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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二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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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选项中同时包含规律的客观性、矛盾的特殊性、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诸哲学道理的是
    [     ]

    A.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B.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C.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D.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本题信息:2012年北京期中题政治单选题难度一般 来源:王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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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下列选项中同时包含规律的客观性、矛盾的特殊性、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诸哲学道理的是[ ]A.种瓜得瓜,种豆得豆B.近朱者赤,近墨者黑C.一着不慎,满盘...” 主要考查您对

物质的运动有规律

发展的原因:内因与外因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您可以点击下面的选项卡查看详细档案。
  • 物质的运动有规律
  • 发展的原因:内因与外因
  •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运动和静止的含义:

①运动是指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运动是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
②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


运动与物质的关系:

关系

理解

强调

误区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任何具体的物质形态只有在运动中才能保持自己的存在,世界上不存在脱离运动的物质 侧重强调物质离不开运动 离开运动谈物质会导致形而上学
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 任何运动都有自己的承担者或者叫载体。离开物质载体的运动是不存在的 侧重强调运动离不开物质 离开物质谈运动会导致唯心主义

运动与静止的关系:

 

运动

静止

区别 含义 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 两种情形:一是指事物之间的空间位置保持不变;二是指事物某一方面的性质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不变
性质 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 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
联系 ①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②只承认静止而否认运动是形而上学的不变论,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则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提示:辩证法运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运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相对主义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
全面认识相对静止:
①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特殊的运动。
②是事物处于量变状态。
③是构成事物的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矛盾主次方面的地位没有发生易位。

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

正确认识

错误倾向

启发

规律的客观性 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尊重客观规律是充分、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认为人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 在做选择题的过程中,凡是看到选项中出现“人可以改变规律”、“人可以创造规律”、“人可以消灭规律”、“人可以凌驾于规律之上”、“人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人只能任规律摆布”等说法,都可以直接排除
人的能动性 人在规律面前并不是无能为力的。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认识和利用规律的必要条件。人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认为人可以凌驾于规律之上

规律的概念:

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提醒: 
(1)规律不等于规律现象,后者是前者的表现。
(2)规律的客观性,说明规律无好坏之分。
(3)规则、规定、守则、定律、定理、公式、公理、法律等都不是规律,它们是主观的,是规律的反映,但不是规律。

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1)规律具有客观性。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的客观性突出地表现为它是不可抗拒的。
(2)规律具有普遍性。规律是普遍的,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都是有规律的。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
(3)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必须遵循规律,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违背规律会受到规律的惩罚。

规律是可以认识和利用的:

人们在规律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能够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造福人类。人们对规律的利用体现在两方面:
①人们能够利用对规律的认识,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指导实践活动。
②人们可以利用对规律的认识,改变或创造条件,限制某些规律发生破坏作用的范围,使人们少受其害或免受其害,直到变害为利,为人类造福。


探究世界的本质:


内因的含义:

即事物的内部矛盾,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外因的含义:

即事物的外部矛盾,是指一事物同其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内、外因的关系:

内因是指一个确定的事物或系统内部的各要素间的对立统一,即内部矛盾。事物的发展首先是事物自身的运动和变化,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相互作用的表现和结果。
内因决定事物发展的性质和方向,是事物变化和发展的第一位原因。
外因是指一个确定的事物或系统同其他有必然联系的事物或系统之间的对立统一,即外部矛盾,外因是事物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并且有时起着十分重要作用,但外因总是通过促使内部矛盾双方的变化而起作用,绝不能撇开内因而单独起作用。
因此,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第一位和第二位的原因是就内、外因在事物发展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和所起的作用而言的,决不能把内、外因之间的第一位和第二位之分混同于物质和意识之间的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关系,内、外因之间不是谁先谁后的关系,不是“本原”和“派生”的关系。内因是对事物性质和发展方向有决定作用并不是说内因对外因有决定作用,内外因的关系不是决定被决定的关系。

内因不能离开外因而单独起作用: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即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即事物的外部矛盾。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事物内部的矛盾双方既相互依赖又相互斗争,由此使矛盾双方的力量和地位发生变化,从而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内因,的确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但内因的这种作用还只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可能性,仅有内因事物也不可能发展,还必须要有外因。只有具备了一定的外部条件,才能实现事物变化发展。这是因为,任何事物不是孤立的,都和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周围的事物是该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失去这些周围事物,该事物就失去了自身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所以,事物发展不可能离开外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外因对事物的变化发展能够起加速或延缓作用,有时甚至还起着非常重大的作用。可见,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内因、外因与联系、发展:

(1)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与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事物联系的本质内容是矛盾双方的关系。 
(2)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事物的变化、发展,既离不开事物的内部矛盾,也离不开事物的外部矛盾,内部矛盾叫做内因,外部矛盾叫做外因。 
(3)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在个人成长过程中,要学会正确地对待内因和外因:

(1)要重视内因的作用:
①个人的成长首先要靠自己的主观努力;
②正确看待机遇,善于捕捉和把握机遇;
③正确对待顺境和逆境。
(2) 不能忽视外因的作用:
①必须对周围的环境作“一分为二”的分析;
②需要正确对待机遇。
③需要我们辩证看待自己所处的现实条件。


事物发展的原因:

 

内因和外因的辨证关系:



矛盾客观性的认识误区:

(1)人们能有意识地制造矛盾的问题。自然界本身就存在矛盾,不是人们制造出来的。矛盾的产生和消灭是客观事物自身运动的结果,不是人能够有意识地制造出来的。因而,决定了我们只能承认矛盾,并敢于揭露矛盾。
(2)解决矛盾就是取消矛盾。矛盾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人们解决的是某一具体矛盾,当这一矛盾解决后,又会有新的矛盾出现,是不可能取消矛盾的。
(3)有矛盾就是坏事。矛盾具有普遍性,但是不能认为有矛盾是坏事。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就没有世界的变化和发展。要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这才是正确对待矛盾的态度。

正确理解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不是“多数和少数的关系、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从事物的性质上来讲的,二者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而多数和少数、整体和部分是从范围上来讲的,可见有根本的区别。
(2)不能说“普遍性包含特殊性”。因为各种特殊性、个性是千差万别、丰富多彩、具体生动的,而普遍性、共性是抛开了事物各自特殊的东西,是抛开了许多丰富多彩、具体生动的个性、特殊性,只是概括、抽象出了它们的共同的本质。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在表现上存在着对应:

 

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①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②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
③是我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
(2)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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