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公式:
P=F/S,式中p单位是:帕斯卡,简称:帕,1帕=1牛/米
2,压力F单位是:牛;受力面积S单位是:米
2。
对压强公式的理解:1.此公式适用于任何情况,即固体、液体、气体的压强计算都可用此公式。
2.此公式中各物理量单位分别是p→Pa、F→N、s→m
2。在计算物体的压强时,只有当F的单位为N,S 的单位为m
2时,压强的单位才能是Pa,因此在计算中必须统一单位。
3.一张报纸平放时对桌子的压强约0.5Pa。成人站立时对地面的压强约为1.5×10
4Pa,它表示:人站立时,其脚下每平方米面积上,受到脚的压力为1.5× 10
4N。
4.公式中的,是压力而不是重力。即使在某些情况下,压力在数值上等于物体所受的重力,也不应把公式直接写成
,而应先注明F=G得:
。
5.公式中的受力面积S,是指受力物体发生形变的那部分面积,也就是两物体的实际接触面积,而不一定是受力物体的表面积。如图所示,一个圆台形物体置于水平地面上,分别采用A、B两种方式放置,对地面的压力不变,但图A中受力面积是S2,图B中受力面积为S1,而它们都与水平地面的面积大小无关。
6. 由公式推导出F=pS和
可用于计算压力和受力面积的大小。
巧用求柱体压强: 将一密度均匀、高为h的圆柱体放在水平桌面上,桌面受到的压强
,所圆柱体(包括长方体、正方体等)产生的压强,只与固体的密度和高度有关,而与固体的重力、体积和底面积因素无关,应用公式
就给解这类题带来很大方便。
例1如图所示,两圆柱形铁柱的底面半径之比是 3:1,高度相同,则它们对水平地面的压强之比为( )
A.3:1B.1:3C.1:1D.9:l
解析:本题是分析圆柱体的压强,可直接利用公式
进行分析。因为两圆柱体的密度相同、高度相同,所以压强相同,选项C正确。
答案:C
惯性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利又有弊。
惯性的利用
生活中利用惯性的例子很多,如:用手向地上洒水时,手撩起水向前运动,当手停止运动后,由于惯性,手带起的水仍要继续向前运动,所以就被洒出去;在跳远比赛时,运动员跳起后,由于惯性,在空中仍保持一定的速度继续向前运动.最后落在前方;汽车快到达终点时,熄火后由于惯性仍能前进一段距离,这样可以节省汽油;人骑车也是一样,当自行车运动起来后,人停止蹬车,自行车仍会向前运动一段距离,并不会立即停下等,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这些都是惯性在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如果没有惯性,这些现象将不复存在。因此对于有益的惯性.我们往往想办法来增大它。由于惯性只与质量有关,质量越大,惯性越大。因此在汽油机、柴油机等热机上我们通过增加飞轮的质量来增加它的惯性,以保持飞轮能持续地旋转下去。
惯性的危害
惯性对我们的影响不都是有益的,在生活中的很多方面,惯性对我们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尤其是在交通方面。比如汽车在突然启动、突然刹车、突然转弯或速度大小突然改变时,站在车厢里的乘客的脚虽然与汽车一起改变运动状态,但是人的上身由于惯性还会保持原来的运动状态,冈此往往会摔倒,严重时会造成人身伤害;特别是高速行驶的汽车,由于惯性,在刹车后很难立即停下,还要向前运动一段距离,这样往往会导致车祸的发生。为了避免悲剧的发牛,人们采用了很多应对方法。如为了防止汽车在突然刹车或突然减速时对人造成伤害,强制司乘人员使用安全带,并存汽车上安装安全气囊;另外还对汽车的行驶速度做出了限制。我国的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城市道路速度不能超过30km/h,公路上不能超过40km/h;在同方向只有l条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不能超过50km/h,公路上不能超过70km/h。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方法虽然都能减小惯性带来的危害,但是却并不能从根本上减小惯性。要真正地减小惯性就要减小物体的质量,针对当前我国运输业超载现象非常普遍的情况,有关部门做出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货运车辆超过核定承载重量的,会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严重的还会扣留机动车。这是因为对载重汽车进行限载,既可以减小它对地面的压强,又能减小它的惯性,从而降低车祸的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