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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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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人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于6 月1日起实施。《食品安全法》在制定过程中,向全社会征集了1万余条意见和建议,并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的4次审议。该法的出台,加强了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
    (1)《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规定保护了消费者的哪一项权利?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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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述材料体现了我们所学教材知识的哪些观点?请写出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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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题信息:2009年福建省中考真题政治材料分析题难度极难 来源: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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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人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于6 月1日起实施。《食品安全法》在制定过程...” 主要考查您对

法律的本质、特征、作用

消费者的权益及维权途径

人民当家做主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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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的本质、特征、作用
  • 消费者的权益及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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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法治国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特殊行为规范。
我国法律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我国法律的本质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则:
①违反法律会依法受到强制矫正
②法律是各类规则中的最低准则
③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的特征:
法律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社会规则,这是法律特殊性的表现,也是法律和其他公共行为规则最大的不同,也是最重要的特征。
①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②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最主要特征)
③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注意:法律制裁、惩罚某个人时,如果强调他的身份和地位,主要是指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这一特征,如果不说明他的地位和身份,主要是指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这一特征。) 
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主要表现在哪里?
a、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特殊人物存在
b、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一旦触犯了国家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①相同点与联系:
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和道德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二者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约束奎们的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②区别:
第一,表现形式不同。道德不成文地存在于人们的认识和社会舆论中,法律表现为规范性文件。
第二,实现方式不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的约束和教育的力量,依靠人们的觉悟,来保证对它的遵守。法律也依靠公民的自觉遵守和维护,但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第三,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道德约束的范围几科涉及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一切行为,以及思想。而法律只调整人们的行为,不调整思想活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
法律的作用:
①法律规定人们享有什么权力,应该履行什么义务,并对侵犯他人权力和不履行义务的行为给予制裁。 ②法律具有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人与人之间纠纷或矛盾的作用。
③法律具有制裁违法犯罪行为的功能,并通过制裁违法犯罪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生活的有序与和谐。
苏教版:
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法律是我们的“保护伞”和“守护人”。
①法律保护公共秩序。
②法律维护公共安全。
③法律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青少年怎样维护法律的作用:
法律维护青少年权利的作用就要求青少年怎样维护法律在我们学习和生活中的作用:
①我们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法律的约束;
②我们即享有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又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
③我们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即要遵守法律,履行义务,又要依法行使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家强制力
警察,法院,监狱,军队
公安机关是侦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监狱是刑罚的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机关) 

生活中有些矛盾和纠纷的解决方式或手段:
①通过双方协商;
②他人或组织调解;
③法律途径(最终途径)。
消费者,英文为Consumer。科学上的定义为,为食物链的中的一个环节,代表着不能生产,只能通过消耗其他生物来达到自我存活的生物。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指的的是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

消费者的九项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
消费者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法律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作为消费者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上帝”。 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消费者维权日是3月15日。

消费者的权利: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6)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7)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8)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消费者负有的义务主要有:
(1)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的劳动和合法权益;
(2)按商品使用说明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商品、遵守规定或约定的服务制度;
(3)投诉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等问题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据。


消费者权利维护中常见误区:
1、消费者是上帝,所以在消费过程中不需要履行义务。
2、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无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3、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仅仅是违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行为。
4、顾客问来问去的,实在是太挑剔了,确实挺烦人的。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法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我们在消费活动中应怎样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怎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在消费时,要有消费者权利意识。
①要注意避免消费时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伤害。购买商品时,要注意查看商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
②要注意商品质量是否可靠、价格是否合理、计量是否准确。购买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索取、保留发票或其他有效票据。

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视具体情形,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④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⑤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消费活动中的参与者(即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怎样规范自己的经济行为:
①生产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的产品,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厂,更不能伪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等
②销售者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信守服务承诺,保证不销售缺斤短两、失效变质的商品,不得采取恶意、欺诈的方式损人利己,更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利。
③消费者应遵守市场秩序,依法公平交易,对制假售假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消费者权益日的历史由来:
现代工业化生产的飞速发展及生产技术的革新运动,促使消费品日渐增多,消费结构日趋复杂。随之而来的便是各种消费事故和难题,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严重的侵害。为了应对这种问题,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目前,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 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8条准则。

日期确定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之后每年都会在3月15日推出315晚会。
2010年1月30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开办315晚会新浪官方微博。


我国的国家性质:
①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国家”。
②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家性质:一方面对人民实行民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另一方面对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切实维护人民的利益。
③人民民主专政本质上是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有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①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民不可能都去直接管理国家,只能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去管理国家事务。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形式,它有力地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位最高,权力最大。
主要职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立法权;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
全国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位最高,权力最大;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要向它报告工作;可以对国务院及其各部门提出质询案。 
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的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它们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根本目标都是代表人民利益,为人民服务。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上的代表都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他们对人民负责,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同时,他们要受人民监督,按人民的意愿办事,人民有权依法罢免自己不满意的代表。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正确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有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直接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②由人民群众依照法定程序选出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分别决定全国和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以确保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③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区别: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主要职权有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等。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他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主题是团结和民主。

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区别:
人大代表 由人民选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
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当家做主权利认识误区:
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因为它能确保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
点拨:这种观点是片面的
(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而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这是其合理性.
(2)另一方面,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包括: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等,这些基本的政治制度都是保证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体现着我国国家性质.
(3)再有,保证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最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所以,题目观点是片面的.

人民当家作主可以采取的措施和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关。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②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③农村基础民主政治建设、城市社区民主政治建设、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推行和完善村民自治具有重大意义: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实现村民当家作主。保持农村稳定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我们青少年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
①我们是国家的小主人,热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应有的情感。
②在生活中尊重人大代表,积极向人大代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尽到小主人的责任,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尽一份力量,是我们应有的行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修改宪法。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监督宪法的实施。
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6、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7、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8、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9、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0、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1、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12、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
13、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14、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1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1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2)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3)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5)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依法治国:
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本质: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
根本目的: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地位: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重要性:
①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
②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只有用健全的法律法规规范、引导和制约人们的经济行为,才能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才能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③依法治理社会秩序才能促进社会和谐,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才能维护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从根本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④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⑤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一项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有法可依(前提)、有法必依(中心环节)、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力保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相互联系的。只有实现这四个方面的统一,社会主义法制的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国家的长治久安才有保证。
依法治国目的: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治国主体:广大人民
依法治国重要环节: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前提:有法可依
依法治国中心环节:有法必依
依法治国关键:执法必严
依法治国的意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们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要求。

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依法行使职权:

①政府能否自觉地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影响到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权威;
②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能否顺利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③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以德治国的内容:
我国基本治国方略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宪法是法治的标志,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以德治国属于精神文明,依法治国属于政治文明。
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大利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核心:为人民服务。
原则:集体主义。
重点:诚实守信。
加强:社会主义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
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
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目的: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

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①法律的遵守需要道德的有力支持。道德水平的提高,会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使人们更加遵守法律。公民道德的状况,直接影响和制约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②道德的实施需要法律的保障。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必然会使人们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更加规范。
③总之,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必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
我国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公民如何将依法治国落到实处
 1、我国的政府是人民意志的执行者,政府是为人民办事的机构。对人民负责,努力为人民服务是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工作宗旨和行为准则。政府依法行政,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社会事务,行使职权,才能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才能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每一个公民都要学会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国家利益,把依法治国落到实处。

懂得公民树立法治观念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
重要性:
①树立法治观念是文明社会对公民最起码的素质要求。
②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条件。
③只有人人树立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善于用法维权,才能有效地保护社会稳定,才能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守法用法,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环节。
基本要求:
①学法,懂法,树立法治观念。
②自觉守法,法律规定的一定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③学会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④自觉护法,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作为一名现代法治社会的合格公民,应具备:
①尊重法律,追求公正;
②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③行使自己享有的监督权利。

尊重法律与追求公正的关系:
①法律体现着国家和人民的意志,代表和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公平和正义的象征;
②尊重法律,是富有正义感、追求公平的具体体现。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青少年应怎样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青少年具备哪些法律素养?)
①尊重法律,追求公正;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行使自己享有的监督权利;
②与法同行,树立法治观念;
③掌握法律武器,自觉地遵守和维护法律,养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
④同违反法律和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行为作斗争。
⑤我们每个公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都要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培养守法意识,依法规范自己行为。
⑥我们应该从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做起,懂得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具备文明生活的基本素养,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了解青少年学法、懂法的重要意义:
①认真学法,能够促进青少年依法律己,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②能够促进青少年依法行使公民的权利和履行公民的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学法、守法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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