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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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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其中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紧接着,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政府部门加快征信立法和制度建设;推进行业、部门和地方信用建设;建设覆盖全国的征信系统;加强监管,完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大力培养社会诚信意识
    (1)结合材料,用政治生活知识分析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应该如何履行好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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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有人认为,落后混乱的市场经济决定了诚信意识的缺失,只要市场经济高度发达了,诚信意识自然会盛行起来,因为存在决定思维。你(用唯物论原理)如何评析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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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题信息:2011年0111期中题政治材料分析题难度极难 来源:吴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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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其中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 主要考查您对

政府职能及作用

依法行政

政府权力接受监督

树立政府权威

意识及其与物质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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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与经济建设职能中的公共服务的区分:

(1)作用的方式不同。
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对经济发展的 作用是直接的,国家行使这些职能就是推动国家经济建设的健 康、协调、稳步发展。
社会公共服务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间接的。此公共服务强调政府履行义务,强调政府的服务性,突出政府的主导、主动作用,强调公民的权利。
(2)两者的服务对象不同。
国家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服务对象是企业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社会公共 服务职能的服务对象是公民。

政府职权、政府职责和政府职能有何区别:

政府职权是指法律赋予政府机关的权力。我国政府的职权是人民依照法律,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政府职权通常称为行政权。
政府职责是指政府因拥有法律赋予职权所产生的责任。这体现了权责统一,有权必有责。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具体地说,就是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中所应履行的职责及其应发挥的作用。
总之,政府职权、政府职责和政府职能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教材用“政府职能”概念来落实课程标准的“政府履行职责的表现及其作用”的要求。 


正确理解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

具体内容

保障人民民主和维 护国家长治久安 ①保卫国家的独立与主权。
②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 及各种合法权益。
③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④保障人民民主。
⑤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打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
组织社会主义经济 建设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组织社会主 义文化建设 ①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
②组织和发展教 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
提供社会公共服务 ①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建设。
②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
③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④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⑤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优生优育。
⑥优化生态环境,防治污染

(1)我国政府职能的划分是相对的,其中有些职能存在交叉的关系。
(2)政府承担重要的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包办一切。
(3)政府职能不同于国家职能,要分清执行职能的主体。中国共产党不能行使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的主体:

履行政府职能的主体必须是各级政府、政府的组成部门及 其派出机构,比如国务院、某自治区人民政府、某县教育局、 某街道办事处等。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党的组织、群众团体、 人民政协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都不能履行政府职能。

正确区分两个“公共服务”:

(1)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又各有侧重。
(2)我国政府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职能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里的公共服务专指为经济建设提供的服务,如对企业、对农民的信息引导、技术服务、政策指导等。
(3)我国政府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侧重社会生活方面,强调通过管理与服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和谐。   

关于政府职能的几个应注意的问题:

(1)人民政府担负四个方面的职能。即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2)我国政府职能的划分,具有相对的性质,其中有些职能存在交叉的关系。如:维护社会秩序是政治职能的内容,也是经济职能中公共服务职能的内容;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职能与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也有交叉,但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更广泛。
(3)判断某项活动是不是政府职能一定要分清执行这一职能的主体是否是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如果是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党的机构、群众团体或人民政协,则不属政府职能。
(4)我国政府的有限性:
①在我们的生活中,政府承担重要的职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我国政府是有限政府,不是全能政府,不能承担社会生活中所有的职能。
②政府只有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能,把该管的事情真正管好,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有限的政府:

(1)政府的职能是有限的:政府履行基本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包办一切。
(2)政府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可直 接干预、管理经济活动。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是以宏观调控为主,是间接引导,主要依靠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3)政府应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能:市场能自行调节的问题,社会和公民能自行解决的问题,政府不需要插手,政府切实履 行自己的职能,把应该管的事情真正管理好,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现,造福于民。

我国政府的作用:

(1)人们的公共生活受到政府的管理。
(2)人们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政府职能及作用:



政府性质和政府职能的关系:

 

依法行政的含义: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


政府坚持依法行政的意义可以从“三个主体”来分析:

(1)对人民: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
(2)对政府: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3)对社会: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政府要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必须加强立法工作:

(1)在我国,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拥有修改宪法、制定法律的权力。
(2)省、直辖市等地方权力机关不属于立法机关。但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各级政府根据法律、法规有权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但不是立法机关。 

建设法治政府所蕴涵的基本理念: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个包括政府职能定位、管理模式和追求目标在内的完整体系。它蕴涵了政府逐渐走向有限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的基本理念。 
法治政府应当是有限政府。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政府的权力不仅是法定的,也是有限的。要加快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政府就不要去管;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政府就不要去插手;凡是通过社会自律能解决的问题,政府就不要去干预,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 
法治政府应当是服务政府。政府机关应当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减少多头审批、重复审批,提高办事效率。要加快健全各种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大力推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公共事业发展,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法治政府应当是透明政府。按照依法行政原则和WTO规则的基本要求,行政权力运作的依据、程序应当公开;行政权力运作的过程应当开放,公众可以依法参与;行政行为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应当公开。法治政府应当是诚信政府。政府机关应当重视政府信用建设,在行政管理中遵循诚实信用和信赖保护原则,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作出的行政行为要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可预期性。


政府依法行政: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分类

监督主体

特点

行政 系统 外部 监督

国家权力 机关的监督 这是根据宪法授权进行的,是最具权威、最高层次的监督。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政府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实质上是接受人民的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
司法机关的监督 这种监督是通过两种形式实现的:一是人民法院通过行政诉讼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二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过追究惩治职务犯罪,防范和纠正政府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保证落实依法行政
人民政协的监督 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
社会与公民的监督 包括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的监督、公民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形式
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政府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监督,按受各级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

行政系统内部监督

行政机关 主要由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组成


区分行政内外,辨清机关与否:

对于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在做题时要注意两个限定:
一是“行政内外”的限定,也就是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和行政系统外部的监督的区分;
二是“国家机关”的限定,也就是国家机关的监督与非国家机关监督的区分。

对政府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1)从政府接受监督与政府依法行政的关系看,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权力一旦缺少监督就容易超越法律的界限,违背依法行政的要求。
(2)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 制。这个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3)对政府的意义(四个“打造”)。
①打造科学政府:加强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利于政府科学民主决策。
②打造高效政府:有利于提高政府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
③打造廉洁政府:有利于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
④打造威信政府:有利于政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人民,从而建立起一个具有威信的政府。
(4)“阳光工程”。
①含义: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②作用: 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协调各方面利益,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③意义:A.有利于增强政府工 作的透明度,便于群众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B.有利于群众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两个“意义”要区分:

政府接受监督的意义与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要注意分清。前者侧重强调“监督”的意义,其主体主要针对政府而言;后者侧重强调“依法”的意义,则体现在对公民、对政府、对民主法制等诸多方面的意义。

我国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

(1)我国行政系统外部监督的形式——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
①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其监督的主要方式有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决算,审查政府的法规、决定和命令,质询和询问,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罢免政府组成人员。
②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中共作为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政府与其他国家机关一样要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其很重要的方面是通过纪委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来实现的。
③人民政协的监督。政协可以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也可以通过调查研究,主动向政府机关提出建设性意见,还可以视察工作。
④司法机关的监督。即法院、检察院分别通过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
⑤社会与公民的监督是指包括群众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等在内的社会各界以及各种媒体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督。
(2)我国行政系统内部监督的形式——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等。
①行政监察指由政府设立行政监察机构,对行政机关和人员的工作予以监督检查的监察制度。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实行这种监察体制的国家不多,其中以日本最为典型。
②审计监督是根据会计记录等有关经济资料和国家有关法规,由国家专门设立审计机关依法审核和稽查有关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经法纪的遵守情况,作出公正的评价,并提出审计报告,以加强经济管理,维护法制的监督检查活动。审计对象是各级行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经济业务、财务行为等。审计的目的是督促和帮助财务行政部门等的财经活动纳入国家法制轨道,维护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纠正错误。

对“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认识的几个误区:

误区一:我国政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此,政府权力想怎样使用就怎样使用。
我国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职权,滋生腐败,损害人民的利益。因此,政府行使权力时,必须依法行政,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政府行使权力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
误区二:政府的民主决策就是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政府在国家机关体系中所占比重最大、人数最多,与人民群众关系最为密切,对国家和社会的影响也最大。政府的民主决策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政府的民主决策必须要集思广益,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是,政府的民主决策要科学、合法、合理,还必须要遵循依照法律程序的原则和尊重少数的原则。
误区三:大量具体问题经《焦点访谈》曝光后,迅速得到解决,因此,政府监督主要靠媒体监督。
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媒体具有传播面广、影响力大等特点,成为监督政府权力的一种有效形式。但是,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这个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目前,我国已经依据宪法和法律,初步建立起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它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通过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误区四:政府的权威是通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道德形象树立的,因此,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只要遵循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就能树立起政府的权威。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德行操守,是一种无形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促使政府与公民的关系趋向协调和谐,促进政府权威的形成。但政府权威的形成也离不开政府依法行政的态度、能力和水平及其履行职责的效果等。政府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同时政府的权威也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政府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自身,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它的权威便得到树立和维护。


我国政府接受人民的监督:

 

政府权威的含义:

政府权威指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得到人民认同的慰问和公信力。从根本上讲,一个政府能否具有这种权威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区别有权威与无权威的政府的标志:

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被人民认可和接受,这是区别有权威与无权威的政府的标志。 


政府权威的体现:

(1)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依法行政的政府,它会维护宪法和 法律的尊严,从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廉洁、高效、团结合作、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它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声望。
(3)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讲信誉的政府,有令必行,有禁则止,它得到人民的认可和拥护。
(4)有权威的政府对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都会有促进作用。

政府权威的决定因素:

从根本上讲,一个政府能否具有这种权威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政府权威的来源: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决策科学、执行顺畅、清廉高效、业绩卓著等。

政府权威的树立:

(1)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审慎用权、 优化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与人民 群众保持和谐关系。 
(2)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业绩。
(3)政府工作人员要重品行、作表率,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误区警示:

误区:政府的权威是使人民有所畏惧从而服从政府。
注意: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被人民认可和接受,这是区别有权威与无权威的政府的根本标志。
误区:政府的权威从根本上说,是由政体决定的。
注意:政府的权威从根本上说,是由国家性质(即国体)决定的。


 
 

误区1:政府的权威是使人民有所畏惧从而服从政府。

注意: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被人民认可和接受,这是区别有权威与无权威的政府的根本标志。

误区2:政府的权威从根本上说,是由政体决定的。

注意:政府的权威从根本上说,是由国家性质(即国体)决定的。



关于“意识”问题的几个认识误区:

误区

警示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有了人脑就能产生意识 人脑是意识产生的生理基础,但有了人脑,意识并不会自行产生。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离开了客观存在,人脑不会产生意识
意识直接作用于客观事物界 意识并不能直接引起具体物质形态的变化,它借助于实践这一环节促使事物的变化。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是指人们在意识的指导下能够能动地改造世
意识对客观事物具有促进作用 不同性质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具有不同的能动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积极的促进作用。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
意识具有独立性 在物质决定意识的前提下,意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具体表现在:意识发展变化与客观存在发展变化的不同步性,意识发展的历史继承性,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等
意识的内容和形式都是主观的 意识的内容来源于客观存在,是客观的,但它的形式是主观的。在意识中体现了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统一

正确理解意识:

(1)意识的内容来自于客观世界,所以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所以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
(2)从意识的主体来看,对同一事物或现象,不同的人因立场、思维方式、知识构成、世界观等主观因素不同,会形成不同的意识。
(3)意识从性质上来看,有正确的意识与错误的意识,它们的区别在于是否如实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而不在于是否对客观事物作出了反映。错误意识的内容也来自于客观存在,不过它是对客观存在歪曲的反映。
(4)“意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而不能说“意识是大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人脑与动物的大脑在构造上有着质的区别。这些区别说明了人脑是产生意识的物质器官,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没有高度发达、完善的人脑这种特殊的物质器官作为基础,是不可能产生意识的。
(5)意识的形成离不开社会实践。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而人只有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客观存在通过人的实践活动作用于人脑,人脑才会形成客观存在的反映,也才会产生意识。 

正确理解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

意识的内容来自于客观存在,意识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而不是人脑自生的,离开了客观对象,就不能产生人类意识。
(1)无论正确的意识还是错误的意识,都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正确的意识是指人脑如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而错误的意识则是歪曲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二者的区别不在于是否对客观事物作出了反映,而在于对客观事物作出了不同性质的反映。
(2)无论是抽象思维还是具体感受,都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抽象思维是人所特有的意识形式。它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反映,是对客观事物的共同的属性的概括反映,是对客观事物作出的间接的但又是更为深刻的反映。具体感受只是对事物表面现象的反映。抽象思维与具体感受的区别只是反映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而不在于是否对客观事物作出了反映。   
(3)无论是人们对过去和现在的反映还是对未来的预测,都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人们对未来的预测是根据客观事物而作出的一种超前反映,根源于过去、现在的客观存在。因为,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不是消极的,而是能动的,它能够以客观存在为基础作出某种想象,进行“超前”反映。

正确认识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

原理内容: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它不仅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而且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正确的意识对事物发展起着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对事物发展起着阻碍作用。
方法论要求:
物质决定意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要求我们一定要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地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二者关系如图所示:

正确理解意识的能动作用:

意识的能动作用包括两方面内容:能动地认识世界和能动地改造世界。

能动地认识世界:

(1)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人们在反映客观世界时,总是抱有一定的目的和动机,不同于动物无目的的本能的活动。
(2)意识活动具有主动创造性和自觉选择性。意识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主动的、有选择的,意识不仅能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仅能够“复制”当前的对象,而且能够追溯过去、推测未来,能够创造一个理想的或幻想的世界。
(3)意识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是人能够认识世界的重要条件。世界上只有尚未认识之物,而没有不可认识之物。

能动地改造世界:

(1)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人们在意识的指导下能动地改造世界,即通过实践把意识中的东西变成现实的东西,创造出没有人的参与永远也不可能出现的东西。
(2)意识对于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意识活动依赖于人体的生理过程,又对生理过程有着能动的反作用。高昂的精神,可以催人向上,使人奋进;萎靡的精神,则会使人悲观、消沉,丧失斗志。  


意识的本质:

 

意识的能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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