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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一 “……敢披沥肝胆为国民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

    ——孙中山: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资料)


    材料二 从1912年宣称民族主义目标已达,中间差不多有七年半的时间,孙中山基本上不谈论民族主义。五四运动后,孙中山才重新把民族主义作为他的一大目标。而且其民族主义明确的是以反对帝国主义为内容。如1919年11月,在同即将赴法留学的青年谈话时说:“中国还是一个贫弱的国家,事事都受世界列强的干涉和压迫。我们全国同胞,尤其是知识分子,必须大家齐心参加革命,才能使中国得到独立、自由和平等。”又如,1924年1月,孙中山发表《关于建立反帝联合战线宣言》,其中说:“我等同在弱小民族之中,我等当共同奋斗,反抗帝国主义国家之掠夺与压迫”。

    ——2006年11月21日《北京日报》


    材料三 1924年,孙中山在《民族主义》演讲中说:“英俄两国现在生出了一个新思想,这个思想是有知识的学者提倡出来的,这是什么思想呢?是反对民族主义的思想。这种思想说民族主义是狭隘的,不是宽大的;简单的说,就是世界主义。现在的英国和以前的俄国、德国,与及中国现在提倡新文化的新青年,都赞成这种主义,反对民族主义……。
    (1)据材料一概括孙中山民族观的核心内容?该“民族观”在1911年的民国政府中是如何体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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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请你立足中国国情批驳材料二英俄“新思想”对孙中山“民族主义”的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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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题信息:2012年0111期中题历史材料题难度较难 来源: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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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材料一 “……敢披沥肝胆为国民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孙中山:中华民...” 主要考查您对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三民主义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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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三民主义的提出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含义:

又名《民元约法》,是在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与革命党人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由当时位于南京的临时参议院所制定的具有“宪法”性的文件,在1912年3月8日由临时参议院通过,3月11日公布实施。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中国近代民主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

(1)主权在民的思想,台定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2)公民享有民主权利,体现了新生政权对“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等启蒙思想基本原则的尊重和实践。
(3)确立了共权分立的政洽体制,从而保证了资产阶级民主;参议院可以选举、弹劫总统,最高法院可以
审判被弹幼的总统,国务员可以凭借责任制内阁牵制总统,体现了资产阶级力图通过法律形式防止袁世凯专制独裁,维护民主共和的愿望与要求。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

(一)背景:
1、理论来源:法国的启蒙思想;
2、现实依据:美国1787年宪法;
3、时代背景:南京临时政府的建立、《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颁布、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

(二)革命性、民主性的体现:
《临时约法》否定了封建专制,是为了约束袁世凯,保障民主共和制度,具有现实针对性;约法明确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促使民主共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三)进步意义:
1、在政治上,它不仅宣判了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的死刑,而且以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
2、在思想上,使民主共和的思想深入人心,树立帝制非法、民主共和合法的观念;
3、经济上,确认资本主义关系为合法,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4、文化上,知识分子利用《临时约法》规定的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纷纷组织党团和创办报刊,大量介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新文化运动创造了条件;
5、在对外上,强调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启发爱国主义的民族感情,防止帝国主义侵略;
6、在国际上,在二十世纪初年的亚洲各国当中,是一部最民主、最有影响的资产阶级民权宪章。

(四)局限性:
《临时约法》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的性质,在宪法实施以前,它具有与宪法相等的效力。《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的文献,主流上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代表了资产阶级利益,带有革命性和民主性。但是没有规定反帝、反封建的民主纲领,也没有具体涉及关系到“民生”的土地问题,带有很大的阶级局限性,在某些地方甚至是孙中山先生旧三民主义的倒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节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共七章五十六条。
第一章“总纲”,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二章“人民”,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得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人民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第三章“参议院”,规定:“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以国会成立之日解散,其职权由国会行之”。
第四章“临时大总统副总统”,规定,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代表全国,接受外国之大使、公使”;“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第五章“国务员”,规定:“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受参议院弹劾后,临时大总统应免其职,但得交参议院复议一次”。
第六章“法院”,规定:“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第七章“附则”,规定:“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宪法未施行以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文化分析及相关具体问题:

近年来,一些学者从法律文化的角度重新反思《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命运及其对后世的影响,并且对于《临时约法》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也作了进一步的探讨。陈晓枫在《的文化透视》(载于《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6期)一文中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因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而倍受推崇,是我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然而《临时约法》的制定者并未充分考虑到中国当时的实际,使之成为一纸空文,但从宪法文化上看,《临时约法》的命运反映的是更广阔的文化传统对于“大典”和“朝纲”的处理法则。作者分析了宪法文化的“突变”与继承问题以及法律工具主义与大典为置律的文化传统之后,进一步分析了《临时约法》的宪法文化,指出:
(1)《临时约法》是根据当时条件下交出政权的急迫需要,违反关于政体设计的理性分析,将政治制度设计为责任内阁制,在法律价值的追求上,表现出工具主义的趋向,使宪法成为从事某种政权追求的工具。这就违反了人民主权、代议民主的宪法本意,表现了中国法律文化中将法作为某种制胜利器的传统特征。而且《临时约法》表现出在争取权力焦点问题上的过分关注,而将其余做轻率处理的态度,对北洋政府视宪法为儿戏起到不良先例作用;
(2)《临时约法》反映了较为浓重的人治色彩。因人立法,法随人变,虽然用意在于保护革命成果,但在资产阶级共和政权建立之初首开人的意志高于法的意志之风,深刻显现了在近代宪政的词语下,向法文化传统认同的倾向;
(3)《临时约法》也同样具有传统政治文化中权力归诸一元的价值追求。作者认为孙中山先生本人在权力结构问题上是始终如一的一元权力追求者。
(4)法律工具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当它一旦于执法者不相切合时,容易被搁置,成为具文。《临时约法》的制定者对于《临时约法》的工具主义的利用,最终使其作为工具,终成空文。



三民主义内在的关系:

三民主义中民族、民权、民生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第一,三民主义是孙中山对同盟会政治纲领的展开表述;
第二,在三民主义中,民权主义是核心,目标是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它是民主革命的首要任务,民族主义是前提,民生主义是补充和发展。


三民主义的提出:

1、原因和条件:
(1)中华民族危机不断加深:19世纪末列强掀起瓜分中国的热潮。
(2)各种救国方案屡屡失败,时代呼唤革命的理论。如洋务运动破产、维新变法失败等。
(3)孙中山广泛地吸取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理论和研究西方社会政治,并积极参与革命实践活动。
2、提出:
1905年,孙中山同黄兴、宋教仁等在日本东京组建了中国同盟会。提出了纲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后将这个纲领阐发为三民主义。
3、基本内容:
(1)民族主义是前提,基本内容就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即用革命手段推翻清政府的统治。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内民族平等的进步思想,客观上体现了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实现民族独立的要求。但是忽略了革命主要的敌人——帝国主义,在把斗争的矛头指向满洲贵族时,也忽视了另一股反对势力──汉族地主和官僚。后来帝国主义对革命阻挠破坏,封建官僚和立宪派对革命派实施进攻,成为辛亥革命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2)以“创立民国”为内涵的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思想,从理论上解决了当时资产阶级革命派迫切需要解决的夺取政权与建立政权的问题,反映中国人民反对封建专制统治的愿望,对促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起了重要作用。但民权主义没有把整个封建统治阶级作为斗争的对象,对汉族地主阶级存在一定的幻想。
(3)以“平均地权”为核心内容的民生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中最具特色的部分,是他的“社会革命”纲领,也是孙中山经济思想的核心,它要实现的资产阶级“土地国有”,具有明显的资本主义性质。但没有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也就不能彻底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使革命斗争缺乏群众基础,反映出资产阶级的阶级局限性,也表明其反封建的不彻底性。
(4)三民主义包括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社会革命。
4、评价:
(1)进步性:
①它是孙中山受到美国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思想的启迪,涉及民族革命、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是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纲领。
②它表达了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利益和要求,反映了中国人民要求民族独立和民主权利的共同愿望,是辛亥革命的重要理论指导。
(2)局限性:
三民主义没有提出明确的反帝口号,没有彻底的土地革命纲领,具有明显的时代和阶级局限性。
这就决定了资产阶级革命派不可能彻底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


孙中山早期的革命活动:

(1)上书改革:
1894年,孙中山在康有为变法思想的影响下北上天津,上书李鸿章,提出“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货畅其流”的改革纲领,但是遭到了李鸿章的冷遇。从此,孙中山放弃了改良思想和行医职业,坚定地走上了革命道路。
(2)成立团体:
1894年兴中会檀香山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团体 1894年,孙中山在美国檀香山创立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兴中会。提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的革命主张,这是资产阶级革命派提出的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最早方案。
(3)发动起义:
1895年(第一次)广州起义 1895年,兴中会准备在广州发动起义,由于内部步调不一致,丧失了时机,再加上叛徒告密,起义未发动就被镇压。清朝政府大肆捕杀革命党人,陆皓东、朱贵全、丘四等被杀,程奎光病死狱中,孙中山、杨发、陈少白等均被悬赏通缉。孙中山流亡海外,后经日本去欧美进行考察。通过考察,他“殊多心得,始知徒致国家富强,民权发达,如欧美列强者,犹未能登斯民于极乐之乡也;是以欧洲志士,犹有社会革命之运动也,予欲为一劳永逸之计,乃采取民生主义,以与民族、民权问题同时解决”,这就形成了三民主义的雏形。
(4)组建政党:
1905年中国同盟会日本东京资产阶级政党中国同盟会于1905年8月20日在日本东京成立。其前身是华兴会和兴中会,除此之外还有复兴会、科学补习所等多个组织参加。中国同盟会的根本政治要求是孙中山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纲领。其机关刊物是《民报》。孙中山为其总理,黄兴为副总理。同盟会是第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它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的民主革命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从此革命风潮一日千丈,其进步之速,有出人意表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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