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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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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汉民自传》载“同盟会未尝深植于民众,民众所接受者,仅三民主义中狭义的民族主义耳。正惟'排满'二字之口号,极简明切要,易于普遍全国,而弱点亦在此……而不能使为坚强拥护革命之群众,其责当由革命负之,而亦为当日失败之重要原因也。”对该材料理解不正确的是
     [     ]

    A.“排满”口号易于为民众所接受
    B.三民主义并没有真正深入人心
    C.辛亥革命带有狭隘的民族革命色彩
    D.辛亥革命的爆发纯属历史的偶然
    本题信息:2013年同步题历史单选题难度一般 来源:吴彤(高中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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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胡汉民自传》载“同盟会未尝深植于民众,民众所接受者,仅三民主义中狭义的民族主义耳。正惟'排满'二字之口号,极简明切要,易于普遍全国,而弱点亦在此……而...” 主要考查您对

辛亥革命

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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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辛亥革命
  • 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辛亥革命含义:

广义上的辛亥革命指以孙中山为首革命党人为推翻清王朝、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而进行一系列的努力。
狭义上的辛亥革命指1911年武昌起义。


辛亥革命概况:

 

1、背景 

19世纪末20世纪初,列强加剧浸华,民族危机加深,清政府腐败无能,成为众矢之的

19世纪末以来,民族资本主义发展迅速,民族资产阶级队伍壮大(根本原因)

③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逐渐传播

④革命团体的广泛建立


2、指导思想:
三民主义


3、经过:

1894年,孙中山在檀香山建立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团体“兴中会”

19058月,孙中山等人在日本东京建立中国第一个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中国“同盟会”

19114月,广州起义

19115月,清政府秉承列强行旨意发布“铁路国有”法令,引起保路风潮

19111010日,武昌起义

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成立,定都南京,五色旗为国旗

1912年春,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912212日,宣统帝退位,清朝覆灭

19123月,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4、结果:

成功:推翻了清政府,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

失败: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务,社会性质没有发生根本改变


失败原因:


主观原因: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

客观原因:中外反动势力过于强大


辛亥革命的历史功绩和历史局限性:

1、历史功绩:
①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②推翻了清朝的封建统治,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政体;
③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使人民获得了一些民主权利,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
④促进民族资本主义的较快发展;
⑤革除陋习,引起社会生活习俗的变化历史。

2、局限性:
①革命果实被窃取;
②没有彻底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没有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
③在革命过程中没有认识到人民群众力量的伟大。


辛亥革命是“中国近代具有完全意义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1)辛亥革命有全国性统一的资产阶级政党——同盟会的领异。

(2)辛亥革命有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纲领——三民主义。

(3)辛亥革命在一定程度上唤醒了民众。革命派与保皇派的论战,传播了革命思想。一系列武装起义,推动了各地的反封建斗争。

(4)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政体,成立了中华民国,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标志着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发展到最高水平。


辛亥革命主要集中在南部原因:

1、革命形势遍及南北,但主要集中在城市,未与农村相结合,缺乏稳固的基础
2、革命势力南多北少,东部沿海强于广西部内陆(原因:东部和南部的资本主义发展较北方好,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相对强大;东部和南部最早遭到西方列强的入侵,自然经济解体程度高)

袁世凯窃取革命果实:

1.原因:
(1)帝国主义对革命政权采取军事威胁、外交孤立和经济封锁等手段施加压力,帮助袁世凯篡夺革命果实。
(2)革命政权中的立宪派和旧官僚乘机向革命派进攻。
(3)孙中山被迫妥协,表示如果清帝退位,袁世凯宣布赞成共和,可以保举他为临时大总统。
(4)袁世凯掌握清朝全部大权,拥有北洋军,还大搞反革命阴谋。
2.经过:
(1)逼迫清帝退位:指使段祺瑞等通电要求清政府立即采用共和政体,1912年2月12日,宣统帝下诏退位,清王朝的统治宣告结束。
(2)通电赞成共和:2月13日,袁世凯通电赞成共和,参议院选举其为临时大总统。
(3)就任临时大总统:1912年3月,袁世凯在北京就职。
(4)窃取革命果实的标志:临时政府迁往北京。


辛亥革命含义:

辛亥革命是指发生于中国农历辛亥年(清宣统三年),即公元1911年至1912年初,旨在推翻清朝专制帝制、建立共和政体的全国性革命。狭义的辛亥革命,指的是自1911年10月10日(农历八月十九)夜武昌起义爆发,至1912年元旦孙文就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前后这一段时间在中国发生的革命事件。广义上则可指自19世纪末迄辛亥年,中国之一系列以推翻满清统治为目标的革命运动。

南京临时政府:

1911年,孙中山自海外归来,并被选为临时大总统,南京临时政府诞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南京临时政府实行总统制。政府由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副总统黎元洪和9名部长组成。南京临时政府中虽然有立宪党人和旧官僚,但革命党人占据着主要地位。它是一个以资产阶级革命派为主体的革命政权。它的成立,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制的一个尝试,宣告了两千多年来中国封建帝制的彻底崩溃。

《临时约法》:

《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成文法。1912年3月11日,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中国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共7章56条,主要内容有: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选举和被选举等权利。《临时约法》的基本精神是按照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要在中国建立一个实行议会制和责任内阁制的资产阶级共和国。


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比较:

1、相同点:
①产生背景: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民族危机的加深;
②主张: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挽救民族危机;
③影响:都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具有爱国和进步的意义;
④实践结果:都失败了,没有改变中国的社会性质,中国的民族危机依然严重;
⑤失败原因:客观原因是反动势力的破坏,主观原因是本阶级的阶级局限性和时代的局限性;
⑥二者都属于资产阶级政治运动,都没有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纲领。
2、不同点:
①代表阶层:戊戌变法代表的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上层的利益;辛亥革命代表民族资产阶级中下层的利益。
②变革的手段和目的;戊戌变法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建立君主立宪的政体;辛亥革命用暴力手段推翻清政府的统治,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③性质:戊戌变法是资产阶级的改良运动;辛亥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④戊戌变法没有触及封建土地制度;辛亥革命主张用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取代封建土地所有制。
⑤实际影响:戊戌变法的法令基本被废除,其主要在社会上起了思想启蒙的作用;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打击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


中华民国的建立:

1911年底,各省代表在南京集会,推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布就职,宣告中华民国的成立。中华民国定都南京,采用五色旗为国旗,改用公历,以中华民国纪元。1912年为民国元年。会议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接着成立了临时参议院,以孙中山为首的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了。但是政府中也混入了不少立宪派和旧官僚。

南京政府颁布的一系列措施:

孙中山在领导南京政府的时,颁布了一系列措施:
1、治方面:焚毁刑具,停止刑讯,通令保护华侨,禁止贩卖华工,严禁买卖人口,禁止蓄奴。
2、济方面:奖励和保护工商业,鼓励人民兴办实业,鼓励华侨在国内投资,设立实业部,各省成立实业公司,废清朝的苛捐杂税。
3、化教育方面:学校不拜孔子,不读四书五经,教科书必须符合共和民国宗旨,禁止用清政府颁行的教科书。
4、会生活方面:提倡“自由、平等、友爱为纲”的公民道德,革除历代官厅“大人”“老爷”等称呼,禁止蓄辫、缠足、赌博。
1912年春,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具有反封建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对外方面:
为了得到帝国主义的支持,临时政府颁布《宣告各友邦书》,宣布承认清政府和帝国主义列强缔结的一切条约,承担过去的外债和赔款,保护帝国主义在华的各种特权和利益,申明条约期满为止。


领导辛亥革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公布的、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献。1912年3月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11日公布施行。计分总纲、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国务员、法院、附则等七章,共五十六条。
①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②临时约法体现了民主主义精神。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和信教的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同时规定,人民有纳税、服役等义务。
③在政府的组织形式上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规定全国的立法权属于临时参议院,参议院有权议决一切法律、预算、决算、税法、币制及度量衡准则,募集公债,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弹劾大总统和国务员。对临时大总统行使的重要权利,具有同意权和最后决定权。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统帅全国海陆军,制定官制官规,任免文武官员等,但行使职权时,须有国务员副署。受参议院弹劾时,由最高法院组成特别法庭审判;
法官有独立审判的权利。它否定了集大权于一身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此外,还规定了“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体现了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要求。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胜利的重要成果,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1914年5月被袁世凯废除,由《中华民国约法》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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