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试题 “2010年底,姚明的左脚第3次应力性骨折。2011年7月20日下午2点,姚明在上海浦东嘉里酒店召开主题为“明谢”的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退役。回答1~2题。1、发布会上...” 主要考查您对物质的运动有规律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在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中实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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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和静止的含义:
①运动是指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运动是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
②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
运动与物质的关系:
关系 |
理解 |
强调 |
误区 |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 任何具体的物质形态只有在运动中才能保持自己的存在,世界上不存在脱离运动的物质 | 侧重强调物质离不开运动 | 离开运动谈物质会导致形而上学 |
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 | 任何运动都有自己的承担者或者叫载体。离开物质载体的运动是不存在的 | 侧重强调运动离不开物质 | 离开物质谈运动会导致唯心主义 |
运动与静止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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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 |
静止 | |
区别 | 含义 | 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 | 两种情形:一是指事物之间的空间位置保持不变;二是指事物某一方面的性质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不变 |
性质 | 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 | 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 | |
联系 | ①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②只承认静止而否认运动是形而上学的不变论,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则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
提示:辩证法运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运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相对主义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
全面认识相对静止:
①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特殊的运动。
②是事物处于量变状态。
③是构成事物的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矛盾主次方面的地位没有发生易位。
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
正确认识 |
错误倾向 |
启发 | |
规律的客观性 | 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尊重客观规律是充分、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 认为人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 | 在做选择题的过程中,凡是看到选项中出现“人可以改变规律”、“人可以创造规律”、“人可以消灭规律”、“人可以凌驾于规律之上”、“人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人只能任规律摆布”等说法,都可以直接排除 |
人的能动性 | 人在规律面前并不是无能为力的。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认识和利用规律的必要条件。人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 认为人可以凌驾于规律之上 |
规律的概念:
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提醒:
(1)规律不等于规律现象,后者是前者的表现。
(2)规律的客观性,说明规律无好坏之分。
(3)规则、规定、守则、定律、定理、公式、公理、法律等都不是规律,它们是主观的,是规律的反映,但不是规律。
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1)规律具有客观性。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的客观性突出地表现为它是不可抗拒的。
(2)规律具有普遍性。规律是普遍的,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都是有规律的。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
(3)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必须遵循规律,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违背规律会受到规律的惩罚。
规律是可以认识和利用的:
人们在规律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能够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造福人类。人们对规律的利用体现在两方面:
①人们能够利用对规律的认识,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指导实践活动。
②人们可以利用对规律的认识,改变或创造条件,限制某些规律发生破坏作用的范围,使人们少受其害或免受其害,直到变害为利,为人类造福。
探究世界的本质:
矛盾客观性的认识误区:
(1)人们能有意识地制造矛盾的问题。自然界本身就存在矛盾,不是人们制造出来的。矛盾的产生和消灭是客观事物自身运动的结果,不是人能够有意识地制造出来的。因而,决定了我们只能承认矛盾,并敢于揭露矛盾。
(2)解决矛盾就是取消矛盾。矛盾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人们解决的是某一具体矛盾,当这一矛盾解决后,又会有新的矛盾出现,是不可能取消矛盾的。
(3)有矛盾就是坏事。矛盾具有普遍性,但是不能认为有矛盾是坏事。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就没有世界的变化和发展。要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这才是正确对待矛盾的态度。
正确理解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不是“多数和少数的关系、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从事物的性质上来讲的,二者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而多数和少数、整体和部分是从范围上来讲的,可见有根本的区别。
(2)不能说“普遍性包含特殊性”。因为各种特殊性、个性是千差万别、丰富多彩、具体生动的,而普遍性、共性是抛开了事物各自特殊的东西,是抛开了许多丰富多彩、具体生动的个性、特殊性,只是概括、抽象出了它们的共同的本质。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在表现上存在着对应:
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①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②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
③是我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
(2)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区别与联系:
(1)区别:
层次不同。自然属性是人的较低层次的属性;社会属性是人特有的属性,是人的较高层次的属性。
产生的条件不同。人的自然属性是自然界的产物,是人的生理遗传因素带来的;人的社会性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是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因此,不能把人的自然属性等同于人的社会属性。
(2)联系:
二者统一于人之中。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都是客观存在的。人的自然属性是人的社会属性赖以生存的基础,没有人的自然属性,就没有人的社会属性。人的社会性制约着人的自然性,人的自然性受人的意识的指导,具有很强烈的社会色彩。
价值的实现方式:
(1)在劳动和奉献社会的实践中创造价值。
①人只有在劳动和奉献社会的实践中才能创造价值。
②人只有在劳动和奉献社会的实践中才能实现和证明自己的价值。
③劳动和奉献社会的实践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必由之路,也是拥有幸福人生的根本途径。
(2)在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中实现价值。
①社会提供的客观条件是人们实现人生价值的基础。
②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统一。
(3)在砥砺自我中走向成功。
①发挥主观能动性,顽强拼搏,自强不息。
②发展自己的才能,全面提高个人素质。
③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价值观的指引。
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1)社会应尽可能地创造条件,满足个人的合理需要。
(2)个人必须努力对社会尽义务、担责任,尽可能地为社会多作贡献。
正确理解实现人生价值的条件:
(1)实现人生价值的基础是社会提供的客观条件。人的生存条件和发展条件、享受条件和工作条件都是由社会提供的。人要想在实践活动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就必须利用社会和他人提供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知识成果,完全脱离社会的“个人奋斗”和“自我实现”是不可能的。
(2)实现人生价值还需要创造必要的主观条件。
①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需要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的精神。
②需要努力发展自己的才能,全面提高个人素质。个人才能的大小影响着个人的人生价值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实现。为此,就必须全面提高个人的素质,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等。
③需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需要正确价值观的指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有助于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取得成功,有助于人们以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最高的价值标准,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从而以坚定的信念、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和困难,在劳动中创造价值,同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个人(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1)原理内容:
人的价值是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统一。人的价值就在于创造价值,就在于对社会的贡献,即通过自己的活动满足自己所属的社会、他人以及自己的需要。人既是价值的创造者,又是价值的享受者。一方面人通过自己的活动,付出了心血和劳动,满足了社会和他人的需要(社会价值);同时自己也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得到社会对自己价值的承认,从而实现了对自我的满足(自我价值)。二者是辩证统一关系,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基础和源泉,处于首要地位,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基本前提和条件。
(2)方法论:
要求我们把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统一起来,在对社会的贡献中实现自身的价值。(在劳动和奉献中、在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中、在砥砺自我中实现人生价值。)
与“2010年底,姚明的左脚第3次应力性骨折。2011年7月20日下午2点...”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