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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一  公元前3世纪中叶以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居住在罗马的异邦人不能享受此法的保护,被称为公民法或者市民法,内容主要是有关罗马共和国的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及一部分诉讼程序的问题。公民法存在明显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法律的主体范围狭小、内容保守、形式主义色彩浓厚、保留大量氏族残余等。随着罗马对外征服地区的扩大,罗马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公民法不足以解决帝国疆域内出现的各种复杂的问题。在罗马逐渐形成了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这就是有名的万民法。
    材料二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作《罗马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和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欧关各国在不同程度上无不受到罗马法的影响。20世纪初罗马法的影响经过日本,延伸到了中国。
    请回答:
    (1)据材料一说出公元前3世纪中叶以来罗马法发生了什么变化?并指出发生变化的背景。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说出罗马法对世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并分析其影响深远的原因。
    (3)你认为罗马法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是什么?

    本题信息:历史综合题难度容易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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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材料一 公元前3世纪中叶以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居住在罗马的异邦人不能享受此法的保护,被称为公民法或者市民法,内容主要是有关罗马共和...” 主要考查您对

东盟的成立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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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盟的成立和发展

东南亚国家联盟:

简称东盟。东盟的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成为政府间、区域性、一般性的国家组织。1967年8月28-29日,马、泰、菲三国在吉隆坡举行部长级会议,决定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取代东南亚联盟。


东盟的成立:

1、背景:消除内部矛盾,促进区域发展的必要性;欧洲一体化成功的影响。
2、形成:
(1)成立标志:1967年,曼谷五国外长会议签署《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
(2)新阶段:1976年,印尼巴厘岛第一次首脑会议(签署两个文件)。
(3)进程:1999年,东南亚10个国家全部加入,2002年,自由贸易区启动。
3、性质:政治、经济合作组织。
4、作用:促进了东盟各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地区的稳定;扩大了东盟在亚太地区乃至世界上的影响。


认识当今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发展趋势:

1、趋势:
(1)、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规模不断扩大; 
(2)、形式多样、模式各异的区域集团化组织的建立; 
(3)、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最终形成世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步骤; 
2、认识(影响): 
(1)区域经济集团化既在集团外具有排他性,又具有在更大范围内促进经济联合的积极作用。 
(2)对前者要谨防其破坏性,即防止区域经济集团之间的经济保护主义兴起,从而使经济纠纷、摩擦和竞争演变为政治性,甚至是军事性的对抗。 
(3)对后者要积极加以促进,以求生产力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进一步提高,以造福于全人类。 

区域经济集团化的三个发展阶段: 

1、第一阶段为五六十年代,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的趋向主要出现在欧洲。 
2、第二阶段为六七十年代,在这一阶段里,欧洲区域经济集团化趋势进一步发展。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地区性经济集团也纷纷出现,区域集团化成了世界经济的普遍现象。 
3、第三阶段为80年代至今,区域经济集团化发展进入了新时期,即较高层次的经济一体化时期。出现了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亚太经合组织三大区域性经济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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