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试题 “2006年12月5-7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做好2007年的经济工作,必须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消费、投资、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 主要考查您对运动和发展及发展的实质
发展的状态——量变与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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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含义: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静止的含义:
事物变化中质的相对稳定性。
发展的含义:
发展是指事物前进性、上升性的运动。
比较运动、变化和发展:
区别 | 联系 | |
运动 | 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它包括宇宙间的一切变化和过程 | 运动包括变化和发展,有运动才会有变化和发展;发展是运动、变化的更高层次,揭示了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整体趋势和方向性;三个概念都表明事物不是绝对静止的,不是凝固和僵化的 |
变化 | 侧重于运动中所发生的状态乃至性质的改变,是事物由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即量变和质变 | |
发展 | 是一种运动和变化,是上升的、向前的、进步的变化,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
理解运动根本属性:
从宏观来看物体是绝对运动的相对静止的;从微观来看物体内部的分子或颗粒也在不停的无规则热运动,因此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
物质和运动的辩证关系原理: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它包括宇宙间的一切变化和过程。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凡物质都是运动的物质,没有不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物质是运动的基础和承担者,凡运动都是物质的运动,没有无物质的运动,运动是物质的主体。
准确理解发展的实质:
要理解发展的实质,就要与运动、变化相比较。发展是一种运动,但不能说运动就是发展。发展是一种变化,也不能说变化就是发展。运动、变化都不能反映出事物运动变化的总体性质和趋势。唯物辩证法是从事物的前进性和方向性出发理解发展的,认为发展是带有前进性和上升性的运动和变化,是能表明事物前进性和方向性的变化,这种变化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发展揭示了万事万物的各种运动变化所包含的前进性和上升的趋向性。运动、变化比发展广泛,发展比运动、变化深刻。
发展的普遍性和实质:
量变的含义:
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质变的含义:
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理解量变与质变:
(1)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两种不同的状态。
(2)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3)质变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准确把握量变与质变的区别与联系:
量 变 | 质 变 | ||
区别 | 性质 | 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 | 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
特点 | 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 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 |
呈现状态 | 统一、相持、平衡和静止 | 统一物的分解、平衡和静止的破坏 | |
结果 | 事物还是其自身,没有变成另一事物 | 事物不再是自身,而变成了另一事物 | |
联系 | 辩证关系 | ①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③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 |
方法论 | ①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②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
(1)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两种不同的状态。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并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两种状态的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2)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来看,质变更为重要。只有质变,才完成了量变,才肯定和巩固了量变所获得的成果;只有质变才能产生新质的事物;只有质变才能引起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但并不是说量变就不重要了,没有量的长期积累,是不会有质变的产生的,所以必须重视量的积累。
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1)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3)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量变引起质变的两种形式:
(1)事物在大小、速度、程度和规模等方面发生变化(数量变化);
(2)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发生的变化(结构变化)。
量变与质变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
(1)要重视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2)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时,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3)当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即坚持适度原则。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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