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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二年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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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历史人物评说》】归纳法和比较分析是学习、研究历史的重要方法。试运用这两种方法解答以下问题:
    ①孙中山和甘地是“亚洲觉醒”中的两位先驱,他们分别被誉为“中国的民主共和之父”和“印度自由的灯塔与向导”,请运用所学知识说明二者为何能够赢得这样的盛誉?他们的历史活动的共同背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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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一 1894年,孙中山上书直隶总督李鸿章,提出革新政治的主张,但遭到冷遇。孙中山由此感悟到“和平方法无可复施”。
    材料二 1893年以后的22年中,甘地将印度教派的仁爱、不杀生主张同《圣经》《古兰经》中的仁爱思想结合起来,逐渐形成了“甘地主义”的思想。
    ——以上两则材料均引自人民版《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②孙中山和甘地在领导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的道路(指导思想)上有何不同?依据上面材料比较分析影响两者走不同道路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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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在他们身上,有哪些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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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题信息:2010年0110期中题历史材料题难度较难 来源:马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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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非暴力不合作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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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含义:

辛亥革命是指发生于中国农历辛亥年(清宣统三年),即公元1911年至1912年初,旨在推翻清朝专制帝制、建立共和政体的全国性革命。狭义的辛亥革命,指的是自1911年10月10日(农历八月十九)夜武昌起义爆发,至1912年元旦孙文就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前后这一段时间在中国发生的革命事件。广义上则可指自19世纪末迄辛亥年,中国之一系列以推翻满清统治为目标的革命运动。

南京临时政府:

1911年,孙中山自海外归来,并被选为临时大总统,南京临时政府诞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南京临时政府实行总统制。政府由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副总统黎元洪和9名部长组成。南京临时政府中虽然有立宪党人和旧官僚,但革命党人占据着主要地位。它是一个以资产阶级革命派为主体的革命政权。它的成立,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制的一个尝试,宣告了两千多年来中国封建帝制的彻底崩溃。

《临时约法》:

《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成文法。1912年3月11日,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中国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共7章56条,主要内容有: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选举和被选举等权利。《临时约法》的基本精神是按照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要在中国建立一个实行议会制和责任内阁制的资产阶级共和国。


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比较:

1、相同点:
①产生背景: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民族危机的加深;
②主张: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挽救民族危机;
③影响:都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具有爱国和进步的意义;
④实践结果:都失败了,没有改变中国的社会性质,中国的民族危机依然严重;
⑤失败原因:客观原因是反动势力的破坏,主观原因是本阶级的阶级局限性和时代的局限性;
⑥二者都属于资产阶级政治运动,都没有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纲领。
2、不同点:
①代表阶层:戊戌变法代表的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上层的利益;辛亥革命代表民族资产阶级中下层的利益。
②变革的手段和目的;戊戌变法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建立君主立宪的政体;辛亥革命用暴力手段推翻清政府的统治,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③性质:戊戌变法是资产阶级的改良运动;辛亥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④戊戌变法没有触及封建土地制度;辛亥革命主张用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取代封建土地所有制。
⑤实际影响:戊戌变法的法令基本被废除,其主要在社会上起了思想启蒙的作用;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打击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


中华民国的建立:

1911年底,各省代表在南京集会,推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布就职,宣告中华民国的成立。中华民国定都南京,采用五色旗为国旗,改用公历,以中华民国纪元。1912年为民国元年。会议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接着成立了临时参议院,以孙中山为首的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了。但是政府中也混入了不少立宪派和旧官僚。

南京政府颁布的一系列措施:

孙中山在领导南京政府的时,颁布了一系列措施:
1、治方面:焚毁刑具,停止刑讯,通令保护华侨,禁止贩卖华工,严禁买卖人口,禁止蓄奴。
2、济方面:奖励和保护工商业,鼓励人民兴办实业,鼓励华侨在国内投资,设立实业部,各省成立实业公司,废清朝的苛捐杂税。
3、化教育方面:学校不拜孔子,不读四书五经,教科书必须符合共和民国宗旨,禁止用清政府颁行的教科书。
4、会生活方面:提倡“自由、平等、友爱为纲”的公民道德,革除历代官厅“大人”“老爷”等称呼,禁止蓄辫、缠足、赌博。
1912年春,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具有反封建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对外方面:
为了得到帝国主义的支持,临时政府颁布《宣告各友邦书》,宣布承认清政府和帝国主义列强缔结的一切条约,承担过去的外债和赔款,保护帝国主义在华的各种特权和利益,申明条约期满为止。


领导辛亥革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公布的、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献。1912年3月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11日公布施行。计分总纲、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国务员、法院、附则等七章,共五十六条。
①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②临时约法体现了民主主义精神。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和信教的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同时规定,人民有纳税、服役等义务。
③在政府的组织形式上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规定全国的立法权属于临时参议院,参议院有权议决一切法律、预算、决算、税法、币制及度量衡准则,募集公债,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弹劾大总统和国务员。对临时大总统行使的重要权利,具有同意权和最后决定权。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统帅全国海陆军,制定官制官规,任免文武官员等,但行使职权时,须有国务员副署。受参议院弹劾时,由最高法院组成特别法庭审判;
法官有独立审判的权利。它否定了集大权于一身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此外,还规定了“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体现了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要求。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胜利的重要成果,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1914年5月被袁世凯废除,由《中华民国约法》取代。



非暴力不合作运动:

 (1)英国的殖民统治
印度是英国最典型的殖民国家,20世纪初,印度的民族资本主义得到较快增长,印度有了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民族资产阶级。然而,英国的殖民统治妨碍着印度实现工业化,英国资本控制着一些重要的工业部门,如黄麻工业、制茶业和采矿业等。印度资本处于依附地位,印度资产阶级要求摆脱殖民统治和改变政治上的无权地位。
(2)第一次非暴力不合作运动
其一,英国的高压政策。
一战结束后,英国为了缓和印度人民的反抗、维护对印度的殖民统治,一方面继续推行传统的“分而治之”的殖民政策,保护并扩大落后的种姓制度,制造种姓间矛盾,煽动伊斯兰民族主义者的分裂活动;另一方面采用残酷镇压和欺骗改良相结合的反革命两面策略。1919年3月在总督的授权下,英国法官罗拉特颁布了一项法案,即“罗拉特法案”。规定总督有镇压之权,殖民当局随时可宣布戒严;不经起诉可逮捕、搜查和监督任何一个印度人;不加审讯就可判刑;警察有权解散群众集会和示威游行等。“罗拉特法案”的实行,激起印度人民反对英国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
“罗拉特法案”是激起印度人民反英斗争高潮的导火索。
其二,阿姆利则惨案。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英国为维持对印度的殖民统治,继续采取残酷镇压与欺骗、改良相结合的两面策略。1918年7月,英国殖民当局抛出了使印度“逐渐发展自治体制”的改革方案,以此来笼络和利用印度的买办阶级、地主阶级等既得利益者阶层,分裂和破坏印度的民族解放运动。“罗拉特法案”激起了全印度人民的强烈反对。4月1日凌晨,在旁遮普邦的阿姆利则市,两名民族主义者被当局逮捕,随后约有三万市民聚集到市政府,要求释放被捕者。示威群众遭到军警镇压。4月13日,五万多人在阿姆利则市广场集会,继续抗议。群众的集会是和平的,英国军队没发任何警告便下令开枪,打死近四百人,伤千余人,这就是阿姆利则惨案。阿姆利则惨案进一步激怒了印度人民,甘地领导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由此而起。
其三,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内容。
阿姆利则惨案发生后,印度的反英情绪高涨,1920年上半年各地罢工达200多次,参加人数达150万人。1920年12月,国大党通过了甘地提出的“非暴力不合作计划”,规定运动采取渐进方式,大体分三步走:印度人放弃英国殖民当局给予的头衔和名誉职位;对英国人的立法机关、法院和学校实行普遍抵制;号召家家户户恢复手工纺织并抵制英货;逐步进行抗税斗争。 其四,1922年惨案与第一次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结束。 甘地的计划得到了各阶层人民的支持,1921年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进入高潮。这一年各地罢工396次,参加者60余万人,甚至部分地区出现农民拒缴租税和武装暴动。但是,到了1922年,由于群众斗争突破了非暴力的界限,甘地及国大党决定停止这次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使印度的民族反帝运动暂时走向低潮。这反映了印度民族资产阶级在反帝斗争中的动摇性和妥协性。
(3)第二次非暴力不合作运动
1929年开始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严重地打击了印度的经济,特别是种植单一经济作物的地区。危机中,英国垄断资本进一步加强对印度的压榨和掠夺,从而加剧了社会的各种矛盾,导致30年代初印度人民的反英斗争重新高涨。
第二次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是从1930年3月12日甘地发动的“食盐进军”开始的,他们在海滨自制食盐,号召人民反对“食盐专卖法”。印度人民冲破“和平抵抗”原则的束缚,将第二次不合作运动推向了高潮。英国殖民高层采取了反革命的两手策略:一方面镇压反英斗争,颁布特别法令,宣布国大党等不受法律保护,实行戒严,禁止群众集会和示威游行。另一方面采取分化瓦解的手法,同国大党谈判,允许国大党领导在狱中开会研究不合作运动问题,同意印度建立责任自主政府。经过斗争,殖民当局被迫改变策略,释放了甘地,撤销取缔国大党的禁令,允许沿海人民煮盐,甘地亦停止了不合作运动。
“食盐进军”是一次典型、悲壮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
(4)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新发展
二战期间,甘地明确提出了“英国退出印度”的主张,再次发出不合作的号召,并因此再次入狱。二战后,随着英国殖民主义势力的衰弱和印度人民的激烈反抗,英国殖民当局开始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实行印巴分治。1947年,最后一任驻印总督蒙巴顿公布了“印度独立方案”,即“蒙巴顿方案”。同年秋,印度和巴基斯坦分别独立。在为祖国独立解放而奋斗的同时,甘地为消除种姓制度、消除宗教纷争,开始了艰苦的“赤脚朝圣”,周游全国。1948年初,甘地在德里被印度教极端分子杀害。印巴独立标志着英国190年殖民统治的结束,但是,这种根据宗教原则的分治,给日后印巴两国带来了严重后果。


“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主要内容及评价:

1、内容:
甘地提出的“非暴力不合作计划”,规定运动采取渐进方式,大体分三步走:
印度人放弃英国殖民当局给予的头衔和名誉职位;
对英国人的立法机关、法院和学校实行普遍抵制,号召家家户户恢复手工纺织并抵制英货;
逐步进行抗税斗争。
2、评价:
“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打击了英国的殖民统治,增强了印度人民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使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反映了印度人民要求独立的愿望,促进了印度人民的团结,为印度的独立奠定了基础。同时,“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把民族运动局限于非暴力的框架内,影响了民族运动的进一步发展,这反映了印度民族资产阶级在反帝斗争中的动摇性和妥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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