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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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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7月13日至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胡锦涛:“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着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
    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请运用所学经济生活简要回答为什么实现教育公平必将推动经济和社会更好地发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从辩证法发展的观点谈谈对实现教育公平的认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为了更好地实现教育公平,请同学们对政府如何实现教育公平提出几点合理化建议。(至少2条)这些建议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向政府表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题信息:2012年山东省模拟题政治材料分析题难度较难 来源:吴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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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2010年7月13日至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胡锦涛:“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主要考查您对

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革)

分配原则

民主决策

政府职能及作用

发展的普遍性

发展的趋势——前途光明,道路曲折

发展的状态——量变与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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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生产力原因:

①必要性:
理论上:A.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B.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现实中:A.大力发展生产力,是由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决定的。我国目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为解决这一矛盾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这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本质要求。 B.大力发展生产力,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国家的根本任务。
②重要性: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为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才能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状态,缩小历史遗留下来的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赶上以至超过发达国家充分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

我国大力发展生产力的意义:

①从主要矛盾看: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②从社会主义的基础看: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为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
③从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看: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状态,缩小历史遗留下来的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赶上以至超过发达国家,充分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④从国际竞争看: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增强综合国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

大力发展生产力的途径:

 ①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②人是生产力中最具决定性的力量,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③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且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加快科学技术的发展,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
④改革是社会主义自我完善与发展,改革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通过改革,调整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部分。要通过改革,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基本制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特别提示:

改革的内容: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部分,上层建筑中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部分。
注意:不是根本制度的改变。

改革的性质: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改革的作用:完善社会主义各项制度,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生机与活力。


效率与公平的含义:

效率指经济活动中产出与投入的比率,它表示资源有效利用的程度。
公平的含义较宽泛,涉及经济、政治、法律等各个领域。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维护公平有助于协调人们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有助于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


正确理解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与公平具有一致性。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二者也存在矛盾,效率与公平分别强调两个不同的方面。
(2)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


社会公平:

(1)公平含义:
公平含义较宽泛,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等各个领域。合理的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2)意义:
公平的收入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体现,它有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3)实现的途径(实现社会公平的举措):
①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公平、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证。
②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这有利于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分配关系,维护劳动者利益,也有利于合理调整投资与消费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当前,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③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另一重要举措。为此,要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通过强化税收调节,整顿分配秩序,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防止出现严重的两级分化,实现公平分配。

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1)效率的含义:指经济活动中投入与产出的比率,它表示资源有效利用的程度。效率提高就是资源的节约和社会财富的增加。效率是人类经济活动追求的基本目标之一。

(2)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在收入分配中,效率与公平是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
①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社会公平的逐步实现只有在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率、增加社会财富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没有效率作为前提和基础的公平,只能导致平均主义和普遍贫穷。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只有公平分配,才能维护劳动者权益,才能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
②公平和效率也存在矛盾性,两者强调不同的方面。

(3)如何处理二者关系:
①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提高效率,又要促进公平。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自然资源相对匮乏。发展经济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要将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使分配的结果能促使人们奋进,使社会具有生机和活力。
②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


收入分配公平不等于坚持平均主义:

公平的收入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体现,它有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平均主义是指在收入分配上搞“平均”“吃大锅饭”,实际上严重挫伤了劳动者劳动的积极性,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且平均主义不问劳动和付出的多少,一味强调报酬的均等,这实际上背离了公平原则。

“共同富裕”不等于“同时富裕”:

“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也不是“同步富裕”“同等程度富裕”。想让所有的人同时同等程度富裕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否则只能导致“共同贫穷”。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原因:

 (1)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本目标的体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这要求我们维护和实现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
(2)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公平的实现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3)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有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将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促使人们奋进,使社会更具有生机与活力。
(4)这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缩小社会收入差距,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从而拉动经济发展。

实现收入公平的措施:

(1)制度保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重要举措: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3)根本措施:生产决定分配,基本经济制度决定分配制度,因而从根本上要大力发展经济,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增加人们的收入。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4)其他: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①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提高效率,促进公平。
②发挥财政和税收的调节作用,促进社会公平。
③实现社会公平,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例如为了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制定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多种方式:

内容 方式 依据 意义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新闻媒体 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使决策反映社情民意
专家咨询制度 专家学者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论证 论证会、座谈会  专家学者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 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社会公示制度 决策机关将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决策进行公示,让公民了解后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公示 公民享有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这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有利于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民参与度
社会听证制度 对同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民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听证会 决策机关拟订的方案可能存在不足 听证的目的是为了决策利民

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

首先,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
其次,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再次,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
最后,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与经济建设职能中的公共服务的区分:

(1)作用的方式不同。
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对经济发展的 作用是直接的,国家行使这些职能就是推动国家经济建设的健 康、协调、稳步发展。
社会公共服务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间接的。此公共服务强调政府履行义务,强调政府的服务性,突出政府的主导、主动作用,强调公民的权利。
(2)两者的服务对象不同。
国家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服务对象是企业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社会公共 服务职能的服务对象是公民。

政府职权、政府职责和政府职能有何区别:

政府职权是指法律赋予政府机关的权力。我国政府的职权是人民依照法律,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政府职权通常称为行政权。
政府职责是指政府因拥有法律赋予职权所产生的责任。这体现了权责统一,有权必有责。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具体地说,就是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中所应履行的职责及其应发挥的作用。
总之,政府职权、政府职责和政府职能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教材用“政府职能”概念来落实课程标准的“政府履行职责的表现及其作用”的要求。 


正确理解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

具体内容

保障人民民主和维 护国家长治久安 ①保卫国家的独立与主权。
②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 及各种合法权益。
③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④保障人民民主。
⑤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打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
组织社会主义经济 建设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组织社会主 义文化建设 ①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
②组织和发展教 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
提供社会公共服务 ①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建设。
②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
③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④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⑤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优生优育。
⑥优化生态环境,防治污染

(1)我国政府职能的划分是相对的,其中有些职能存在交叉的关系。
(2)政府承担重要的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包办一切。
(3)政府职能不同于国家职能,要分清执行职能的主体。中国共产党不能行使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的主体:

履行政府职能的主体必须是各级政府、政府的组成部门及 其派出机构,比如国务院、某自治区人民政府、某县教育局、 某街道办事处等。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党的组织、群众团体、 人民政协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都不能履行政府职能。

正确区分两个“公共服务”:

(1)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又各有侧重。
(2)我国政府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职能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里的公共服务专指为经济建设提供的服务,如对企业、对农民的信息引导、技术服务、政策指导等。
(3)我国政府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侧重社会生活方面,强调通过管理与服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和谐。   

关于政府职能的几个应注意的问题:

(1)人民政府担负四个方面的职能。即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2)我国政府职能的划分,具有相对的性质,其中有些职能存在交叉的关系。如:维护社会秩序是政治职能的内容,也是经济职能中公共服务职能的内容;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职能与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也有交叉,但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更广泛。
(3)判断某项活动是不是政府职能一定要分清执行这一职能的主体是否是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如果是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党的机构、群众团体或人民政协,则不属政府职能。
(4)我国政府的有限性:
①在我们的生活中,政府承担重要的职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我国政府是有限政府,不是全能政府,不能承担社会生活中所有的职能。
②政府只有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能,把该管的事情真正管好,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有限的政府:

(1)政府的职能是有限的:政府履行基本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包办一切。
(2)政府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可直 接干预、管理经济活动。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是以宏观调控为主,是间接引导,主要依靠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3)政府应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能:市场能自行调节的问题,社会和公民能自行解决的问题,政府不需要插手,政府切实履 行自己的职能,把应该管的事情真正管理好,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现,造福于民。

我国政府的作用:

(1)人们的公共生活受到政府的管理。
(2)人们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政府职能及作用:



政府性质和政府职能的关系:

 

发展的含义:

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由不完善到完善的前进性和上升性变化。即新事物代替旧事物。


发展的普遍性:

(1)自然界是发展的;
(2)人类社会是发展的;
(3)人的认识是发展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

发展的普遍性原理:

(1)原理:
世界的发展是永恒的。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和人的认识,都是发展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2)方法论:
要求我们坚持发展的眼光,学会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反对认为事物是一成不变的静止观点;破除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和安于现状的旧观念。


发展的普遍性:

 

 新事物含义:

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旧事物含义:

违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最终走向灭亡的事物。


正确认识前进性和曲折性的关系:

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 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
区别 从新事物自身看 新事物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前途 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
从新旧事物的对比看 旧事物违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最终会走向灭亡 旧事物在开始时往往比较强大,因而总是顽强抵抗和极力扼杀新事物
从社会历史领域看 新事物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反映了社会进步的基本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 人们对新事物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
联系 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都是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
方法论 ①我们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热情支持和悉心保护新事物的幼芽,促使其成长壮大。②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勇敢地接受挫折与考验

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

(1)新事物是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2)在社会历史领域中,新事物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因此,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

(1)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新事物本身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弱点和不完善的地方。
(2)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人民群众对新事物的认识、理解和接受,需要有一个过程。
(3)旧事物在开始时往往比较强大,因而总是顽强抵抗和极力扼杀新事物。
因此,新事物战胜旧事物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经历一个漫长和曲折的过程。

在曲折的道路上问鼎事业的辉煌:

(1)原理: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事物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迂回的。
(2)方法论: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鼓励、支持、保护新事物,促使其成长壮大;要准备走曲折的路,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勇敢地接受挫折和考验。

把握区分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准:

判断新旧事物,不能以事物出现时间的先后,以事物一时力量的强弱、发展速度的快慢、是否成熟和完善或从事物的名称、旗号等表面形式上去判断。其根本标准在于是否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是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

区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道路、途径:

(1)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是指事物发展的全过程的总体方向,不是指事物发展的各个阶段的方向,更不是指每一步的方向。事物向前发展的总趋势是任何力量也改变不了的。
(2)事物发展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事物发展中各个具体阶段和每一步的方向,可能是前进的,也可能是停滞的甚至是倒退的,这说明事物发展的道路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只能是螺旋式或波浪式的,有曲折、有起伏。
(3)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都是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警示:

确定判断新旧事物的标准,是理解发展的实质的首要问题;认识发展的实质,需要把发展与一般的运动变化区别开来,需要弄清发展与事物量变、质变的关系。
(1)判断事物新旧不能停留于现象、应该深入到本质,不能孤立地看形式、更要全面地把握其内容,“新瓶装旧酒”的寓意就在于新的形式掩盖了旧的本质。
(2)越是带有新的形式的旧事物,越不容易辨认,常常带来更大的危害,在高考中曾出现过以漫画的形式考查“电脑算命”的现象。


量变的含义:

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质变的含义:

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理解量变与质变:

(1)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两种不同的状态。
(2)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3)质变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准确把握量变与质变的区别与联系:

量 变 质 变
区别 性质 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 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特点 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呈现状态 统一、相持、平衡和静止 统一物的分解、平衡和静止的破坏
结果 事物还是其自身,没有变成另一事物 事物不再是自身,而变成了另一事物
联系 辩证关系  ①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③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方法论  ①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②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1)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两种不同的状态。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并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两种状态的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2)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来看,质变更为重要。只有质变,才完成了量变,才肯定和巩固了量变所获得的成果;只有质变才能产生新质的事物;只有质变才能引起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但并不是说量变就不重要了,没有量的长期积累,是不会有质变的产生的,所以必须重视量的积累。


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1)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3)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量变引起质变的两种形式:

(1)事物在大小、速度、程度和规模等方面发生变化(数量变化); 
(2)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发生的变化(结构变化)。

量变与质变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

(1)要重视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2)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时,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3)当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即坚持适度原则。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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