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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二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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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某某中学大门口贴出了一则寻人启事,引起同学们的注意。王皓同学看后陷入了沉思……寻人启事:李清,男,13岁,某某中学初二(3)班学生,迷恋暴力游戏,常泡在网吧中,被父母痛斥后离家出走,离家时身穿某某中学校服,望知情者与其家人联系,有重谢,联系电话:138****1952。清清,你已经出走两个多月了,这段时间里,妈妈整日以泪洗面,爸爸因承受不了如此打击而病倒。现在家人已放下工作到处找你,希望你看到启事后马上回家,要知道,爸爸妈妈是多么想念你,牵挂你。
    (1)假如你知道李清同学的下落,你将用哪些知识说服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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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怎样才能避免此类悲剧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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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题信息:2012年同步题政治材料分析题难度较难 来源: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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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一天,某某中学大门口贴出了一则寻人启事,引起同学们的注意。王皓同学看后陷入了沉思……寻人启事:李清,男,13岁,某某中学初二(3)班学生,迷恋暴力游戏,...” 主要考查您对

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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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我国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两部法律:目前,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法律为主,包括义务教育法、收养法、继承法、婚姻法、母婴保健法、禁止使用童工在内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
①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幼弱时期,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
②家庭、学校、社会都不同程度存在着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
③由于种种原因,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制定专门法律给予保护和预防。
④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首要原则)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教育和保护相结合。(教育原则)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应负的责任。

家庭保护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的职责和抚养的义务,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家庭保护的作用是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家庭保护的内容:一是家长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二是尊重、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
家庭保护中的禁止性要求:
①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
②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③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和订婚等。
学校保护: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学校保护在整个未成年人的保护中举足轻重,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

学校保护的基本内容:
①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学生;
④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包括对未成年人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

社会保护
的基本内容:
①保护未成年人身体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和心灵健康。

司法保护
: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①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特殊制度。
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抚养权等。

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中主要涉及对未成年人隐私权,通信圈,著作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的侵害和维护。
1.每个人都有一些涉及个人心理以及社会交往的秘密,未经本人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其公开。
2.通信包括电话、电报、电子邮件、电传、书信等多种方式。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3.著作权包括发表权、匿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
4.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智慧成果权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公民无论年龄大小,只要创作完成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比如文字作品、美术或摄影作品等,就自动享有著作权;
只要是搞出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并履行了法定的手续,经过国家专利部门审查、授权,就可享有专利权。)

在同学的日常交往中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和现象:
①打听别人的秘密。
②偷听其他人的私下谈话。
③偷看他人日记。
④猜测人家不愿公开的事情。
⑤私拆他人信件。

怎样应对父母侵犯子女隐私的行为
①要以适当的方式指出父母的错误。
②要学会与父母沟通,争取相互理解、相互信任。
③正确对待父母的关心和教育。

青少年通过哪些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要了解维权途径:  要了解维护权益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维护权利的最有力武器是法律,最常见的手段是非诉讼手段)
二.  要敢打官司:诉讼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应对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
三.  要善于斗争: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善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我们在与其斗争时,既要机智又要勇敢。

未成年人保护建议:
①要做好家庭保护:家长应引导未成年人开展健康的活动,预防未成年人走上歧途。
②要做好学校保护工作:学校要创造良好学习环境,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③加强社会保护工作:政府应抓好社会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④未成人要学会自我保护: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勇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他法律关于未成年人各项权利的规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据。比如宪法第四十九条关于"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规定,是未成年人在家庭中享有的各项合法权利的根据;宪法第四十六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未成年人享有的受教育权利的根据。

2、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通过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具体规定了如何通过各种教育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如何对犯罪自我防范,对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等内容。
此外,婚姻法、收养法、刑法、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都有若干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条款。在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中,必须依照上述宪法和各种法律的规定进行,以便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生活奠基。要让短暂的生命发光,有尊严有意义地渡过一生,必须接受教育。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迅速增加,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社会竞争空前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它活动中获得成功。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的内容:
①学龄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②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③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接受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
④成年人接受成人教育。
⑤从社会其他合法教育机构、教育途径接受教育。
在我国,凡是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限制公民的受教育权,不得歧视任何人的受教育的要求。 对于我们的努力,国家和社会将会以一定的方式予以承认。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者应该享有的权利之一。

义务教育:
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公益性是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
义务教育不同于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其它教育,它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
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
具有普遍性,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具有免费性,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免收学费。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一般而言,对同一个人来说,权利就是权利,义务就是义务,一项权利不能同时又是义务。但教育是个例外。权利使我们可以放弃的合法利益。对青少年的教育直接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命运,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以放弃。教育的这个特点决定了我们不能将受教育仅仅作为权利,而必须把它同时作为义务。
①就我们个人来说,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己。受教育使我们更有可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在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的同时,自己也能获得相应的报酬,从而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因此,从公民自身的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②从国家的角度讲,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文化和科学素质是关键。这就要求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道德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力争为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多作贡献。因此,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
义务教育误区:
1、义务教育就是免费教育。
点拨: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义务教育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无条件的接受,而要求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其顺利实施.其本质意义在于你必须接受教育,而不是在于是否免费。
而且义务教育的免费性是有条件范围的:
首先它的适用人群是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所以说高中,大学的学校教育是不包括在内的,这就是它也叫九年义务教育的原因了.
其次,对于义务教育有一个特性是"免费性",在义务教育法上的诠释是"不收学杂费".然而在学校学习中可能还会有其他的费用,这些就不包括在"免费"的范围内了.
而且对于免除学杂费,这还是一个过程,仍有不少城市中还未能达到这样,所以"义务教育就是免费的学校教育"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

2、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我自己的事,我愿意学就学,不愿意学就不学,别人管不着。
点拨: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受教育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又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这里的“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要遵守并应尽的义务;这里的“教育”,专指学校教育。
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应承担的最基本的义务主要有三项。
(1)应当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2)应当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凡己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按照当地学制的规定,学习到毕业,而不能中途辍学。
(3)应当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受到他人剥夺或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当父母亲侵犯自己受教育权利的时应当:
①与父母沟通,向其宣传法律知识,要求父母送自己上学接受义务教育。
②求助于学校老师。
③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④求助法律,如直接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
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现代社会应具备终身受教育的观念。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搞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
就是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这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根本任务。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
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
(一)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灵魂,决定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对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有巨大的能动作用。思想道德建设解决的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问题。
他的内容包括:
1、普及理想教育,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2、普及道德教育,树立和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3、在人民中进行以共产主义为指导、以爱国主义为基础的思想政治教育。
4、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它的腐朽思想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是先进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
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为人民服务  
原则:集体主义   
重点:诚实守信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基本方面,它既是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水平的重要条件。
1、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
2、发展社会主义科学事业。
3、发展卫生事业和体育事业。卫生和体育事业的发展水平,标志着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文明进步程度。
4、发展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能不能有效地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能否顺利实现。只有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广大人民的综合素质和我们国家的综合国力。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用:
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社会。
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搞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

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建设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谐文化首要的和根本的要求,也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保证。
先进文化的判断标准:文化是否先进,在于是否反映和适应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否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怎样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发展先进文化的根本问题:最根本的就是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的指导地位,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不健康文化:危害身心健康,不利于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败坏社会风气,损害精神文明建设;腐蚀人们的灵魂。


社会主义社会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社会。只有三者协调发展,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三个文明互为条件、互为目的、相辅相成。物质文明的发展处于基础的地位,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和法律保障。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这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市场的根本保证。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我们应该:
以实际行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自觉履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境界,培育文明道德风尚。

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要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当今时代,在各种不同的文化中,既有反映时代要求的、进步的文化,也有过时的、落后的、腐朽的文化。

对待我国传统文化和世界各国的文化成果的态度。
对别的民族和国家的文化,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把它熔铸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之中,自觉抵制腐朽文化的影响。对待我国传统文化和世界各国的文化成果,要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把批判与继承有机结合起来,既不能全盘肯定,也不能全盘否定。

如何抵制不健康文化的危害:
学好文化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宣传科学文化知识,举报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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