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试题 “2009年10月1日,我们迎来新中国六十华诞。阅读以下材料,并回答问题材料一:60年前,毛泽东把执掌政权比作“进京赶考”,带领人民建立了新中国,取得了社会主义...” 主要考查您对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运动和发展及发展的实质
发展的趋势——前途光明,道路曲折
发展的状态——量变与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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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正确理解 | 认识误区 | |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 认识是主体(即人)对客体(即客观事物)的能动的反映,这种反映只有在实践中、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才能完成 | 把间接经验作为认识的来源。把认识的来源与获得认识的途径等同 |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 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 | 把认识绝对化、思想僵化 |
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 实践能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和对照,能够检验主观认识和客观事物是否相符合 | 把科学理论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 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还要回到实践中去。认识本身不是目的,改造世界才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 脱离实践、纸上谈兵,认识不为实践服务 |
提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强调的是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强调的是认识的动态发展是由实践推动的;“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强调的是实践能够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和对照;“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强调的是认识要回到实践中去、服务于实践。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1)原理内容: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科学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错误的认识则会把人们的实践活动引向歧途。
(2)方法论:我们既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又要重视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运动含义: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静止的含义:
事物变化中质的相对稳定性。
发展的含义:
发展是指事物前进性、上升性的运动。
比较运动、变化和发展:
区别 | 联系 | |
运动 | 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它包括宇宙间的一切变化和过程 | 运动包括变化和发展,有运动才会有变化和发展;发展是运动、变化的更高层次,揭示了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整体趋势和方向性;三个概念都表明事物不是绝对静止的,不是凝固和僵化的 |
变化 | 侧重于运动中所发生的状态乃至性质的改变,是事物由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即量变和质变 | |
发展 | 是一种运动和变化,是上升的、向前的、进步的变化,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
理解运动根本属性:
从宏观来看物体是绝对运动的相对静止的;从微观来看物体内部的分子或颗粒也在不停的无规则热运动,因此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
物质和运动的辩证关系原理: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它包括宇宙间的一切变化和过程。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凡物质都是运动的物质,没有不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物质是运动的基础和承担者,凡运动都是物质的运动,没有无物质的运动,运动是物质的主体。
准确理解发展的实质:
要理解发展的实质,就要与运动、变化相比较。发展是一种运动,但不能说运动就是发展。发展是一种变化,也不能说变化就是发展。运动、变化都不能反映出事物运动变化的总体性质和趋势。唯物辩证法是从事物的前进性和方向性出发理解发展的,认为发展是带有前进性和上升性的运动和变化,是能表明事物前进性和方向性的变化,这种变化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发展揭示了万事万物的各种运动变化所包含的前进性和上升的趋向性。运动、变化比发展广泛,发展比运动、变化深刻。
发展的普遍性和实质:
新事物含义:
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旧事物含义:
违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最终走向灭亡的事物。
正确认识前进性和曲折性的关系:
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 | 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 | ||
区别 | 从新事物自身看 | 新事物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前途 | 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 |
从新旧事物的对比看 | 旧事物违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最终会走向灭亡 | 旧事物在开始时往往比较强大,因而总是顽强抵抗和极力扼杀新事物 | |
从社会历史领域看 | 新事物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反映了社会进步的基本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 | 人们对新事物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 | |
联系 | 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都是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 | ||
方法论 | ①我们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热情支持和悉心保护新事物的幼芽,促使其成长壮大。②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勇敢地接受挫折与考验 |
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
(1)新事物是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2)在社会历史领域中,新事物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因此,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
(1)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新事物本身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弱点和不完善的地方。
(2)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人民群众对新事物的认识、理解和接受,需要有一个过程。
(3)旧事物在开始时往往比较强大,因而总是顽强抵抗和极力扼杀新事物。
因此,新事物战胜旧事物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经历一个漫长和曲折的过程。
在曲折的道路上问鼎事业的辉煌:
(1)原理: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事物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迂回的。
(2)方法论: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鼓励、支持、保护新事物,促使其成长壮大;要准备走曲折的路,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勇敢地接受挫折和考验。
把握区分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准:
判断新旧事物,不能以事物出现时间的先后,以事物一时力量的强弱、发展速度的快慢、是否成熟和完善或从事物的名称、旗号等表面形式上去判断。其根本标准在于是否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是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
区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道路、途径:
(1)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是指事物发展的全过程的总体方向,不是指事物发展的各个阶段的方向,更不是指每一步的方向。事物向前发展的总趋势是任何力量也改变不了的。
(2)事物发展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事物发展中各个具体阶段和每一步的方向,可能是前进的,也可能是停滞的甚至是倒退的,这说明事物发展的道路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只能是螺旋式或波浪式的,有曲折、有起伏。
(3)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都是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警示:
确定判断新旧事物的标准,是理解发展的实质的首要问题;认识发展的实质,需要把发展与一般的运动变化区别开来,需要弄清发展与事物量变、质变的关系。
(1)判断事物新旧不能停留于现象、应该深入到本质,不能孤立地看形式、更要全面地把握其内容,“新瓶装旧酒”的寓意就在于新的形式掩盖了旧的本质。
(2)越是带有新的形式的旧事物,越不容易辨认,常常带来更大的危害,在高考中曾出现过以漫画的形式考查“电脑算命”的现象。
量变的含义:
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质变的含义:
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理解量变与质变:
(1)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两种不同的状态。
(2)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3)质变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准确把握量变与质变的区别与联系:
量 变 | 质 变 | ||
区别 | 性质 | 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 | 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
特点 | 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 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 |
呈现状态 | 统一、相持、平衡和静止 | 统一物的分解、平衡和静止的破坏 | |
结果 | 事物还是其自身,没有变成另一事物 | 事物不再是自身,而变成了另一事物 | |
联系 | 辩证关系 | ①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③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 |
方法论 | ①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②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
(1)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两种不同的状态。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并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两种状态的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2)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来看,质变更为重要。只有质变,才完成了量变,才肯定和巩固了量变所获得的成果;只有质变才能产生新质的事物;只有质变才能引起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但并不是说量变就不重要了,没有量的长期积累,是不会有质变的产生的,所以必须重视量的积累。
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1)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3)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量变引起质变的两种形式:
(1)事物在大小、速度、程度和规模等方面发生变化(数量变化);
(2)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发生的变化(结构变化)。
量变与质变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
(1)要重视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2)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时,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3)当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即坚持适度原则。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与“2009年10月1日,我们迎来新中国六十华诞。阅读以下材料,并回...”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