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试题 “材料一: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民族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的共同精神家园,是参加“两会”的代表们的共同心愿。有的代表委员指出,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 主要考查您对权利义务相统一
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
我国宗教政策(反对迷信)
联系的普遍性
发展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抓重点、分清主流和支流)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您可以点击下面的选项卡查看详细档案。
原则
内容
要求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一些矛盾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关于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常见误区:
错误认识
指 正
等同论:权利即是义务,义务即是权利
权利与义务是有严格界限的,不能将二者等同起来
割裂论:权利和义务是可以分离的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能将二者割裂开来
先后论:先享有权利,后履行义务
这种理论从实质上来说割裂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侧重论:享有权利比履行义务更重要
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不能说哪一个更重要
均等论:享有多少权利就履行多少义务
公民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不可能完全等量
权利≠权力
(1)性质不同。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一般是指有权支配他人的强制之力,权力与服从相对应而存在。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法律规定的人们的权利和利益,即维护自身拥有的合法之权,权利和义务相对应而存在。
(2)主体不同。一般来说,国家、社会管理者行使的是权力,公民个人、被管理者拥有的是权利。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离;
(1)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2)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2)政治自由,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3)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
注意: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选举的对象是人大代表。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此权利,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我国公民应履行的政治性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哪些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表明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3)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公民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原则
内容
要求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一些矛盾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在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在行使公民政治权利与履行公民义务时,必须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公民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
理解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是本质上一致,绝非完全一致,二者还存在着具体利益的差别。
(2)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而非所有利益。
公民的政治性义务:
义务 | 原因 |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 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
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 | 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 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
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 是保卫祖国的需要 |
维护民族团结意义:
(1)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基本保证,是实现公民权利的重要保证。
(2)民族工作做好了,有利于国家的稳定;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3)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4)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有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维护民族团结:
(1)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加强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
(3)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4)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当前妨害民族团结的因素:
国际敌对势力的挑动;国内极少数民族分裂分子的破坏;一些地方存在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
民族平等原则含义:
各民族之间只有大小、强弱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绝无优劣之分。
民族团结原则含义:
民族团结和民族凝聚力的强弱,与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前途有密切的关系,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标志之一。
民族共同繁荣原则含义:
实现各民 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民族平等 | 民族团结 | 各民族共同繁荣 | ||
区 别 | 原因 | 各民族只有人口多少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绝无高低优劣之分,我国各族人民都对祖国的文明作出了贡献,都是国家的主人 | 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 各民族共同繁荣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 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
含义 | 各民族一律平等,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 | 我国形成了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互相合作、共同奋斗,谁也离不开谁的大团结局面 | 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 | |
联系 |
|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①这是我国重要的国情之一。
②我国有56个民族,除汉族外,还有55个少数民族。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1)基本内容: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2)具体要求。
①十分珍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②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是每个中国公民的责任。
误区警示:
误区:我国已经消除了民族压迫,所以不存在民族差别了。
注意:我国铲除了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阶级根源,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但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各民族间经济、文化等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依然存在,而且难以在短期内消除。
误区: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民族政策。
注意: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民族政策,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宗教政策: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①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A含义: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由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由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B正常的宗教活动是指在宗教活动场所或教徒家中进行,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的活动。任何人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无神论宣传。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也不得到宗教活动场所以外进行宗教活动。
②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这是为了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政策的宗教活动,直至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邪教不是宗教。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旗号,神化首要分子,宣传迷信邪说,蒙骗群众,非法聚敛财物,制造事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邪恶势力。其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我们要树立科学世界观,抵制邪教,反对封建迷信
③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这并不是要求教徒放弃有神论的思想和宗教信仰,而是要求教徒在政治上同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政策和国家利益相一致。
④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弘扬科学精神:
①原因:我国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也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坚持不懈地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科学世界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任务。
②怎样:中学生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振兴中华的光荣历史使命。我们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及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弘扬科学精神;不断提高科学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创造美好人生。
全面理解我国的宗教政策:
①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A.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两个方面:既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B.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侵犯这一权利,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②国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目的是为了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③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④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A.原因: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各宗教自身的要求。
B.实质: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保持正确的社会主义政治立场、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弘扬科学精神:
①原因: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要求必须科学对待宗教。
②要求:A.国家: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对人民群众进行科学世界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B.中学生: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误区警示:
误区:我国积极鼓励人们信仰宗教。
注意:我国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但不鼓励人们信仰宗教,而是鼓励人们信仰科学。
误区: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注意: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注意“社会” 二字不能漏掉。
误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为了使宗教信仰者最终放弃有神论和宗教信仰,逐步消灭宗教。
注意: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为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把宗教活动纳入政策、法律、法规范围。
误区:我国的宗教性质已发生了根本转变。
注意: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宗教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宗教的性质仍然是唯心主义。
联系含义:
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正确理解普遍联系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之间的关系:
普遍联系 |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 ||
区别 | 内容 | 说明的是世界的状态是怎么样的,是辩证法研究的问题 | 回答的是世界的本质是什么,思维与存在有无同一性,是唯物论回答的问题 |
地位 | “怎么样”是第二位的问题 | “是什么”是第一位的问题 | |
联系 | ①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出发,就必然要承认联系的普遍性。因为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表明,事物之间相互联系。没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就没有联系;没有联系,也就无法统一 ②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与多样性,联系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一致的 ③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和世界的普遍联系不可分割 |
联系的理解:
所谓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是以承认事物之间的区别为前提的。事物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这是事物的本来面貌。如果只见区别不见联系,就会把本来有联系的事物孤立起来,这是形而上学的特征之一;如果只见联系不见区别,就会抹杀事物之间的界限,把世界看成毫无区别的一团混沌,这是相对主义的特征之一。
正确理解联系的普遍性:
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
正确理解该内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不能把普遍联系理解为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有联系。事物总是处在普遍联系之中,在这一点上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而某一具体事物与另一具体事物是否有联系,则又是具体的、有条件的、相对的。
(2)联系的普遍性不仅指一事物与周围其他事物存在联系,还包括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存在联系。
(3)不能把联系的普遍性等同于联系。联系的普遍性是联系的特征之一,另外,联系还具有客观性、多样性特征。
(4)普遍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根本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发展的含义:
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由不完善到完善的前进性和上升性变化。即新事物代替旧事物。
发展的普遍性:
(1)自然界是发展的;
(2)人类社会是发展的;
(3)人的认识是发展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
发展的普遍性原理:
(1)原理:
世界的发展是永恒的。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和人的认识,都是发展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2)方法论:
要求我们坚持发展的眼光,学会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反对认为事物是一成不变的静止观点;破除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和安于现状的旧观念。
发展的普遍性:
矛盾客观性的认识误区:
(1)人们能有意识地制造矛盾的问题。自然界本身就存在矛盾,不是人们制造出来的。矛盾的产生和消灭是客观事物自身运动的结果,不是人能够有意识地制造出来的。因而,决定了我们只能承认矛盾,并敢于揭露矛盾。
(2)解决矛盾就是取消矛盾。矛盾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人们解决的是某一具体矛盾,当这一矛盾解决后,又会有新的矛盾出现,是不可能取消矛盾的。
(3)有矛盾就是坏事。矛盾具有普遍性,但是不能认为有矛盾是坏事。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就没有世界的变化和发展。要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这才是正确对待矛盾的态度。
正确理解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不是“多数和少数的关系、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从事物的性质上来讲的,二者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而多数和少数、整体和部分是从范围上来讲的,可见有根本的区别。
(2)不能说“普遍性包含特殊性”。因为各种特殊性、个性是千差万别、丰富多彩、具体生动的,而普遍性、共性是抛开了事物各自特殊的东西,是抛开了许多丰富多彩、具体生动的个性、特殊性,只是概括、抽象出了它们的共同的本质。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在表现上存在着对应:
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①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②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
③是我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
(2)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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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矛盾 |
次要矛盾 | |
区别 | 含义 |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 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
地位 | 处于支配地位 | 处于从属地位 | |
作用 | 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 | 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 | |
联系 | ①相互影响。主要矛盾由于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因而它的存在与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但次要矛盾虽然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反过来也会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 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一定条件”主要指两种情况:主要矛盾解决了或者基本上解决了;原来的主要矛盾虽然并没有解决,但其它矛盾可能更为突出,也会发生主次矛盾的相互转化 |
矛盾主、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主要方面 | 矛盾的次要方面 | ||
联系 | ①相互依赖: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是事物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 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种转化是矛盾双方力量此消彼长,不断运动变化的结果。矛盾的主次方面变了,事物的性质也就改变了 | ||
区别 | 含义 | 在事物内部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 | 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 |
地位 | 处于支配地位 | 处于被支配地位 | |
作用 | 起主导作用 | 不起主导作用 |
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关系:
主要矛盾 | 矛盾主要方面 | ||
区别 | 外延不同 | 主要矛盾是就复杂事物中所包含的“诸多矛盾”相比较而言的。主要矛盾一般只有一个,而次要矛盾则可以有多个 | 矛盾的主要方面则是就“同一矛盾”的双方比较而言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一个,而次要方面也只有一个 |
内涵不同 | 主次矛盾讲的是“矛盾体”,可以称为“一个”或“一种”。主次矛盾都有各自的矛盾的主次方面 | 矛盾的主次方面讲的是“矛盾侧面”,所以,只能叫“一方”或“方面” | |
作用不同 | 主要矛盾决定事物发展的进程,其原因是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 | 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其原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力量上超过矛盾的次要方面,在地位上又支配着矛盾的次要方面 | |
方法论意义不同 | 主次矛盾关系原理,要求做事情要抓重点、抓关键、抓中心,但又不能忽视一般 | 矛盾主次方面关系原理,要求看问题要把握本质和主流,但又不能忽视支流 | |
实践的方面不同 | 做题时判断主要矛盾要注意以下字眼,如“重点”“中心”“关键”“突破口”等 | 做题时判断矛盾的主要方面要注意以下字眼,如“主流”“方向”“大局”“性质”“主体”“优劣”等 | |
联系 | ①都是讲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问题,都是矛盾特殊性的两种情形 ②都是重点论所要把握的重点 |
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1)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人们认识世界,就是认识事物的矛盾;人们改造世界,就是解决事物的矛盾。所以,矛盾分析法,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掌握矛盾分析法,就是要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方法,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
(3)矛盾分析方法的精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两点论”和“重点论”是对矛盾分析方法的通俗表述,同时矛盾分析方法又是矛盾共性与个性、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它的精髓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一要具体分析矛盾的特点,二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1)理论依据: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原理。
(2)原理内容:所谓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所谓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3)反对错误倾向:辩证法的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论,而不是均衡论,重点论是看到两点中的重点,而不是一点论。我们要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含义、地位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2)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意义
①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
②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与“材料一: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民族文化,建设中华民族...”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