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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一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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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一:2008年9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决定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配套的文件起草出台工作正在加快进行,改革试点的准备工作也在抓紧开展。
    材料二:2008年我国出台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并推进试点工作。2007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80%的县,2008年覆盖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7年7月在79个城市开始试点。2010年将覆盖所有城镇居民。
    (1)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说明《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为什么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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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运用国家制度的有关知识,分析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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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题信息:2011年同步题政治材料分析题难度较难 来源:范付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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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材料一:2008年9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决定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配套的文件起...” 主要考查您对

广泛、真实的民主

人民民主专政

政府职能及作用

政府工作准则及工作要求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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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表 现 内 容
广泛性 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
民主主体具有广泛性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真实性 保障 制度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法律保障 我国至今已制定了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1000多件
物质保障 公民选举所需经费均由政府开支;在选举期间,国家掌握的报刊、电视、广播等都为选举活动服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知识点拨:

人民民主的特点≠人民民主的现状
我国人民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民主权利,并不是说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已经完全充分地实现。由于受经济、社会条件的制约,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的实现程度和水平还不平衡,还有差距。

人民民主不具有全民性:
(1)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世界上从来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民主。 (2)在我国,人民(不是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只有人民才能享有民主。认为人民民主具有全民性的观点是错误的。 

国家的本质和根本属性?我国的国家性质?

(1)从本质上讲,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性质和我国的国家性质:

 



人民民主专政:

最大特点 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本质     人民当家作主
特点 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地位 是我国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立国之本,是我国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作用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其中,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新要求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

知识点拨:

人民≠公民。
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而人民不包括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
专政≠专制。
专政是指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专制即独裁,也是一种国家制度,其突出特征是在统治阶级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实行个人专断。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和本质:

(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及表现:

在我国,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1)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还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有有制度、物质、法律保障;也表现在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民主和专政的辨证关系:

我国的民主和专政是辨证统一的。
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
另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证。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原因: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新要求:

(1)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
(2)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
(3)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4)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在理解和把握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这个难点时,需要明确以下几个关系:
(1)民主与专制。这里讲的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即民主制。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从历史发展来看,民主的统治形式比专制的统治形式有着巨大的进步,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和进步。
(2)民主与专政。在民主制的国家中,民主与专政是对立统一的。但不是对称的、对等的。任何民主制的国家,都是一定阶级的民主与对一定阶级的专政的结合,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但同时,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只适用于被统治者,适用于统治阶级的敌人。
(3)被统治阶级与敌对分子。社会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统治阶级依然存在,但“被统治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因此,在既存在民主又存在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其专政的对象已经不可能是“被统治阶级”。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的改造完成以后,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这个时期的阶级斗争主要是广大人民同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斗争。作为政治统治方式和手段的专政,其对象只是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而不是作为阶级的“被统治阶级”。



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与经济建设职能中的公共服务的区分:

(1)作用的方式不同。
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对经济发展的 作用是直接的,国家行使这些职能就是推动国家经济建设的健 康、协调、稳步发展。
社会公共服务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间接的。此公共服务强调政府履行义务,强调政府的服务性,突出政府的主导、主动作用,强调公民的权利。
(2)两者的服务对象不同。
国家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服务对象是企业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社会公共 服务职能的服务对象是公民。

政府职权、政府职责和政府职能有何区别:

政府职权是指法律赋予政府机关的权力。我国政府的职权是人民依照法律,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政府职权通常称为行政权。
政府职责是指政府因拥有法律赋予职权所产生的责任。这体现了权责统一,有权必有责。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具体地说,就是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中所应履行的职责及其应发挥的作用。
总之,政府职权、政府职责和政府职能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教材用“政府职能”概念来落实课程标准的“政府履行职责的表现及其作用”的要求。 


正确理解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

具体内容

保障人民民主和维 护国家长治久安 ①保卫国家的独立与主权。
②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 及各种合法权益。
③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④保障人民民主。
⑤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打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
组织社会主义经济 建设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组织社会主 义文化建设 ①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
②组织和发展教 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
提供社会公共服务 ①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建设。
②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
③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④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⑤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优生优育。
⑥优化生态环境,防治污染

(1)我国政府职能的划分是相对的,其中有些职能存在交叉的关系。
(2)政府承担重要的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包办一切。
(3)政府职能不同于国家职能,要分清执行职能的主体。中国共产党不能行使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的主体:

履行政府职能的主体必须是各级政府、政府的组成部门及 其派出机构,比如国务院、某自治区人民政府、某县教育局、 某街道办事处等。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党的组织、群众团体、 人民政协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都不能履行政府职能。

正确区分两个“公共服务”:

(1)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又各有侧重。
(2)我国政府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职能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里的公共服务专指为经济建设提供的服务,如对企业、对农民的信息引导、技术服务、政策指导等。
(3)我国政府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侧重社会生活方面,强调通过管理与服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和谐。   

关于政府职能的几个应注意的问题:

(1)人民政府担负四个方面的职能。即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2)我国政府职能的划分,具有相对的性质,其中有些职能存在交叉的关系。如:维护社会秩序是政治职能的内容,也是经济职能中公共服务职能的内容;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职能与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也有交叉,但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更广泛。
(3)判断某项活动是不是政府职能一定要分清执行这一职能的主体是否是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如果是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党的机构、群众团体或人民政协,则不属政府职能。
(4)我国政府的有限性:
①在我们的生活中,政府承担重要的职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我国政府是有限政府,不是全能政府,不能承担社会生活中所有的职能。
②政府只有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能,把该管的事情真正管好,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有限的政府:

(1)政府的职能是有限的:政府履行基本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包办一切。
(2)政府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可直 接干预、管理经济活动。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是以宏观调控为主,是间接引导,主要依靠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3)政府应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能:市场能自行调节的问题,社会和公民能自行解决的问题,政府不需要插手,政府切实履 行自己的职能,把应该管的事情真正管理好,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现,造福于民。

我国政府的作用:

(1)人们的公共生活受到政府的管理。
(2)人们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政府职能及作用:



政府性质和政府职能的关系:

 


我国政府的宗旨和工作的基本原则:

 
(1)二者紧密联系,宗旨决定原则,是原则的依据;原则体现并服务于宗旨。
(2)二者都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都体现和反映我国的国家性质,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我国政府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原因:

(1)从国家性质角度看: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政府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从根本上讲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2)从政府性质角度看: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政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政府要更好地执行人民的意旨,更好地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我国政府的宗旨和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宗旨,对人民负责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
(1)二者紧密联系,宗旨决定原则,是原则的依据;原则体现并服务于宗旨。
(2)二者都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都体现和反映我国的国家性质,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区分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的三个表现:

(1)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强调了为谁服务的问题;
(2)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调了服务的质量和效果问题;
(3)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强调了怎样提供服务的问题。
三者共同统一于政府的工作过程中。

我国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对人民负责要求和体现:

要求 体现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深入群众,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尊重民意; 不能损害人民利益,违法失职行为要受到追究
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增强 服务意识,努力使政府的各项工作经得起实 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利用各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广泛收集群众的 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为群 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 懈做好事

全面把握公民求助的途径: 

(1)政府为公民提供的求助或投诉的主要途径
开设热线电话,发展电子政务,设 立信访部门,依法建立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2)求助或投诉的意义:
①有助于解决自己的困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②有助于促进政府不断改进工作。


政府工作准则:


人民群众的概念:

(1)人民群众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起推动作用的人们,既包括普通个人,也包括杰出人物。
(2)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具有不同的内涵,但不论怎样变化,劳动群众都是人民群众的主体部分。
(3)在我国现阶段,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属于人民群众的范围。
易错点:人民群众就是劳动群众。
提醒:人民群众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起推动作用的人们,其中主要的稳定的部分是劳动群众。认为人民群众就是劳动群众缩小了人民群众的外延。,人民群众的构成成分永恒不变。


全面把握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唯心主义的区别:

区别

唯物史观

唯心史观

社会存在、社会意识何者为第一性(根本区别)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能够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
谁是历史的创造者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承认杰出历史人物在社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但是这种推动作用不能对社会发展起决定作用 伟大历史人物的思想和意志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人类历史是由伟大历史人物创造的
人类社会有没有自身的规律 社会历史领域有着固有规律,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 人类社会是没有规律、不可捉摸的,社会历史仅仅是个人意志支配的偶然事件的堆积

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

人民群众的作用  具体阐释
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 广大群众的生产活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推动物质生产发展的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
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实践是一切精神财富形成和发展的源泉。人民群众的实践为精神财富的创造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人民群众还直接创造了丰硕的社会精神财富
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人民群众在任何时期都是社会变革的主力军。人民群众通过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创造和改变社会关系,从而不断推动社会历史的进步和发展

 提示: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指人民群众对历史发展起决定作用。在质上,人民群众是指一切对历史起推动作用的人们,既包括普通个人,也包括杰出人物;在量上,人民群众是大多数,其主要的、稳定的成分是广大劳动群众。


劳动群众、人民群众和全体公民的关系



依法治国的含义:

依法治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依法治国的含义:

依法治国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要依法冶国的原因:

①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②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施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③坚持依法治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保障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必须规范权利和义务,营造和谐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怎样依法治国:

①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基本要求。
a.“有法可依”就是要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b.“有法必依”,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c.“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公正地执法和司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尽职尽责地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这是依法治国的保障。
②树立社会主义权利义务观是思想基础。依法治国需要每个社会成员坚持依法办事,要做到依法办事,就必须树立社会主义权利义务观,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这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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