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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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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材料分析题
    请你结合以下时政材料,自拟题目,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多角度评论。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每年拨款160多亿元,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中央还将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
    ●2011年11月29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根据到2020年全面小康目标的要求,中央决定将农民年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1196元的标准提高了92%,对应扶贫对象规模到年底约为1.28亿人,占农村户籍人口比例约为13.4%。

    作答要求:
    (1)拟题:自拟一个能概括上述材料内容的题目。
    (2)评论:结合材料,运用思想品德课教材观点进行多角度评论
    (3)表述:语言流畅,逻辑严密,字数在300字以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题信息:2012年江西省中考真题政治材料分析题难度极难 来源:刘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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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请你结合以下时政材料,自拟题目,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多角度评论。●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主要考查您对

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公平

正义

党是我们的领路人

人民当家做主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共同富裕

共同理想、最高理想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您可以点击下面的选项卡查看详细档案。
  • 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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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是我们的领路人
  • 人民当家做主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 共同富裕
  • 共同理想、最高理想
我国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两部法律:目前,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法律为主,包括义务教育法、收养法、继承法、婚姻法、母婴保健法、禁止使用童工在内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
①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幼弱时期,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
②家庭、学校、社会都不同程度存在着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
③由于种种原因,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制定专门法律给予保护和预防。
④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首要原则)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教育和保护相结合。(教育原则)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应负的责任。

家庭保护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的职责和抚养的义务,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家庭保护的作用是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家庭保护的内容:一是家长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二是尊重、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
家庭保护中的禁止性要求:
①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
②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③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和订婚等。
学校保护: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学校保护在整个未成年人的保护中举足轻重,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

学校保护的基本内容:
①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学生;
④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包括对未成年人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

社会保护
的基本内容:
①保护未成年人身体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和心灵健康。

司法保护
: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①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特殊制度。
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抚养权等。

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中主要涉及对未成年人隐私权,通信圈,著作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的侵害和维护。
1.每个人都有一些涉及个人心理以及社会交往的秘密,未经本人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其公开。
2.通信包括电话、电报、电子邮件、电传、书信等多种方式。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3.著作权包括发表权、匿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
4.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智慧成果权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公民无论年龄大小,只要创作完成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比如文字作品、美术或摄影作品等,就自动享有著作权;
只要是搞出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并履行了法定的手续,经过国家专利部门审查、授权,就可享有专利权。)

在同学的日常交往中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和现象:
①打听别人的秘密。
②偷听其他人的私下谈话。
③偷看他人日记。
④猜测人家不愿公开的事情。
⑤私拆他人信件。

怎样应对父母侵犯子女隐私的行为
①要以适当的方式指出父母的错误。
②要学会与父母沟通,争取相互理解、相互信任。
③正确对待父母的关心和教育。

青少年通过哪些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要了解维权途径:  要了解维护权益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维护权利的最有力武器是法律,最常见的手段是非诉讼手段)
二.  要敢打官司:诉讼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应对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
三.  要善于斗争: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善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我们在与其斗争时,既要机智又要勇敢。

未成年人保护建议:
①要做好家庭保护:家长应引导未成年人开展健康的活动,预防未成年人走上歧途。
②要做好学校保护工作:学校要创造良好学习环境,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③加强社会保护工作:政府应抓好社会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④未成人要学会自我保护: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勇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他法律关于未成年人各项权利的规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据。比如宪法第四十九条关于"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规定,是未成年人在家庭中享有的各项合法权利的根据;宪法第四十六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未成年人享有的受教育权利的根据。

2、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通过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具体规定了如何通过各种教育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如何对犯罪自我防范,对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等内容。
此外,婚姻法、收养法、刑法、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都有若干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条款。在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中,必须依照上述宪法和各种法律的规定进行,以便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公平:是比较中产生的,人们心目中的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相应的利益。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有了公平,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调动自身的积极性。这样,整个社会才能人人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共同失去社会持续发展。
如果受到不公平对待,产生不公平的感觉就会感到冤枉、气愤,甚至导致报复行为。这种心理和行为使人与人之间信任感降低,导致彼此关系恶化,合作难以为继,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由此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

不公平的表现及危害:
表现:考试舞弊,分重点班,重男轻女,以权谋私,老是喜欢好学生,插队。
危害:①挫伤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②破坏健康成长的环境。③破坏社会和谐,制造社会动荡和混乱;④淹没人的道德底线,人际关系恶化。
学习和生活中怎样才是公平:
①在家庭里尊老爱幼,地位平等;
②同学交往中平等的交往,互相帮助。
③加强法制建设,依法维护公平;
④在竞争与合作中遵守相同的行为规则;
⑤正确看待自己的利益,尊重他人权利。

公平待人的意义:
①对社会而言,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社会成员是社会责任,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最高价值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内容。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正在努力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②对个人而言,公正平等地对待周围的人才能赢得他人的信赖和尊重。

公平学习中常见的误区:
1、公平会抑制人的积极性,所以,公平对社会发展不利。
2、公平是绝对的,所以任何事都应是绝对公平的。
3、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屡见不鲜,所以,真正的公平是不存在的。
4、对待社会部公平的现象发牢骚,产生报复心理。
公平是人类的不懈追求:
1.公平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在日常交往中,对不同的人一视同仁,不厚此薄彼;
2.在商品买卖中,公平交易,童叟无欺;在司法上,秉公断案,不徇私枉法……这些都是公平的表现。
3.当前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还存在许多不公平现象。如政治生活中,还存在着以权谋私和贪污腐败现象;
4.经济生活中,还存在经济收入不平衡的现象。市场经济下还存在着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偷税漏税等不公平的竞争。
5.在教育领域,还存在着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等问题。在就业上,还存在着性别歧视。
6.我国正采取重大措施,努力实现社会公平,如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干部招聘制度、实施下岗工人再就业工程、扶贫工程、希望工程、建立社会主义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分配制度等。
因此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做的理智面对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

1.没有绝对的公平:公平总是会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2.正确对待不公平现象的做法:我们应该增加维权意识,关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
我们不妨高速自己的行为思维方式,更改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或许我们会更客观地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
崇尚公平、主持公道,要求我们同破坏公平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3.学会平等待人:我们追求公平,要求社会与他人公平地对待自己,享受自己应有的权利是应该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权利意识会越来越强,会在更加广阔的领域里追求更高层次的公平。我们在要求别人对我们公平的同时,也要公平地对待他人。

怎样实现社会公平:
①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公平保障体系。
②遵循公平原则,实现互惠互利。
③帮助和支持社会弱势阶层和弱势群体,使他们获得较为有利的生存状态和发展条件。
④需要国家和全体公民要不断努力,解决现实中的一些问题和矛盾,向公平社会、和谐社会不断迈进。
近几年国家为促进社会公平采取的措施:
1、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的分配制度。
2、利用税收调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3、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4、利用财政,实现社会公平,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医疗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
正义是存在于现实生活中,期盼正义、维护正义,是所有善良人的共同心声,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正义要求我们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公正地对待他人和自己。

人们只有心怀正义,才可能驱除内心的贪婪、自私和恐惧,敢于同不良的社会现象作坚决的斗争。只有维护正义,才能使邪恶无处藏身。维护正义,也就是维护社会的规则和秩序。维护正义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道德义务。
制度的正义:
我国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正义,正义因制度而有保证。有了正义和正义制度,即使处在社会最底层的群体,也可以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即使是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的群体,也能得到社会的关爱,而不会成为被遗忘的角落。正义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人民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
我国现有条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制度。

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规则与程序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的。
公平的对待,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制度是以公开宣布的程序和规则组成的系统。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程序与规则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社会所有成员的利益制定的。每个人都能从制度规则的正常运行中受益,也都受正义制度的约束。如果没有正义规则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社会公平。

良好的法律都是建立在公平正义基础之上的,都体现着正义的原则,正义是法律的核心。

正义与公平的关系:
当我们参与社会当我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公平的获得也需要正义的制度作为支撑。从这个角合作竞争的时候,正义的制度给予人们公平合作的支持和保障;度来说,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
正义对社会制度和人际关系的重要价值。
公平为人们提供了发展的权利和机会,而正义则可以通过制度的制约来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便利我们的社会健康、持续地发展,最终造福每一个社会成员。
可以说,如果缺少正义的支撑,那么社会必须土崩瓦解。正义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纽带更为紧密,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和谐。

正义的行为和非正义的行为:
在社会进程中,凡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利益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凡阻碍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政治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行这。
在社会生活中,遵纪守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坚持真理、关心群众、敬业奉献、尊老爱幼、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都是正义行为。
反之,违法乱纪、坑蒙拐骗、弄虚作假、凌强欺弱、损人利己、破坏公物、浪费资源、偷税漏税等都是非正义行为。


做一个正直的人: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是是非非,我们要认清是非,辨别是非,按正确的认识去行动。在面对是非时,保持清醒和独立;在面对“权势”时,能不委曲求全;在有利益冲突时,勇于主持公道,维护正义,做一个正直的人:
①我们要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即人权。不正义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能够奋起抗争;看到不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我们能够声援、救助。
②我们要尊重规则。在社会生活中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和公共环境,尊重社会公德。
③我们要尊重自由,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他人身上。
④我们要自觉承担责任。当然,我们是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总之,做有正义感的人,不仅要求我们明辨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更重要的是去感悟,以升华道德境界;去践行,以伸张正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会为自身、为他人的正义去努力,更会为集体的正义去奔走,为国家的正义而奋斗。
关于正义的解释:
1、公正的、正当的道理
《韩诗外传》卷五:“耳不闻学,行无正义。”
《史记·游侠列传》:“今游侠,其行虽不轨於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
朱德《过图门江怀朝战》诗:“奋起援 朝 倡正义,雄师百万复 开州 。”
2、正确的或本来的意义
汉 桓谭 《抑讦重赏疏》:“屏羣小之曲说,述五经之正义。”
三国 魏曹植《七启》:“览盈虚之正义,知顽素之迷惑。”
清范家相《三家诗拾遗·韩诗》:“《齐诗》匡衡一疏,似与 鲁 说不同,而《诗》之正义,亦未明辨以晳。”
鲁迅《集外集·<痴华鬘>题记》:“出离界域,内外洞然,智者所见,盖不惟佛说正义而已矣。”
3、公道正直;正确合理
汉王符《潜夫论·潜叹》:“是以 范武 归 晋 而国奸逃,华元反朝而 鱼氏 亡。故正义之士与邪枉之人不两立之。”
毛泽东《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正义的事业是任何敌人都攻不破的。”
4、旧时指经史的注疏
如:唐代孔颖达等有《五经正义》.张守节有《史记正义》。
由仁慈所引发的仁慈.称为正义.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中国之所以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的一系列的成就,归根结底,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党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力量,是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这是因为:
①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②党的奋斗目标是谋求民族的独立和复兴、国家的繁荣和富强、人民的解放和幸福。
③党的性质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正确理解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
①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②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③庄严使命: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领悟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的道理:
①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宗旨,因此,推翻压在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解放全中国就成为其目标。
②从1921年至1949年,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创立了毛泽东思想,领导中国人民,成功推翻了三座大山,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
③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又成功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全面确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开始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 ④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人民生活、科技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⑤进入新世纪,党继续领导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⑥中国共产党80多年来的奋斗历程充分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是: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始终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并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进行理论创新,为中国人民指明了前进方向,开辟了走向胜利的正确的道路。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走过了怎样的奋斗历程:
①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了中国革命的胜利,成立了新中国。
②党领导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巨大成就。
③党领导领导人民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的先进性的集中体现,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①内容: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②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当代中国最基本的国情。
③“三个代表”的意义:“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也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集中体现。
④本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⑤是统一的整体(关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统一的整体。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先进文化是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和前提,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目的和归宿。
⑥地位及作用:
a、“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
b、“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强大的理论武器。
c、“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映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是全党全国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d、“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世纪新阶段全党全国人民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根本指针。

举例说明党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者以及先进人物代表。
①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A、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B、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C、西部大开发D、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②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A、实施科教兴国战略B、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奖C、神舟七号和嫦娥一号发射成功D、北京奥运会举办成功
③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A、免除农业税B、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政策C、实行廉租房制度D、关注下岗职工再就业先进人物代表:郑培民、孔繁森、任长霞、王启民、许振超等。

说说现实生活中党和政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例:
党和政府:
①引进人才,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各地积极招商引资,加快发展地方经济;
②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强农村广播电视设施建设,发展社区文化,扩大对外文化交流;
③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实施再就业工程,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免除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
党为什么必须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①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社会的进步,归根到底是先进生产力不断取代落后生产力的过程;
②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由党的性质和我国的国情决定的;
③发展先进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我们应该怎样热爱中国共产党: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③向身边的优秀党员学习。
④树立远大理想,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好好学习。
我国的国家性质:
①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国家”。
②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家性质:一方面对人民实行民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另一方面对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切实维护人民的利益。
③人民民主专政本质上是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有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①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民不可能都去直接管理国家,只能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去管理国家事务。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形式,它有力地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位最高,权力最大。
主要职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立法权;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
全国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位最高,权力最大;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要向它报告工作;可以对国务院及其各部门提出质询案。 
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的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它们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根本目标都是代表人民利益,为人民服务。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上的代表都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他们对人民负责,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同时,他们要受人民监督,按人民的意愿办事,人民有权依法罢免自己不满意的代表。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正确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有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直接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②由人民群众依照法定程序选出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分别决定全国和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以确保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③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区别: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主要职权有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等。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他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主题是团结和民主。

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区别:
人大代表 由人民选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
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当家做主权利认识误区:
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因为它能确保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
点拨:这种观点是片面的
(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而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这是其合理性.
(2)另一方面,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包括: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等,这些基本的政治制度都是保证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体现着我国国家性质.
(3)再有,保证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最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所以,题目观点是片面的.

人民当家作主可以采取的措施和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关。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②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③农村基础民主政治建设、城市社区民主政治建设、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推行和完善村民自治具有重大意义: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实现村民当家作主。保持农村稳定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我们青少年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
①我们是国家的小主人,热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应有的情感。
②在生活中尊重人大代表,积极向人大代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尽到小主人的责任,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尽一份力量,是我们应有的行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修改宪法。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监督宪法的实施。
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6、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7、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8、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9、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0、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1、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12、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
13、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14、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1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1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2)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3)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5)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宪法定义: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是国家立法活动的基础。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宪法内容上:
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的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从效力上看: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①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②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宪法为母法,普通法律为子法。
③宪法与普通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④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
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严格。其目的是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权力受宪法的严格规范和限制。表现在:各级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不得拒绝做宪法和法律规定做的事;不能做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

宪法的基本内容可归纳为规范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两部分。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我国已建立了一套以宪法为核心的公民权利保障体系。其内容包括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宪法原则及表现:
原则:
1.资产阶级宪法
(1)人民主权原则
主权观念最先由法国的波丹提出,后来卢梭创立了人民主权学说。
(2)人权原则
(3)法治原则
(4)权力制约原则
近代分权学说是英国洛克首先倡导而由法国孟德斯鸠所完成的。
2.社会主义宪法
(1)权力属于人民原则
(2)保障公民权利原则
(3)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4)民主集中制原则

表现:
1.成文宪法典
宪法典是宪法的主要表现形式,绝大多数国家以一部统一的法典形式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世界上最早制定宪法典的国家是美国。
2.宪法性法律
宪法性法律是指一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不是统一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之中,而是由多部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主要有两种情况:
(1)在不成文宪法国家中,有关宪法规定的内容不是采用宪法典的形式,而由多部单行法律文书予以规定的法律。
(2)在成文宪法国家中,由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
宪法与普通法律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二者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法律体系。
第一,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的问题。
例如: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我国国家政权的性质(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而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某一方面、某一领域方面的问题。
例如:刑法规定的是犯罪与刑罚的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是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
第二,宪法的法律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
因为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所以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表现在:
1、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
2、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消或宣布无效。
第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由于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以,必须保持宪法的相对稳定。因而它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不同于普通法律,其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普通法律一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而宪法的制定则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会起草,经过全国各族人民讨论,然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可以提出普通法律修正案;
而宪法的修改,则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才可以提出议案。
3、普通法律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而宪法的修改则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才可以通过。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都有权修改普通法律,而宪法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修改,其常务委员会无权修改。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相同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阶级本质相同。 二者都是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意志的体现。
第二,指导思想相同。 二者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
第三,任务和目标相同。 都是为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保卫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


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怎样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每个中国人都应该遵行和维护的,不管是青少年,还是中年或老年。在中国的土地上,都应该遵守中国的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
认真学习参考资料里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己做到遵守宪法及宪法下所涵盖的所有法律法规。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有人做与宪法想违背的事情时,积极上前劝阻。如果自己个人力量不能阻止时,可以采取报警或其它形式的帮助来解决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
1、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宪法的习惯,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2、宣传宪法,以宪法为行为的最高准则;
3、自觉遵守宪法,依法行使宪法和正确享受赋予的权利,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
4、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同一切违宪行为作斗争;


宪法溯源:
“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n,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
古罗马帝国用它来表示帝王的“诏令”、“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
欧洲“封建”时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对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的确认,含有组织法的意思。
英国在中世纪时期建立了代议制度(当然这种情况在中国先秦时期是没有的),确立了国王没有得到议会(代议机关)同意就不得征税和进行其他立法的原则。后来代议制度普及于欧美各国,人们就把规定代议制度的法律称为宪法,指确认立宪政体的法律。
“宪”、“宪令”、“宪法”等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法”同义,日本古代“宪”也指法令、制度,都与现代“宪法”一词含义不同。
19世纪60年代明治维新时期,随着西方立宪政治概念的传入,日本才有相当于欧美的概念出现。
1898年,中国戊戌变法时,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要求清廷制定宪法,实行日本式的君主立宪。
1908年中国清政府颁布以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为蓝本的《钦定宪法大纲》,从此“宪法”一词在中国就成为国家根本法的专用词。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起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关于民主理论的基本原则,又吸收了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核心。无论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还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是通过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实现的。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我们党领导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统治、建立人民政权,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这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社会主义政治和法律制度的根本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我们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归根到底也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二是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也是宪法和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民主和政治权利的主体。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和专政的统一。
一方面,在人民内部实行最广泛的民主,用民主和法治的方式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依法制裁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贪污贿赂和渎职等各种犯罪行为,维护法律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三是坚持民主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选择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在国体上,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保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性质;
在政体上,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在政党制度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形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在民族关系上,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各少数民族的民主权利和利益;
在民主结构上,在坚持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的同时,实行基层群众自治,保障城乡基层广大人民的直接民主权利。这些民主制度,是在长期实践中形成并不断发展的,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同中国国情的统一,内容真实性与形式多样性的统一,民主与效率的统一,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四是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党和国家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正确集中各方意见,协调不同利益,集体行使权力,科学作出决策,保证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握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要求:
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②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③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④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公利的基本方略。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最终达到丰衣足食的生活水平。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人多地广,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而是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的帮助后富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奋斗目标。共同富裕的实现前提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坚持社会主义,防止两极分化,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牢固的政治保障。

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①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但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过程。
②只有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形成示范效应,并通过先富者带动和帮助后富者,才能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共同富裕有不同的内容。

共同富裕的实现前提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坚持社会主义,防止两极分化,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牢固的政治保障。


我国的富民政策:
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怎样正确认识我国“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
①平等不等于平均;
②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这不仅体现了一个健全社会所应具有的平等内涵,也反映了一个社会不断发展的效率要求;
③平等和效率的的统一构成了现代文明社会前进的基石。

我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措施及现实意义,共享经济繁荣成果。
我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措施有: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部崛起战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实施扶贫开发计划等。
实施扶贫济困的意义:
①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关注贫困,关心群众生活,认真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
②扶贫济困、关爱他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我们每个青年应有的道德风尚;
③确保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关键是要帮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发展经济,脱贫致富;
④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帮助贫困地区、振兴经济,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逐步缩小地区差距,有利于实现整个国民经济好快发展,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顺利实现。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税收的含义、作用和特征分别是什么?
含义: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基本形式。
作用:
①是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②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
③是国家实现经济监督的重要手段。
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曾说过:“可以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这个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的战略构想,是邓小平同志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创新,是共同富裕思想的主要内容,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的一项大政策。怎样把握时机用好这项大政策?邓小平同志又进一步提出了“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成为我国在达到小康时实施先富带后富战略的重要指导思想。

在分配中,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但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过程,只有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的帮助后富的,才能实现共同富裕。

富而思源的表现及意义:
表现:以各种方式回报社会、奉献社会。
意义:先富起来的人,担负起更大的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不仅体现了个人品质,也是社会进步的需要和标志。

如何实现共同富裕:
国家:只有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形成示范效应,并通过先富者带动和帮助后富者,才能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个人:我们应该抓住有利条件,发挥自身才能,积极进取,努力创业,实现自我价值,为国家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将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
共同理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国一百年的目标)。共同理想反映了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愿望,集中表达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强大精神动力。
实现共同理想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必须分阶段、有步骤向前推进。它分三步走。
“三步走”战略:
第一步,到20世纪80年代末,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基本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
第二步,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目前我们已经实现了“三步走”战略的第一、第二步目标,正在努力实现第三步。
21世纪头20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重要的的战略机遇期:
本世纪头20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国家要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①新科技革命和经济全球化为各国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机遇。
②市场经济的确立,加入世贸组织,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有利平台。
③安全和平的外部环境。

(建党一百年)主要内容包括:
在21世纪的头20年,党领导全国人民,集中力量,同绘小康蓝图,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即全面小康),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①必须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
②必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③必须切实加强文化建设;
④必须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⑤必须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

全国人民的历史使命:
集中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我国实现民族复兴的基础是: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实力有了很大提高,国际地位不断提升,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不断增强。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实现共同理想承上启下的必经阶段。
经过这个阶段的建设,然后再继续奋斗几十年,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我们的共同理想就将变成伟大的现实。

当我国“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目标的实现,人民的生活水平达到总体上小康水平。但是,我国目前的小康还是低水平、不全面、发展很不平衡的。 与发达国家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很不平衡。
低水平: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不全面:主要是经济上小康,而忽略了政治、社会、文化、环保等方面的小康。
发展不平衡:城乡、区域、工农等还存在着差距。

为什么要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①我们已经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
②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
③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的。
④是构建和谐社会,使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的要求。

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小康”的提出者:邓小平;总体小康实现的时间:20世纪末。
奋斗目标是什么:
①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
②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③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
④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
⑤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式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最关键的目标是,力争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全面小康的特点:较高标准的小康,共同富裕的小康与精神文明的小康的统一。 
最高理想与共同理想的关系:

区别

联系

共同理想
(现阶段)
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①实现共同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必要准备和必经阶段。
②实现最高理想是实现共同理想的必然趋势和最终目的。
③在现阶段,我们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也就是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而奋斗。
最高理想 实现共产主义

我国为什么提出构建和谐社会
①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条件。
②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依然十分复杂,资源能源越来越紧张,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越来越大。
③我们需要一种新的观念,一方面注重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注重社会和谐。

为什么要构建和谐社会
①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
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④是缩小地区间的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

和谐社会内容:
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
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我们将来准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些什么:
构建和谐社会,要从创造我们身边的和谐氛围做起。当代青少年来的崇高使命:为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而奋斗,这是时代赋予当代青少年的崇高使命。 
①立足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服务群众;
②关心社会,乐于奉献,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我们应怎样建设小康
①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要统筹区域、城乡发展,兼顾各个社会群体的利益,实现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的协调发展。
②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我们还需要长期的艰苦奋斗。
③必须仅仅抓住21世纪头20年这个重要战略机遇期,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全民协力,实现中华民族的共同理想。
苏教版:怎样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①经济:必须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②政治:必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③文化:必须切实加强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④社会事业:必须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
⑤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依靠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必须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

我们青少年现在可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些什么
①认真学习、提高科学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为本地经济文化建设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怎样创建和谐班集体
创建和谐班集体,需要我们每个同学共同努力。
①我们可以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班委会。
②我们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处理班级事物。
③关爱生活困难的同学,形成一个温暖的集体。
④我们可以通过平等竞争,激发同学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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