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试题 “《孙子兵法》曰:“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而制胜者,谓之神。”这段话表明的哲理是[ ]①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是联系的,认识...” 主要考查您对物质的运动有规律
意识及其与物质的辩证关系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发展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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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和静止的含义:
①运动是指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运动是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
②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
运动与物质的关系:
关系 |
理解 |
强调 |
误区 |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 任何具体的物质形态只有在运动中才能保持自己的存在,世界上不存在脱离运动的物质 | 侧重强调物质离不开运动 | 离开运动谈物质会导致形而上学 |
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 | 任何运动都有自己的承担者或者叫载体。离开物质载体的运动是不存在的 | 侧重强调运动离不开物质 | 离开物质谈运动会导致唯心主义 |
运动与静止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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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 |
静止 | |
区别 | 含义 | 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 | 两种情形:一是指事物之间的空间位置保持不变;二是指事物某一方面的性质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不变 |
性质 | 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 | 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 | |
联系 | ①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②只承认静止而否认运动是形而上学的不变论,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则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
提示:辩证法运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运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相对主义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
全面认识相对静止:
①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特殊的运动。
②是事物处于量变状态。
③是构成事物的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矛盾主次方面的地位没有发生易位。
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
正确认识 |
错误倾向 |
启发 | |
规律的客观性 | 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尊重客观规律是充分、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 认为人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 | 在做选择题的过程中,凡是看到选项中出现“人可以改变规律”、“人可以创造规律”、“人可以消灭规律”、“人可以凌驾于规律之上”、“人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人只能任规律摆布”等说法,都可以直接排除 |
人的能动性 | 人在规律面前并不是无能为力的。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认识和利用规律的必要条件。人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 认为人可以凌驾于规律之上 |
规律的概念:
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提醒:
(1)规律不等于规律现象,后者是前者的表现。
(2)规律的客观性,说明规律无好坏之分。
(3)规则、规定、守则、定律、定理、公式、公理、法律等都不是规律,它们是主观的,是规律的反映,但不是规律。
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1)规律具有客观性。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的客观性突出地表现为它是不可抗拒的。
(2)规律具有普遍性。规律是普遍的,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都是有规律的。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
(3)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必须遵循规律,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违背规律会受到规律的惩罚。
规律是可以认识和利用的:
人们在规律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能够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造福人类。人们对规律的利用体现在两方面:
①人们能够利用对规律的认识,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指导实践活动。
②人们可以利用对规律的认识,改变或创造条件,限制某些规律发生破坏作用的范围,使人们少受其害或免受其害,直到变害为利,为人类造福。
探究世界的本质:
关于“意识”问题的几个认识误区:
误区 |
警示 |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有了人脑就能产生意识 | 人脑是意识产生的生理基础,但有了人脑,意识并不会自行产生。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离开了客观存在,人脑不会产生意识 |
意识直接作用于客观事物界 | 意识并不能直接引起具体物质形态的变化,它借助于实践这一环节促使事物的变化。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是指人们在意识的指导下能够能动地改造世 |
意识对客观事物具有促进作用 | 不同性质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具有不同的能动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积极的促进作用。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 |
意识具有独立性 | 在物质决定意识的前提下,意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具体表现在:意识发展变化与客观存在发展变化的不同步性,意识发展的历史继承性,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等 |
意识的内容和形式都是主观的 | 意识的内容来源于客观存在,是客观的,但它的形式是主观的。在意识中体现了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统一 |
正确理解意识:
(1)意识的内容来自于客观世界,所以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所以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
(2)从意识的主体来看,对同一事物或现象,不同的人因立场、思维方式、知识构成、世界观等主观因素不同,会形成不同的意识。
(3)意识从性质上来看,有正确的意识与错误的意识,它们的区别在于是否如实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而不在于是否对客观事物作出了反映。错误意识的内容也来自于客观存在,不过它是对客观存在歪曲的反映。
(4)“意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而不能说“意识是大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人脑与动物的大脑在构造上有着质的区别。这些区别说明了人脑是产生意识的物质器官,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没有高度发达、完善的人脑这种特殊的物质器官作为基础,是不可能产生意识的。
(5)意识的形成离不开社会实践。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而人只有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客观存在通过人的实践活动作用于人脑,人脑才会形成客观存在的反映,也才会产生意识。
正确理解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
意识的内容来自于客观存在,意识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而不是人脑自生的,离开了客观对象,就不能产生人类意识。
(1)无论正确的意识还是错误的意识,都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正确的意识是指人脑如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而错误的意识则是歪曲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二者的区别不在于是否对客观事物作出了反映,而在于对客观事物作出了不同性质的反映。
(2)无论是抽象思维还是具体感受,都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抽象思维是人所特有的意识形式。它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反映,是对客观事物的共同的属性的概括反映,是对客观事物作出的间接的但又是更为深刻的反映。具体感受只是对事物表面现象的反映。抽象思维与具体感受的区别只是反映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而不在于是否对客观事物作出了反映。
(3)无论是人们对过去和现在的反映还是对未来的预测,都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人们对未来的预测是根据客观事物而作出的一种超前反映,根源于过去、现在的客观存在。因为,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不是消极的,而是能动的,它能够以客观存在为基础作出某种想象,进行“超前”反映。
正确认识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
原理内容: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它不仅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而且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正确的意识对事物发展起着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对事物发展起着阻碍作用。
方法论要求:
物质决定意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要求我们一定要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地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二者关系如图所示:
正确理解意识的能动作用:
意识的能动作用包括两方面内容:能动地认识世界和能动地改造世界。
能动地认识世界:
(1)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人们在反映客观世界时,总是抱有一定的目的和动机,不同于动物无目的的本能的活动。
(2)意识活动具有主动创造性和自觉选择性。意识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主动的、有选择的,意识不仅能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仅能够“复制”当前的对象,而且能够追溯过去、推测未来,能够创造一个理想的或幻想的世界。
(3)意识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是人能够认识世界的重要条件。世界上只有尚未认识之物,而没有不可认识之物。
能动地改造世界:
(1)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人们在意识的指导下能动地改造世界,即通过实践把意识中的东西变成现实的东西,创造出没有人的参与永远也不可能出现的东西。
(2)意识对于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意识活动依赖于人体的生理过程,又对生理过程有着能动的反作用。高昂的精神,可以催人向上,使人奋进;萎靡的精神,则会使人悲观、消沉,丧失斗志。
意识的本质:
意识的能动作用: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正确理解 | 认识误区 | |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 认识是主体(即人)对客体(即客观事物)的能动的反映,这种反映只有在实践中、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才能完成 | 把间接经验作为认识的来源。把认识的来源与获得认识的途径等同 |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 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 | 把认识绝对化、思想僵化 |
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 实践能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和对照,能够检验主观认识和客观事物是否相符合 | 把科学理论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 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还要回到实践中去。认识本身不是目的,改造世界才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 脱离实践、纸上谈兵,认识不为实践服务 |
提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强调的是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强调的是认识的动态发展是由实践推动的;“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强调的是实践能够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和对照;“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强调的是认识要回到实践中去、服务于实践。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1)原理内容: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科学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错误的认识则会把人们的实践活动引向歧途。
(2)方法论:我们既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又要重视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发展的含义:
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由不完善到完善的前进性和上升性变化。即新事物代替旧事物。
发展的普遍性:
(1)自然界是发展的;
(2)人类社会是发展的;
(3)人的认识是发展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
发展的普遍性原理:
(1)原理:
世界的发展是永恒的。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和人的认识,都是发展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2)方法论:
要求我们坚持发展的眼光,学会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反对认为事物是一成不变的静止观点;破除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和安于现状的旧观念。
发展的普遍性:
与“《孙子兵法》曰:“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故兵无常势,...”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