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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级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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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十二五”规划强调,坚定不移地以富民强省为目标,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施重点区域带动战略,全面提速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两大国家级战略建设;发挥文化资源富集优势,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快培育以孔子文化为核心的齐鲁文化品牌体系,使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
    实施好“十二五”规划,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你认为,作为一个公民应如何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协力实现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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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题信息:2012年专项题政治材料分析题难度较难 来源:谢睿(高中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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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 “山东省“十二五”规划强调,坚定不移地以富民强省为目标,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施重点区域带动战略,全面提速山东半岛蓝色...” 主要考查您对

权利义务相统一

监督权

民主决策

民主监督

政府职能及作用

依法行政

国家与国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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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原则 内容 要求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一些矛盾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关于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常见误区:

错误认识 指 正
等同论:权利即是义务,义务即是权利 权利与义务是有严格界限的,不能将二者等同起来
割裂论:权利和义务是可以分离的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能将二者割裂开来
先后论:先享有权利,后履行义务 这种理论从实质上来说割裂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侧重论:享有权利比履行义务更重要 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不能说哪一个更重要
均等论:享有多少权利就履行多少义务 公民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不可能完全等量

权利≠权力

(1)性质不同。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一般是指有权支配他人的强制之力,权力与服从相对应而存在。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法律规定的人们的权利和利益,即维护自身拥有的合法之权,权利和义务相对应而存在。
(2)主体不同。一般来说,国家、社会管理者行使的是权力,公民个人、被管理者拥有的是权利。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离;
(1)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2)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2)政治自由,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3)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
注意: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选举的对象是人大代表。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此权利,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我国公民应履行的政治性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哪些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表明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3)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公民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


权利和义务关系:


公民的监督权含义:

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
 


公民的政治权利:

权利 内容 意义 注意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是指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是 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精神病患者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自由是相对的,没有脱离法律约束、绝对的自由
监督权 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 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 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公民实行民主监督的合法渠道:

民主监督的方式 信访举报制度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舆论监督制度 新形式新方式
区别 含义  公民通过给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当面向有关人员反映自己的意见,提出批评、建议  公民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给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议案,上传到国家权力机关 公民依法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意见 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
特点 是公民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 好比一条纽带,一头连着国家权力机关,一头连着广大人民群众 透明度高、威力大、时效快、影响广 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
作用 为公民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能够使公民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得以落实和保障 在监督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相同点 ①都是实行民主监督的方式,在民主监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②不论哪种方式,都要遵守法律,依照规则和程序办事


我国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和实行民主监督的合法渠道:

(1)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申诉或诉讼;指控、告发或揭发、举报。
(2)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渠道和方式有:
①信访举报制度;
②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③舆论监督制度;此外,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都是近年来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

公民要负责地行使民主监督权:

为了使民主监督得到切实保障,取得预期效果,公民在行使监督权时,一方面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敢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另一方面,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方式: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多种方式:

内容 方式 依据 意义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新闻媒体 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使决策反映社情民意
专家咨询制度 专家学者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论证 论证会、座谈会  专家学者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 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社会公示制度 决策机关将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决策进行公示,让公民了解后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公示 公民享有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这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有利于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民参与度
社会听证制度 对同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民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听证会 决策机关拟订的方案可能存在不足 听证的目的是为了决策利民

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

首先,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
其次,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再次,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
最后,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公民实行民主监督的合法渠道:

民主监督的方式 信访举报制度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舆论监督制度 新形式新方式
区别 含义  公民通过给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当面向有关人员反映自己的意见,提出批评、建议  公民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给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议案,上传到国家权力机关 公民依法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意见 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
特点 是公民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 好比一条纽带,一头连着国家权力机关,一头连着广大人民群众 透明度高、威力大、时效快、影响广 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
作用 为公民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能够使公民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得以落实和保障 在监督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相同点 ①都是实行民主监督的方式,在民主监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②不论哪种方式,都要遵守法律,依照规则和程序办事


我国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和实行民主监督的合法渠道:

(1)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申诉或诉讼;指控、告发或揭发、举报。
(2)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渠道和方式有:
①信访举报制度;
②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③舆论监督制度;此外,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都是近年来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

公民要负责地行使民主监督权:
为了使民主监督得到切实保障,取得预期效果,公民在行使监督权时,一方面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敢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另一方面,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与经济建设职能中的公共服务的区分:

(1)作用的方式不同。
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对经济发展的 作用是直接的,国家行使这些职能就是推动国家经济建设的健 康、协调、稳步发展。
社会公共服务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间接的。此公共服务强调政府履行义务,强调政府的服务性,突出政府的主导、主动作用,强调公民的权利。
(2)两者的服务对象不同。
国家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服务对象是企业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社会公共 服务职能的服务对象是公民。

政府职权、政府职责和政府职能有何区别:

政府职权是指法律赋予政府机关的权力。我国政府的职权是人民依照法律,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政府职权通常称为行政权。
政府职责是指政府因拥有法律赋予职权所产生的责任。这体现了权责统一,有权必有责。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具体地说,就是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中所应履行的职责及其应发挥的作用。
总之,政府职权、政府职责和政府职能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教材用“政府职能”概念来落实课程标准的“政府履行职责的表现及其作用”的要求。 


正确理解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

具体内容

保障人民民主和维 护国家长治久安 ①保卫国家的独立与主权。
②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 及各种合法权益。
③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④保障人民民主。
⑤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打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
组织社会主义经济 建设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组织社会主 义文化建设 ①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
②组织和发展教 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
提供社会公共服务 ①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建设。
②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
③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④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⑤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优生优育。
⑥优化生态环境,防治污染

(1)我国政府职能的划分是相对的,其中有些职能存在交叉的关系。
(2)政府承担重要的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包办一切。
(3)政府职能不同于国家职能,要分清执行职能的主体。中国共产党不能行使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的主体:

履行政府职能的主体必须是各级政府、政府的组成部门及 其派出机构,比如国务院、某自治区人民政府、某县教育局、 某街道办事处等。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党的组织、群众团体、 人民政协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都不能履行政府职能。

正确区分两个“公共服务”:

(1)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又各有侧重。
(2)我国政府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职能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里的公共服务专指为经济建设提供的服务,如对企业、对农民的信息引导、技术服务、政策指导等。
(3)我国政府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侧重社会生活方面,强调通过管理与服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和谐。   

关于政府职能的几个应注意的问题:

(1)人民政府担负四个方面的职能。即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2)我国政府职能的划分,具有相对的性质,其中有些职能存在交叉的关系。如:维护社会秩序是政治职能的内容,也是经济职能中公共服务职能的内容;经济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职能与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也有交叉,但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更广泛。
(3)判断某项活动是不是政府职能一定要分清执行这一职能的主体是否是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如果是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党的机构、群众团体或人民政协,则不属政府职能。
(4)我国政府的有限性:
①在我们的生活中,政府承担重要的职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我国政府是有限政府,不是全能政府,不能承担社会生活中所有的职能。
②政府只有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能,把该管的事情真正管好,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有限的政府:

(1)政府的职能是有限的:政府履行基本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包办一切。
(2)政府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可直 接干预、管理经济活动。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是以宏观调控为主,是间接引导,主要依靠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3)政府应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能:市场能自行调节的问题,社会和公民能自行解决的问题,政府不需要插手,政府切实履 行自己的职能,把应该管的事情真正管理好,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现,造福于民。

我国政府的作用:

(1)人们的公共生活受到政府的管理。
(2)人们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政府职能及作用:



政府性质和政府职能的关系:

 

依法行政的含义: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


政府坚持依法行政的意义可以从“三个主体”来分析:

(1)对人民: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
(2)对政府: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3)对社会: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政府要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必须加强立法工作:

(1)在我国,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拥有修改宪法、制定法律的权力。
(2)省、直辖市等地方权力机关不属于立法机关。但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各级政府根据法律、法规有权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但不是立法机关。 

建设法治政府所蕴涵的基本理念: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个包括政府职能定位、管理模式和追求目标在内的完整体系。它蕴涵了政府逐渐走向有限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的基本理念。 
法治政府应当是有限政府。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政府的权力不仅是法定的,也是有限的。要加快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政府就不要去管;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政府就不要去插手;凡是通过社会自律能解决的问题,政府就不要去干预,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 
法治政府应当是服务政府。政府机关应当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减少多头审批、重复审批,提高办事效率。要加快健全各种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大力推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公共事业发展,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法治政府应当是透明政府。按照依法行政原则和WTO规则的基本要求,行政权力运作的依据、程序应当公开;行政权力运作的过程应当开放,公众可以依法参与;行政行为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应当公开。法治政府应当是诚信政府。政府机关应当重视政府信用建设,在行政管理中遵循诚实信用和信赖保护原则,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作出的行政行为要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可预期性。


政府依法行政:


国家的含义:

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本质属性,作为国家的构成要素,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是一个国家存在和发展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

国家性质:

国家性质就是国家的本质,它表明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什么阶级是统治阶级,什么阶级是被统治阶级。国家中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即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国家性质。


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国体 政体
区别 国体即国家性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着国家的性质 政体即国家管理形式,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联系 ①国体决定政体,并通过一定的政体来体现。政体体现国体,并服务于特定的国体。
②适当的政体能够巩固国体,不适当的政体会危害国体。
③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由于受地理环境、历史渊源、文化传统、人口素质、发展程度、外来势力等因素的影响,相同的国体可以采取不同的政体

民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的关系:

民主政体与专制政体是对立的两种政体。专制政体的主要特征是“集权制”、“世袭制”、“终身制”。专制政体集国家权力于少数贵族乃至个人(即君主)身上,君主是世袭、终身的。民主政体是指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法律上承认全体公民自由、平等的统治方式。民主政体的政府依据宪法组成,依据宪法及各项法律的规定施政。


理解国家性质:

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由于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因此,国家的实质必然表现为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专政。一般的说,在经济上居于支配地位的阶级总是处于统治阶级或领导阶级的地位,掌握着国家的权力,由此构成了一定阶级性质的专政。与此同时,社会中的其他阶级则处于被统治或被领导的地位,这就充分体现出一个国家的的阶级性质。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性质的理论,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政治、历史中,共有四种国家历史类型,即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规定充分表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所谓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在不同历史时期,由工人阶级领导其他能够团结的阶级所组成的,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对占人口极少数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的政权。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有以下特征:   
(一)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这是因为:领导力量相同,都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这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标志;阶级基础相同无产阶级专政的最高原则是无产阶级必须同农民结成联盟,在我国,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职能相同,人民民主专政实施着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自由,保卫社会主义制度,组织社会主义建设,打击敌人及一切敌对分子,维护世界和平的职能,这正是无产阶级的重要职能;历史使命相同,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使命同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使命一样,是消灭剥削、消灭阶级,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二)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与敌人专政的结合   
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两个方面,二者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是实现对敌人专政的前提和基础,而只有对敌人实行专政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的实现。   
(三)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政权   
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工农联盟是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和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基本力量,同时也是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基础。   (四)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   
主要包括:保障人民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组织经济和文化建设;抵抗外来侵略,保卫国家主权、独立和安全。


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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