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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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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法律法规对行政裁量权规定了一定的范围和幅度,但有的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执法基准,这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裁量权提供了可能。比如,道路交通法第99条规定,机动车行驶超速的罚款从200元到2000元,执法人员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合理作出处罚。而在实践中,出现了诸如本应罚款300元,执法人员却因素质、心情等因素罚款1000元的现象,群众对此非常不满。规范行政裁量权,为政府权力设限,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在这一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主动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规范行政裁量权的办法。经过一段时间,这些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上了一个台阶。规范行政裁量权的做法得到了群众的普遍的认可,政府权威进一步提高。
    (1)为什么人民群众对地方政府主动规范行政裁量权的做法普遍认可?结合材料,运用《政治生活》的有关知识作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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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用对立统一的观点,说明地方政府对权力自我设限的做法不仅没有削弱反而提高了政府权威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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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题信息:2010年浙江省高考真题政治材料分析题难度较难 来源: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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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在我国,法律法规对行政裁量权规定了一定的范围和幅度,但有的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执法基准,这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裁量权提供了可能。比如,道路交通法第99...” 主要考查您对

人民民主专政

政府工作准则及工作要求

依法行政

树立政府权威

矛盾的含义和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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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专政:

最大特点 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本质     人民当家作主
特点 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地位 是我国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立国之本,是我国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作用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其中,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新要求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

知识点拨:

人民≠公民。
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而人民不包括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
专政≠专制。
专政是指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专制即独裁,也是一种国家制度,其突出特征是在统治阶级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实行个人专断。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和本质:

(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及表现:

在我国,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1)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还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有有制度、物质、法律保障;也表现在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民主和专政的辨证关系:

我国的民主和专政是辨证统一的。
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
另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证。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原因: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新要求:

(1)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
(2)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
(3)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4)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在理解和把握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这个难点时,需要明确以下几个关系:
(1)民主与专制。这里讲的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即民主制。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从历史发展来看,民主的统治形式比专制的统治形式有着巨大的进步,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和进步。
(2)民主与专政。在民主制的国家中,民主与专政是对立统一的。但不是对称的、对等的。任何民主制的国家,都是一定阶级的民主与对一定阶级的专政的结合,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但同时,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只适用于被统治者,适用于统治阶级的敌人。
(3)被统治阶级与敌对分子。社会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统治阶级依然存在,但“被统治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因此,在既存在民主又存在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其专政的对象已经不可能是“被统治阶级”。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的改造完成以后,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这个时期的阶级斗争主要是广大人民同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斗争。作为政治统治方式和手段的专政,其对象只是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而不是作为阶级的“被统治阶级”。



我国政府的宗旨和工作的基本原则:

 
(1)二者紧密联系,宗旨决定原则,是原则的依据;原则体现并服务于宗旨。
(2)二者都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都体现和反映我国的国家性质,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我国政府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原因:

(1)从国家性质角度看: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政府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从根本上讲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2)从政府性质角度看: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政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政府要更好地执行人民的意旨,更好地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我国政府的宗旨和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宗旨,对人民负责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
(1)二者紧密联系,宗旨决定原则,是原则的依据;原则体现并服务于宗旨。
(2)二者都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都体现和反映我国的国家性质,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区分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的三个表现:

(1)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强调了为谁服务的问题;
(2)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调了服务的质量和效果问题;
(3)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强调了怎样提供服务的问题。
三者共同统一于政府的工作过程中。

我国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对人民负责要求和体现:

要求 体现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深入群众,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尊重民意; 不能损害人民利益,违法失职行为要受到追究
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增强 服务意识,努力使政府的各项工作经得起实 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利用各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广泛收集群众的 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为群 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 懈做好事

全面把握公民求助的途径: 

(1)政府为公民提供的求助或投诉的主要途径
开设热线电话,发展电子政务,设 立信访部门,依法建立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2)求助或投诉的意义:
①有助于解决自己的困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②有助于促进政府不断改进工作。


政府工作准则:


依法行政的含义: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


政府坚持依法行政的意义可以从“三个主体”来分析:

(1)对人民: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
(2)对政府: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3)对社会: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政府要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必须加强立法工作:

(1)在我国,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拥有修改宪法、制定法律的权力。
(2)省、直辖市等地方权力机关不属于立法机关。但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各级政府根据法律、法规有权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但不是立法机关。 

建设法治政府所蕴涵的基本理念: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个包括政府职能定位、管理模式和追求目标在内的完整体系。它蕴涵了政府逐渐走向有限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的基本理念。 
法治政府应当是有限政府。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政府的权力不仅是法定的,也是有限的。要加快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政府就不要去管;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政府就不要去插手;凡是通过社会自律能解决的问题,政府就不要去干预,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 
法治政府应当是服务政府。政府机关应当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减少多头审批、重复审批,提高办事效率。要加快健全各种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大力推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公共事业发展,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法治政府应当是透明政府。按照依法行政原则和WTO规则的基本要求,行政权力运作的依据、程序应当公开;行政权力运作的过程应当开放,公众可以依法参与;行政行为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应当公开。法治政府应当是诚信政府。政府机关应当重视政府信用建设,在行政管理中遵循诚实信用和信赖保护原则,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作出的行政行为要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可预期性。


政府依法行政:


政府权威的含义:

政府权威指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得到人民认同的慰问和公信力。从根本上讲,一个政府能否具有这种权威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区别有权威与无权威的政府的标志:

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被人民认可和接受,这是区别有权威与无权威的政府的标志。 


政府权威的体现:

(1)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依法行政的政府,它会维护宪法和 法律的尊严,从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廉洁、高效、团结合作、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它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声望。
(3)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讲信誉的政府,有令必行,有禁则止,它得到人民的认可和拥护。
(4)有权威的政府对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都会有促进作用。

政府权威的决定因素:

从根本上讲,一个政府能否具有这种权威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政府权威的来源: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决策科学、执行顺畅、清廉高效、业绩卓著等。

政府权威的树立:

(1)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审慎用权、 优化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与人民 群众保持和谐关系。 
(2)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业绩。
(3)政府工作人员要重品行、作表率,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误区警示:

误区:政府的权威是使人民有所畏惧从而服从政府。
注意: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被人民认可和接受,这是区别有权威与无权威的政府的根本标志。
误区:政府的权威从根本上说,是由政体决定的。
注意:政府的权威从根本上说,是由国家性质(即国体)决定的。


 
 

误区1:政府的权威是使人民有所畏惧从而服从政府。

注意: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被人民认可和接受,这是区别有权威与无权威的政府的根本标志。

误区2:政府的权威从根本上说,是由政体决定的。

注意:政府的权威从根本上说,是由国家性质(即国体)决定的。


矛盾含义:

矛盾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的关系。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含义:

(1)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它有两方面的含义,意识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它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理解矛盾基本属性的关系和作用:

矛盾的同一性 矛盾的斗争性
区别 含义不同 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 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
特点不同 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它随时间、条件的变化表现出不同特征 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它贯穿在事物发展的整个过程中
作用不同 ①同一性是事物发展的前提,为矛盾得以存在和发展提供条件 ②同一性使矛盾双方面相互利用、吸取有利因素来发展自己,推动事物的发展 ③同一性规定了事物向自己对立面转化的趋势 ①斗争性使矛盾双方的力量发生变化,推动事物发展 ②矛盾的斗争突破某一事物的界限,使旧的统一体瓦解,一事物转化为他事物
联系 ①同一性与斗争性相互联结、不可分割。同一性离不开斗争性,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斗争性离不开同一性,斗争性存在于同一性之中
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推动了事物的变化和发展。矛盾着的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正确理解和把握矛盾的含义:

(1)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没有对立就没有统一,没有统一,也无所谓对立。离开对立或者离开统一,都不能称其为矛盾。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而不能把矛盾的一方叫“对立”,另一方叫“统一”。
(2)“事物内部”是指事物所包含的矛盾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人们从外部强加的,更不是上帝创造的,说明矛盾是客观的。
(3)日常生活中的矛盾不能等于哲学上的矛盾。日常生活中的“矛盾”仅仅是矛盾斗争性的一种具体形式,哲学意义上的“矛盾”则是指事物内部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哲学意义上讲的“对立”特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斗争,是对一切具体矛盾斗争的共性的概括与反映。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警示:

矛盾的内涵是教学的难点,也是考试的重点,高考中经常结合漫画、文言文等素材进行考查。应注意:
(1)哲学中讲的矛盾是指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而不仅仅是双方的对立。
(2)对立统一是构成事物的矛盾双方的关系,而不能理解为矛盾一方是对立,另一方是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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