题政治单选题难度一般 来源:王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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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在平面解析几何中,当动点到一个定点的距离与它到一条定直线(定点不在定直线上)的距离之比是常数时,该动点的轨迹为圆锥曲线。常数的值不同,圆锥曲线的形...” 主要考查您对

联系的多样性(因果联系)

发展的状态——量变与质变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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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的多样性(因果联系)
  • 发展的状态——量变与质变
  •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原因含义:

引起某种现象产生的现象。

结果含义:

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


联系的多样性原理:

原理内容:联系具有多样性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
要求我们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

原因 结果
区别 含义 引起某种现象产生的现象 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
时间顺序 在前 在后
地位作用 主动 被动
联系 互相依赖,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在这一关系中是结果在另一关系中是原因;在同一关系中,两种现象互为因果。

联系的基本特征:

普遍性 客观性 多样性
含义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事物的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
表现 ①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
②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
自在事物的联系和人为事物的联系都是客观的 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
方法论 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要求我们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联系的多样性原理:

原理内容:联系具有多样性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要求我们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因果联系(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①含义:
原因:引起某种现象产生的现象。
结果: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
②特点:先行后续的关系;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本质特征)
③方法论: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量变的含义:

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质变的含义:

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理解量变与质变:

(1)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两种不同的状态。
(2)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3)质变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准确把握量变与质变的区别与联系:

量 变 质 变
区别 性质 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 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特点 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呈现状态 统一、相持、平衡和静止 统一物的分解、平衡和静止的破坏
结果 事物还是其自身,没有变成另一事物 事物不再是自身,而变成了另一事物
联系 辩证关系  ①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③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方法论  ①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②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1)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两种不同的状态。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并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两种状态的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2)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来看,质变更为重要。只有质变,才完成了量变,才肯定和巩固了量变所获得的成果;只有质变才能产生新质的事物;只有质变才能引起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但并不是说量变就不重要了,没有量的长期积累,是不会有质变的产生的,所以必须重视量的积累。


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1)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3)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量变引起质变的两种形式:

(1)事物在大小、速度、程度和规模等方面发生变化(数量变化); 
(2)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发生的变化(结构变化)。

量变与质变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

(1)要重视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2)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时,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3)当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即坚持适度原则。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矛盾客观性的认识误区:

(1)人们能有意识地制造矛盾的问题。自然界本身就存在矛盾,不是人们制造出来的。矛盾的产生和消灭是客观事物自身运动的结果,不是人能够有意识地制造出来的。因而,决定了我们只能承认矛盾,并敢于揭露矛盾。
(2)解决矛盾就是取消矛盾。矛盾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人们解决的是某一具体矛盾,当这一矛盾解决后,又会有新的矛盾出现,是不可能取消矛盾的。
(3)有矛盾就是坏事。矛盾具有普遍性,但是不能认为有矛盾是坏事。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就没有世界的变化和发展。要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这才是正确对待矛盾的态度。

正确理解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不是“多数和少数的关系、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从事物的性质上来讲的,二者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而多数和少数、整体和部分是从范围上来讲的,可见有根本的区别。
(2)不能说“普遍性包含特殊性”。因为各种特殊性、个性是千差万别、丰富多彩、具体生动的,而普遍性、共性是抛开了事物各自特殊的东西,是抛开了许多丰富多彩、具体生动的个性、特殊性,只是概括、抽象出了它们的共同的本质。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在表现上存在着对应:

 

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①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②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
③是我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
(2)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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