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高中三年级历史

首页
  • 材料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各题。
    材料一 “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
    ——《管子?任法》

    “制定宪法与拥立德高望重者为王的理由是相同的。因为人们始终在求索的就是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因为凡是权利,就应当人人共享,否则就不能算是权利。如果人们能够通过某个公正善良者之手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就心满意足了;但是他们要是没有这样的好运,那就只好制定法律,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
    ——(古罗马)西塞罗《论责任》

    材料二 在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资产阶级颁发了一系列法律文件来巩固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1689年英国议会制定的《权利法案》,以明确的法律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力,被视为英国君主立宪制政体确立的标志;1776年北美大陆会议发表的《独立宣言》,以资产阶级启蒙思想为根据,宣告了美利坚合众国的诞生,是美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被视为最早的“人权宣言”;1787年美国制定的1787年宪法,规定了美国的一整套国家体制,被视为近代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1789年法国制宪会议发表的《人权宣言》,以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原则,否定了封建主义的王权和特权。1875年法国国民议会颁布《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确立了共和政体。
    材料三 一、国民政府本革命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二、建设之首要在民生。政府当与人民协力,共谋农业之发展,以足民食;共谋织造之发展,以裕民衣;建筑各式屋舍,以乐民居;修治道路、运河,以利民行。三、其次为民权。故对于人民之政治知识能力,政府当训导之,以行使其选举权,行使其罢官权,行使其创制权,行使其复决权。四、其三为民族。故对于国内之弱小民族,政府当扶植之,使之能自决自治。对于国外之侵略强权,政府当抵御之;并同时修改各国条约,以恢复我国际平等、国家独立。……
    ——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孙中山,民国十三年四月十二日)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比较《管子》和西塞罗在法的问题上的认识有何不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依据材料二,概括指出西方近代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确立的特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依据材料三,指出启蒙运动的思想主张在孙中山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中有哪些体现?根据材料三归纳国民政府的职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依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国家政治制度的形成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题信息:2012年河南省同步题历史材料题难度较难 来源:李晶
  • 本题答案
    查看答案
本试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各题。材料一 “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管子?任法》“制定宪法与拥立德高望重者...” 主要考查您对

西塞罗和自然法精神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及其地位

英国《权利法案》的主要内容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制定

美国的政治体制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您可以点击下面的选项卡查看详细档案。
  • 西塞罗和自然法精神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及其地位
  • 英国《权利法案》的主要内容
  •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制定
  • 美国的政治体制

 西塞罗和自然法:

西塞罗被誉为“自然法之父”,标志着古罗马法学达到了顶峰。西塞思认为,在实在法,也就是各民族制定的各种法律之上有一更高的适用于一切民族永恒的自然法。
自然法是与自然即事物的本质相适应的法,其本质为正确的理性。所以,自然法效力高于实在法。实在法必须反映和体现自然法的要求。因为“恶法非法”,所以法律必须体现正义和公正。据此,西塞罗还提出了“人人平等”的主张,这种主张也影响了日后罗马法的面貌。

西塞罗和自然法精神:

1.人物:西塞罗,是罗马共和国晚期的著名政治家和法学家,他为古罗马国家奠定了一种政治法律哲学基础,被誉为“自然法之父”。
2.概念: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
3.思想:
(1)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2)在自然法体系下,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
4.意义:这种人类自然平等的思想是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

1、背景:
(1)武昌起义成功
(2)《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通过
(3)南京临时政府建立 
(4)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 
2、目的:
限制袁世凯独裁,维护共和制度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武昌起义后,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有14个省、市相继宣告独立。革命党人和独立各省的当务之急是组成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以最后取代清王朝的专制统治。1911年11月15日,为筹建全国统一政权,省都督府代表召开联合会议。12月3日该会通过并公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简称《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作为临时宪法。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资产阶级共和政体的诞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及其地位:

1、主要内容:
(1)根据主权在民的原则,规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性质。  
(2)依据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原则,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
(3)根据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规定中华民国的政治体制。
(4)性质: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  
2、历史地位和影响: 
体现了中国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施政原则,成为否定封建专制的重要法律成果,促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为后来的制宪提供了蓝本,推动了中国近代社会民主化进程。


《权利法案》的颁布 :

1、《权利法案》的条件 :
  (1)英国悠久的宪政发展史,在政治上表现出延续性的鲜明的特点。
  (2)1688年,英国议会中的政治反对派联合发动了著名的“光荣革命”。
  (3)1689年议会通过英王签署《权利法案》既是矛盾的体现又是妥协的结果 
2、《权利法案》的目的:限制国王的权力和保障公民的权利 
3、主要内容:
(1)议会必须定期召开,征税权属于议会;   
(2)议会下院议员自由选举产生,他们在议会内享有演说、辩论或讨论国家大事的自由;  
(3)凡未经议会的同意,国王不得废止法律或停止法律的实施;   
(4)不得找任何借口随意征税,和平时期不得    招募或维持常备军;等等。  
4、意义:  
(1)《权利法案》是英国宪政史上重要的文献,它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一方面限制了英王的实际统治权,另一方面保障了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事权,从而结束了英国都铎王朝以来形成的君主专制统治。这样,议会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得到提高,议会高于王权的原则得以确立。 
(2)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成为以后很多国家资产阶级效法的样板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制定 :

1、历史背景:
目的:保卫独立战争的成果 
第一,缺乏强有力的全国性政府。 
1777年大陆会议通过《邦联条例》,建立了松散的邦联。国会是唯一中央政府,没有一个有效的全国性政府。各州具有财税、货币、军事和外交权经济困难,社会矛盾激化,人民起义。 
第二,麦迪逊等人的努力。 
1787年,12州的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重新设计美国的政治体制。 来自弗吉尼亚州的麦迪逊等成为核心人物主要是采纳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主张 
2、制定的过程:
1787年,12个州(罗得岛除外),55个代表来到费城,原计划是对《邦联条例》进行修改和补充,后来决定重新设计美国政治体制,因此这个会议后来被称为制宪会议。55个代表中,39人在宪法上签字,通过了《联邦条例》。 



美国的政治体制:

1、美国1787年宪法的组成:
(1)序言:阐述了联邦宪法的目的和宗旨。
(2)正文:共7条,分别对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加以说明和规定,并对其他问题进行了规定。
2、主要内容:
(1)确立代议共和制:以“主权在民”为宗旨,以代议制为基础。
(2)确立三权分立原则:立法权归国会,行政权归总统,司法权归联邦法院。
(3)确立了联邦制:对联邦和州的权利做了规定,联邦的地位高于各州
3、评价:
(1)历史意义:
①建立起总统制、联邦制、代议共和制相结合的国家制度。
②确立的主权在民、三权分立、共和制等原则,为美国在此后两百多年问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③也为后来许多国家所效仿。
(2)局限性:
①在奴隶制问题上,宪法间接承认了奴隶制的合法性。
②虽然阐明了主权在民原则,但只是拥有一定财产的白人男性才有选举权。


发现相似题
与“阅读材料,完成下列各题。材料一 “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