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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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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材料分析题
    2012年3月5日至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胜利召开。会议期间传递的声音引起国内外媒体广泛关注,媒体就此提炼了以下热词:
    ★热词一:“转型”
    “2012年经济增速调低为7.5%,主要是为了结构调整,使同样的经济总量能够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使百性得到更多的实惠。”
    媒体评论:7.5%的增长目标,看似慢,其实快,慢是相对于粗放式发展方式而言,快是指在经济结构调整后经济发展更加强劲;这一预期目标的调整,还有利于纠正一些地方只盯住GDP而忽视解决收入分配结构失衡等问题,向全社会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政府应更加注重民生质量,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1)结合媒体评论,运用收入与分配的知识,说明国家应如何实现经济社会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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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词二:“拍砖”
    “网上有‘拍砖’的声音,是正常的事情。群众许多批评的意见值得政府深思。政府重视和决定的许多重大问题,经常是从群众‘拍砖’里头得到的。”
    媒体评论:政府的坦诚和善于纳谏的政治胸怀,不仅塑造了开明政府、透明政府的形象,更能提升决策质量。有了开阔的胸怀,就能得到发展智慧;一个社会能保持虚心姿态,就能阔步前进。在中国,无论什么事情,都要经得起大众的考验、民意的过滤。
    (2)结合上述材料,说明政府坦诚和善于纳谏的政治学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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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词三:“教育”
    “大力发展教育,培育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国家强盛、民族复兴的必由之路。教育寄托着人民的希望,关系国家的未来,我们一定要把这项事业办得更好。”
    媒体评论:近代世界史证明,越早重视教育的国家,进入现代化的时间就越早。18世纪普鲁士的崛起、19世纪日本的崛起、20世纪美国的崛起都说明:大国崛起,教育先行。
    (3)运用哲学知识,谈谈你对材料中“大国崛起,教育先行”这一结论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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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题信息:2012年安徽省模拟题政治材料分析题难度极难 来源:吴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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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2012年3月5日至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胜利召开。会议期间传递的声音引起国内外媒体广泛关注,媒体就此提炼了以下热词:★热词一:“转...” 主要考查您对

分配制度

分配原则

财政及其作用

人民民主专政

政府工作准则及工作要求

依法行政

政府权力接受监督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联系的普遍性

发展的状态——量变与质变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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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及其作用
  • 人民民主专政
  • 政府工作准则及工作要求
  • 依法行政
  • 政府权力接受监督
  •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 联系的普遍性
  • 发展的状态——量变与质变
  •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财产性收入的含义:

财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与社会生产好生活活动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


准确把握我国收入分配中的几个问题:

 (1)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

①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整体水平低、多层次又不平衡,决定了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要实行按劳分配,而其他所有制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的存在,又决定了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必然性。
②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在实行按劳分配的同时,要兼顾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各方面的利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2)按劳分配和按劳动力要素分配的关系: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存在为前提。而按劳动力要素分配,在资本主义社会就普遍实行,它存在于我国的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中,意味着劳动者只是受雇于企业主,他们只能作为劳动要素的提供者参与生产和分配。两种收入所体现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不同,因此区分二者首先要看是哪一类经济形式再作判断。

 (3)对比区分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

①合法的劳动收入:按劳分配、按个体劳动者劳动成果分配、按劳动力要素分配取得的收入。
②合法的非劳动收入:按土地要素分配、按资本要素分配、按技术要素分配、按管理要素分配、按信息要素分配取得的收入。 


按劳分配:

(1)按劳分配的性质:
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

(2)内容与要求:
在公有制经济中,在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扣除后,以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3)原因:
①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
②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基础。
③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劳动的性质和特点,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4)意义:
①实行按劳分配,有利于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②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分配制度,是结以往几千年来不劳而获的剥削制度的根本否定,是消灭和消除两极分化的重要条件,它体现了劳动者共同劳动,平等分配的社会地位,是分配制度上的伟大变革。

按劳分配以外的分配方式:

主要包括按个体劳动成果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
(1)按个体劳动者劳动成果分配:
个体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劳动成果扣除成本和税收后直接归劳动者所有,从而构成他们的个人收入。他们既是劳动者,又是经营者、投资者,不仅要付出劳动,谋划发展,还要承担经营风险,个体劳动者的合法收入受国家保护。

(2)按生产要素分配:
①含义: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对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参与收益分配。
②具体形式:主要有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
a、按劳动要素分配:指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劳动者所获得的工资收入。
b、按资本要素分配:包括私营企业主生产经营取得的税后利润,债权人取得的利息收入,股息分红,债券,股票交易收入等。
c、按技术要素分配:科技工作者提供新技术取得的收入包括技术入股和技术转让。
d、按管理要素分配:企业的管理人才凭借其管理才能在生产经营中的贡献而参与分配的形式。

(3)原因:
①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要健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
②健全生产要素分配的制度,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生产要素所有权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的确认,体现了国家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对劳动、知识、人才、创造的尊重。有利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理论依据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依据的基本理论是生产决定分配、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分配、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决定消费品的分配方式。
图示:


如何完善分配制度,实现公平分配:

1、坚持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的制度保证。
2、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合理比重,保证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合理比重,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分配关系,协调投资与消费的关系。
3、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为此要加强宏观调控,通过财政税收调节和整顿收入分配。(低、中、高、合法、非法)
4、要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
5、个性问题:
行业收入差距——加快垄断性行业改革,缩小行业收入差距
城乡收入差距——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协调互动发展机制,缩小城乡差距
区域收入差距——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形成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机制,缩小区域差距


效率与公平的含义:

效率指经济活动中产出与投入的比率,它表示资源有效利用的程度。
公平的含义较宽泛,涉及经济、政治、法律等各个领域。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维护公平有助于协调人们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有助于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


正确理解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与公平具有一致性。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二者也存在矛盾,效率与公平分别强调两个不同的方面。
(2)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


社会公平:

(1)公平含义:
公平含义较宽泛,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等各个领域。合理的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2)意义:
公平的收入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体现,它有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3)实现的途径(实现社会公平的举措):
①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公平、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证。
②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这有利于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分配关系,维护劳动者利益,也有利于合理调整投资与消费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当前,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③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另一重要举措。为此,要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通过强化税收调节,整顿分配秩序,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防止出现严重的两级分化,实现公平分配。

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1)效率的含义:指经济活动中投入与产出的比率,它表示资源有效利用的程度。效率提高就是资源的节约和社会财富的增加。效率是人类经济活动追求的基本目标之一。

(2)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在收入分配中,效率与公平是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
①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社会公平的逐步实现只有在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率、增加社会财富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没有效率作为前提和基础的公平,只能导致平均主义和普遍贫穷。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只有公平分配,才能维护劳动者权益,才能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
②公平和效率也存在矛盾性,两者强调不同的方面。

(3)如何处理二者关系:
①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提高效率,又要促进公平。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自然资源相对匮乏。发展经济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要将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使分配的结果能促使人们奋进,使社会具有生机和活力。
②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


收入分配公平不等于坚持平均主义:

公平的收入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体现,它有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平均主义是指在收入分配上搞“平均”“吃大锅饭”,实际上严重挫伤了劳动者劳动的积极性,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且平均主义不问劳动和付出的多少,一味强调报酬的均等,这实际上背离了公平原则。

“共同富裕”不等于“同时富裕”:

“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也不是“同步富裕”“同等程度富裕”。想让所有的人同时同等程度富裕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否则只能导致“共同贫穷”。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原因:

 (1)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本目标的体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这要求我们维护和实现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
(2)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公平的实现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3)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有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将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促使人们奋进,使社会更具有生机与活力。
(4)这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缩小社会收入差距,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从而拉动经济发展。

实现收入公平的措施:

(1)制度保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重要举措: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3)根本措施:生产决定分配,基本经济制度决定分配制度,因而从根本上要大力发展经济,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增加人们的收入。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4)其他: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①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提高效率,促进公平。
②发挥财政和税收的调节作用,促进社会公平。
③实现社会公平,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例如为了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制定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国民收入含义:

指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在一定时期所创造的价值。从社会总产值中扣除物质消耗后的剩余部分就是国民收入,国民收入(价值形态)=社会总产值-已消耗生产资料价值或国民收入(实物形态)=社会总产品-已消耗生产资料。

财政含义:

为了履行国家的对内对外职能,国家必须占有和消费一定的社会财富。


 国民收入:

 ①含义:
指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在一定时期所创造的价值。从社会总产值中扣除物质消耗后的剩余部分就是国民收入,国民收入(价值形态)=社会总产值-已消耗生产资料价值或国民收入(实物形态)=社会总产品-已消耗生产资料。

②意义:
国民收入是劳动者新创造的社会财富,标志着一个国家扩大再生产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能力。

③国民收入增加的途径:
增加国民收入的根本途径是广泛采用科学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

④国民收入按其最终用途分为积累和消费两部分。
A积累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非生产性基本建设和社会物资储备。
B消费主要包括个人消费和公共消费。
C积累和消费的关系二者既有相互促进的一面,又有不一致的一面。相互促进——积累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生产的发展为消费提供前提和基础;消费是生产的目的,消费会促进生产。不一致——在一定时期内,国民收入的总量是既定的,积累和消费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如果积累多了,就会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而影响人民的劳动积极性,这样从根本上也不利于积累的扩大;如果消费多了,财富都吃光分光,也不利于生产的进一步扩大,最终又会影响生活水平的提高。
D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在生产发展、国民收入增加的基础上,积累和消费部分都应该有所增长。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应该与国民收入的物质构成相一致。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

财政的含义及实现

①财政:指国家的收入和支出,财政收入和支出是国家参与社会分配的两个方面。财政是通过预算实现的。
②国家预算:由政府提出并经过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国家年度基本收支计划。 ③国家决算:上一年度国家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

财政的作用:

 ①是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保障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推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②国家财政具有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如果完全由市场配置资源,会导致投入某些行业、地区的资源严重不足,影响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行与发展。国家通过财政支持这些行业,地区的建设,有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
③国家财政具有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经济平稳运行要求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保持基本平衡,避免大起大落。在经济增长滞缓、经济运行主要受需求不足制约时政府可以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通过增加经济建设支出,减少税收,刺激总需求增长,降低失业率,拉动经济增长。反之,在经济过热,物价上涨、经济运行主要受供给能力制约时,政府可以采取紧缩性财政政策,通过减少财政支出,增加税收,抑制总需求,稳定物价,给经济“降温”。



人民民主专政:

最大特点 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本质     人民当家作主
特点 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地位 是我国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立国之本,是我国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作用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其中,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新要求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

知识点拨:

人民≠公民。
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而人民不包括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
专政≠专制。
专政是指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专制即独裁,也是一种国家制度,其突出特征是在统治阶级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实行个人专断。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和本质:

(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及表现:

在我国,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1)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还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有有制度、物质、法律保障;也表现在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民主和专政的辨证关系:

我国的民主和专政是辨证统一的。
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
另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证。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原因: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新要求:

(1)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
(2)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
(3)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4)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在理解和把握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这个难点时,需要明确以下几个关系:
(1)民主与专制。这里讲的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即民主制。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从历史发展来看,民主的统治形式比专制的统治形式有着巨大的进步,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和进步。
(2)民主与专政。在民主制的国家中,民主与专政是对立统一的。但不是对称的、对等的。任何民主制的国家,都是一定阶级的民主与对一定阶级的专政的结合,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但同时,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只适用于被统治者,适用于统治阶级的敌人。
(3)被统治阶级与敌对分子。社会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统治阶级依然存在,但“被统治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因此,在既存在民主又存在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其专政的对象已经不可能是“被统治阶级”。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的改造完成以后,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这个时期的阶级斗争主要是广大人民同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斗争。作为政治统治方式和手段的专政,其对象只是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而不是作为阶级的“被统治阶级”。



我国政府的宗旨和工作的基本原则:

 
(1)二者紧密联系,宗旨决定原则,是原则的依据;原则体现并服务于宗旨。
(2)二者都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都体现和反映我国的国家性质,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我国政府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原因:

(1)从国家性质角度看: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政府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从根本上讲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2)从政府性质角度看: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政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政府要更好地执行人民的意旨,更好地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我国政府的宗旨和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宗旨,对人民负责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
(1)二者紧密联系,宗旨决定原则,是原则的依据;原则体现并服务于宗旨。
(2)二者都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都体现和反映我国的国家性质,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区分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的三个表现:

(1)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强调了为谁服务的问题;
(2)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调了服务的质量和效果问题;
(3)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强调了怎样提供服务的问题。
三者共同统一于政府的工作过程中。

我国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对人民负责要求和体现:

要求 体现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深入群众,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尊重民意; 不能损害人民利益,违法失职行为要受到追究
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增强 服务意识,努力使政府的各项工作经得起实 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利用各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广泛收集群众的 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为群 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 懈做好事

全面把握公民求助的途径: 

(1)政府为公民提供的求助或投诉的主要途径
开设热线电话,发展电子政务,设 立信访部门,依法建立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2)求助或投诉的意义:
①有助于解决自己的困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②有助于促进政府不断改进工作。


政府工作准则:


依法行政的含义: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


政府坚持依法行政的意义可以从“三个主体”来分析:

(1)对人民: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
(2)对政府: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3)对社会: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政府要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必须加强立法工作:

(1)在我国,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拥有修改宪法、制定法律的权力。
(2)省、直辖市等地方权力机关不属于立法机关。但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各级政府根据法律、法规有权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但不是立法机关。 

建设法治政府所蕴涵的基本理念: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个包括政府职能定位、管理模式和追求目标在内的完整体系。它蕴涵了政府逐渐走向有限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的基本理念。 
法治政府应当是有限政府。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政府的权力不仅是法定的,也是有限的。要加快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政府就不要去管;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政府就不要去插手;凡是通过社会自律能解决的问题,政府就不要去干预,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 
法治政府应当是服务政府。政府机关应当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减少多头审批、重复审批,提高办事效率。要加快健全各种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大力推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公共事业发展,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法治政府应当是透明政府。按照依法行政原则和WTO规则的基本要求,行政权力运作的依据、程序应当公开;行政权力运作的过程应当开放,公众可以依法参与;行政行为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应当公开。法治政府应当是诚信政府。政府机关应当重视政府信用建设,在行政管理中遵循诚实信用和信赖保护原则,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作出的行政行为要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可预期性。


政府依法行政: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分类

监督主体

特点

行政 系统 外部 监督

国家权力 机关的监督 这是根据宪法授权进行的,是最具权威、最高层次的监督。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政府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实质上是接受人民的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
司法机关的监督 这种监督是通过两种形式实现的:一是人民法院通过行政诉讼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二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过追究惩治职务犯罪,防范和纠正政府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保证落实依法行政
人民政协的监督 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
社会与公民的监督 包括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的监督、公民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形式
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政府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监督,按受各级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

行政系统内部监督

行政机关 主要由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组成


区分行政内外,辨清机关与否:

对于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在做题时要注意两个限定:
一是“行政内外”的限定,也就是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和行政系统外部的监督的区分;
二是“国家机关”的限定,也就是国家机关的监督与非国家机关监督的区分。

对政府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1)从政府接受监督与政府依法行政的关系看,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权力一旦缺少监督就容易超越法律的界限,违背依法行政的要求。
(2)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 制。这个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3)对政府的意义(四个“打造”)。
①打造科学政府:加强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利于政府科学民主决策。
②打造高效政府:有利于提高政府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
③打造廉洁政府:有利于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
④打造威信政府:有利于政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人民,从而建立起一个具有威信的政府。
(4)“阳光工程”。
①含义: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②作用: 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协调各方面利益,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③意义:A.有利于增强政府工 作的透明度,便于群众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B.有利于群众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两个“意义”要区分:

政府接受监督的意义与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要注意分清。前者侧重强调“监督”的意义,其主体主要针对政府而言;后者侧重强调“依法”的意义,则体现在对公民、对政府、对民主法制等诸多方面的意义。

我国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

(1)我国行政系统外部监督的形式——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
①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其监督的主要方式有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决算,审查政府的法规、决定和命令,质询和询问,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罢免政府组成人员。
②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中共作为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政府与其他国家机关一样要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其很重要的方面是通过纪委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来实现的。
③人民政协的监督。政协可以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也可以通过调查研究,主动向政府机关提出建设性意见,还可以视察工作。
④司法机关的监督。即法院、检察院分别通过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
⑤社会与公民的监督是指包括群众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等在内的社会各界以及各种媒体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督。
(2)我国行政系统内部监督的形式——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等。
①行政监察指由政府设立行政监察机构,对行政机关和人员的工作予以监督检查的监察制度。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实行这种监察体制的国家不多,其中以日本最为典型。
②审计监督是根据会计记录等有关经济资料和国家有关法规,由国家专门设立审计机关依法审核和稽查有关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经法纪的遵守情况,作出公正的评价,并提出审计报告,以加强经济管理,维护法制的监督检查活动。审计对象是各级行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经济业务、财务行为等。审计的目的是督促和帮助财务行政部门等的财经活动纳入国家法制轨道,维护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纠正错误。

对“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认识的几个误区:

误区一:我国政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此,政府权力想怎样使用就怎样使用。
我国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职权,滋生腐败,损害人民的利益。因此,政府行使权力时,必须依法行政,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政府行使权力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
误区二:政府的民主决策就是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政府在国家机关体系中所占比重最大、人数最多,与人民群众关系最为密切,对国家和社会的影响也最大。政府的民主决策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政府的民主决策必须要集思广益,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是,政府的民主决策要科学、合法、合理,还必须要遵循依照法律程序的原则和尊重少数的原则。
误区三:大量具体问题经《焦点访谈》曝光后,迅速得到解决,因此,政府监督主要靠媒体监督。
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媒体具有传播面广、影响力大等特点,成为监督政府权力的一种有效形式。但是,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这个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目前,我国已经依据宪法和法律,初步建立起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它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通过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误区四:政府的权威是通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道德形象树立的,因此,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只要遵循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就能树立起政府的权威。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德行操守,是一种无形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促使政府与公民的关系趋向协调和谐,促进政府权威的形成。但政府权威的形成也离不开政府依法行政的态度、能力和水平及其履行职责的效果等。政府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同时政府的权威也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政府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自身,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它的权威便得到树立和维护。


我国政府接受人民的监督: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正确理解 认识误区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认识是主体(即人)对客体(即客观事物)的能动的反映,这种反映只有在实践中、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才能完成 把间接经验作为认识的来源。把认识的来源与获得认识的途径等同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 把认识绝对化、思想僵化
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实践能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和对照,能够检验主观认识和客观事物是否相符合 把科学理论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还要回到实践中去。认识本身不是目的,改造世界才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脱离实践、纸上谈兵,认识不为实践服务

提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强调的是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强调的是认识的动态发展是由实践推动的;“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强调的是实践能够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和对照;“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强调的是认识要回到实践中去、服务于实践。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1)原理内容: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科学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错误的认识则会把人们的实践活动引向歧途。
(2)方法论:我们既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又要重视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联系含义:

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正确理解普遍联系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之间的关系:

普遍联系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区别 内容 说明的是世界的状态是怎么样的,是辩证法研究的问题 回答的是世界的本质是什么,思维与存在有无同一性,是唯物论回答的问题
地位 “怎么样”是第二位的问题 “是什么”是第一位的问题
联系 ①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出发,就必然要承认联系的普遍性。因为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表明,事物之间相互联系。没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就没有联系;没有联系,也就无法统一
②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与多样性,联系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一致的
③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和世界的普遍联系不可分割

联系的理解:

所谓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是以承认事物之间的区别为前提的。事物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这是事物的本来面貌。如果只见区别不见联系,就会把本来有联系的事物孤立起来,这是形而上学的特征之一;如果只见联系不见区别,就会抹杀事物之间的界限,把世界看成毫无区别的一团混沌,这是相对主义的特征之一。

正确理解联系的普遍性:

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
正确理解该内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不能把普遍联系理解为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有联系。事物总是处在普遍联系之中,在这一点上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而某一具体事物与另一具体事物是否有联系,则又是具体的、有条件的、相对的。
(2)联系的普遍性不仅指一事物与周围其他事物存在联系,还包括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存在联系。
(3)不能把联系的普遍性等同于联系。联系的普遍性是联系的特征之一,另外,联系还具有客观性、多样性特征。
(4)普遍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根本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量变的含义:

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质变的含义:

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理解量变与质变:

(1)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两种不同的状态。
(2)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3)质变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准确把握量变与质变的区别与联系:

量 变 质 变
区别 性质 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 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特点 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呈现状态 统一、相持、平衡和静止 统一物的分解、平衡和静止的破坏
结果 事物还是其自身,没有变成另一事物 事物不再是自身,而变成了另一事物
联系 辩证关系  ①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③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方法论  ①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②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1)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两种不同的状态。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并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两种状态的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2)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来看,质变更为重要。只有质变,才完成了量变,才肯定和巩固了量变所获得的成果;只有质变才能产生新质的事物;只有质变才能引起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但并不是说量变就不重要了,没有量的长期积累,是不会有质变的产生的,所以必须重视量的积累。


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1)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3)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量变引起质变的两种形式:

(1)事物在大小、速度、程度和规模等方面发生变化(数量变化); 
(2)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发生的变化(结构变化)。

量变与质变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

(1)要重视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2)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时,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3)当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即坚持适度原则。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社会存在含义:

是指社会生活中的物质方面,它的最主要、最根本的内容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社会意识是指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

社会意识含义:

指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人类社会中各种精神生活现象的总称,它既包括各种不同的风俗习惯和社会心理,也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科学、艺术、宗教、哲学等各种不同的社会意识形式。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
区别 地位 是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基本问题 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作用 对二者关系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基本依据 对二者何者为第一性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基本依据
联系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在社会历史领域的具体表现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理解: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它的最主要、最根本的内容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社会意识是指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人类社会中各种精神生活现象的总称,它既包括各种不同的风俗习惯和社会心理,也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科学、艺术、宗教、哲学等各种不同的社会意识形式。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有什么样的社会存在,就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社会存在的变化发展决定着社会意识的变化发展。

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

(1)从根本上说,社会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
(2)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的主要表现。
①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变化发展不完全同步。社会意识有时会落后于社会存在,有时又会先于社会存在而变化发展。
②最突出地表现在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先进的、革命的、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落后的、反动的、非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着重大的阻碍作用。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1)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离开了人类的实践活动,就不可能形成社会存在的根本内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也不可能形成反映社会存在的政治结构和思想文化。因此,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形成了全部社会关系。
(2)实践构成了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有了人类征服和改造物质世界的实践活动,才有了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才构成了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实践是打开社会历史奥秘的钥匙,也是唯物史观赖以建立的根本。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1)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存在的性质决定社会意识的性质;社会存在的变化发展决定社会意识的变化发展。
(2)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社会意识有时会落后于社会存在,有时又会先于社会存在而变化发展。
(3)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先进的、革命的、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落后的、反动的、非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重大的阻碍作用。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


高考警示: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属于高考常考点,复习备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具有双重性。正确的社会意识促进社会存在的发展,错误的社会意识阻碍社会存在的发展。
(2)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不同于社会意识的反作用,它是指社会意识有时落后于社会存在,有时又会先于社会存在而变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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