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试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 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任何人不能仅因思想而受...” 主要考查您对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
维系统治、影响后世
1787年宪法的颁布
“文化大革命”对民主法治的践踏
法律制度走向健全(82年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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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
罗马法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罗马法坚持两大准则:保护私有财产;提倡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
万民法产生的背景:
①公元前3世纪早期,罗马征服并统一了意大利半岛,然后向地中海地区扩张。
②罗马帝国建立至1世纪后期,罗马帝国已经建立三十多个海外行省,控制欧、亚、非三大洲的广阔疆域,统治了许多不同的民族。
③在征服过程中,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显现出来。仅适用于罗马内部的公民法己无法应对这些新变化。
万民法的诞生:
①罗马帝国的皇帝高度重视法律的制定,把法政大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②法学家也积极立法,进行法律解释,以充实罗马法律。
③为巩固统治,帝国对上层阶级大量授予公民权,对无罗马公民权的外邦人给以适当的司法保障。
④3世纪,帝国境内自由民内部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不复存在,万民法成为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公民法与万民法的区别:使用范围不同)
⑤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组织法学家,把历代的罗马法加以以系统化和法典化,汇编成《民法大全》,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对罗马法的整体和构成部分的认识:
(1)罗马法是一系列法律的总称,而不是某一部法律的名称。
(2)《十二铜表法》的制定,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3)万民法与公民法的关系是相互补充的,而不是相互对立的。
罗马法的本质及影响:
(1)罗马法的实质:维护罗马统治者的利益,保护除奴隶以外的自由民的权利,是奴隶制的法制体系。恩格斯说:“罗马法是第一个世界性的法律”,是“充分预料到现代私有制的法律”。
(2)世界性的法律影响:近代欧洲都以罗马法为基础,制定了本国的法律制度,如《德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等都以罗马法为法律蓝本。现在世上许多国家的陪审制度、律师制度、诉讼原则都渊源于罗马法。世上公认的法学理论、法制民主原则也均发端于罗马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成了法治建设永恒的价值观了。
罗马公民法特点:
①对象上,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
②程序上,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缺乏灵活与变通。
③内容上,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涉及个人财产关系等问题的私法规范不够完善。(公民法:适用罗马公民;呆板;侧重公法)
罗马万民法特点:
①对象上,适用于罗马境内各族人民即罗马人和外邦人。
②程序上,简洁灵活且实用有效,侧重私法。
③内容上,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
④核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罗马法三个构成部分的关系:
罗马法在其发展史上达到鼎盛阶段是在元首制时期,主要体现在公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的确立。
公民法基本上是罗马及其公民的法律。
万民法是对公民法的补充,因为它对帝国的外来居民特别适用。
罗马法最重要的分支是自然法,它不是司法实践的产物,而是哲学的产物;自然法概念的发展,标志着罗马法律的成熟。
法律 | 时间 | 背景 | 适用范围 | 评价 |
《十二铜表法》 | 公元前5世纪中期 | 习惯法不能维护平民利益 | 罗马各个阶层罗 | 马第一部成文法,限制了贵族的专横,打破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垄断,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平民利益。该法是罗马成文法发展史的起点。 |
公民法 | 公元前509年—公元前3世纪中叶 | 罗马共和国建立,需要调节公民之间的利益关系。 | 罗马公民 | 罗马公民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 |
万民法 | 3世纪 | 在罗马帝国形成过程中,各种新的社会矛盾凸显 | 帝国统治下的一切自由民 | 有效地调节了罗马社会发展中的新矛盾,有利于帝国的发展和长治久安。 |
民法大全 | 公元6世纪 | 它是历代罗马法系统化和法典化,标志着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 |
罗马法的演变发展过程:
①从习惯法到成文法:公元前5世纪中期,由贵族组成的十人委员会制定的法律,镌刻于十二块铜表上,称为《十二铜表法》,它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特权,保护了平民利益。
②从公民法到万民法。公元前3世纪中期之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被成为公民法。它具有明显的狭隘性。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演变成为适应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称为“万民法”。
③从零散到形成完整体系,查士丁尼一世在位时,成立专门的委员会编纂罗马法,形成了法律汇编,统称《民法大全》。它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罗马法影响:
(1)对罗马的影响:
①积极方面
政治上:维护皇帝和元老院的权力,实际上是维护奴隶制度,理论上承认公民的平等权利,巩固帝国的统治基础;
经济上:保护私有财产;对各种契约均有较详细的规定,稳固了帝国的经济基础。
②局限性
罗马法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奴隶被当作私人的财产,没有任何权利,不能体现真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与现代的法制有明显的不同,不可避免地带有阶级和时代的局限性。保护奴隶制度,维护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和压迫;妇女权利受限。
(2)对世界的影响:
①为近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民权理论提供了思想渊源,为资产阶级战胜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
②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③为近代欧洲大陆国家立法提供了范本。
罗马法影响深远的原因:
①统治范围广,传播远
②比较完善,系统性,逻辑性强,法理精深
③有一些人类共同准则
④商品经济的发展,使之不断修正
⑤其发达是罗马统治者尊重法学,尊重法学家的结果
罗马法的形成概况:
罗马法影响:
①罗马统治的有力支柱。稳定了社会秩序,保护了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②罗马法保护私有财产,提倡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
③罗马法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典,影响广泛而深远。
④近代时期。贺产阶级根据罗马法中的思想,制定出保障自己利益的法律。利用和发展了罗马法中的思想和制度,作为反对封建制度、推进资本主义发展的有力武器。
⑤但是,罗马法也保护奴隶制度,维护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和压迫。
罗马法实质(目的):
维护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经济利益。
罗马法的作用和影响:
1.对罗马的影响(作用:巩固罗马)
(1)公民法的实施,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罗马平民的爱国热情与参政的积极性,巩固了罗马共和国政权。
(2)万民法较好地理顺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巩固了罗马帝国政权,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共同发展。
(3)整体而言,随着罗马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法律逐渐影响到国家和个人生活的各个领域(如:政治上——规范官吏从政行为;经济上——保护正当商业利益;社会关系上——调节个人财产关系),有利于罗马帝国的长治久安与繁荣进步。
2.对后世的影响(地位:泽被后世)
(1)罗马法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十分重要地位。罗马帝国灭亡以后,对罗马法的研究在中世纪(欧洲封建时代)和文艺复兴时期两度掀起热潮。
(2)罗马法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代法律的先驱。
(3)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
邦联概念:
为进行相互贸易或其他的共同目的而组成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合,各成员拥有独立的内政外交权力,没有全国统一的宪法、军队与财政,政府权力极为有限。
美国总统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异同:
国家政体 | 美国总统制 | 英国君主立宪制 | |
相同点 | 经济基础 | 私有制 | |
国家性质 | 资产阶级专政 | ||
政党制度 | 两党制 | ||
议会制度 | 两院制 | ||
原则 | 三权分立 | ||
不同点 | 国家元首是谁 | 总统 | 国王 |
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 | 选民选举产生 | 世袭 | |
国家元首有无任期 | 任期制 | 终身制 | |
国家首脑有无实权 | 有 | 无 | |
政府首脑是谁 | 总统 | 首相 | |
政府如何产生 | 总统任命 | 议会产生 | |
国家的权力中心是谁 | 总统 | 议会 |
地方“自治”与中央政权的关系:
美国在加强中央权利的同时,也在防止这种权利的膨胀,于是宪法规定各州拥有较大权力。州政府机构的设置与联邦政府相同,也由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实行分权和制衡。州的行政首脑是州长,州议会实行两院制。
1787年宪法的颁布:
1、理论来源: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如果同一个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立法权)、执行公共决议(行政权)和裁判私人犯罪或讼争权(司法权),则一切都完了。
2、原则:
“分权与制衡”。
3、内容:
①立法权归于国会。国会实行两院制(参议院、众议院);国会拥有宣战权等。
②行政权归于总统。法律的实施经总统批准。
③司法权:归于联邦法院。对法律拥有最高解释权。
④“分权与制衡”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权力之间制约达到平衡。
4、重要进步意义:
(1)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2)西欧的启蒙思想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的结合,在整个政治制度史中堪称典范,对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
(3)联邦制赋予政府强有力的权力,利于国家的巩固;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权力之间制约平衡,防止专制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实行。
(4)地方自治权与中央政权形成较为和谐统一的关系,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有利于地方的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
(5)体现和维护了独立战争的重大成果,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带来美国的长期稳定。
5、局限性:
(1)刚刚独立的美国既要建立强有力的政权以确保独立,又要防止政权走向独裁,故美国1787年宪法强调三权分立的原则,强调政权的组织形式,但没有真正解决人权问题,在印第安人、黑人问题上种族歧视明显,妇女地位低下。
(2)明确财产性划分标准。
6、进步性:
①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②西欧的启蒙思想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的结合,在整个政治制度史中堪称典范,对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
③联邦制赋予政府强有力的权力,利于国家的巩固;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权力之间制约平衡,防止专制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
④地方自治权与中央政权形成和谐统一的关系,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有利于地方的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
⑤体现和维护了独立战争的重大成就,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带来美国长期稳定。
两党制的雏形:
文革:
是一场由领导人错误的发动的,被反革命集团所利用,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灾难和损失的内乱的运动。
“文化大革命”发动原因:
①毛泽东错误的认为中央出现了修正主义,党和国家已经面临资产阶级复辟的危险。
②通过发动“文化大革命”把“走资派”篡夺的权力夺回来。
③林彪、江青一伙别有用心的利用和助长了毛泽东的错误。
“文化大革命”对民主法治的践踏表现:
①造反派违背宪法使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身自由失去保障,大批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人、各界知名人士和学者,惨遭批斗、抄家和残酷的人身迫害。刘少奇被加上“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并被迫害致死,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的最大冤案。
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都被夺权,陷于瘫痪。社会秩序混乱,公安部、法院和检察院无法正常工作
③“文革”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连续十年没有召开,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也不能实行。
“文革”教训:
“文革”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历史证明,结束这场长达十年的内乱,说明中国人民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顽强的生命力。“文革”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发展的保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①制定政策必须符合中国的国情,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
②必须正确分析中国社会各阶段的矛盾,抓住主要矛盾。
③必须坚持党内民主和党的集体领导原则
④既要反右又要反“左”,但主要是防止“左”,因为“左”倾错误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危害性。
从文革对民主法治的践踏认识民主法治建设的必要性、艰巨性:
1.从“文革”发动的原因看:
(1)民主法治不健全是重要原因,在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下,党内个人崇拜和个人专断逐步发展,党的民主集中制以及集体领导也被削弱和破坏。
(2)我国长期的专制传统,缺乏民主意识,长期的经济落后造成群众民主法治意识淡薄。
(3)世界各国推进的民主化建设的潮流也是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更加必要。
2.从“文革”对民主法治的践踏的后果来看
在“文革”期间民主与法治遭到空前践踏,人民权利丧失殆尽,生命财产和安全毫无保障,社会秩序极端混乱,国家法律形同虚设,国家政治生活及党的生活极不正常。民主法治遭破坏带来的后果说明了民主法治建设的必要性,民主法治建设的破坏也是民主法治建设变得异常艰巨。
“文化大革命” 对民主法治的践踏:
1982年宪法: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此后为刘少奇案平反。1982年,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现行宪法。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把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使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达到新的高度,成为中国法制建设的里程碑。
法律制度走向健全:
(1)措施:
①提出法制建设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②平反冤假错案:为刘少奇平反昭雪,在全国范围内平反各种冤假错案。
③198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成就:
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包括民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制度化、法律化,为依法治国奠定了基础。
法律制度走向健全:
与“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 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