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试题 “关于中国与联合国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①中国是联合国创始国之一②1971年第26届联大恢复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③中国不能影响安理会的重大活动④中国需要联合国...” 主要考查您对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联合国的成立
发展中的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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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1971年,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提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为中国在联合国的惟一合法政府,恢复了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恢复,是中国外交的重大胜利,有利于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恢复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背景:
1、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美国的抵制政策,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一直被台湾的国民党集团所非法占据。
2、进入20世纪70年代,中国国际地位日益提高。
3、越来越多的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要求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4、1971年,美国提出的“双重代表权”方案遭到中国的断然拒绝。
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恢复:
1、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第26届大会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通过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国提案,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合法席位,并将国民党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的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
2、197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五星红旗第一次在联合国总部大楼前升起;
3、1971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到达纽约,出席第26届联合国大会。
新中国建国之初没有马上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原因: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按照国际惯例,理应取得在联合国的代表权。但是,由于美国采取抵制中华人民共和共和国的政策,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一直被台湾的国民党集团所非法占据。
中国能够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原因:
1、中国综合国力上升、国际地位提高;
2、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力量加强:联合国中,亚、非会员国逐年增加,和中国建交的国家越来越多,赞成中国进入联合国的国家也在逐年增加,广大发展中国家取得独立并在国际事务中成为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联合国中力量对比发生有利于中国的变化,美国操纵联合国阻挠中国重返联合国的局面已无法维持。
3、是中国长期坚持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结果;
4、美国霸权地位的衰落。
恢复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历史意义:
1、这是中国、全世界人民和一切主持正义国家的胜利。
2、它表明世界各国人民要求同中国人民友好;国际社会对新中国的普遍认同。
3、它是美国孤立中国政策的破产,中国外交的重大胜利。
4、它是中国走向世界的一座桥梁。从此,中国国家领导人多次亲自参与联合国重要会议,广泛接触各国领导人,宣示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鲜明地阐述我国对重大国际问题的立场,得到联合国会员国的普遍赞同。1974年4月,邓小平副总理率领中国代表团出席联合国第六次特别会议,阐述了中国对世界局势和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主张,受到热烈欢迎。中国在联合国组织内,坚定地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站在一起,共同为实现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为维护世界和平、加强各国友好合作、促进人类进步而不懈努力。
联合国含义:
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在1945年10月24日在美国加州旧金山签定生效的《联合国宪章》标志着联合国正式成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存在着一个类似于联合国的组织国际联盟,通常可以认为是联合国的前身。联合国对所有接受《联合国宪章》的义务以及履行这些义务的“热爱和平的国家”开放。2011年由于南苏丹共和国宣布独立并被第65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决议,联合国由原来的192个成员国,增至193个。
联合国成立:
1、产生:
⑴提出设想:1941年美英《大西洋宪章》第一次提出建立新国际组织的设想;
⑵名称由来:1942年发表了《联合国家宣言》第一次使用联合国家一词;
⑶首次宣告要建立:1943年苏中美英华盛顿会议,签署《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首次宣告要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
⑷1944年敦巴顿橡树园会议,正式命名,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原则;
⑸1945年雅尔塔会议,进一步确立“五大国一致”的原则;
⑹1945年旧金山会议。51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
⑺同年10月24日,中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 (United Nations) 正式成立。1947年,联合国大会决定,10月24日为联合国日。
2、宗旨: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进行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和人道主义性质的问题,并且促进对于全体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
3、主要机构:
⑴大会: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
⑵安全理事会:是联合国中最重要的常设机构,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的主要责任。
⑶经济社会理事会:反饥饿、反疾病、反愚昧。
⑷人权理事会:保障人权。
⑸托管理事会:
⑹国际法院:在海牙。
⑺秘书处:联合国秘书长是联合国的行政首长,由大会根据安理会推荐委派。
发展中的联合国:
一、维和行动:
1、联合国成立之初,处于美国的控制和操纵之下通过了侵略朝鲜的非法决定
2、1948年6月,联合国在中东巴勒斯坦地区派出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这是第一次维和行动
3、1956年第二次中东战争,向中东地区排除第一支维和部队
4、1987年,通过第一次强制性决议,要求两伊立即停火
对解决国际冲突、维持国际和平有一定影响。但维和行动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而只是维持暂时和平,等待问题解决的临时手段。
二、裁军谈判:
1、联合国50年代初成立了裁军委员会
2、1978年第一届裁军特别联大通过决议
3、设立了帮助管制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机构
4、成员国通过双边和多边谈判达成了众多的裁军协议
三、维护和平的贡献:
(1)防止局部武装冲突:如四次中东战争中联合国通过的一系列决议;
(2)反对外国军事侵略和占领:如联合国通过的660号决议,要求伊拉克无条件撤出科威特等;
(3)在裁军和防止核扩散中做出积极贡献;
(4)推动地区性和平方面力促达成一系列协议:如海湾战争中,联合国通过的包括伊拉克撤军、对伊拉克实施经济制裁等十多个决议;
(5)中国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国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国作为联合国的主要发起国之一,先后参加了筹备成立联合国的华盛顿会议、莫斯科会议、华盛顿橡树园会议和旧金山会议,为《联合国宪章》的正式生效和联合国的正式成立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特别是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以来,中国认真遵循联合国宪章精神,切实履行联合国的各项义务以及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重要职责,在联合国内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表现在:
中国一贯积极支持和参与联合国的各项工作,遵守联合国议案和决议,捍卫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在维护正义和国际秩序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努力。在当今世界各种矛盾错综复杂的情况下,中国致力于在世界范围内进一步深化国际民主,建立更加公正、合理、互惠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中国既维护国际正义、维护国际和平与稳定,也维护自身的国家利益;既维护和代表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也从全局出发解决国际社会的实际问题;既维护国家主权、坚持反对干涉国家内政的原则,也考虑在特殊情况下国际社会有权利有义务对一些国家采取维和、适当干预与预防措施的权利;既支持国际反恐、防扩散等维护国际安全的措施,也维护国际经济的正常秩序、大力推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解决地区贫困问题。中国所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解决国与国争端的基本准则,完全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精神。中国为促和平、求发展而采取的灵活、务实的态度,丰富了在联合国框架下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实践。可以这样说,正是由于有了中国这一维护和平、稳定力量的积极参与,联合国才得以成为世界性的国际组织,并在谋求人类的共同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尊重联合国宪章,积极提倡新型安全观,主张国际关系民主化,不搞对抗,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而是通过对话、和平的方式解决国家间存在的分歧和争端。中国注重与所有邻国建立和发展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关系。中国积极参加朝鲜核问题六方会谈,为维护朝鲜半岛及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做出了建设性贡献;努力推动地区安全对话合作机制的建设,积极参与了亚太地区多边安全对话合作;成功实践了新型安全观,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增进了军事互信,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势力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合作。在尊重有关国家主权、不干涉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原则下,中国积极参与了在柬埔寨、东帝汶、海地、刚果(金)等国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在一些国家不太愿意提供医护人员和工程人员的情况下,中国向各个维和区派出了大量军事观察员和工程、医疗部(分)队。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中,中国共派出2000余人次的军事人员和民事警察,足迹几乎遍及所有的热点地区。中国签署并严格遵守了大多数国际条约和公约,积极参与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等一系列重大国际军控谈判,认真履行国际军控条约的各项规则。为提高军事透明度,中国建立和发展了适应新安全形势的国防白皮书制度,陆续发表了裁军和军控报告、国防政策白皮书等文件。目前,中国已同世界上146个国家建立了军事外交关系,在103个国家设立了武官处,其中有74个国家在华设立了武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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