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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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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奔腾向前,当下,公平正义和非公平正义的矛盾,正在我们的生活中激起一朵朵浪花。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2010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两会记者招待会上指出:“我们国家的发展不仅是要搞好经济建设,而且要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和自由的发展,这三者不可偏废。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我认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温总理的话说出了老百姓的心声,“社会公平正义”立即成为时政热点。
    材料二:2010年10月16日晚,一辆轿车在河北大学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继续去宿舍楼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肇事者没有关心死伤者,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去告,我爸是李刚!”此事迅速传开,“我爸是李刚”即刻成流行语。此事告诉我们,社会的非公平正义不是个别现象,必须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问题:
    (1)结合材料一回答,为了公平正义,公民参与政治生活要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结合材料二,运用《文化生活》知识回答,我们应怎样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合材料一和材料二,阐述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题信息:2011年0115期末题政治材料分析题难度极难 来源:吴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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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社会奔腾向前,当下,公平正义和非公平正义的矛盾,正在我们的生活中激起一朵朵浪花。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2010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两会记者招待...” 主要考查您对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权利义务相统一

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

文化发展的中心环节:思想道德建设

思想道德修养与科学文化修养

矛盾的含义和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抓重点、分清主流和支流)

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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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权利义务相统一
  • 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
  • 文化发展的中心环节:思想道德建设
  • 思想道德修养与科学文化修养
  • 矛盾的含义和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
  •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抓重点、分清主流和支流)
  • 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原则 内容 要求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一些矛盾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知识点拨: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在法律实施上的平等,即在守法和司法上的平等,而不是在立法上的平等,因为法律具有阶级性;是指机会均等,不是指享有同样的权利,因为每个公民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不同。

正确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在法律实施上平等,不是讲立法上的平等。
因为我国的法律只能反映和体现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利益,不能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所以,在立法过程中不能对敌对分子讲平等,否则,法律就不能成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保证改革开放的有力武器。但在法律的执行过程中,对所有公民而言都是平等的。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是指绝对的平均主义。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要求赋予一切人以平等的法律地位,而平均主义则是要求取消一切差别,在各方面实行绝对均等,这种主张是不切实际的。如宪法规定,不满18周岁的公民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不等于说符合法定年龄的公民与不足法定年龄的公民之间存在不平等,而是由于参与政治生活的公民需要具备一定的行为能力。
(3)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反对一切特权。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说明,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官官相护、徇私枉法者最终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4)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
如:由于种种原因,在我国男女之间、民族之间还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要消灭这种不平等,不仅需要运用法律手段,更重要的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全面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和物质生活水平。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原则 内容 要求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一些矛盾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关于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常见误区:

错误认识 指 正
等同论:权利即是义务,义务即是权利 权利与义务是有严格界限的,不能将二者等同起来
割裂论:权利和义务是可以分离的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能将二者割裂开来
先后论:先享有权利,后履行义务 这种理论从实质上来说割裂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侧重论:享有权利比履行义务更重要 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不能说哪一个更重要
均等论:享有多少权利就履行多少义务 公民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不可能完全等量

权利≠权力

(1)性质不同。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一般是指有权支配他人的强制之力,权力与服从相对应而存在。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法律规定的人们的权利和利益,即维护自身拥有的合法之权,权利和义务相对应而存在。
(2)主体不同。一般来说,国家、社会管理者行使的是权力,公民个人、被管理者拥有的是权利。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离;
(1)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2)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2)政治自由,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3)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
注意: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选举的对象是人大代表。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此权利,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我国公民应履行的政治性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哪些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表明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3)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公民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


权利和义务关系: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原则 内容 要求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一些矛盾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在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在行使公民政治权利与履行公民义务时,必须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公民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

理解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是本质上一致,绝非完全一致,二者还存在着具体利益的差别。
(2)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而非所有利益。



社会主义荣辱观: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重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1)思想道德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
(2)社会主义思想道德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性质和前进方向。
(3)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中,必须紧紧抓住思想道德建设这个中心环节。

全面理解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 

内  容

地位 思想道德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中心环节和重要内容
作用 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性质和前进方向
核心 为人民服务。这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思想道德的显著标志
原则 集体主义。这是同资本主义思想道德以个人主义为原则根本对立的,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重点 增强诚信意识
基本要求 “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着力点 “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关于思想道德建设的认识误区:

误 区

剖 析

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以集体主义为原则,是对个人利益的否定 集体主义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坚持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结合,促进社会和个人的协调发展,充分尊重和维护个人的正当利益,因此,坚持集体主义并非随意要求放弃个人利益
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一回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两个方面。思想道德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内容之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性质和前进方向
特别提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科学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彼此相辅相成、相互渗透、互相促进。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必须协调发展。文化建设是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社会主义思想道德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性质和前进方向。

全面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
(1)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要内容胡锦涛同志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为“八荣八耻”,即: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2)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地位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3)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作用
①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表达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基本道德相承接的要求和特征。它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全体社会成员作出道德选择、判断行为得失,提供了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 
②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充分反映了我国公民“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它贯穿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表现在社会风尚的方方面面:既凝结着中华传统美德的精华,又融入了当代中国的时代精神;既有先进性的导向,也有广泛的要求。
(4)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塑造社会主义“四有”公民的精神指导;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培养社会主义一代新人的战略举措。
特别提示:在社会主义社会树立荣辱观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人的思想道德品质的评价,起着引领社会风尚、提高道德素质、引导人们行为的作用。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科学文化修养的含义:
人们在科学知识、文史知识、艺术欣赏等方面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就是科学文化修养。

 思想道德修养的含义:
人们通过自省、自律等方式,不断提高思想道德认识、思想道德判断水平,陶冶思想道德情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崇高理想的过程,就是思想道德修养。


全面理解科学文化修养与思想道德修养的关系:

科学文化修养 思想道德修养
区别  含义 人们在科学知识、文史知识、艺术欣赏等方面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人们通过自省、自律等方式,不断提高思想道德认识、思想道德判断水平,陶冶思想道德情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崇高理想的过程
方式 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自省、自律
作用 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知识水平,改变人们的观念,尤其能够使人们在科学技术的实践中逐步形成诸如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服从真理等科学精神 人的思想道德修养给人以动力,对人全面发展起着规范和导向作用
联系 (1)科学文化修养与思想道德修养是统一的。全面提高人的素质,既要重视科学文化修养,又要重视思想道德修养,二者不可偏废。
(2)良好的科学文化修养,能够促进思想道德修养。
(3)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能够促进科学文化修养。

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关系:
改造客观世界同改造主观世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着自己的主观世界。通过自觉改造主观世界,又能提高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


关于科学文化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的认识误区:

误 区

剖 析

一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与科学文化修养是相互冲突的 虽然思想道德修养与科学 文化修养的性质不同,但二者并不冲突,二者是相互促进的
思想道德修养比科学文化修养更重要 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修养各有侧重,缺一不可,二者相互促进,认为哪个更重要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科学文化修养高的人,思想道德修养也高 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修养相互促进,但二者不是完全同步的。有较高科学文化修养的人不一定就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反之亦然
科学文化修养提高了,思想道德修养也就相应提高了 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修养的提高并不是同步的,也不可相互替代。科学文化修养是一种基础性的修养,其他各种修养都离不开科学文化修养。但是,在科学文化修养水平提高的前提下,如果不注重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不注意同消极的、有害的、落后的思想观念作斗争,就不会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最终不会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邪路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科学文化修养都能促进思想道德修养,只有良好的科学文化修养才能促进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修养与思想道德修养之间的促进关系并不是必然的。

共同理想与最高理想:
(1)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科学预见,共产主义社会将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们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我们的最高理想。
(2)同时必须看到,共产主义社会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当前,建设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


矛盾含义:

矛盾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的关系。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含义:

(1)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它有两方面的含义,意识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它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理解矛盾基本属性的关系和作用:

矛盾的同一性 矛盾的斗争性
区别 含义不同 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 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
特点不同 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它随时间、条件的变化表现出不同特征 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它贯穿在事物发展的整个过程中
作用不同 ①同一性是事物发展的前提,为矛盾得以存在和发展提供条件 ②同一性使矛盾双方面相互利用、吸取有利因素来发展自己,推动事物的发展 ③同一性规定了事物向自己对立面转化的趋势 ①斗争性使矛盾双方的力量发生变化,推动事物发展 ②矛盾的斗争突破某一事物的界限,使旧的统一体瓦解,一事物转化为他事物
联系 ①同一性与斗争性相互联结、不可分割。同一性离不开斗争性,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斗争性离不开同一性,斗争性存在于同一性之中
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推动了事物的变化和发展。矛盾着的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正确理解和把握矛盾的含义:

(1)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没有对立就没有统一,没有统一,也无所谓对立。离开对立或者离开统一,都不能称其为矛盾。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而不能把矛盾的一方叫“对立”,另一方叫“统一”。
(2)“事物内部”是指事物所包含的矛盾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人们从外部强加的,更不是上帝创造的,说明矛盾是客观的。
(3)日常生活中的矛盾不能等于哲学上的矛盾。日常生活中的“矛盾”仅仅是矛盾斗争性的一种具体形式,哲学意义上的“矛盾”则是指事物内部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哲学意义上讲的“对立”特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斗争,是对一切具体矛盾斗争的共性的概括与反映。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警示:

矛盾的内涵是教学的难点,也是考试的重点,高考中经常结合漫画、文言文等素材进行考查。应注意:
(1)哲学中讲的矛盾是指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而不仅仅是双方的对立。
(2)对立统一是构成事物的矛盾双方的关系,而不能理解为矛盾一方是对立,另一方是统一。



矛盾客观性的认识误区:

(1)人们能有意识地制造矛盾的问题。自然界本身就存在矛盾,不是人们制造出来的。矛盾的产生和消灭是客观事物自身运动的结果,不是人能够有意识地制造出来的。因而,决定了我们只能承认矛盾,并敢于揭露矛盾。
(2)解决矛盾就是取消矛盾。矛盾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人们解决的是某一具体矛盾,当这一矛盾解决后,又会有新的矛盾出现,是不可能取消矛盾的。
(3)有矛盾就是坏事。矛盾具有普遍性,但是不能认为有矛盾是坏事。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就没有世界的变化和发展。要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这才是正确对待矛盾的态度。

正确理解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不是“多数和少数的关系、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从事物的性质上来讲的,二者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而多数和少数、整体和部分是从范围上来讲的,可见有根本的区别。
(2)不能说“普遍性包含特殊性”。因为各种特殊性、个性是千差万别、丰富多彩、具体生动的,而普遍性、共性是抛开了事物各自特殊的东西,是抛开了许多丰富多彩、具体生动的个性、特殊性,只是概括、抽象出了它们的共同的本质。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在表现上存在着对应:

 

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①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②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
③是我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
(2)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

 

主要矛盾

次要矛盾

区别 含义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地位 处于支配地位 处于从属地位
作用 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 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
联系 ①相互影响。主要矛盾由于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因而它的存在与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但次要矛盾虽然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反过来也会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
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一定条件”主要指两种情况:主要矛盾解决了或者基本上解决了;原来的主要矛盾虽然并没有解决,但其它矛盾可能更为突出,也会发生主次矛盾的相互转化

矛盾主、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主要方面 矛盾的次要方面
联系  ①相互依赖: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是事物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
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种转化是矛盾双方力量此消彼长,不断运动变化的结果。矛盾的主次方面变了,事物的性质也就改变了
区别 含义 在事物内部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 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
地位  处于支配地位 处于被支配地位
作用 起主导作用 不起主导作用

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关系:

主要矛盾 矛盾主要方面
区别 外延不同 主要矛盾是就复杂事物中所包含的“诸多矛盾”相比较而言的。主要矛盾一般只有一个,而次要矛盾则可以有多个 矛盾的主要方面则是就“同一矛盾”的双方比较而言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一个,而次要方面也只有一个
内涵不同 主次矛盾讲的是“矛盾体”,可以称为“一个”或“一种”。主次矛盾都有各自的矛盾的主次方面 矛盾的主次方面讲的是“矛盾侧面”,所以,只能叫“一方”或“方面”
作用不同 主要矛盾决定事物发展的进程,其原因是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 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其原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力量上超过矛盾的次要方面,在地位上又支配着矛盾的次要方面
方法论意义不同 主次矛盾关系原理,要求做事情要抓重点、抓关键、抓中心,但又不能忽视一般 矛盾主次方面关系原理,要求看问题要把握本质和主流,但又不能忽视支流
实践的方面不同 做题时判断主要矛盾要注意以下字眼,如“重点”“中心”“关键”“突破口”等 做题时判断矛盾的主要方面要注意以下字眼,如“主流”“方向”“大局”“性质”“主体”“优劣”等
联系 ①都是讲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问题,都是矛盾特殊性的两种情形
②都是重点论所要把握的重点

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1)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人们认识世界,就是认识事物的矛盾;人们改造世界,就是解决事物的矛盾。所以,矛盾分析法,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掌握矛盾分析法,就是要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方法,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
(3)矛盾分析方法的精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两点论”和“重点论”是对矛盾分析方法的通俗表述,同时矛盾分析方法又是矛盾共性与个性、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它的精髓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一要具体分析矛盾的特点,二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1)理论依据: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原理。
(2)原理内容:所谓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所谓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3)反对错误倾向:辩证法的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论,而不是均衡论,重点论是看到两点中的重点,而不是一点论。我们要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含义、地位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2)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意义
①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
②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含义: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即针对不同情况、不同问题,采用不同的解决办法。


一切从实际出发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较:

区别:
(1)含义不同:
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把客观存在的实际事物作为根本出发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是要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      
(2)理论依据不同:
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理论依据是物质决定意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理论依据是事物矛盾的特殊性。 
(3)哲学范畴的类属不同:
一切从实际出发属于唯物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属于辩证法。
联系:
二者具有一致性,都要求了解实际,认识符合客观实际。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含义、地位:

(1)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意义:

(1)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
(2)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矛盾分析方法的精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两点论”和“重点论”是对矛盾分析方法的通俗表述,同时矛盾分析方法又是矛盾共性与个性、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它的精髓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一要具体分析矛盾的特点,二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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