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高中三年级历史

首页
  • 材料题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周宣王的时候,无力决定鲁君的继承人。……周平王东迁洛邑时,自己的地位就等同于诸侯了。从那以后,问周天子传国九鼎轻重的事情出现了,用箭射伤天子肩膀的事情出现了,天下大乱,再没有把天子看作天子的了。于是周王朝的统治权分散到十二个诸侯国,后来又合并为七个强国,最后被很晚才封为诸侯的秦国灭掉。
    ——《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新皇帝开始将早先在本国取得辉煌成功的法家学说应用到全中国。他废除了所有的封建国家和王国,将广阔的国土划分为若干行政区,每一行政区都配备一批由中央政府任命,并向中央政府负责的官员。他还解除了除他自己军队之外的所有士兵的武装;下令迁徙各国的旧贵族到首都,以便监视他们。
    ——摘自(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三:行省是元代开始的一级行政区划。它的确立是我国行政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元朝的行省实际上是封建中央集权分寄于地方,故它的权力相当大。它负责处理
    境内政治、军事、经济等各类事务。此外行省还有一个重要职能是聚集境内财富,以供中央需要。行省的治所往往就是完成这种职能的“中转站”。
    ——《中国政治制度史》

    请回答:
    (1)材料一说明了什么问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为解决材料一出现的问题,材料二中的统治者在地方实施了什么政治制度?这在当时有什么意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材料二的政治制度遭到了哪两次严重挑战?封建统治者是如何解决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元政府为什么要实行行省制度?元朝设置行省产生了什么积极影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认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题信息:2013年同步题历史材料题难度较难 来源:吴彤(高中历史)
  • 本题答案
    查看答案
本试题 “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周宣王的时候,无力决定鲁君的继承人。……周平王东迁洛邑时,自己的地位就等同于诸侯了。从那以后,问周天子传国九鼎轻重的事情出现了...” 主要考查您对

等级森严的分封制

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郡县制的全面推行

汉代“推恩令”

元朝行省制度

郡国并存

“罢黜百家 独尊儒术”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您可以点击下面的选项卡查看详细档案。
  • 等级森严的分封制
  • 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 郡县制的全面推行
  • 汉代“推恩令”
  • 元朝行省制度
  • 郡国并存
  • “罢黜百家 独尊儒术”

分封制概念:

分封制又叫封邦建国,周王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各诸侯国必须承认周王的权威,承担各种义务。即所谓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分封制特征:

(1)概念:
分封制又叫封邦建国,周王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各诸侯国必须承认周王的权威,承担各种义务。即所谓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2)目的:
巩固统治。
(3)对象:
王族、功臣、先代贵族。
(4)内容:
①周王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②同姓亲族是分封的主体,还分封功臣、姻亲、殷商降族;
③被封的诸侯必须听从周天子的命令,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缴纳贡赋和朝觐述职的义务。
(5)特点:周天子是最高统治者,土地与义务是周天子与诸侯联系的关键,层层受封。
(6)作用:
①周人的势力范围扩大;
②确立了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巩固了统治;
③分封制使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
④分封制所建立的诸侯国有相对的独立性,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影响了周王权的集中
(7)破坏(春秋战国时期):
原因:①一些诸侯国势力日益壮大:在分封制下,受封的诸侯在他们的领地,有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的独立性。②西周后期,王权衰弱。
表现:①楚王问鼎;②诸侯争霸。  
(8)崩溃:
原因: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并田制瓦解使分封制失去了经济基础。分封制本身的弊端随着时间的推移日益明显,周土的一直辖地越来越少,一些诸侯的势力越来越大,维持分封的宗法血缘关系松弛,加之周王室衰微,战国时各国变法废除分封制。秦统一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郡县制,废除了分封制。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联系:

(1)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体现,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和纽带,它维系了分封制,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它们体现了西周政治制度等级森严、政治与血缘结合的鲜明特点。

分封制和郡县制的比较:

 

分封制

郡县制

实行条件 与宗法制相联系   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
建立基础  血缘关系 地域关系
传承制度 诸侯王位世袭   官吏由皇帝任免调迁,官位概不世袭
官吏权利   拥有封地和相应的爵位 官吏只有俸禄,无封地
与中央关系   诸侯国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   郡县是地方行政机构,绝对服从中央
官员职责范围   封地内有行政权,拥有对土地的管理权   辖区内只行使行政管理权,对土地无管理权
历史作用   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   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

分封制、郡县制与行省制的比较:

1、相同点:
(1)都属于统治和管理地方的行政制度;
(2)目的都是巩固统治;
(3)结果都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4)对后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2、不同点:
(1)时代:分封制产生与奴隶社会,盛行于西周;郡县制与行省制都产生于封建社会,郡县制几乎盛行于整个封建社会,行省制确立并盛行于元朝。
(2)地方与中央的制约关系及其地方权力的大小:在分封制下,被封者的爵位和领地等都是世袭的。他们虽然对上承担一定的义务,但独立性很大,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王国。在中央政权力量衰弱的时候,被分封者就称霸一方,形成割据称雄的局面。在郡县制下,郡、县长官都是由君主任命,可以随时撤换或调动,郡、县两级政府都是中央的派出机构,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手中。郡、县两级的官员按能力选任,破了贵族制下的血缘联系。对居民管理主要按地域划分,进一步清除了氏族制残余。行省是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其行政长官直属中书省。
(3)作用与影响:分封制虽在一定时期内产生了一些积极作用,但长期以来破坏了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郡县制与行省制不仅在当时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了国家统一,而且经过后世的发展、完善,积极作用愈益明显。


分封制记忆口诀:

赐封对象三阶层,王族功臣旧贵族;
地方诸侯尽义务,贡赋听命随军征;
土地人民遭瓜分,王侯卿士等级森;
巩固统治拓疆土,东周混战国裂分。


分封制示意图:

 

宗法制定义:

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一种权力继承制度。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最终以保证王权的稳定。


宗法制特点:

嫡长子继承制,利用父系关系的亲疏来决定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家”和“国”密切结合。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联系:

(1)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体现,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和纽带,它维系了分封制,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它们体现了西周政治制度等级森严、政治与血缘结合的鲜明特点。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基本原则:

第一,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第二,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长兄;大宗保护小宗,调解小宗之间的纠纷;
第三,既是家族组织,又是一级国家政权,共同对周天子负责。


宗法制:

(1)目的:
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2)最大的特点(核心):
嫡长子继承制。
(3)内容:
①宗法是周人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的一种措施;
②宗法制确立了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
③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
④大宗与小宗的关系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也是政治隶属关系。
(4)作用:
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5)评价:
①通过血缘的亲疏,确立起一整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
②宗法血缘关系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央与地方的隶属关系,血缘关系经几代后就会逐渐疏远,封国的实力一旦强大起来,中央的控制效果必然减弱。


分封制与宗法制示意图:

 


郡县制含义:

指对古代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县二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类似于现在的行政区划)。起源于周朝,起初是封建制的补充,后经过秦汉发展,取代封建制成为主要体制。亚洲其他国家也从中国学习了该体制,如日本、朝鲜。


分封制和郡县制的比较:

 

分封制

郡县制

实行条件 与宗法制相联系   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
建立基础  血缘关系 地域关系
传承制度 诸侯王位世袭   官吏由皇帝任免调迁,官位概不世袭
官吏权利   拥有封地和相应的爵位 官吏只有俸禄,无封地
与中央关系   诸侯国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   郡县是地方行政机构,绝对服从中央
官员职责范围   封地内有行政权,拥有对土地的管理权   辖区内只行使行政管理权,对土地无管理权
历史作用   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   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

分封制、郡县制与行省制的比较:

1、相同点:
(1)都属于统治和管理地方的行政制度;
(2)目的都是巩固统治;
(3)结果都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4)对后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2、不同点:
(1)时代:分封制产生与奴隶社会,盛行于西周;郡县制与行省制都产生于封建社会,郡县制几乎盛行于整个封建社会,行省制确立并盛行于元朝。
(2)地方与中央的制约关系及其地方权力的大小:在分封制下,被封者的爵位和领地等都是世袭的。他们虽然对上承担一定的义务,但独立性很大,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王国。在中央政权力量衰弱的时候,被分封者就称霸一方,形成割据称雄的局面。在郡县制下,郡、县长官都是由君主任命,可以随时撤换或调动,郡、县两级政府都是中央的派出机构,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手中。郡、县两级的官员按能力选任,破了贵族制下的血缘联系。对居民管理主要按地域划分,进一步清除了氏族制残余。行省是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其行政长官直属中书省。
(3)作用与影响:分封制虽在一定时期内产生了一些积极作用,但长期以来破坏了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郡县制与行省制不仅在当时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了国家统一,而且经过后世的发展、完善,积极作用愈益明显。


郡县制的全面推行:

1.由来:
(1)郡县制度是春秋战国时期以来逐步形成的地方行政制度。
(2)春秋时期,一些诸侯国在新兼并的地区设郡县。
(3)秦统一后,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
2.内容:
(1)行政区划:
①秦始皇把全国分为36郡,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一郡之内又分若干县。
②县以下设乡、里等基层行政机构。
(2)官僚机构:
①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下督责所属各县。郡守定期向丞相汇报工作。
②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财政、司法、狱讼和兵役。
③郡守和县令、县长都由皇帝直接任命。
3.影响:
(1)秦朝通过郡县制,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直接有效的控制,把全国的每个地方、每户人家都纳入国家政治体制中。
(2)秦朝形成的中央集权制度,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加强和完善。


推恩令概念:

“推恩令”是汉朝时期推行的一个旨在减少诸侯的封地,削弱诸侯王势力范围的一项重要法令。主要内容是将过去由诸侯王只能把封地传给嫡长子的情况,允许诸侯王把封地分为几部分传给几个儿子,形成直属于中央政权的侯国。


“推恩令”实行原因:

1、王国问题威胁中央集权的严峻形势;
2、吸取晁错削藩令引起七国之乱的教训;
3、实行“推恩令”名义是上施德惠,实际上是剖分其国以削弱诸侯王的势力,既迎合了武帝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又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

“推恩令”主要内容:

1、汉武帝推恩令是汉朝汉武帝时期推行的一个旨在减少诸侯的封地,削弱诸侯王势力范围的一项重要法令。主要内容是将过去由诸侯王只能把封地和爵位传给嫡长子的情况,允许诸侯王把封地分为几部分传给几个儿子,形成直属于中央政权的侯国。
2、汉初,诸侯王的爵位,封地都是由嫡长子单独继承的,其他庶出的子孙得不到尺寸之地。虽然文景两代采取了一定的削藩措施,但是到汉武帝初年,“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谋以逆京师”,严重威胁着汉朝的中央集权。因此公元前127年正月,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行“推恩令”。推恩令吸取了晁错削藩令引起七国之乱的教训,规定诸侯王除以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诸子在原封国内封侯,新封侯国不再受王国管辖,直接由各郡来管理,地位相当于县。这使得诸侯王国名义上没有进行任何的削蕃,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导致封国越分越小,势力大为削弱,从此“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十余里”。
3、规定诸侯王死后,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王国部分土地为列侯,列侯归郡统辖。允许诸侯王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王国析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推恩令下后,王国纷请分邑子弟,“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朝廷“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武帝以后,王国辖地不过数县,其地位相当于郡。这样,诸侯王强大难制的问题,就进一步解决了。

“推恩令”主要措施:

建中朝,设刺史,汉武帝能用推恩令解决王国问题的原因:景帝削藩奠定了基础,汉武帝时国家实力强大,其措施行之有效。

“推恩令”主要影响:

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推恩令”是中国传统文化反思的科学基点。
以往人们研究和反思汉武帝时期社会变革,往往都以“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基点,这是不对的。笔者认为,应以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推恩令”为基点。“推恩令”告诉我们:汉武帝时期思想变革与政治变革是统一的;武帝时期政治变革的意义远远超过思想变革;武帝最崇尚的儒学不是《五经》,而是《孝经》;武帝不仅是“崇尚儒学”,而是“儒术合流”;武帝时期的“儒术合流”是中国封建社会前期百家合流中的“有机合流”;百家的“有机合流”是武帝以后中国学术发展的科学途径;中国传统文化的反思不着眼于“百家合流”,就会犯路线或方向性错误。


推恩令示意图:

 

行省:

行省是元朝统治时期广泛设立于全国的地方大行政区,在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省”的本意为宫禁,引伸为中枢机要、行政机构的名称,因此行省起初是指临时性的中央派出机构,取代表中央行使权力之意。

行省制度概念:

行省制是蒙元统治者在行政区划和政治制度方面留给后世的一份重要遗产。自元行省始,行省三司督抚的高层督政区体制较稳定地确立了下来。


分封制、郡县制与行省制的比较:

相同点:
(1)都属于统治和管理地方的行政制度;
(2)目的都是巩固统治;
(3)结果都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4)对后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不同点:
(1)时代:分封制产生与奴隶社会,盛行于西周;郡县制与行省制都产生于封建社会,郡县制几乎盛行于整个封建社会,行省制确立并盛行于元朝。
(2)地方与中央的制约关系及其地方权力的大小:在分封制下,被封者的爵位和领地等都是世袭的。他们虽然对上承担一定的义务,但独立性很大,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王国。在中央政权力量衰弱的时候,被分封者就称霸一方,形成割据称雄的局面。在郡县制下,郡、县长官都是由君主任命,可以随时撤换或调动,郡、县两级政府都是中央的派出机构,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手中。郡、县两级的官员按能力选任,破了贵族制下的血缘联系。对居民管理主要按地域划分,进一步清除了氏族制残余。行省是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其行政长官直属中书省。
(3)作用与影响:分封制虽在一定时期内产生了一些积极作用,但长期以来破坏了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郡县制与行省制不仅在当时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了国家统一,而且经过后世的发展、完善,积极作用愈益明显。


行省权力:

第一,行省内部实行群官圆署和种族交参制,以成互相牵制、分权制衡之势。行省官员内部的互相牵制掣肘,又随处可见。 
第二,行省辖区内宣慰司、路府州县、汉军万户府等仍然接受朝廷(吏部、枢密院)的任用、迁调、考课等管理。|
第三,以行省为重要对象的地方监察,构成了监察行省、防范其擅权坐大的特殊机制。江南、陕西行御史台的设置及其与二十二道廉访使司所构成的地方监察网络,是元代地方监察的创举。世祖末成宗初,行台监察御史和与行省同处一城的廉访司,相继取得了对行省官吏的奏劾、按问、刷卷等权力,而且有所成效。换言之,元代行御史台及廉访司既注意了对一般地方官府的普遍监察,又把行省当做地方监察的重点对象。  
第四,行省区划上的犬牙交错和以北制南的格局。

历史作用:

①进一步巩固了空前辽阔的国土   
②加强了内地和边疆各民族之间的联系,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尤其是把西藏台湾纳入中央的管辖范围之内。   
③我们今天的行政区划与元朝行省制度是一脉相承的,可见其影响的深远。


郡国并行制概念:

是指郡县制和封国制(分封制)共同实行的行政区划制度。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在推行郡县制、逐一消灭异姓诸侯王和功臣的同时,又“惩戒亡秦孤立之败”,分封同姓诸侯王,以巩固刘氏天下,加强皇权,形成郡县制、封国制并存的局面。封国分为王国和候国两级。封立的“同姓王”共有九国,他们在封国内是国君。权力很大,其政权机构与中央基本相同,诸侯王有一定的军权、财权等。王国名义上受朝廷节制,实际上与割据无异,独立权限很大,侯国相当于县,封侯享用税赋 ,无治民权,受所在郡监督。在这一体制下,郡国杂处,互相牵制,对维护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起到了积极作用。


汉朝郡国并行制:

在地方上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分封诸侯王国,郡国二制并行。郡设守,后成太守,王国设丞相,分别作为郡和王国的最高行政长官。

郡国并行制制度建立:

早在楚汉战争时间, 郡国并行制刘邦为了分化项羽的阵营,壮大自己的力量,曾封韩信、英布等为王,这些人因为非刘姓,故称"异姓"。由于异姓王非刘邦嫡系,又雄踞一方,在封立后数年之中,他们相继被诛除殆尽。与此同时,刘邦又大封他的子弟为王,称为"同性王",高于列侯。

郡国并行制与地方经济的发展:

汉初政权推行郡国并行制,扩大地方王国的自治权力,中央政府对地方事务不多加干涉,也是当时无为而治的表现形式。其时的郡国并行制,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起了较大作用。
(1)增强了各国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主动性这时诸侯王国封域大多以历史、地理诸因素形成的地域为界,每一王国成为各具特点的经济区域,故为当地政府发展地方经济提供了有利条件。特别是诸侯王在国内有治民和财政自主权,大大加强了各国政权发展本地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便于各国因地制宜地发展地方生产汉初诸侯王国政治、经济权力的扩大,也利于各国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充分开发各地的自然资源。
(3)各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由于实行郡国并行制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所以地方王国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
总之,西汉前期诸侯王国侯国的经济发展较快。当时诸侯王国的总面积占西汉全部疆土的大半,侯国亦遍布各地,因此对整个西汉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当然,汉初分封王国、侯国制度也产生了一些消极作用,主要是增加了大批食利阶层,而且,汉初封建诸侯,广其疆域,宫室百官,同制京师,这无疑是导致地方分裂的一个因素。但不能因此否定在汉初特定历史环境中,这一政治经济体制所产生的积极作用。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

董仲舒提出的“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被后人概括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汉武帝付诸实施以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就成了一项思想统治政策。汉武帝的这一政策有其时代特点。他推崇的“儒术”已经不是以孔孟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思想,而是吸收了法家、道家、阴阳家等不同学派的思想。在推崇的过程中,汉武帝把儒术与刑名法术相糅合,形成了“霸王道杂之”的统治手段,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
汉武帝独尊儒学以后,其他思想学派并没有被禁止,而且当时所提倡的儒学自身也广泛吸收了其他诸家学说,统一的思想带有一定的综合倾向。汉武帝创造性地将独尊儒学和教育结合起来,儒家思想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主流思想的重要载体,它在客观上还促成了重视知识、重视教育的社会风尚。 当然,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本质上是一种专制主义的文化政策,他用皇权干预思想学术,是与政治专制相呼应的产物。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局面的形成:

汉初,为了恢复社会生产,稳定封建统治秩序,实行无为而治、轻徭薄赋。
在思想上,主张清净无为和刑名之学的黄老学说受到重视。武帝即位后,社会经济已有很大的恢复和发展,从政治上和思想上进一步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已成为封建统治者的迫切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儒家的“春秋大一统”思想、仁义思想和君臣伦理观念,显然更适应汉武帝时加强封建专制统治的需要。于是,汉武帝开始提倡儒学,“黜黄老刑名百家之言”,而延聘“儒者数百人”,引起天下学士“靡然向风”。
公元前140年,汉武帝召各地贤良文学之士到长安,亲自策问,董仲舒应诏上《天人三策》,其中包括“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他说:“诸不在六艺(六经)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董仲舒对《春秋》“大一统”思想加以发挥,认为政治法纪上的大一统,必须是思想上的统一。他提出的建议立刻得到汉武帝的赏识并接受。汉武帝下令正式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以儒学正式取代黄老,定为官方政治学说,实现了政治指导思想的转变。
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策指导下,在朝廷设五经博士。公元前124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和丞相公孙弘的建议,在长安设立太学。五经博士为教官,博士弟子为太学生。太学生经过考试,合格的便可直接授官。博士除参与有关政治活动外,其主要职责就是从事教育。博士弟子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以儒家经学为教育内容的封建官学教育的开始。儒学教育进而扩展到私学、蒙学和家庭教育各个领域,并且通过选士制度将培养出来的人才选拔到政府机构中来,这样,儒术就成为国家培养和选拔人才的一个重要标准。由此结束了战国时期各种学派互相争鸣的局面,儒学正式取代了黄老之学,儒学独尊地位被确立起来,成为法定的封建统治思想,并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

评价

有利于加强封建中央集权和封建大一统局面,因此,对维护上升时期的封建统治具有积极作用;
同时,也对中国古代文化的繁荣和教育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儒学独尊局面的形成,又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扼杀了人们的聪明才智。


董仲舒:

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枣强)人,“少治《春秋》,孝景(汉景帝)时为博士。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授业,或莫见其面。盖三年不窥园,其精如此。进退容止,非礼不行,学士皆师尊之。武帝即位,举贤良文学之士,前后百数,而仲舒以贤良对策焉。”(《汉书·董仲舒传》)他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者”。汉武帝采纳了他的建议。此后,他先后担任江都王相、胶西王相。晚年“去位归居,终不问家产业,以修学著书为事”。“仲舒在家,朝廷如有大议,使使者及廷尉张汤就其家而问之”。董仲舒以儒家思想为基础,杂以阴阳五行说等,把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联系在一起,形成新儒学思想体系。体系的中心是“天人感应”,君权神授。假借天意把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秩序绝对化、神圣化,还提出了三纲五常,并宣扬“天不变,道亦不变”。董仲舒对“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无)立锥之地”的现象有所揭露,提出“限民名田,以澹(赡)不足”,“塞并兼之路”的主张。在教育方面,他认为应以“教化”为“堤防”,立太学。《春秋繁露》是他的主要著作。董仲舒帮助汉武帝推行文化专制主义,使儒学得以改造、发挥并取得独尊地位,是为此后两千年以儒学为正统之滥觞。


发现相似题
与“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周宣王的时候,无力决定鲁君的继承人...”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