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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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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广角]2011年11月16日,甘肃正宁县发生幼儿园校车事故。
    (1)孩子们的哪项权利受到了侵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2)假如你是校车驾驶员,请从公民责任的角度,谈谈对上述规定的理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校园聚焦]近期,“校园信箱”邀请同学们为解决校车安全问题献计献策。
    (3)请给“校园信箱”回复邮件,表达你的想法。

    本题信息:2012年天津中考真题政治材料分析题难度较难 来源:朱永波(初中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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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社会广角]2011年11月16日,甘肃正宁县发生幼儿园校车事故。(1)孩子们的哪项权利受到了侵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考查您对

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生命健康权

对社会负责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您可以点击下面的选项卡查看详细档案。
  • 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 生命健康权
  • 对社会负责
我国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两部法律:目前,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法律为主,包括义务教育法、收养法、继承法、婚姻法、母婴保健法、禁止使用童工在内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
①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幼弱时期,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
②家庭、学校、社会都不同程度存在着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
③由于种种原因,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制定专门法律给予保护和预防。
④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首要原则)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教育和保护相结合。(教育原则)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应负的责任。

家庭保护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的职责和抚养的义务,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家庭保护的作用是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家庭保护的内容:一是家长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二是尊重、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
家庭保护中的禁止性要求:
①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
②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③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和订婚等。
学校保护: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学校保护在整个未成年人的保护中举足轻重,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

学校保护的基本内容:
①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学生;
④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包括对未成年人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

社会保护
的基本内容:
①保护未成年人身体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和心灵健康。

司法保护
: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①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特殊制度。
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抚养权等。

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中主要涉及对未成年人隐私权,通信圈,著作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的侵害和维护。
1.每个人都有一些涉及个人心理以及社会交往的秘密,未经本人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其公开。
2.通信包括电话、电报、电子邮件、电传、书信等多种方式。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3.著作权包括发表权、匿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
4.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智慧成果权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公民无论年龄大小,只要创作完成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比如文字作品、美术或摄影作品等,就自动享有著作权;
只要是搞出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并履行了法定的手续,经过国家专利部门审查、授权,就可享有专利权。)

在同学的日常交往中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和现象:
①打听别人的秘密。
②偷听其他人的私下谈话。
③偷看他人日记。
④猜测人家不愿公开的事情。
⑤私拆他人信件。

怎样应对父母侵犯子女隐私的行为
①要以适当的方式指出父母的错误。
②要学会与父母沟通,争取相互理解、相互信任。
③正确对待父母的关心和教育。

青少年通过哪些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要了解维权途径:  要了解维护权益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维护权利的最有力武器是法律,最常见的手段是非诉讼手段)
二.  要敢打官司:诉讼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应对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
三.  要善于斗争: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善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我们在与其斗争时,既要机智又要勇敢。

未成年人保护建议:
①要做好家庭保护:家长应引导未成年人开展健康的活动,预防未成年人走上歧途。
②要做好学校保护工作:学校要创造良好学习环境,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③加强社会保护工作:政府应抓好社会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④未成人要学会自我保护: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勇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他法律关于未成年人各项权利的规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据。比如宪法第四十九条关于"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规定,是未成年人在家庭中享有的各项合法权利的根据;宪法第四十六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未成年人享有的受教育权利的根据。

2、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通过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具体规定了如何通过各种教育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如何对犯罪自我防范,对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等内容。
此外,婚姻法、收养法、刑法、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都有若干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条款。在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中,必须依照上述宪法和各种法律的规定进行,以便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两种权利的统称,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
公民生命健康权包含三类: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
生命权是公民维护其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力,主要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当他人非法侵害自身生命安全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司法保护。凡致人死亡的非法行为均属侵害生命权的行为。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具有最高价值,生命安全是公民从事一切活动的物质前提和基本条件,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对于受害人而言均无价值。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生命安全。

健康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具有良好心理状态的权利。健康的内容主要表现为健康维护权,有两层含义。
其一,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
其二,健康利益维护权,当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受害人享有司法保护请求权。

人身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现代世界各国宪法均将人格权的保护放在重要位置,民法中也有特别人格权或一般人格权的规定。同时,根据各种人权国际公约和人权法学理论,人格权也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尽管人们已经充分认识到确认和保护人格权的重要性,但对其性质仍有争论,即人格权究竟是人权、宪法权利还是民事权利。
生命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利和精神健康权利。
我国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
1、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2、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
3、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4、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5、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怎样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所以,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未成年人,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等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
①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②加强自我保护,学习自我保护的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③爱护、尊重他人的生命和健康。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有哪些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三十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四十一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员,社会就是由我们这样的许多个体所组成的一个整体、我们每个人的存在和社会息息相关,不可分割。社会的稳定发展和进步也为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有利于我们发挥各自的潜能,不断完善自我。
社会是一张大网,我们每个人就是这网的一个结点,与我们相连的每一条线都是与他人交往的结果。
我与社会的关系:
①每个人搜是社会的一员,社会就是由我们这样的许多个体所组成的一个整体、我们每个人的存在和社会息息相关,不可分割。
②每个人在追求自身正常发展的同时,也在为社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③我们每个人的存在和发展都离不开社会,都有一个社会化的过程。
陕教版:个人和社会的关系是什么?
①社会为个人发展提供了条件。
②社会越发展,个人发展的机会越多。
③个人离不开社会。

中学生关心社会发展、关注国家大事
①通过读书看报、看电视、上网等途径了解国内外大事。
②关心祖国建设事业,关心中华民族复兴大业。
③关心身边社会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并积极献计献策等。
社会生活是多色调的,美好的生活与社会的美好紧密相联。我们要主动去发现,感受社会生活的美好,热爱社会,亲近社会。利用社会给我们提供的条件不断进取,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当你身处困境的时侯,不要悲观,不要抱怨,积极努力,求助社会,终会跨越人生的难关。 但社会生活中也难免出现贫困、不公等社会问题,我们的社会是在发展过程中,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展现她的美好。

亲社会行为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表现出来的那些有利于社会和他人的行为。亲社会行为的表现:对遭遇挫折和不幸的人能够给予同情和关心;对处于困境和危难的人能够伸出援手;在共同的事业中能与他人合作;在利益面前乐于与他人分享。

亲近社会的方法:

①关注社会:
A、关注国家大事;
B、关注身边的小事。
②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的美好:
A、遵守社会公德;
B、遵守秩序和规则,有利于提升社会的文明程度;
C、爱护公共设施
③服务社会,奉献社会:
A、在日常生活中从身边做起;
B、看到别人遭受痛苦和不幸时,要竭尽全力的去帮助救援;
C、参加公益活动,造福社区,造福社会。

亲近社会、融入社会的作用:

①有利于祛除孤独寂寞,形成完善的人格;
②能促使人乐观向上,愉悦生活;
③亲近社会,融入社会,将个人与社会联系起来,追求人生的高境界。
我国存在的社会问题:就业难,贫困,社会贫富差距拉大,自然环境被污染,权力腐败和社会犯罪等。这些问题的解决要依靠国家政府、社会各界和每个公民的长期努力。我们应该关注社会问题,树立忧患意识和使命感,树立回报社会意识,培养亲社会行为。

为什么青少年要树立忧患意识:
①落后就要挨打;
②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③我国基础差,底子薄,人口众多,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和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高科技领域、教育文化、综合国力等方面依然存在差距。

我们怎样培养亲社会行为:(或树立忧患意识)
①我们要关注社会问题,树立忧患意识和使命感,树立回报社会意识,培养亲社会行为。
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是一个人回报社会的重要途径,社区可以成为我们服务社会的起点。
③我们要学习无私奉献、不求回报的志愿者精神,也成为一名乐于奉献社会的小志愿者。
我们应该如何融入社会生活:
①与人交往,并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是我们社会化的基本要求;
②关注社会,了解社会是我们社会化的重要途径;
③服务社会,奉献社会是我们社会化的最高境界。 

中学生应怎样参与社会生活:
①参与社会生活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比如参加社会公益宣传;积极参加义务劳动;照顾老人与儿童;自愿清理社区卫生死角;为灾区捐款,捐物;清理城市的“牛皮癣”;开展力所能及的社会调查活动、参观访问等。
②参与社会生活就要正确地认识社会,辩证地分析问题;就要正确认识从众心理;就要正确认识生活中的困难和逆境;总之,一方面要紧随社会生活的主旋律,与时俱进;另一方面要抗拒外在的压力和诱惑,坚持自己的正确立场,做一个理智的社会成员。 

为什么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重要性)
①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是一个人回报社会的重要途径。
②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中,我们将增长社会知识,锻炼实践能力,培养优秀品德,养成亲社会行为习惯。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重要意义:

关心时事政治;关心社会发展;
对个人:
①知识:有利于我们了解社会,了解世界,拓宽视野,增长知识,
②能力:有利于我们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情感:有利于我们增强关心社会,热爱祖国的情感。
对他人:能帮助别人解决困难,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
对社会: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有利于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建设,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有利于社会文明进步。
我们青少年学生关心社会发展,关心祖国建设,不仅是热爱祖国的重要表现,也是我们自己健康成长的迫切要求。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对现代公民的基本要求。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中,我们既培养社会责任感,又能帮助他人,学会分享与合作,并使自身的价值在奉献中得以提升。作为中学生,我们要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活动,造福社区,造福社会。 

青少年怎样亲近社会,服务社会:
社会发展对个人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们只有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交往、学会做人,才能学到现代生活所必需的本领,提高社会适应能力,促进个人全面发展。
①亲近社会,必须克服对社会的冷漠情绪和“看客”现象,以天下兴亡为己任。
②要亲近社会,融入社会,我们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道德形象。
③亲近社会,融入社会,还必须正确认识和对待复杂的社会现象,善于明辨是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④我们青少年学生只有胸怀祖国,脚踏实地,投身实践,才能服务社会,有所作为。
⑤青少年亲近社会,服务社会,首先必须自觉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
⑥亲近社会,服务社会,还要乐于为社会,为他人奉献爱心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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