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1950年土地改革运动)新中国成立后,广大新解放区的3亿农民仍然受着封建土地制度的束缚,这是恢复国民经济的极大障碍,也是新中国民主化,工业化,独立和富强的障碍。因此,在广大新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既是继续完成民主改革的主要任务,也是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根本条件。从1950年冬开始,全国新解放区分期分批进行了土地改革。1950年6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是土地改革的指导文件。土地改革一般都经历了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复查总结等步骤。到1952年9月,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和台湾以外,全国普遍地实行了土地改革,全国3亿农民分得了7亿亩土地和大批生产资料,免除了过去每年向地主交纳700亿斤粮食的苛重地租。土地改革的胜利,彻底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为国家财政经济的根本好转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共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实行的土地政策:
历史时期 |
基本目的 |
主要内容 |
相应的政策法规 |
土地革命时期 |
进行土地改革,建立革命政权 |
在革命根据地进行土地改革,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债务,分配田地 |
土地革命的路线 |
抗日战争时期 |
为夺取抗战胜利,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团结开明地主,提高农民生产和抗战的积极性 |
在抗日根据地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政策,减轻了地主对农民的封建剥削 |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基本路线 |
解放战争时期 |
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获得人民支持,保证解放战争最后胜利 |
在解放区实行土改,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
《中国土地法大纲》 |
建国初期 |
废除封建剥削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巩固新生政权。 |
在解放区和新解放区实行土改,使广大无地少地的农民获得土地,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
土地改革运动:1、背景:
地主、富农占有大部分土地,残酷剥削和压迫农民。而贫农、中农和雇农占有少量土地,终年辛勤劳动,受尽剥削,生活不得温饱。这种封建的剥削土地制度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新解放区的农民迫切要求取得土地。
2、文件的颁布: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3、结果:
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和台湾以外,全国普遍地实行了土地改革,全国3亿农民分得了7亿亩土地和大批生产资料,免除了过去每年向地主交纳700亿斤粮食的苛重地租。
三大改造:
三大改造,是指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完成,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使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从此,进入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三大改造的实质:
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转化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
三大改造完成的意义和不足:
到1956年底,国家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后期,也存在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的缺点。
为什么说三大改造完成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1.革命性质:三大改造之前是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三大改造后,我国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任务。
2.经济基础:三大改造前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三大改造后,以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主要形式的社会之一公有制成为我国唯一的经济基础。
3.生产关系:三大改造之前,生产资料私有制大量存在,我国存在着民族资本家剥削工人等多多种剥削关系;在三大改造后,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确立,社会各阶级都成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
总之,社会主义最典型的标志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通过三大改造,我国基本上实现了由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在劳动分配制度上,基本实现了按劳分配原则;在阶级关系上,消灭了剥削阶级。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起来。
庆祝公私合营:
乡镇企业:
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乡镇企业是中国乡镇地区多形式、多层次、多门类、多渠道的合作企业和个体企业的统称,包括乡镇办企业、村办企业、农民联营的合作企业、其他形式的合作企业和个体企业五级。
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
1、背景:
(1)1978年改革开放后,我国在引进、消化、吸收国外企业理论的基础上,于80年代初开始大规模组建乡镇企业集团,并在此影响下,乡镇企业与90年代初开始走向集团化。
(2)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解放了大批劳动力,剩余劳动力的客观存在,大批剩余劳动力逐渐从土地上转移出来。
(3)随着城乡经济交流日益频繁,我国城市工业中的有些产品要升级换代,有些产业因用地紧张也要转移,乡镇企业的发展,为转移部分城市工业提供了方向。
2、意义:
(1)乡镇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乡镇企业在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地位日益巩固。
(3)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了我国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
(4)拓宽了农村就业门路,提高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收入。
(5)外向型经济已具规模,成为国家创汇的重要来源。
乡镇企业是独立自主的经济实体,它有如下特点:
1.产供销活动主要靠市场调节;
2.职工大都实行亦工亦农的劳动制度和灵活多样的分配制度;
3.与周围农村联系密切,便于利用本地各种资源;
4.分布点多、面广,便于直接为各类消费者服务;
5.经营范围广泛,几乎涉及各行各业;
6.规模较小,能比较灵活地适应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
7.在现阶段大多是劳动密集型的经济组织,技术设备比较简陋,能容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些特点使得乡镇企业具有极大的适应性和顽强的生命力,也具有较大的盲目性和不稳定性,劳动生产率一般都比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