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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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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对于许多未经过帝王之治的青年,辛亥革命的政治意义是常被低估的,这并不足怪,因为他们没有看到推翻几千年来因袭下来的专制政体是多么不易的一件事。”
    材料二 江泽民在“十五大”的报告中指出:辛亥革命开创了完全意义上的民族民主革命……为中国革命的进步打开了闸门,使反动统治秩序再也无法稳定下来。
    材料三 皇帝,该算是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的了。如今都可以被打倒,那么,还有什么陈腐的东西不可以怀疑、不可以打破?思想的闸门一经打开,这股思想解放的洪流就奔腾向前,不可阻挡了。尽管辛亥革命后,一时看来政治形势还十分险恶,但人们又大胆地寻求新的救中国的出路了,再加上十月革命炮声一响和中国工人阶级力量的发展,不久便迎来了五四运动,开始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没有辛亥革命就没有五四运动。
    材料四 胡绳在《中国共产党七十年》中指出:中华民国的成立并没有给人们带来预期的民族独立和社会进步。
    (1)结合所学知识概述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为推翻专制政体所进行的艰苦卓绝斗争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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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为什么材料二说“辛亥革命开创了完全意义上民族民主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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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依据材料三分析说明,为什么说“没有辛亥革命就没有五四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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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材料四与材料二的评价是否矛盾?你是如何理解材料四对中华民国成立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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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题信息:2012年专项题历史材料题难度较难 来源: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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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 “对于许多未经过帝王之治的青年,辛亥革命的政治意义是常被低估的,这并不足怪,因为他们没有看到推翻几千年来因袭下来的专...” 主要考查您对

同盟会的成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辛亥革命的失败和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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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盟会含义:

简称同盟会,亦称为中国革命同盟会,是中国清朝末年由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等多个组织集合而成,成员如孙中山、宋教仁、黄兴、章太炎领导和组织的一个全世界的革命团体。它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全国性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


同盟会特点:

它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全国性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


同盟会成立的历史条件:

①经济基础:20世纪初,民族资本主义虽然受到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但仍有比较迅速的发展。
②阶级基础:20世纪初,民族资产阶级的队伍进一步壮大。
③思想基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广泛传播。
④组织基础: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等革命团体的建立。
⑤时代要求:各革命团体分散的起义先后失败,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革命组织。 

同盟会政治纲领:

(1)内容:
①同盟会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政治纲领。
②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又将其阐发为三民主义。民族主义就是用革命手段推翻清政府的封建统治。民权主义就是要进行政治革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它是三民主义思想的核心,解决了当时革命派迫切需要解决的夺取政权与建立政权的问题。民生主义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土地纲领。
(2)评价:
①进步性:它是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纲领,表达了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利益和要求,反映了中国人民要求民族独立和民主权利的共同愿望,推动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的发展。
②局限性:它没有明确提出反对帝国主义的要求,也没有彻底的土地革命纲领,这就决定了资产阶级革命派不可能彻底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

同盟会成立历史意义:

(1)同盟会是第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
(2)同盟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三民主义的基本内容并分析其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

(1)民族主义即“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就是用革命手段推翻帝国主义走狗清王朝的封建统治,这是三民主义的前提。
(2)民权主义即“创立民国”,就是要进行政治革命,推翻封建帝制,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民权主义思想是三民主义思想的核心,是“政治革命的根本”,它解决了当时革命迫切需要解决的夺取政权与建立政权的问题。
(3)民生主义即“平均地权”,办法是核定全国地价,现有地价归原主所有,革命后因社会进步所增涨的地价归国家所有,由国民共享。民生主义是孙中山经济思想的核心,是民权主义的补充和发展。


史学界对同盟会性质的认识:

一种意见认为,同盟会是一个具有“双重性质”的政治组织。这种观点认为,同盟会既是资产阶级革命政党,又是一个包含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激进派、资产阶级自由派和地主阶级反满派的松懈联盟。而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激进派居于领导地位。“同盟会是一个由很多不同阶级、阶层、集团和派别组成的革命政党”,他们在“反满”问题上结合起来,而对反帝主义和民权主义、民生主义都存在着严重分歧,预伏了辛亥革命终归失败的危机。
一种意见认为,同盟会是一个资产阶级政党,不是几个阶级或几派势力的松懈联盟。同盟会内部确实存在着不同的政治派别,但这只是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内部的左、中、右派的区分,也正是同盟会内部矛盾和后来分裂的主要根源。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含义:

又名《民元约法》,是在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与革命党人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由当时位于南京的临时参议院所制定的具有“宪法”性的文件,在1912年3月8日由临时参议院通过,3月11日公布实施。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中国近代民主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

(1)主权在民的思想,台定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2)公民享有民主权利,体现了新生政权对“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等启蒙思想基本原则的尊重和实践。
(3)确立了共权分立的政洽体制,从而保证了资产阶级民主;参议院可以选举、弹劫总统,最高法院可以
审判被弹幼的总统,国务员可以凭借责任制内阁牵制总统,体现了资产阶级力图通过法律形式防止袁世凯专制独裁,维护民主共和的愿望与要求。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

(一)背景:
1、理论来源:法国的启蒙思想;
2、现实依据:美国1787年宪法;
3、时代背景:南京临时政府的建立、《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颁布、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

(二)革命性、民主性的体现:
《临时约法》否定了封建专制,是为了约束袁世凯,保障民主共和制度,具有现实针对性;约法明确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促使民主共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三)进步意义:
1、在政治上,它不仅宣判了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的死刑,而且以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
2、在思想上,使民主共和的思想深入人心,树立帝制非法、民主共和合法的观念;
3、经济上,确认资本主义关系为合法,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4、文化上,知识分子利用《临时约法》规定的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纷纷组织党团和创办报刊,大量介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新文化运动创造了条件;
5、在对外上,强调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启发爱国主义的民族感情,防止帝国主义侵略;
6、在国际上,在二十世纪初年的亚洲各国当中,是一部最民主、最有影响的资产阶级民权宪章。

(四)局限性:
《临时约法》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的性质,在宪法实施以前,它具有与宪法相等的效力。《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的文献,主流上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代表了资产阶级利益,带有革命性和民主性。但是没有规定反帝、反封建的民主纲领,也没有具体涉及关系到“民生”的土地问题,带有很大的阶级局限性,在某些地方甚至是孙中山先生旧三民主义的倒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节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共七章五十六条。
第一章“总纲”,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二章“人民”,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得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人民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第三章“参议院”,规定:“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以国会成立之日解散,其职权由国会行之”。
第四章“临时大总统副总统”,规定,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代表全国,接受外国之大使、公使”;“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第五章“国务员”,规定:“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受参议院弹劾后,临时大总统应免其职,但得交参议院复议一次”。
第六章“法院”,规定:“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第七章“附则”,规定:“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宪法未施行以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文化分析及相关具体问题:

近年来,一些学者从法律文化的角度重新反思《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命运及其对后世的影响,并且对于《临时约法》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也作了进一步的探讨。陈晓枫在《的文化透视》(载于《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6期)一文中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因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而倍受推崇,是我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然而《临时约法》的制定者并未充分考虑到中国当时的实际,使之成为一纸空文,但从宪法文化上看,《临时约法》的命运反映的是更广阔的文化传统对于“大典”和“朝纲”的处理法则。作者分析了宪法文化的“突变”与继承问题以及法律工具主义与大典为置律的文化传统之后,进一步分析了《临时约法》的宪法文化,指出:
(1)《临时约法》是根据当时条件下交出政权的急迫需要,违反关于政体设计的理性分析,将政治制度设计为责任内阁制,在法律价值的追求上,表现出工具主义的趋向,使宪法成为从事某种政权追求的工具。这就违反了人民主权、代议民主的宪法本意,表现了中国法律文化中将法作为某种制胜利器的传统特征。而且《临时约法》表现出在争取权力焦点问题上的过分关注,而将其余做轻率处理的态度,对北洋政府视宪法为儿戏起到不良先例作用;
(2)《临时约法》反映了较为浓重的人治色彩。因人立法,法随人变,虽然用意在于保护革命成果,但在资产阶级共和政权建立之初首开人的意志高于法的意志之风,深刻显现了在近代宪政的词语下,向法文化传统认同的倾向;
(3)《临时约法》也同样具有传统政治文化中权力归诸一元的价值追求。作者认为孙中山先生本人在权力结构问题上是始终如一的一元权力追求者。
(4)法律工具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当它一旦于执法者不相切合时,容易被搁置,成为具文。《临时约法》的制定者对于《临时约法》的工具主义的利用,最终使其作为工具,终成空文。


 辛亥革命的性质:

是一次伟大的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辛亥革命的失败:

1、主观原因: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
资产阶级革命派始终没有一个彻底的反帝纲领。没有提出反对中华民族的主要敌人帝国主义。
资产阶级革命派始终没有一个彻底的反封建纲领。没有彻底否定封建土地所有制,资产阶级革命没有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因此得不到农民的支持。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没有农民的支持就无法战胜强大的敌人。
资产阶级革命派始终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武装力量。在辛亥革命中,资产阶级革命派发动的武装斗争都是短期的。
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政党也是松散的。同盟会建立后缺乏严密的组织和纪律,武昌起义爆发前实际上已名存实亡,没有一个坚强的革命政党,就不能使革命者紧密地团结起来形成坚强的战斗力。
2、客现原因:中外反动势力过于强大。


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

(1)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起资产阶级共和国,使人民获得了一些民主和自由的权利,从此,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
(2)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从此他们再也无力在中国建立起比较稳定的统治秩序。
(3)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4)对近代亚洲各国被压迫民族的解放运动产生了比较广泛的影响。

局限:

由于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与妥协性,辛亥革命并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务,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教训:

①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
②必须有一个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
③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走资本主义道路是行不通的
④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道路在中国行不通;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由于具有软弱性和妥协性,他们不能领导中国民主革命取得彻底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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