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1950年土地改革运动)新中国成立后,广大新解放区的3亿农民仍然受着封建土地制度的束缚,这是恢复国民经济的极大障碍,也是新中国民主化,工业化,独立和富强的障碍。因此,在广大新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既是继续完成民主改革的主要任务,也是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根本条件。从1950年冬开始,全国新解放区分期分批进行了土地改革。1950年6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是土地改革的指导文件。土地改革一般都经历了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复查总结等步骤。到1952年9月,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和台湾以外,全国普遍地实行了土地改革,全国3亿农民分得了7亿亩土地和大批生产资料,免除了过去每年向地主交纳700亿斤粮食的苛重地租。土地改革的胜利,彻底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为国家财政经济的根本好转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共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实行的土地政策:
历史时期 |
基本目的 |
主要内容 |
相应的政策法规 |
土地革命时期 |
进行土地改革,建立革命政权 |
在革命根据地进行土地改革,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债务,分配田地 |
土地革命的路线 |
抗日战争时期 |
为夺取抗战胜利,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团结开明地主,提高农民生产和抗战的积极性 |
在抗日根据地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政策,减轻了地主对农民的封建剥削 |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基本路线 |
解放战争时期 |
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获得人民支持,保证解放战争最后胜利 |
在解放区实行土改,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
《中国土地法大纲》 |
建国初期 |
废除封建剥削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巩固新生政权。 |
在解放区和新解放区实行土改,使广大无地少地的农民获得土地,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
土地改革运动:1、背景:
地主、富农占有大部分土地,残酷剥削和压迫农民。而贫农、中农和雇农占有少量土地,终年辛勤劳动,受尽剥削,生活不得温饱。这种封建的剥削土地制度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新解放区的农民迫切要求取得土地。
2、文件的颁布: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3、结果:
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和台湾以外,全国普遍地实行了土地改革,全国3亿农民分得了7亿亩土地和大批生产资料,免除了过去每年向地主交纳700亿斤粮食的苛重地租。