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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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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对中国社会影响广泛而深远。对官员服饰有明确的规定,据《明史·舆服志》载“皇帝常服:……袍黄,盘领,窄袖,前后及两肩各织金盘龙一。……天顺二年,定官民衣服不得用蟒龙、飞鱼……并玄、黄、紫诸色。违例奏请蟒衣、飞鱼衣服者……治以重罪。”
    材料二 明代文武官员常服主要标识等差表(赵连赏《明清官员的补服》)

    材料三 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从其产生之日起,其组织机构就具有多民族、大一统的性质,其职能就具有维护、推动、发展和形成多民族、大一统国家的历史任务。如果这一制度被削弱,此国家准出问题。传统农业对水利有着更多的依赖,从大禹治水到清代多次治理黄河,无不集中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这是靠一家一户的小农无法实现的……秦凭借从中央到地方较为完善的统治机构,做到了“书同文”。文字统一对形成共同的文化认同和民族认同,对中国的民族融合、国家统一、疆域拓展、历史延续,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摘自《凤凰网》

    (1)秦开创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该制度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从材料一和材料二,概括说明君和臣、臣和臣之间衣着和配饰有何不同?这种不同反映的实质问题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依据材料三概括中央集权制度对推动中华民族发展的作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题信息:2011年浙江省期末题历史材料题难度极难 来源:颜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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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 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对中国社会影响广泛而深远。对官员服饰有明确的规定,据《明史·舆服志》载“皇帝常服:……袍黄,...” 主要考查您对

至高无上的皇权和中央官制

郡县制的全面推行

中央集权的发展

君主专制的演进

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

道家和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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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家和法家
皇帝制度建立:

嬴政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自称始皇帝”。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特点:

一是皇帝独尊、皇权至上、皇位世袭;二是皇帝通过直接任免中央和地方的官吏而掌握了人事大权。这相对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分封制更能有效地行使统治权,具有很大的进步性。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内容:

包括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机构和地方机构的郡县制。
(1)皇帝制度:①皇权至上,大权总揽;②“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
(2)中央官制—三公九卿制:三公指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御史大夫(掌管律令、图籍,并负责监察百官)、太尉(协助皇帝管理军务)。军国大事操纵在皇帝手中。
(3)地方官制—废分封,置郡县(郡守和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免。县以下有乡、里等基层机构)
(4)制订了一套选拔和考核官吏的制度。
(5)制定法律,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


皇帝制度:

(1)“始皇帝”的由来:秦王嬴政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合称“皇帝”,自称“始皇帝”。从此,“皇帝”成为中国古代最高统治者的称谓,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
(2)权力:皇帝总揽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一切大权。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员都由皇帝任免。军队调动以虎符为凭,虎符由皇帝控制、发给。
(3)特征:
a.皇帝独尊:成为秦王朝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
b.皇位世袭:“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是君主权力;
集中的另一体现。
c.皇权至上: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一切大权,都由皇帝总揽;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员也都由皇帝任免;军队的调动以虎符为凭据,虎符由皇帝控制、发给。

中央官制:

(1)主要官职:
①丞相,为百官之首,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
②御史大夫是副丞相,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负责监察百官。
③太尉,负责管理全国军务。
④诸卿分别掌管着国家的各项具体事务,是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
(2)特点:
①秦朝中央的主要官职,在地位、职责和权利方面相互配合、彼此牵制,军政大权掌握在皇帝手中。
②军政大事的决策,一般先由丞相、御史大夫和诸卿进行朝议,最后由皇帝裁决。
(3)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君主专制下重大事情的决策失误。

地方政府: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①实行王位世袭制,实行分封制和宗法制,互为表里。
②以宗法制为核心。
③族权和政权相结合,带有浓厚的血缘和部族色彩。
④权利和义务相统一。
⑤具有开创性、继承性和发展性。夏朝开创了我国早期的一些典型的政治制度,如王位世袭制。这些政治制度对西周政治制度的发展有直接影响。

正确理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1、含义:
(1)君主专制主义──专制主义是指中央的决策方式,具体说就是皇帝的个人专断独裁,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凡行政、军事、经济等一切大权,均由皇帝总揽;
(2)中央集权──指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集权指全国各种军、政、财权归属中央,地方完全由中央管理和控制,充分执行中央的政令。
2、产生根源:
①经济上,是由封建经济基础决定的,封建经济的分散性,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保证生产的发展。
②政治上,封建地主阶级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镇压农民的反抗。
③理论上,韩非子有关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
3、发展过程:
(1)萌芽──战国时期:
①理论上,韩非子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主张;
②实践上,商鞅变法,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2)创立──秦朝:
①内容:皇帝制;三公九卿制、地方郡县制、颁秦律、焚书坑儒等。
②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③意义:客观上适应了封建地主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的需要,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3)巩固──西汉:
①内容:推行郡县封国并行制,导致王国势力膨胀。汉武帝颁布推恩令,解除王国的威胁;思想上实行“大一统”(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②特点:重新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
(4)完善──隋唐:
①内容:隋首创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唐朝继承并完备;创立和完善科举制。
②特点:分散了丞相和中央机构的权力。三省的长官都是丞相,把秦朝以来的丞相职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又把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的权力分给六部,防止专权。科举制使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其机构运转更加灵活。
(5)加强──北宋:
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派文臣到各地做知州,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组建禁军并由皇帝直接控制。其特点是削弱地方权力和剥夺大将的兵权,财权、行政权和兵权收归中央,由皇帝直接控制。
(6)新发展──元朝:
实行行省制度,即中央设中书省,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省);行省制度是古代郡县制的新发展,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当代省区的规模,对巩固和发展统一多民族国家起了积极作用。
(7)强化(或顶峰)──明清:
明初把丞相权分六部,设厂卫特务机构和三司,采取八股取士。前清沿用明制,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特点是分散丞相权力和地方长官的权力,加强皇权,同时加强思想控制。明清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强化,表明封建制度的衰落。
4、评价:
积极作用: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在封建社会的初期和中期具有进步意义,表现在:
①维护了国家的统和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②防止了分裂割据,抵御外来侵略,镇压人民起义,协调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保持社会稳定;
③便于组织公共工程建设,保证中外经济文化的正常交流,推动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消极作用:表现在封建社会的后期:
①对人民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压迫十分残酷;
②束缚了商品经济发展,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
③导致思想禁锢和文化专制,严重阻碍了科技文化的发展。
5、基本矛盾:
(1)中央与地方割据势力的矛盾;
(2)中央内部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6、发展趋势:
(1)不断改革中央行政机构,削弱相权,加强皇权;
(2)不断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管辖;
(3)加强对人们的思想控制;
(4)加强对官员的选拔与监督。
7、特点:
(1)皇权的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
(2)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
(3)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一律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
(4)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等权力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
(5)皇权借助于神权,宣扬“君权神授”等理论;
(6)以文化专制巩固政洽专制;
(7)中央和地方、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伴随中央集权制度发展的始终;
(8)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明清时期登峰造极,并走向反动。  


郡县制含义:

指对古代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县二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类似于现在的行政区划)。起源于周朝,起初是封建制的补充,后经过秦汉发展,取代封建制成为主要体制。亚洲其他国家也从中国学习了该体制,如日本、朝鲜。


分封制和郡县制的比较:

 

分封制

郡县制

实行条件 与宗法制相联系   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
建立基础  血缘关系 地域关系
传承制度 诸侯王位世袭   官吏由皇帝任免调迁,官位概不世袭
官吏权利   拥有封地和相应的爵位 官吏只有俸禄,无封地
与中央关系   诸侯国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   郡县是地方行政机构,绝对服从中央
官员职责范围   封地内有行政权,拥有对土地的管理权   辖区内只行使行政管理权,对土地无管理权
历史作用   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   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

分封制、郡县制与行省制的比较:

1、相同点:
(1)都属于统治和管理地方的行政制度;
(2)目的都是巩固统治;
(3)结果都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4)对后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2、不同点:
(1)时代:分封制产生与奴隶社会,盛行于西周;郡县制与行省制都产生于封建社会,郡县制几乎盛行于整个封建社会,行省制确立并盛行于元朝。
(2)地方与中央的制约关系及其地方权力的大小:在分封制下,被封者的爵位和领地等都是世袭的。他们虽然对上承担一定的义务,但独立性很大,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王国。在中央政权力量衰弱的时候,被分封者就称霸一方,形成割据称雄的局面。在郡县制下,郡、县长官都是由君主任命,可以随时撤换或调动,郡、县两级政府都是中央的派出机构,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手中。郡、县两级的官员按能力选任,破了贵族制下的血缘联系。对居民管理主要按地域划分,进一步清除了氏族制残余。行省是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其行政长官直属中书省。
(3)作用与影响:分封制虽在一定时期内产生了一些积极作用,但长期以来破坏了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郡县制与行省制不仅在当时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了国家统一,而且经过后世的发展、完善,积极作用愈益明显。


郡县制的全面推行:

1.由来:
(1)郡县制度是春秋战国时期以来逐步形成的地方行政制度。
(2)春秋时期,一些诸侯国在新兼并的地区设郡县。
(3)秦统一后,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
2.内容:
(1)行政区划:
①秦始皇把全国分为36郡,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一郡之内又分若干县。
②县以下设乡、里等基层行政机构。
(2)官僚机构:
①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下督责所属各县。郡守定期向丞相汇报工作。
②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财政、司法、狱讼和兵役。
③郡守和县令、县长都由皇帝直接任命。
3.影响:
(1)秦朝通过郡县制,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直接有效的控制,把全国的每个地方、每户人家都纳入国家政治体制中。
(2)秦朝形成的中央集权制度,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加强和完善。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基本特征和演变规律:

基本特征是:皇权至高无上,皇权不可转让,皇位实行世袭,君尊臣卑等。主要通过克服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和克服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使皇权愈来愈尊,臣民愈来愈卑,是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的总趋势。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基本特征:

皇权至高无上,皇权不可转让,皇位实行世袭,君尊臣卑等。
主要通过克服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和克服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使皇权愈来愈尊,臣民愈来愈卑,是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的总趋势。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变化:

①战国时期初步形成  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长、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的中央集权和以法治国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  
②秦朝正式建立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继承了商鞅变法的成果并实践了韩非子的理论,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它包括皇帝制、三公九卿制等,正式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这对战国前的分封制来说是一大进步;对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封建统治基础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③西汉巩固  景帝在削藩的基础上,平定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武帝时,颁布了推恩令、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终于找到了一种最适合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论基础。从此,封建政治制度的政体基本定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制度得以巩固。
④隋唐完善 三省六部制与科举制的实行,提高了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有利于官僚队伍文化素质的提高,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
⑤北宋加强  北宋采取“杯酒释兵权”、设枢密院、更戍法等举措,形成强干弱枝内外相制的格局,收回朝中大将和节度使兵权,并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权,但使北宋形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庞大的军队,导致了严重的积贫积弱的社会危机。
⑥元朝新发展  元朝实现了全国性的大统一。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既是元朝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成功的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是对古代郡县制度的重大发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⑦明清达到顶峰  明朝建立后,为处理君臣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使秦朝以来的宰相制度走到了尽头;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地方势力进一步削弱。明朝还遍设厂卫特务组织,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加强的突出表现。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我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评价: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建立于封建经济基础之上的。封建经济的分散性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来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以保障封建经济的发展。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与中国封建生产方式相适应的。  
其历史作用是:它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巩固了国家统一,为封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也有利于民族融合,使中国产生了高于同一时期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但是也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影响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自由活泼发展。这种制度又往往取决于君主个人政治品质的优劣,统治集团内部的各种矛盾斗争(宦官专权、朋党之争、外戚干政等)可以说都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副产品。其消极作用在封建社会后期越来越大,特别是明清以后,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禁锢了人们的头脑,造成了生产力的停滞。这也是中国长期停滞于封建社会的重要政治原因。


君主专制含义:

是中国封建王朝的产物,加强了古代帝王的个人权力,在某些程度上巩固了中国的封建制度。


君主专制的演进:

①汉初承袭秦朝的皇帝制度和三公九卿制“汉承秦制”;汉武帝时设立“中朝”决策机构和“外朝”执行机构且起用布衣为相;东汉时“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尚书台成为决策和发号施令的中枢机构)。中朝与外朝:所谓“中朝”,是皇帝亲信左右、侍中、尚书等组成的参谋、决策机构。因其在宫内办事,故称“内朝”。随着中朝成为实际的决策机关,而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逐渐成为执行一般政务的机关。中外朝的形成,显示了皇权的高度集中。孟祥才指出,汉武帝以后,国家的决策大权基本上集中于中朝。特别在汉成帝正式建三公官将丞相的权力一分为三之后,中朝的权力得到进一步加强。而到东汉光武帝统治时期,尚书台的组织进一步扩大,权力进一步增强,丞相等三公官就变成较单纯的执行官员,在决策中的作用已经越来越微不足道了。
②隋唐三省六部制:(相权一分为三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保证了君权的独尊。)设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白钢认为:“隋唐五代时期的中央行政体制的最突出特点,是确立了尚书省为全国政务中枢。”同时,以中书、门下两省为决策机构,尚书省为行政中枢,尚书省长官被排除在决策系统之外,从而彼此制约,以掌管国家大政,把决策与行政相分离的办法,是政制史上的一大进步。三省六部制中的六部:吏部,位列六部之首;户部,最为富有;礼部,最为清贫;兵部、刑部、工部,多与杂流交道,为士大夫所轻视。后人又将户、吏、刑、兵、礼、工六部用富、贵、威、武、贫、贱六字来形容。
③宋“二府三司”:中书门下(行政)、枢密院(军政)合称“二府”后以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三司使管理财政分割宰相的财权。
④元“一省二院”:指在中央设中书省(最高行政机构)和枢密院(最高军事机构)、宣政院(管宗教和西藏)。元朝设中书省,替代前代的三省。中书省是最高行政机关。中书省的长官行使宰相职权。元朝后期,宰相权势熏天,有时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的继承。
⑤明太祖调整中央和地方官制加强中央集权:中央:(废除丞相制度权分六部加强中央集权)地方:(实行三司分权大权统归中央)
⑥清朝君主制度达到顶峰——从议政王大臣会议到军机处
皇太极:议政王大臣会议(军国机要)设内阁置六部(奏章票拟)皇权(受限制)
康熙:设南书房(参与机务起草谕旨)——中枢机构一分为三(内阁、议政王大臣、南书房)皇帝(集权)
雍正:军机处的设置(上传下达)——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


明清君主专制加强的措施:

一、“宰相制度的废除”:

(一)措施:
1、集中地方权力于中央。
具体表现为废除元朝行省制,在地方设“三司”,即
布政司:洪武九年(1376)分全国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宣德后因军事需要,增设总督、巡抚等官,权位比布政使高。其后,布政使的职权渐小,至清代仅为督抚的僚属,专管一省的财赋和民政。康熙六年(1667)后,每省仅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为从二品官。布政司俗称藩司,布政使俗称藩台;
都指挥司:五代宋元时期即有都指挥使,均为统兵将领。明朝设都指挥使司,掌一省的军政;
按察司:唐景龙二年(708)置十道按察使,分察各地。开元二十二年(734)改称采访处置使,后又改为观察处置使。宋以诸路转运使兼按察,专主巡察,别有提点刑狱官。元置提刑按察使,后该为肃政廉访司。明朝仍建提刑按察使司,以按察使为一省司法长官。清朝沿用。又名臬司。俗名臬台、廉访。清末改为提法使。三司分别掌管军政、行政和财政,并分别隶属于中央有关部门。
2、集中央权力于皇帝。
具体表现为废除丞相制,权分六部。宰相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内部可发挥双重作用:既可以辅佐皇帝,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决策机要;
也可能因权力过重而威胁君权,造成深刻的君相矛盾。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后,固然可解决君相矛盾,但必然导致皇帝负担加重,军国大事均由皇帝个人裁决,难免偏颇、草率。明太祖采取的补救措施即设立内阁。

(二)废除原因:
首先,明朝因为改革地方政治制度而加大了丞相的权力,导致皇权与相权矛盾进一步激化。
其次,胡惟庸擅权专恣成为明太祖加强皇权、废除丞相的借口。胡惟庸被杀是加强皇权的必然结果。
最后,宰相制度的废除,标志着君主专制统治进一步加强。

(三)结果:
①加强了皇权,君主专制达到新的高度;
②皇帝政务繁多,身心疲惫。

二、军机处与议政王大臣会议:

议政王大臣会议是清朝初期满洲亲贵大臣商议、决定军国大事的中央议策机关,其实权很大,使皇权受到限制。
军机处是处理全国军政大事的常设核心机构,“承旨、出政皆在于此”。
它与议政王大臣会议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没有议政王大臣会议那样的决定权。军机处的设立使议政王大臣会议名存实亡,军政大权完全集中于皇帝手中,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 
1、议政王大巨会议:清初,军国机要。由议政王大电会议定夺。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皇权受到很大限制。
2、南书房的设置:康熙亲政后,为扩大皇权,在宫内设南书房,挑选翰林院学士入值。当值的翰林院学十实际上参与机务,替t,帝起草谕旨。中枢机构一分为三,内阁、议政七人臣会议与南书房气足鼎立,互相制约,最后集权于皇帝。

三、南书房的设置:

康熙亲政后,为扩大皇权,在宫内设南书房,挑选翰休院学士入值。当值的翰林院学士实际上参与机务,替皇帝起草谕旨。中枢机构一分为三,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与南书房三足鼎力,互相制约,最后集权于皇帝。


内阁和军机处的职能及对加强皇权的作用:

明朝内阁是为减轻皇帝沉重的政务负担、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而不是中央一级的行政权构或决策机构。阁臣虽有替皇帝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拟权,但票拟是否被采纳最终还是取决于皇帝的批红。因此,内阁的出现有利于加强皇权。
清朝军机处是处理全国军政大事的中央机构,皇帝选派满汉大臣入值军机处,只能“跪受笔录”皇帝对军政大事裁决,然后传达给中央各部,地方官员去执行。军机处的设立,使清朝初期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对皇权限制很大)实权尽失,军政大权完全集中于皇帝手中,君主专制达到顶峰。

内阁的设立:

时期 名称 职权 特点
明太祖时期 设立殿阁大学士 仅备皇帝顾问兼协理章奏 品秩较低,不参与决策
明成祖时期 设立内阁 参与军国大事的商讨 地位逐渐上升,有专门的衙署和属官
明宣宗以后 可以“票拟”对奏疏的处理意见 地位变得更加重要 首辅权压群臣,六部几乎变成内阁的下属机构了

明清君主专制制度强化的表现、特点、作用:

1、表现
①明朝统治者废除了中书省和丞相,以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由皇帝控制。自秦朝以来在我国存在了1600多年的宰相制度和隋唐以来700多年的三省制度被废除,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皇权绝对专制的局面。
②明朝时期逐渐形成了内阁制,内阁的地位虽然逐渐上升,权力越来越大,似最后的决策权仍然在皇手中。
③清朝雍正帝时设置军机处,使全国的军政大权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中,行主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
2、特点
①既有继承又有发展,继承了前朝的一些措施,又在此基础上采取了一些新的举措。
②空前强化。皇权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不断加强。
③体现时代特征。君主专制逐渐达到顶峰,并且走向反动,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逐渐衰落的时代特征。
3、作用
①积极作用:明清时期君主专制的加强,对于促进封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德定,对于巩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
②消极作用:在绝对君主专制下,皇帝的决策具有个人独断和随意性的特点,难免出现失误;同时,绝对君主专制又助长了官场的因循守旧之风,还导致了官僚主义、贪污腐化之风的盛行。

全面理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在古代政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包含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制度两层含义。专制主义是就中央的决策方式而言,具体说就是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中央集权是针对地方分权而言,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这是我国封建社会基本的政治制度。

一、产生原因   
1.经济上,是由封建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封建经济的分散性,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维护国家统一,社会安定,保证生产发展。  
2.政治上,封建地主阶级也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镇压农民的反抗。  
3.思想上,法家“集权”理论的影响。   

二、兴衰过程   
1.萌芽于战国  
(1)内容: 
①理论上,战国时期,韩非子提出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  
②实践上,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2.建立于秦朝  
(1)内容:确立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2)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3.巩固于西汉  
(1)内容:实行刺史制度,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决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2)特点:重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   
4.完善于隋唐 
(1)内容: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创立和完善科举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  
(2)特点:  
①用分权的办法来加强君权;  
②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   
5.加强于北宋  
(1)内容:集中军权——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相牵制。集中行政权——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政、军、财权;派文官做知州,与通判互相牵制。集中财权——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人员。通过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行政、财政和司法等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  
(2)特点:强干弱枝;在中央分权的基础上地方分权。   
6.发展于元朝  
(1)内容: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务;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2)特点:地方行政体系有了重大发展;建立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直接管理制度。   
7.强化于明清  
(1)内容: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离统兵权和调兵权,制定《大明律》,设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朝制度,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2)特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   

三、进步作用和消极作用   
1.进步作用:  
(1)有利于中央对地方的有效管理,防止分裂割据;有利于抵御外国侵略;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2)有利于维护国内政局的稳定,为经济文化的发展创造一个相对稳定的和平环境。  
(3)有利于政府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经济文化建设。  
(4)有利于各地区、各民族间经济文化的交流,推动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在较广阔范围内的传播。   
2.消极作用:  
(1)经济上束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阻碍了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2)政治上,专制统治的空前强化剥夺了人民的政治权利和言论自由,民主思想和行动受到压制和打击。  
(3)思想文化上,专制统治使知识分子脱离实际,阻碍了科技创新和文化的进步。


道家和法家:

①道家学派的创始人是老子,与孔子同时代。老子著《老子》,又名《道德经》。老子提出的“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的观点,具有朴素辩证法思想。老子反对新兴地主阶级的“有为”措施,主张“无为而治”。
②战国时期道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是庄子。庄子认为宇宙万物的本源叫做“道”,“道”生出天地万物。庄子的散文非常富有哲理,是文学与哲学的完美结合,如《逍遥游》等名篇。
③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韩非子,是法家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理论的集大成者。韩非子的学说,后来成为秦代的官学,对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起了积极的作用。


道法家的代表人物:

(一)老子(代表没落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
1、哲学思想:
① “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源,否定“天命论”; 
② 朴素辩证法思想(矛盾对立面及转化)。         
2、政治主张:“无为而治”、“小国寡民”。  
3、评价:
① 中国第一个探讨宇宙本源的哲学家;
② 思想体系博大精深,对中国文化,包括哲学、伦理学以及中国人的思维方式、道德人格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庄子(代表没落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1、哲学思想:
“齐物”(任何事物在本质上都是相同的);“消遥”(对事物变化要采取旁观、超然的态度)。天与人“不相胜”,人必须顺从自然          
2、文学成就:寓言、散文蕴涵深邃的哲理智慧和神奇的浪漫主义风格,对后世影响深远
(三)韩非(代表新兴地主的利益):
1、思想主张:
① 主张法、术、势结合,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
② 认为历史是发展的,主张变法革新。         
2、评价:
① 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
② 法家思想适应战国后期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需要,为新兴地主阶级所接受。


老子及《道德经》:

史书关于老子的记载不很清楚。司马迁的《史记》一说他姓李名耳,字伯阳,楚国苦县(今河南鹿邑东)厉乡曲仁里人,做过周朝“守藏室之史”(管理藏书的史官),就是孔子曾向他问礼的老聃,教材持这种说法;一说他可能是周烈王时见过秦献公的周太史儋;又说他可能就是老莱子。
相传,老子的著作有《道德经》,亦称《老子》或《老子五千文》。但从书的思想内容和涉及的某些问题来看,该书大约编定于战国初期,基本上保留了老子的主要思想。全书五千余字,是用韵文写成的哲理诗。分《道经》和《德经》两部分,故称《道德经》。

道家学派

老子及庄子关于“道”的学说为中心的学术派别称为道家学派,老子也成为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不过,道家一词出现较晚。春秋战国时期,只有老子学派、庄子学派,并没有道家学派的说法。道家之名,是汉代司马谈《论六家之要指》第一次提出的,称为“道德家”。至《汉书·艺文志》,始名之为道家,列为“九流”之一。
道家学派的内容,以老庄的自然天道观为主,认为天地万物是由“道”派生的,强调人们在思想、行为上应效法“道”的“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道”生长万物而不据为己有,有所作为而不居功自恃,有所成长而无意作主宰)。
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反对“法治”和“尚贤”,认为“法令滋彰”反而造成“盗贼多有”,“不尚贤”可以“使民不争”。
伦理上主张“弃仁绝义”,反对“礼治”,认为“礼”是酿成大乱的祸首(《道德经》)。
道家的这些主张,与儒、墨、法家的学说形成鲜明的对比。

“九流”:

指先秦的九个学术流派,即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等九家

法家: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一个重要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起源于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发展于战国时期的李悝、吴起、商鞅和申不害等人。战国末期,韩非子加以综合,集法家学说之大成。法家要求巩固封建土地私有制,建立统一的君主国家。提出重农抑商的观点,提倡耕战政策,以农致富,以战求强;厉行严刑峻法,监察官吏职守,建立官僚制度。

韩非子:

(约前280—前233)是韩国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子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子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子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子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子被迫服毒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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