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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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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世纪中后期,俄国、日本、中国先后进行了近代化改革的实践。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农民革命的威胁迫使政府开始准备农村改革。甚至沙皇及其赖以存在的支柱农奴地主也意识到必须废除农奴制。……中等地产的贵族希望农业沿着资本主义方向发展,这些地主占有全部地主半数,占有大部分农奴。……农奴主也好,自由派也好,他们所关心的都是防止农民革命,想用和平的方法,以让步和妥协为代价使俄国的农村转入资产阶级的逐渐改革,从而把权利和土地留在地主手中。
    ——《苏联通史》第二卷

    材料二 一、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二、上下一心,大展经纶;三、官武一体以至庶民,各遂其志,务使人心不倦;四、破例来之陋习,基于土地之公道;五、求知识于世界,大力振兴皇基。
    ——明治天皇颁布的《五条誓文》

    材料三 数年以来,中外臣工讲求时务,多主变法自强。……嗣后中外大小诸臣,自王公以及士庶,各宜努力向上,发愤为雄,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又须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空疏迂谬之弊。
    ——光绪帝《定国是诏》

    请回答:
    (1)材料一中俄国社会各阶层(或阶级)对农奴制的基本态度如何?据材料一综述他们持这一态度的主要原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俄日中三国的改革在近代化道路上各自产生了怎样的重要影响?这些影响及其它们的局限性,说明了近代化发展进程的什么特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题信息:2011年专项题历史材料题难度较难 来源: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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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19世纪中后期,俄国、日本、中国先后进行了近代化改革的实践。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 农民革命的威胁迫使政府开始准备农村改革。甚至沙皇及其赖以存在的支柱农...” 主要考查您对

俄国的农奴制

“二一九法令”

俄国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

日本踏上对外扩张之路

戊戌变法失败的原因与变法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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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国的农奴制:


农奴与农民的区别:

1649年的《法律大全》对国有农民,宫廷农民、地主农民,以及这些人与地主家奴之间的区别规定得十分清楚。它规定国有农民、宫廷农民归农村公社管理;地主的农奴和家奴(分奴仆和耕奴)属地主管理。农民公社负责监督国有农民和宫廷农民纳税,地主负责监督自己的农奴纳税。国有农民与农奴相比,虽有较多的自由,但也处在对国家的封建依附中。

农奴与奴隶之比较:

农奴是欧洲封建社会的一个特定阶级,依附于封建主。租种农奴主的土地(称为份地),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可以自由结婚。农奴要向封建主服役并交纳租税。封建主不能任意杀死农奴,但可以买卖或转赠。古代奴隶社会的奴隶是奴隶主的会说话的工具。可以买卖和任意杀死,其本身就是奴隶主的财产。简单地说,农奴是人身权利受到限制的人;奴隶则被视为工具。


俄国农奴制的确立和发展:

(1)开始形成:15世纪末16世纪初(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发展)
早在10至11世纪,在基辅罗斯就出现了农奴制。基辅罗斯的王公、贵族、教会夺取村社的土地,建立大庄园,成为大土地所有者;与此同时,不少农民被迫处于依附地位。不过那时封建主对农奴的人身束缚还不那么严重,同时也还存在着人数众多的自由农民。当时的农奴制还处在初步形成的过程中。
12世纪基辅罗斯的分裂和13世纪蒙古人的入侵,一度延缓了俄国农奴制的发展。
14世纪,随着莫斯科公国政治和经济实力的增强,外来骚扰减少,俄国的封建经济重新出现较快的发展。
到了15世纪,农村的阶级关系便出现了新的变化。大封建主以取得服役为条件,把部分新获得的土地分交其臣属掌管。这样便出现小封地占有者阶层,称为地主贵族或小贵族。地主贵族为了在服役期内从封地上榨取最大收入,必须有足够的劳动人手,因此都竭力把依附农民固定在土地上。他们规定农民只能在尤里日(俄历11月26日)前后各一星期之间离开主人到别的地方去谋生。
(2)正式确立:17C中期(《法律大全》颁布)从15世纪末到17世纪中叶,俄罗斯农民农奴化的过程是通过这一时期颁布的一系列的法律条文确立的:
1497年《伊凡三世法典》第57条《关于农民的出走权》,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限制农民的出走权。该条款规定,农民在付清住宿费后,只有在尤里日(俄历11月26日)前后两个星期可以离开封建主投奔另一个封建主。
1550年《伊凡四世法典》重申了上述规定,又提高了住宿费。
1581年,伊凡四世颁布禁年令,禁止农民在尤里日前后两个星期离开主人。
1597年,沙皇费多尔颁布追捕逃亡农民的法令,凡农民逃亡在五年之内的均可由原主人捉拿押回原籍。
1607年,沙皇叔伊斯基颁布法令,规定追捕逃亡农民的期限从五年延长到十五年。 1649年,沙皇阿列克谢·米哈伊洛维奇主持召开缙绅会议通过《法律大全》,取消了农民的一切出走权,赋予农奴主对逃亡农奴有永久的追捕权,确立了农奴在土地、人身和司法上对地主—农奴主的依附关系,标志着农奴制在全国范围内最后形成。
(3)强化或发展:历代沙皇强化农奴制
①彼得一世(1682~1725年在位):允许私营企业主购买整个村庄的农奴
彼得一世不但从农民中抽丁当兵,而且还叫他们负担人头税,这对于农民的地位发生很大影响,因为它扩大了地主对于农民的权力。而且,彼得一世在位时还开始了广泛出卖农奴的做法。只用十个卢布就可以买到一名女农奴。彼得一世下诏对窝藏逃亡农民者处以死刑,没收其庄园。国家还设有专门从事搜寻逃亡农民的侦察队。
②叶卡特琳娜二世(1762—1796年在位):农奴制发展到顶峰。
叶卡特琳娜二世赐给贵族的宫廷农民和国有农民达80万。1765年,地主获得将农民罚作苦役、进管制所的权利。1767年,沙皇政府规定地主有权任意买卖、赠送、惩罚农民,把农民和土地分开出卖,甚至把同一家的农民分开出卖。叶卡捷琳娜二世曾授予地主将农民送去充军的权利。1785年,她颁布《御赐诏书》,保证地主享有占有土地、农民以及免除人丁税、实行体罚等特权。
(4)危机与瓦解:
19世纪上半期农民骚动,封建农奴制危机四伏;
1861年沙皇宣布废除农奴制度,但是,农奴制残余继续保存下来,直到1917年十月革命后才被彻底消灭。
地主对于农民的穷凶极恶的压榨和奴役,引起农民不断地骚动。国内各阶级、阶层都行动起来参加或支持农民的骚动。
据统计,1801年至1810年的10年间,农民骚动83次;1811年至1820年的10年间,农民骚动124次;1821年到1830年的10年间,农民骚动则达到了156次;
1831年到1840年的10年间,农民骚动143次,这较上个10年虽有所减少,但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缓和,只不过是一种短暂的平静。
1841年到1850年的10年间,农民骚动达到351次,而在接下来的10年间,农民骚动则超过591次。农民骚动的增加,意味着社会的动荡不安,严重威胁着农奴制度的政治、经济基础。

农民的划分:

俄国农奴制下的农民分为地主农民、国有农民及宫廷农民。地主农民占农奴的绝大部分,受压迫最深,既要为地主服劳役,又要向地主奉献各种农副产品,人身自由最少。国有农民不直接依附封建主,但要受封建国家的残酷剥削,担负着繁重的贡税和各种无偿的劳役。宫廷农民从属于沙皇宫廷,专门供给沙皇必需品。无论哪种农民都受到封建统治者的奴役。


俄罗斯简史:

俄罗斯人的祖先为东斯拉夫人罗斯部族。文献记载中最早出现“莫斯科”这个词是在1147年。1237~1240年,蒙古人征服了大部分分裂的俄罗斯,把俄罗斯东北部并入金帐汗国。
1328年,绰号“钱袋”的莫斯科王公伊凡一世(1325~1340年在位)从金帐汗那里取得“弗拉基米尔和全俄罗斯大公”称号,获得了征收东北俄罗斯对金帐汗国的贡赋的特权。
公元15世纪末,大公伊凡三世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国家——莫斯科大公国。对外于1480年摆脱了蒙古金帐汗国的统治,不久又收复了被立陶宛人占领的失地,基本上完成了俄罗斯的统一。1547年,伊凡四世自封为“沙皇”,其国号称俄国。
16—17世纪,伏尔加河流域、乌拉尔和西伯利亚各族先后加入俄罗斯,使它成为一个多民族国家。17世纪中期乌克兰和俄罗斯合并为统一的国家。1689年8月彼得一世正式亲政。经过1700—1721年的北方战争,俄罗斯得到了通往波罗的海的出海口,使俄罗斯从内陆国变为濒海国。
1898年成立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苏联共产党前身),1917年11月7日取得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1917年11月7日(俄历10月25日)成立了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
1922年12月30日,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正式成立,俄罗斯联邦同乌克兰、白俄罗斯和外高加索联邦(包括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和格鲁吉亚)一起加入。
1990年6月12日,俄罗斯联邦第一次人代会通过《俄罗斯联邦国家主权宣言》。1991年12月21日,前苏联11个共和国领导人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拉木图决定,前苏联在联合国安理会的席位由俄罗斯继承。12月25日,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苏维埃决定,将国家正式名称改为“俄罗斯联邦”(简称俄罗斯)。1992年4月16日,俄罗斯第6次人代会决定将国名改为“俄罗斯”,从而恢复了历史上的名称;17日,最后决定使用两个同等地位的正式国名“俄罗斯联邦”和“俄罗斯”。

叶卡特琳娜二世:

叶卡特琳娜是德国多恩堡公国的一个公主,出生于1729年。当她15岁时,俄国的叶利扎维塔女皇决定让自己14岁的外甥彼得(即后来的彼得三世)成为沙皇继承人,1742年将他召至彼得堡。而未来的俄国皇后,女皇则选了这个出身于这个外甥远支亲属的索菲亚·奥古斯特(即叶卡特琳娜)。
叶利扎维塔女皇为这对年轻的皇家夫妇改起了俄罗斯名字,让他们改信东正教,并于1745年8月结婚。这时,彼得17岁,叶卡特琳娜16岁。在婚后长达9年时间里,叶卡特琳娜不仅没有像女皇所期待的那样怀孕生子,而且还保持着童贞之身。其中原因,是彼得患有性生理缺陷的毛病。后与宫廷内侍谢尔盖·萨尔蒂柯夫发展为情人关系并怀了孕,1754年,叶卡特琳娜生下一子,他就是未来的沙皇保罗一世。
1762年叶卡特琳娜二世废彼得三世自立。标榜“开明专制”,与伏尔泰及法国百科全书派交往密切。但同时扩大贵族特权,赐以大批农奴和土地。先后颁布地主有权放逐农民,农民必须屈从地主的诏令。残酷镇压普加乔夫起义。对外同土耳其(1768—1774,1787—1791)、瑞典(1788—1790)进行战争。三次参加瓜分波兰(1772、1793、1795)。吞并立陶宛、白俄罗斯和西乌克兰的大部土地以及克里米亚。置格鲁吉亚为保护国。积极参加欧洲君主国反对法国大革命的活动。其执政时期是俄国农奴制的鼎盛时期。
俄国历史上的几位沙皇都推行“富国强兵”的政策,其中以彼得大帝和叶卡特琳娜女皇的影响最为深远。她一向标榜自己是伏尔泰的学生,以自由和共和自诩。但当法国大革命爆发时,她怒不可遏,欲出兵去扑灭法国革命。当路易十六的死讯传入俄国时,她忧伤成疾卧床不起,诅咒“连法国人这个词都应该消灭掉”。她不但没有取消农奴制,而且还强化了农奴制。在她统治期间,总共有80万个生灵被她当成农奴赏赐给效力的臣属。叶卡特琳娜二世把大量从人民身上搜刮来的财富恣意挥霍,仅赏给她的众多情人的钱就多达九千万卢布。在她当政期间,残酷地镇压了普加乔夫领导的农民起义


 “二一九法令”:

1861年俄历二月十九日(3月3日),亚历山大二世正式签署了改革法令和关于废除农奴制制度的特别宣言,史称二一九法令”又称“解放法令”。
其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组织管理几大块。
它规定农奴在法律上成为自由人,地主不得买卖或干涉其生活;
农奴可得到一块份地,但其大小、肥瘠由地主决定;
份地须高价赎买,未付清赎金前,农民仍须给地主服劳役,交代役金。规定大大加强了村社制度,几个村社组成乡,均隶属地方政府委派的调停吏管理。


“二一九法令”的签署:

1、标志:
1861年俄历二月十九日(3月3日),亚历山大二世正式签署了改革法令和关于废除农奴制制度的特别宣言。
2、特点:
包含众多的一系列文件(共17个);
长时期、分阶段实施。
3、内容:
(1)政治:农奴获得人身自由。
从法令颁布时间起,农民获得自由处理个人和家庭事物的人身自由权。此后,地主不得再把农民当作牲口和器物买卖和交换。但是,地主对农民经济以外的强制并未完全消灭。如,根据法令的规定,农民和地主订立赎地契约前,对地主还负有“临时义务”,继续受到地主的奴役和支配。
(2)经济:农民在获得人身解放时得到一块份地,同时负担一定的义务(赎买土地)
①关于份地和农民因使用份地而须负担的义务。
农民在获得人身解放时得到一块份地,同时负担一定的义务。份地分配情况视各地而异,分别由不同法令规定。地主利用这些规定,割去农民份地中最肥沃、收益最大的部分。被地主强占的土地,即所谓“割地”,平均占改革前农民份地的18%;在有些地区则达到20~40%。授予农民的份地,在法律上仍是地主的财产,农民只有“永久使用”权,在农民和地主订立赎取份地的契约以前必须对地主尽一定的义务。
②关于赎地的手续和实质。
农民的宅旁园地可以赎取,向政府交纳约60卢布的法定赎金,六个月后即可获得所有权。赎地须得到地主的同意,赎金数以每年6%的年利率加以资本化后得出。如,每年代役租为12卢布,则赎金为200卢布。赎地时,农民须先付赎金的20~25%,其余部分由政府从国库拨款垫付给地主,农民在以后的49年内以“赎地费”的形式偿还。这样,作为赎金基础的并不是实在的土地的价格,而是资本化的代役租。赎金大大高出了当时的实际地价。
(3)组织管理:由村社负责农民份地赎金和赋税的缴纳,农民须得到村社的同意才能脱离村社。
政府利用旧的村社组织,几个村社组成乡,管理听命于地主贵族中产生的调停吏。这样,从前受个别地主支配的农民,现在相当程度是处于地方贵族控制下。村社中还建立了连环保制度,监督农民按时完成各种义务。
(4)时间安排:赎买前另设两年的过渡期。



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近代化)

1、原因:1861年农奴制改革是推动俄国封建经济解体、促进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
2、表现:
(1)农业:
①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
农民在法律上获得了人身自由,享有公民的权利;通过交纳赎金而得到了自己的土地,拥有土地的合法权利。在此可引用沙皇政府颁布的《俄国1861年改革法令》“农民这样地获得了一定数量土地为私有产品后,因为赎买了土地,他们就摆脱了对地主的义务,而成为拥有私产的完全自由的农民。”
②粮食产量和耕地面积增加:
据统计,1861年后的30年间,俄国的粮食产量增加了三分之二。从经济结构来看,改革后,俄国基本上还是一个靠输出谷物换取外国工业品的农业国,80%左右的人口仍在村社的份地或地主的土地上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2/3的国民经济产值来自农业。
③农村社会分化加剧:
在农村,农民阶级一方面分化出少数富农,他们拥有优良的牲畜、农具和大量土地资金,是农村中的资产阶级。他们不仅购买农民所出卖的份地,而且还买进地主所出售的庄园。另一方面是分化出了一大批破产的农民,他们不仅失去了土地,而且丧失了其他生产资料,沦为农村中的无产阶级。这些农村无产阶级和农奴制改革所造成的无地农民就形成了一支雇佣大军,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十九世纪末,根据全俄人口调查材料,俄国雇佣工人大约已有1千万。
④资本主义农业的发展:
农民的分化促进地主经济循着资本主义道路演进。农民破产后,由于失掉了马匹和农具,不能再为地主服工役了,这就迫使地主不得不采取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80年代末,欧俄(俄国欧洲部分)43个农业省份中,有19个省已是资本主义经济占优势了。农民的分化进一步破坏了自然经济,农村和市场的联系也日益频繁,这些都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工业:
①充足的自由劳动力和扩大的市场;
②政府扶植工业的发展;
③机器生产占统治地位;
④工业部门增加:
如纺织、钢铁和煤炭等主要工业部门的产量大幅度增加;
石油、机器制造等新的工业部门迅速崛起;
火车和轮船等新型交通工具发挥重要作用。1865~1895年,俄国的铁路已由3.374俄里增至31.728俄里。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俄国已基本完成工业革命。走上了西方列强殖民扩张的道路,成为了继英法美之后的一大工业强国。
3、问题:即俄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就总体而言,俄国资本主义经济较西欧、美国仍然落后:
俄国不具备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主要通过政府部门推行的不均衡发展战略而使某些部门获得有限发展,于是工业经济的资源配置处于人为的扭曲状态,数量扩大和速度提高的背后是经济效益的低下,所以,俄国的工业发展存在严重的弊端。工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没有占绝对优势。
(2)对外国资本尤其是法国资本依赖严重:
长期内部积累的缺乏,使俄国关于经济对外国资本的依赖十分明显。从19世纪70年代起,法国就向俄国大量投资,1887年法国借款5亿法郎给俄国,1888~1889年,俄国又在法国发行19亿法郎的公债;到1906年,俄国向法国借款已达79亿法郎之巨。20世纪初,外国资本大量涌入俄国,沙俄政府为弥补资金亏空而大借外债,一战前,俄国外债总额达40亿卢布。
(3)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非常不平衡:
表现在一是教材所提到的工业发展布局的不平衡:
俄国的工业生产主要集中在莫斯科等几个主要地区,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工业成分很少;二是工业部门发展的不平衡:俄国工业经济总体发展只能说是处于相当落后的状态,但到20世纪初,俄国工业经济的某一生产领域甚至进入了当时世界的先进水平;三是企业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在政府主导型工业经济政策下,俄国工业的发展较早出现最新的垄断资本,到20世纪初,5%的大企业仍然控制着俄国50%以上的工业经济生产,十几家大银行控制着全国约80%的资本。



明治维新与戊戌变法不同结果的原因分析:

戊戌变法仅是昙花一现,而明治维新则具有里程碑意义。造成结果不同的原因有:
(1)二者所处的时代及所遇的外部阻力不同。明治维新时,资本主义仍处于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并且当时西方各大国皆忙于自己的事务,对日没有一致的政策,给明治维新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国际环境;而戊戌变法时,资本主义已处于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迫切需要扩大海外市场和殖民地,再加当时西方列强已形成宰割中国的同盟,所以招致列强的干涉。
(2)两国资本主义发展程度不同。明治维新前,日本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一步发展,日本商人、资本家和新兴地主逐渐成为一种政治力量,而且不断扩大,他们随着经济力量的增长,迫切需要政治上的统治地位。而戊戌变法前,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仅得到初步发展,力量薄弱。
(3)群众基础和改革的推动力量不同。明治维新前,农民和城市贫民起义接连不断,幕府统治已摇摇欲坠,以中、小武士、商人、资本家和新兴地主为主体的改革力量也展开了积极的倒幕活动。而戊戌变法前,民族资产阶级尚未形成一支强大的政治力量,宣传变法的仅仅是一些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他们缺乏反帝反封建的勇气,仅依靠一个没有实权的皇帝,在脱离群众的情况下进行变革,必定失败。
(4)封建专制统治的强弱不同。在幕藩体制下,大名还有一定的独立性,并且到幕末时,大名、将军因财政状况恶化而由封建社会的支柱转变为反幕府的力量。而中国的封建制存在时间长,力量强大,慈禧太后在辛酉政变后牢牢控制内政外交,所以,戊戌变法时面临的是一个强大的对手。
(5)改革的进程不同。明治维新是在倒幕派推翻德川幕府,建立新的政权后发布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新政策能得到贯彻执行。而实行戊戌变法者不仅手中无实权,无兵权、无财权而且在没有触动封建统治的前提下进行,要想取得成功是不可能的。


踏上对外扩张之路:

1、对外扩张的野心:由来已久
(1)明治政权成立之初,天皇就宣称“欲开拓万里波涛,布国威于四方”。
(2)明治维新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日本的军事实力不断壮大,侵略野心迅速膨胀,很快走上了侵略亚洲邻国的道路。
(3)“大陆政策”,它确定了日本侵略的五个步骤:第一步征服中国的台湾,第二步征服朝鲜,第三步征服中国的满蒙地区,第四步征服中国内地,第五步征服世界。
2、对外扩张的表现:
(1)对朝鲜的侵略:
①1876年强迫朝鲜签订《江华条约》:
内容:朝日建交,否定中朝宗属关系,向日本开放釜山等通商口岸;日本获得领事裁判权等不平等特权。
影响:日本首先打开了朝鲜的门户,使朝鲜开始沦为半殖民地。
②1904年,日俄战争后,日本得到了在朝鲜的驻兵权,使朝鲜由中国的藩属国变成中日两国的共同保护国。
(2)对中国的侵略:
①1879年吞并琉球,并改名为冲绳县;
②侵略台湾:1874年,日本借口有遇海难的琉球水手在台湾被杀,派军侵入台湾,遭台湾人民英勇抵抗;
③1900年参与八国联军侵华,日军占了八国联军总人数的大部分。


江华岛事件及江华条约的签订:

19世纪70年代的朝鲜内部政局不稳,给日本侵略以可乘之机。1875年5月25日,日本政府派三艘军舰侵入釜山港,进行示威,接着又测量西海岸。9月20日,“云扬号”驶进朝鲜首都汉城附近的汉江河口,然后派出小舰队,逼近江华岛草芝镇炮台。朝鲜海防军立即开炮,击退入侵之敌。“云扬号”以报复为名,击毁了江华岛对岸永宗岛上的炮台,史称此事件为江华岛事件。
1875年12月,日本政府任命黑田清隆和井上馨为特命全权正副办理大臣,率军舰六艘和3000军队,以追究江华岛事件责任为名,往朝鲜兴师问罪。太政大臣指令黑田等,此举要以强迫朝鲜政府签订开港通商条约作为江华岛事件的赔偿为主要任务。朝鲜政府在炮舰威胁下,完全接受了日本提出的条约草案。1876年2月26日,在江华府签订了所谓的《日朝修好条约》亦称《江华条约》,主要内容是:
(1)首先载明“朝鲜乃自主之邦,与日本保有平等之权”,意在否定中国与朝鲜的宗属关系。
(2)朝鲜向日本开放釜山、元山和仁川各港口,自由通商;
(3)日本有在所开商港派驻领事的权利;
(4)承认日本的领事裁判权等等。
不难看出,这是一份典型的不平等条约,是《日美友好通商条约》的复制品。《江华条约》是打开了朝鲜的国门,但日本以后的侵略行径远远超出条约中的条款。



变法失败的原因与变法的历史意义:

1、变法失败的原因:
(1)根本原因:资产阶级维新派力量过于弱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
(2)具体原因:
①领导无力:缺乏坚强的组织领导;
②缺乏群众基础:脱离人民群众;
③存在依赖幻想:只是寄希望于没有掌握实权的光绪皇帝和极少数帝党官僚,甚至对帝国主义列强抱有不切的幻想;
④新政无法落实:地方官员的阳奉阴违;
⑤变法手段单一:采取单纯的自上而下的“和平”“合法”方式。
2、失败的教训:
在当时的中国,改良主义道路走不通,中国近代化的进程漫长而又曲折。
3、历史意义:
(1)性质:是一次资产阶级性质的改良运动,具有进步意义。
(2)对中国近代化的影响:
①政治:维新派试图在政治上变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为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度,揭开了中国政治民主化的序幕。因而是一场爱国救亡的政治运动,具有爱国性。
②经济:维新派在经济上提倡近代工业、交通运输业,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③思想:是近代中国第一次思想解放潮流,具有启蒙性。
在民族危机加剧的时刻,维新派以变法图强、救亡图存为目标,进行广泛的宣传鼓动,对激发人民的爱国感情和民族意识起了重要作用;同时,维新派提倡新学、主张兴民权,对封建文化展开猛烈的抨击,为近代思想启蒙运动的兴起开辟了道路,促进了中国人民的觉醒;百日维新中改革科举制,废除八股,设立新式学堂,也为改革封建教育制度打开了缺口,促进了近代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
④社会生活:维新派建立社团、兴办学堂、创办报刊、提倡女学,改易风俗(如主张男子剪辫子、妇女不缠足)等,对促进社会生活和社会意识的近代化也起了重要作用。


戊戌变法的历史意义:

维新运动在民族存亡的危急关头兴起,具有强烈的时代紧迫感和感染力,引起社会的巨大震动。尚未成熟的民族资产阶级第一次登上政治舞台,充当历史的主角,导演了一场生气勃勃的
政治改革和社会启蒙运动,从而成为中国社会发展中一个重要的历史转折。这次改革虽然很快失败了,但并不意味着社会变革的停顿和历史潮流的逆转,而是预示着新的历史时期的到来。
维新运动把斗争的矛头直接指向封建专制制度,批判其理论体系,揭露君主专制政体的黑暗、腐朽,猛烈冲击封建统治,使封建地主阶级不能照旧下去。事隔几年,镇压这场改革的封建顽固派也不得不仿效维新派,宣布实行所谓新政和预备立宪,以对抗革命,这也是戊戌维新运动使统治者不能照旧统治下去的一个侧证。
例如,新政改革废八股、兴学堂的措施,曾引起社会的极大反响。当时京师大学堂仍然保存,各地私立学堂也“纷纷见”,已经纳入资本主义轨道的教育改革,不可能再回复到科举八股时代那种窒息、沉寂的状况了。因此,仅仅三年,统治者便不得不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于1901年再度变革科举,废除八股。至1906年,连科举制也正式废除了。中国奉行千年的科举制的废除,资产阶级新式教育制度的确立,不能不归功于戊戌维新时期的教育改革。
再如,百日维新时期设立农工商总局的措施,是对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封建专制主义上层建筑的重大突破,对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有积极作用。戊戌政变后也将这项改革废除了。然而,资本主义经济的增长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不是行政手段所能扼制的。因此,统治者不得不在1903年重新设立商部,并制定《奖励公司章程》,1906年又将商部改为农工商部,对民族资本主义作出了让步。这项措施也确实为民族工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些方便条件。在民族工业的兴起、发展,民族资产阶级力量壮大的情况下,统治者不得不在政治上作出让步,这就是“预备立宪”的原由之一。
维新运动作为资产阶级的政治运动,和辛亥革命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没有维新运动的兴起,就不会有辛亥革命的早日到来。维新运动尽管主张君主立宪制,但它批判封建专制和君权神授的理论,提倡民权,使人们的思想在资产阶级民主政治观念的熏陶下,从君主立宪制的限制而继续前进,走上推翻专制统治的革命道路。后来的形势表明,自上而下的改革虽然失败了,自下而上的革命却从此迅速展开。维新运动是辛亥革命中的两大派别立宪派和革命派的思想先驱。民主革命时期抵制外货运动、收回利权运动以至立宪运动都是立宪派发动和领导的。20世纪初年的立宪运动可以说是戊戌变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深入和发展。
戊戌维新作为思想解放运动,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既是一次影响极大的资产阶级思想启蒙运动,又是我国近代资产阶级新文化运动的开端。维新派广泛介绍和宣传西方培根、笛卡尔、康德、孟德斯鸠、霍布士、边沁、达尔文、斯宾塞、马尔萨斯、亚当·斯密的学说,将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学、生物进化论、庸俗进化论、科学的方法论、天赋人权说,以及自由、平等思想系统地介绍到中国来,这对于年轻的中国资产阶级无疑是个法宝。他们紧握这个武器向封建统治冲击,使古老的封建思想的统治地位从根本上动摇了,中国社会思想从此发生了重大变化。可以说,戊戌维新运动是中国思想史上一个重大的转折。

戊戌变法失败的原因:
 
维新派试图通过自上而下的改革,使中国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厄运,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但是,尽管他们作出了种种努力,最终还是失败了。
戊戌维新之所以失败,从主张改革的资产阶级维新派方面考察,显然政治上不成熟,并且十分软弱。这首先表现在他们提不出明确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治主张。在对待帝国主义的问题上,维新派在造成民族危机的原因和怎样才能挽救这个危机的问题上陷入了困境。他们虽然认识到帝国主义侵略的严重性,却以为这是中国积弱的结果,甚至认为贫弱的国势不足以抵抗侵略,只有等中国富强起来才可以自然地“消除外患”。他们认为帝国主义之所以侵略中国,关键在于中国不能自强。如何解决民族危机呢?不在于反帝,而在于变法图存。这说明他们对帝国主义侵略的认识并没有发展成为反帝的思想,而是导致要变法自强的结论,这是他们不敢向帝国主义作斗争的软弱性的表现。这种在不反帝的前提下进行改革的主张,只能是不现实的幻想。
维新派的软弱和政治上的不成熟也表现在新政改革中急躁,分不清轻重缓急,措置失当。一百零三天的新政,所颁发的上谕竟有一百多道,改革的内容从政治、经济到军事、文化教育各个方面。问题在于究竟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应该有轻重缓急。新政上谕纷至沓来,却缺乏强有力的行政组织措施。官僚机构的臃肿庞杂是君主专制政治的一大特点,变革这些机构当然是新政的内容之一,至于怎么变,却必须稳步地进行。康有为曾主张不必裁减旧衙门,只需添置新衙门;又主张官爵分离,给予耆耄冗员以爵位,使之享有荣誉和优厚的物质待遇。这种措置是比较稳妥的。可惜年轻的光绪皇帝缺乏政治经验,他一次就下令裁撤了詹事府等十多个衙门,引起很大震动。由于某些新政改革操之过急,触犯了大批官员的特权和利益地位,他们便群起攻击变法,使矛盾骤然激化。再如,光绪皇帝因礼部堂官阻挠部员上书,便一次罢免了全堂的六名尚书、侍郎。有的侍郎并未参与其事,也被革了职。这种不问青红皂白的处置,不仅给守旧派提供了攻击的口实,也引起局外人的不平。
维新派对敌对阵营没有采取分化瓦解的策略,没有最大限度地孤立敌人,也反映他们政治上的不成熟。总的来看,构成敌对阵营的是洋务派和顽固派,他们在维护封建专制统治这个根本点上相一致,但两派之间也有矛盾。洋务派主张学习西方的船坚炮利和科学技术,但为顽固派所不容,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就曾有过激烈的争论。维新派在低层次的改革主张上,如废八股、兴学堂、重整军备等,和洋务派并非绝对对立,两派之间多少有商讨的余地,但维新派很少做争取、瓦解的工作。
显然,维新派不论在政治主张、方针策略,还是在组织程度上,都表现出软弱无力和政治上的不成熟,这些都是导致变法失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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